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慧玉
(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天津 300350)
在全面依法治国的背景下,高校的法治教育显得尤为重要。法治建设的推进离不开法治教育的开展,高校作为为国家培养输送高层次人才的主阵地,能够源源不断地培养懂法守法用法的高素质人才,这直接关系到全面依法治国伟大战略的实现。而高校中对非法学专业大学生法治素养的培养和提高则主要依赖于思想道德与法治课(以下简称为“德法课”)的开设,鉴于“德法课”中的法治部分承担着如此重任,授课教师应立足“德法课”教学实践,深入剖析课程教学现状,进而着眼问题“对症下药”,指明改革方向,以切实提高大学生法治意识,并最终为国家全面依法治国注入教育阵线力量。
全面依法治国简单来讲就是依据法律而不是依照个人意志、主张治理国家,它强调法律的至高无上性,完备的法律体系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遵循。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更为明确的建设目标和具体的落实措施。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法治国家”,具体的落实措施涉及法治道路、法律体系、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法治社会、法治工作队伍、党的领导等七大部分,其中第五部分“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要求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同时要求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宣传、文化、教育部门和人民团体要在普法教育中发挥职能作用。由此可见,全面依法治国离不开全民参与,而大学生是全民中的青年力量,也是未来国家建设中的主干力量,更是全面依法治国进程的主要参加者和建设者。鉴于此,必须做好大学生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使他们进入社会后在各领域为国家发展和法治事业做贡献。高校作为教育部门也应发挥在大学生普法教育中的作用,利用现有的法治宣传教育手段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筑牢教育根基。“德法课”就是可以进行全面依法治国宣传教育的主阵地,法治部分授课目标之一就是使当代大学生通过该课程的学习,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进而培养起当代大学生的法治思维,促使他们在懂法的基础上守法用法。该课程内容的讲解能够帮助大学生认识我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内容及其实施举措,促使大学生对依法治国实现从宏观框架到具体而微的理解。从而实现将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以及法治建设宣教于学生,促使学生群体自觉投入法治建设的进程中。
法治素养是当代大学生必须具备的基本素养,在全面依法治国的背景下,提高大学生的法治素养是高校人才培养的重要目标和任务。截至目前全国高校对非法学专业的学生开设的提升法治素养的必修课程寥寥无几,甚至可以说除“德法课”外绝大多数高校并未设置其他课程帮助学生培养法治思维。虽有部分高校设置了法律类的选修课,但限选对象大多是法律专业的学生,即便是法律类全校公开课其覆盖面也很小,仅仅限于课堂上的一二百人。当然在现在这个网络高度发达的时代,学生完全可以通过丰富的网络视频课程资源完成对法律的自主学习,但这种完全基于学生兴趣和其个人主动性的法律学习,不仅不能保证主动学习的普遍性,也不能保证法律学习的系统性和有效性,因而“德法课”法治部分无疑是高校真正能够利用起来提高当代大学生法治素养的重要途径。“德法课”作为高等院校必须开设的基础课程,除个别院校对法律专业的学生做出免修该课程的规定外,全体新入学的大学生都要学习。因此,“德法课”中法治部分的讲解将会全面覆盖非法学专业的大学生,这也意味着法治部分将成为全国大学生首次全面系统地提高自身法治素养的一个重要途径,这也是全国高校集中进行法治基础教育的平台。 “德法课”中法治部分的讲解可以帮助刚刚迈入大学校门的学生对法律概念、法律知识有一个初步的了解,尽管法律意识和法治思维的培养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但这无疑是一个重要的启蒙机会。学生提高自身法治素养的途径不限于此,但第一次系统而全面地以规范课堂讲授的形式接受法治基础教育始于此,高校利用好这个平台进行法治宣讲,提升学生的法治素养,促使学生在未来的生活工作中做一名懂法守法用法的好公民,这就是法治部分教学的终极目标。
