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宏中
(广东财经大学,广州 510320)
劳动模范是劳动人民的先进典型和光辉代表,他们不但是推动生产力发展的骨干力量,也是实施大学生劳动教育的重要主体和宝贵资源。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劳动模范始终是我国工人阶级中一个闪光的群体,享有崇高声誉,备受人民尊敬。……必须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发挥劳模作用”[1]。劳动模范在大学生劳动教育中具有重要的目标定向、先锋模范作用,能够对大学生劳动价值观念、精神、热情、态度培养产生强大的示范效应、激励效应和模仿效应。当前,劳动模范对大学生劳动教育的参与、促进作用尚未充分发挥,亟待厘清其价值意蕴、作用机理和实现路径,使劳动模范成为高校劳动教育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不竭动能。
1.劳动模范是端正大学生劳动价值观念的榜样
对劳动有什么作用、为什么而劳动的认识和理解是决定大学生如何对待、投入劳动的前提和基础。大学生端正劳动价值观念,才会有接受、参与劳动教育活动的兴趣与意愿,劳动教育才能取得真正效果。苏霍姆林斯基指出:“只有在学生的精神生活、智力生活中有了崇高而美好的目标,并且意识到要达到这一目标是要付出体力的消耗时,才能使学生产生并且逐渐巩固其对于体力劳动的内心需要。”[2]当前,不少大学生对于劳动对自己、国家和社会、人类、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和意义认识不到位、不深刻,劳动参与意识薄弱,又或是把劳动窄化为谋求个人利益的功利化手段,家国情怀、社会责任感不足。这些劳动价值观念的偏差亟待在劳动教育中纠正。劳动模范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精神和光辉事迹,是大学生劳动价值观念教育的宝贵资源。劳动模范心怀国之大者,为社会主义建设废寝忘餐、舍生忘死,毫不计较个人荣辱得失,攻克一个个困难考验,战胜无数技术难关,生动诠释了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观的真谛,展现了“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深刻意涵。将劳模精神和为国辛劳、为民奉献的先进事迹融入劳动教育,能够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高尚的劳动价值观念,使他们深刻理解劳动价值的丰富、深邃内涵,积极投身于社会主义建设的劳动之中。
2.劳动模范是端正大学生劳动态度的榜样
劳动态度对劳动质量和效果具有重要影响。劳动者具有积极的劳动态度,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孜孜不倦追求劳动效率和质量,铸造辉煌的劳动成果和业绩,是推动社会生产力发展、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保证。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中,前进路上依然面临不少生产、技术难关,需要发扬踔厉奋发、笃行不怠的拼搏精神,实现科技自立自强,夯实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物质基础。劳动模范承载的爱岗敬业、争创一流、艰苦奋斗、勇于创新精神,是新时代夺取新胜利不可或缺的精神力量。将劳动模范的拼搏奋斗精神融入劳动教育,学习劳动模范的闯劲、冲劲和韧劲,有利于大学生端正劳动态度,以积极进取的姿态投入生产劳动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不断追求卓越,推动社会高质量发展。
3.劳动模范是端正大学生劳动道德与伦理的榜样
如何处理劳动过程中的物质利益取舍和抉择的关系,是社会生产和消费循环可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树立合法经营、诚信服务、诚实劳动、童叟无欺等劳动道德和伦理,能够有效维护经济、社会、法治秩序。当前,我国一些市场经营者、劳动者缺乏正确的劳动职业道德和伦理,通过损害消费者和其他劳动者的正当利益、合法权益获取不正当收益,对社会发展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大学生作为未来的劳动者,应当及早确立正确的职业道德和伦理。劳动模范是诚实劳动、勤劳致富、以辛勤和汗水换取劳动果实的先进典型,将劳模精神融入劳动教育,有利于帮助大学生塑造义利兼顾、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公平交易、良性竞争的劳动职业和伦理道德,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净化社会风气。
