薛瑞刚
中国日用五金技术开发中心 辽宁沈阳 110032
在2023 年9 月6 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了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的新版本GB 4806.9-2023,新国标将在2024 年9 月6 日开始正式实施,以此来取代GB 4806.9-2016 版本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
新国标与旧国标相比较,主要在以下项目上有所变化:术语和定义、原料要求、理化指标、迁移试验、标签标识要求、附录A 迁移实验特殊要求。此外,新国标还增加了条款“其他技术要求”,删除了条款“特殊使用要求”。接下来面我们通过新旧国标的比较来深入理解新国标。
新旧国标均对“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基材”进行了定义表述,但新国标增加了“合金元素”和“杂质元素”的术语和定义,进一步完善了术语“金属镀层”的定义。主要变化如图1 所示:
图1 新旧国标术语和定义的变化
新国标在原料要求上与旧国标相比有较大的变化,首先是新国标中取消了旧国标中对于与食品接触用不锈钢材料的类型(如奥氏体型、铁素体型、马氏体型)的使用场景限定,其次新国标中增加了与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和镀层的合金元素和杂质元素的限量指标。如表1所示:
从表1 中我们可以看出,新国标对食品接触用金属基材和镀层中的杂质元素含量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并明确规定,在金属食品接触面的制造过程中不得有意添加铅、镉、砷、汞、锑、铍和锂元素。这就要求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制品的生产企业在生产时要对食品接触用金属基材和镀层进行更加严格的质量管控,使用纯度更高的金属原材料,从源头入手,做好金属原材料的入库验收工作,这样才能确保生产出来的与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制品符合新国标的要求。
新国标在理化指标部分增加了合金元素和杂质元素-锑的迁移限量要求,并且将旧国标中不锈钢制品和其他金属材料及制品的迁移物项目、迁移指标要求进行了统一,不再按照材料类别进行区分。
此外,新国标中还规定,当金属基材/镀层材料的化学成分已知时,可根据材料化学成分来确定待测元素。迁移项目和迁移指标的变化如表2、表3 所示:
表2 杂质元素迁移量指标
通过表2、表3 我们可以看出,新国标中理化指标部分不仅增加了迁移元素的种类,而且相应元素的迁移指标对比旧国标也都进行了加严处理,限值变的更低,有的限值甚至比旧国标低了一个数量级。砷元素由原来的≤0.04(mg/kg)变成了≤0.002(mg/kg)(无涂层铁质煎炒锅为≤0.018(mg/kg));镉元素由原来的≤0.02(mg/kg)变成了≤0.002(mg/kg);铅元素的限值由之前的≤0.05(mg/kg)(不锈钢制品)、≤0.2(mg/kg)(其他金属材料及制品)统一之后变成了新国标的≤0.01(mg/kg);铬元素的限值由原来的≤2.0(mg/kg)(不适用于马氏体型不锈钢材料及制品)变成了≤0.25(mg/kg);镍元素的限值由原来的≤0.5(mg/kg)变成了≤0.14(mg/kg)。
随着新国标各个检测元素限值的降低,对检测设备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与之相对应的检测方法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检测方法由原来的氢化物原子荧光光谱法、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法、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二苯碳酰二肼比色法、丁二酮肟比色法、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多种检测方法调整为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和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新国标GB 4806.9-2023 中删除了旧国标中的特殊使用要求部分,增加了其他技术要求,如图2 所示:
新旧国家标准中均对迁移试验方法进行了规定,迁移试验须根据GB 31604.1 和GB 5009.156 的规定进行,但附录A 中有特殊要求的除外,预期重复使用的金属材料和产品应重复进行迁移试验三次。在新国标中根据材料材质的不同类型对迁移试验检测结论的合规性评价也进行了明确要求,具体内容如表4 所示:
表4 新国标中的迁移试验结果的合规性判定
新旧国标的标签标识部分基本一致,只是修改了部分语句的表达,具体如图3 所示:
图3 新旧国标标签标识部分的变化
新国标附录A 要求食品模拟物要根据金属材料及制品预期接触的食品类型来进行选择,不再对不锈钢、铝和铝合金、无涂层铁质煎炒锅等产品的食品模拟物做特殊要求。
通过以上对比分析新旧国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的不同点,我们可以看出新国标GB 4806.9-2023 的变化较大,对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的原材料要求和迁移物指标要求也更加严苛。距离新国标正式实施还有一段时间,相关生产企业应把握住这段时间,主动认真地对照新国标,对自己生产的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和产品进行摸底测试,以免出现不符合新国标要求的现象,对摸底测试中出现的不符合新国标的产品,应仔细查找原因,必要时改变生产加工工艺和流程,力争在源头上确保产品符合新国标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