“德法课”法治部分承担着对当代大学生进行法治教育的重任,在全面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其重要性不言而喻。但是在目前的教学实践中,法治部分的授课现状却不理想,不利于发挥其承担的法治教育功能。
在“德法课”教材更新之后,教科书在内容体例上依然保持思想道德和法治两大部分。但是两者在全书中所占据的比例却相差很大,在目前“德法课”使用的“思想道德与法治(2023年版)”教材中,除去绪论部分全书共分为六章,前五章是有关思想政治与道德教育的内容,第六章法治部分涉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等内容,单从章节分配来看法治部分很少,具体课时量的分配还需要进一步调查研究。为了更好地了解“德法课”中法治部分课时占比,通过整理“中国大学慕课”APP上线高校(不包括专门的政法类高校)“德法课”视频公开课进行分析对比(如表1)。本次整理课时仅仅包括讲授新课的课时数,不包括课堂练习、随堂小测等占用的课时数,此外各高校线上课程时长不完全等同,但均在10分钟左右,因而课时占比存在误差但有一定参考性。
表1 高校“德法课”在线课程法治部分课时统计表
依据上表可以得出,19所高校中仅有1所高校法治部分课时占比在50%以上,其余18所高校法律部分占比均在50%以下,其中17所高校占比小于或等于33.3%,也就是说19所高校中有89.5%的高校法治部分课时量不足全课程课时量的1/3。由此可见法治部分分配的课时量偏少,并没有成为“德法课”中的重点内容。线上慕课作为公开课在课程课时分配上存在一些不均衡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反映出线下各高校的“德法课”课时分配不均问题。特别是法治部分处于全书的最后一章,在课程课时不够的情况下,在教学实践中往往受影响最大的就是法治部分,部分高校甚至不讲该部分交由学生自主学习,这些现象是客观存在且屡见不鲜的。
经过调查发现,各高校“德法课”教研组(室)中,大多数教师研究方向为思想政治教育,极少数教师具有法学教育背景(法律方向),从目前“德法课”教师队伍构成来看,专业比例失调导致教师在系统性、专业性较强的法治部分教学中把握不足。法治部分作为法治基础教育教学虽然不要求也不可能达到法学专业的深度和广度,但是其教学内容本质上是法律的范畴,而法律本身是系统性、规范性很强的知识,其与思想道德教育相比具有刚性,不允许有丝毫的误差。以我国《刑法》为例,在内容上分为总则和分则,总则讲刑法任务、基本原则等一般性问题,分则讲具体犯罪的客观构成要件,最终判定是否构成犯罪需要综合运用总则和分则的规定。因而即便讲授的法治部分时选取的只是某部法律中的一个知识点,但是教师却需要对整部法律甚至是其他相关的法律以及细则性解释或规定有全局性的认识,如果教师不能达到如此水平,那学生学习起来必定不能窥见法律的全貌。
然而现状是“德法课”任课教师大多是主攻思想政治教育方向,对法律相关知识往往一知半解,导致其在讲授法治部分时底气不足,甚至担心授课内容出现错误对重点内容不愿意深讲。即便是配备法学专业教师的院校,也没有真正发挥这些教师的专业性,学校并没有安排法学专业的教师专讲法治部分。在这种情况下虽然吸收了法学教师进入“德法课”教师队伍,但是并没有增强“德法课”的专业性。当然思想道德部分与法治部分不是互相孤立分裂的,他们在发挥规范社会作用时相辅相成,但是具体到专业的学习研究和知识的传授讲解上不可否认的是术业有专攻,本着对学生负责任的态度应该合理的优化和配置师资资源。
目前政治公共课普遍面临一个尴尬的局面,学生认可度不高、参与度不强,“德法课”也不例外。造成这种状况的因素有很多,其中一个就是公共课的授课方式传统单一,不能调动学生的课堂参与积极性。实践证明教师采取的授课方式对于课程效果有很大影响。课程内容本身枯燥,但是形式有趣,学生也乐于参与。反之,课程内容有趣,但是单一的授课形式使教师无法把有趣的内容讲出来,学生也不认可,这就需要任课教师把授课内容进行“精美包装”,以丰富多彩的形式呈现给学生。
目前“德法课”教学形式偏重于单纯的理论讲授,偶尔穿插播放一些音频、视频、图片资料,但缺乏与学生的交流互动,不能有效引起学生的学习兴趣。久而久之就形成了教师在讲台上卖力地讲,学生在讲台下无聊地玩的局面。具体到“德法课”上,从法治部分讲授内容的性质来看,法律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特别是法律制度、法律规定等内容,学生往往认为自己在学校循规蹈矩的生活,这些规定距离自己遥远且枯燥乏味,不能有效认识到法治教育对于其未来职业进步和人生发展所具有的重要意义,因而明显缺乏学习兴趣。此外从法律知识的特点来看,为了保障法律的普适性,对丰富多彩的社会现象进行抽象和概括形成高度凝练的法律规定,这就决定了法律条文本身是枯燥的、理性的,如果这些极具理性和抽象性的知识单纯地依靠教师讲解外加学生的想象学习起来必然十分困难。法治部分的上述特点就决定了其课程内容的趣味性不足,授课难度增加,需要教师发掘多样的授课形式调节课堂气氛。实际情况是法律虽然抽象理性但与每个人息息相关,法治部分的内容实用性很强,如果教师能够抓住课程的该特点,进而采取形式多样的授课方式,将抽象性高的内容与学生生活建立密切联系,相信即便是枯燥的内容也能被学生良好的吸收和接受。