4.劳动模范是大学生学习劳动技能的良师
劳动模范不但是道德卓著的“人师”,也是技术超群的“经师”。不少劳动模范是先进技术的代表,是推动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中流砥柱。新时代大学生要成长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栋梁之材,除了要有高尚的思想道德品质,良好的科学文化素质和专业能力也必不可少。目前,由于种种原因,大学生的劳动技能、职业能力仍然不能有效契合社会需求。校企深度合作、企业生产者全面参与人才培养过程是培养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人才的必由之路。劳动模范是大学生劳动能力培养的不可多得的校外育人主体。健全参与合作机制,使劳动模范积极参加课程讲授、论文指导、实习实践指导等教学活动,将生产经营的先进技术、经验传授、分享给学生,能够使理论与实践、教育与生产有机融合,缩小高校教学与社会实际的差距,有效提升大学生的劳动能力。
1.目标导向机理
对于高校和大学生个体而言,劳动教育总有一定的目标,这个目标涵盖劳动价值、道德、态度、意志、伦理、知识、技能等方面,是思想性、通识性、专业性的有机统一。劳动教育目标决定高校教育方向和教育内容、方法、手段、环境的选择,引领学生个人的努力和发展方向。劳动模范是大学生的榜样和楷模,为其在思想品德和专业能力上树立标杆、确定奋斗目标,是大学生劳动教育目标定向、校准方向、质量监控的重要主体。
2.动力激励机理
劳动教育对受教育者而言,在精神和物质层面均具有享用性功能,即满足个体某种需要和欲望,使个体获得快乐、满足。在精神层面,正确高尚的劳动价值、态度、品德可以使个体获得人格尊严和社会荣誉感。在物质层面,个体可以通过劳动获得物质报酬,改善物质生活。客体满足主体需要的程度越高,越容易引发主体的积极情感和态度,激发主体的相应行为。按照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人的需求可以分为生理、安全、社交、尊重和自我实现等方面,是物质和精神需要的有机结合。在当前的生产力水平和社会发展阶段,对大多数人而言,劳动仍具有功利属性,是劳动者生存发展和满足欲望的手段。大学生接受劳动教育和从事社会生产劳动,其动机和动力仍然会受功利性需要的影响和激励。劳动模范是在物质或精神层面达到较高水平的先进人物,对大学生具有较强的激励作用,使他们为了达到劳动模范在职业发展、社会地位、个人荣誉、精神情操等方面的人生高度,积极接受劳动教育,全面提升劳动素养和能力。
3.信仰强化机理
激励主要是功利性需要对大学生的推动作用,而信仰则是个体对某种理想和信念的认同、信奉引致采取特定行为实现特定目标的促进作用。大学生劳动教育中包含了大量的德育内容和要求,劳动教育过程同时也是德育过程,以劳树德是劳动教育的重要目标。要使大学生有效传承正确的劳动价值、品德、态度、意志等道德精神,信仰和认同必不可少。道德认同和信仰是实现道德认知到道德行为转化的中间环节,缺乏认同和信仰,个体难以真正持久地产生道德行为。劳动模范的成功,充分向大学生证明了正确的劳动道德精神对个人、社会发展的重要价值,昭示其科学性、合理性和实现的现实可能性,从而使大学生对劳动道德精神的要求和原理产生正向、积极的认同感,逐渐形成信仰,并自觉践行。物质激励固然重要,但是内生的、自觉的信仰力量才是塑造正确的劳动道德精神的根本因素和不竭动力。“只有当一个人认识到劳动中有一种比获得满足物质需要的资料更重要的东西,即精神创造及自身才能和天资的发挥,只有在那时候,劳动才能成为快乐的源泉。”[3]遵循内心认同和信仰采取特定行为产生的满足感、获得感,是这种行为持续自我强化的动力。同时,劳动模范是当代社会的鲜活典型,其经历和事迹在时空场域上与大学生具有亲近性、相似性,更容易缩短与大学生的心理距离,形成共鸣,产生移情,使他们更加认可和信奉劳动模范代表的精神品格,自觉学习践行正确的劳动道德精神。
4.模仿示范原理