为了改变“德法课”法治部分教学存在的问题,从高校层面来讲最重要的就是提高认识,意识到在全面依法治国过程中高校法治教育的重要性,进而重视法治部分教学工作,优化师资配备以及注重课堂内容形式的提升等。
在全面依法治国背景下,大学生的法治教育应该提至前所未有的高度,在教学安排上就应该体现为合理分配法治部分课时量。“德法课”由思想道德和法治两部分构成,从课程名来看两部分地位平等,但实际情况是法治部分内容较少,处于简讲、少讲甚至完全不讲而由学生自学的尴尬境地,显然这与我国确定的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不相符。而且相较于法治部分丰富的课程内容来说,在目前大部分高校“德法课”分配给法治部分的课时范围内很难讲解常用的法律基础知识。
因而法治部分课时量的调整势在必行,本文主张将法治部分的课时量至少要保持在“德法课”总课时的三分之一。法律是最低层次的道德,法治教育的开展有助于学生群体道德底线整体的提升,因而法治部分课时量的增加并没有削弱思想道德部分的作用,而是从法律层面进一步加强了对道德底线的要求,两者的终极目标是一致的。此外,目前法治部分限于课时量少弱化了对实体法、程序法的讲解,但在全面依法治国的背景下,法治部分的讲解要适应学生成长需要,虽然增加的课时量不足以把整个法律体系进行讲授,但完全可以以专题的形式讲解学生在今后的生活工作中常用的法律知识,例如合同法、劳动法、婚姻法等。尽管法治部分授课目标是注重培养大学生的法治思维与意识,不必像法学专业的学生一样专攻法律,但需要明确的一点是法治思维的培养需要必要的法律知识作支撑,目前仅仅依靠法律概念与法律框架的介绍达不到提升学生法治素养的目的,必要的法学基础知识的学习才能帮助学生守法用法。课时量的增加是提升大学生法治素养,保障法治教育、法治建设有序开展的前提。
在全面依法治国的进程中,我们国家高度重视建设一支专门的法治队伍,强调法治工作的专业性。具体到高校中,在对当代大学生法治素养的培养上也应该高度重视任课教师的专业性,加强法律专业知识学习,增强教师专业性。
一方面,在“德法课”教师队伍已经配备法学专业教师的高校,在集体备课时可以由他们来讲解法治部分,这样既可以充分发挥教师的专业优势,也可以加强其他思政教师对于法律知识的学习,提升他们讲授法律部分的专业能力。另一方面,高校一定要加强对非法律专业思政教师的培训,为教师提供多种培训机会,鼓励教师多参加法学方面的研讨和进修,不断提高教师自身的法律知识和授课能力。当然非法律专业的思政教师,自身也要通过多种途径学习法律专业知识,可以利用一些开放的慕课平台,学习法律专业线上课程,还可以多关注法律类的栏目,比如今日说法等。通过日积月累类的学习提升自身的法律素养,为法律部分的授课做充足的知识储备。
目前“德法课”中法治部分讲课方式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形式单一,内容僵化,改变这种现状并不难,一个简单有效的方式就是增强实践性。增强法治部分的实践性不是肆意想象和刻意增加,而是由法治部分的课程内容和特点决定的。
一是从内容上来讲增强实践性符合法治部分知识应用重实践的课程特点,法律是一门理论性和实践并重的学问,单讲法律制度、法律规定,不仅枯燥乏味而且艰涩难懂。如果把法律知识和日常生活中的法律问题结合起来授课会更加生动清晰,也便于学生活学活用。二是从形式上讲法律实践活动丰富多样,适合采取实践的形式进行授课。法律辩论、模拟法庭以及真正进入法庭进行旁听,请律师讲解真实的法律案例这些都是现有的生动的实践形式,引入这样的实践活动极大地丰富了课堂形式,增强了课堂的趣味性。三是从课堂效果来讲增强实践性改变了传统的由教师主讲的模式,可以使学生真正参与课堂教学,激发学习兴趣。学生变被动学习为主动探索,可以有效地解决师生缺乏互动,学生注意力不集中等问题。当然增强课程实践性还需要转变公共课大班授课的情况,以往受师资的限制多采取二三百人大班授课,不便于开展实践活动。但目前国家高度重视思政教师队伍建设,要求各高校按比例配备思政教师,各高校也在不遗余力地推进这项工作。在师资充足的前提下小班授课成为可能,小而精的实践课堂形式也将成为未来高校思政课的一个重要发展趋势,丰富多样的实践活动将有助于课堂效果的极大提升。
“德法课”是提升大学生思想道德素养和法治素养的综合型课程,但目前法治部分教学存在课时量少、教师专业性不足、课堂形式单一等问题。对此本文探索通过增加法治部分的课时量、加强法律专业知识学习、增强课程实践性等方式促进法治部分授课取得实效。而且相信上述一系列举措的实施一定能够改变目前法治部分少讲甚至不讲的尴尬境地,同时能够保障法治部分在专业教师的带领下以学生喜欢的方式开展,激发学生学习兴趣,进而提升大学生群体的法治素养。相信随着法治基础教育的有效开展,为全面依法治国源源不断输送合格的建设者,我国的法治进程也将会在一代代人的推动下高歌猛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