学习劳模精神关键在于发挥其示范效应,使大学生通过学习、模仿劳动的精神和行为,并结合实际创造性地转变为自身的日常行为。模仿是基于主体自身的动力因素,认同、接受他人某种适合于自己的行为方式,把自己想象成模仿对象,并产生相似的行为,即以模仿对象的思想观照自我思想,以模仿对象的行为检视自我行为。模仿对象成为模仿主体思想、行为的参照物。劳动模范的光辉精神和先进事迹对大学生价值取向、利益选择、品德发展、行为养成等方面均具有重要参考作用,是劳动道德精神发展的参照系。大学生可从劳动模范身上汲取智慧和滋养,在道德取舍和抉择时以其思想和行为为准则,采取与之相同的思想和行为,或者结合自身学习和生活实际,形成适合自身的正确思想和行为,从而达成劳动教育的德育目标和要求。
1.在顶层设计上要务求长效
学习践行劳动模范的劳动道德精神是潜移默化、日积月累的长期过程,劳动模范要作为育人主体和资源持续贯穿人才培养和劳动教育全过程。因此,要完善顶层设计,制定完善的整体规划,构建长效机制,促进劳动模范常态化、持续化、制度化地参与大学生劳动教育,绵绵用力,久久为功。政府部门应当把发挥劳动模范对高校劳动教育的促进作用作为全社会学习、宣传、贯彻劳模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制定促进劳动模范进校园、进劳动教育的规划方案和制度,引导劳动模范积极参加高校劳动教育活动,并使之成为劳动模范的社会责任。高校要结合办学和劳动模范工作实际,协商制定劳动模范参与劳动教育的适切性制度,实现多方共赢和可持续发展。劳动模范所在的工作单位也要将单位利益和社会责任有机结合,统筹协调、安排好劳动模范日常工作与劳动教育、劳模精神宣传推广等社会活动,为劳动模范作用的发挥创造良好的条件。
2.在学习内容上要以德为先
劳动模范虽然德技双馨,但对大学生劳动教育来说,应当把学习践行以劳模精神为主体的劳动道德摆在首要位置。劳动道德的传播和学习可以不受时空限制,有效覆盖全体大学生。劳动模范参与大学生劳动教育要秉承以德为先、德技兼修的原则,将劳动道德精神作为发挥劳动模范在劳动教育中促进作用的主要学习目标和内容,引导大学生学习劳动模范爱岗敬业、无私奉献、追求卓越的伟大精神,为大学生在未来的发展道路上建功立业奠定坚实的精神、品德和心理基础。
3.在教育方式上要全面融合
目前,劳动模范参与大学生劳动教育的形式以事迹讲座、报告会为主,方式方法比较单一,结合面比较狭窄。高校应当结合人才培养和劳动教育目标,全面挖掘劳动模范彰显的劳动道德精神,提炼教育重点,按照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理论与实践、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显性与隐性、思想与行动相结合的原则,将其全领域、全周期融入劳动教育中,形成全面覆盖、全面融合的格局。
1.建立健全劳动模范参与大学生劳动教育的政策和制度
建立健全政策和制度,克服单位、身份、制度障碍,使劳动模范积极参与、融入大学生劳动教育,是发挥劳动模范对大学生劳动教育的促进作用的前提条件。政府部门要完善政策和制度,推动高校与劳动模范所在单位、劳动模范本人形成紧密稳定的三方合作关系,建立沟通、合作桥梁和渠道,鼓励、引导劳动模范所在单位以劳动模范积极参与为基础设立大学生劳动教育基地,或者将劳模工作室进行改造,增加劳动教育功能。政府部门应通过组织劳动模范宣讲团、报告团等形式,利用“五一国际劳动节”、国庆节等重要节日,到高校开展劳模精神和事迹巡回宣传,探索实施结对合作机制,形成高校—劳动模范—劳动模范所在单位的稳定、适配关系。高校要在政府引导下,与劳动模范所在单位、劳动模范签订劳动教育合作协议,明确劳动模范参与劳动教育的内容、形式和责权利关系。从实际情况来看,劳动模范的直接参与应当集中体现在实践教学、第二课堂、校园文化等领域,且这种合作关系要“一校一策”,尽可能兼顾三方具体情况,实现三方共赢。
2.将劳模元素全面融入大学生劳动教育课程体系
将劳模元素全面融入通识课程与专业课程、理论课程与实践课程中,使劳模元素进课堂、进教材,增强课程教学的劳动教育功能。在思政课程上,要将劳模精神作为教学案例融入教学内容,既深化思政内容理解,也促进劳动道德精神的体会和领悟,使思政教育过程与劳动教育过程相统一。在课程思政上,要结合行业发展历程、成就等内容的学习,将行业劳动模范的先进精神和事迹有机融入其中,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职业意识,激发建功立业、行动报国的远大志向。在通识选修课程上开设专门讲授劳动模范内涵、历史、精神、事迹、当代价值和学习路径等内容的课程,并组织编写相关教材或讲义,使学生对劳动模范形成全面系统的认识和理解。在社会实践和专业实习等实践课程上,要将劳模精神和事迹作为事前教育的重要内容,促进学生在实践实习过程中自觉践行劳模精神,并将劳动道德精神纳入实习评价,使劳模精神充分融入劳动过程。
3.将劳模元素全面融入大学生劳动教育第二课堂项目体系
将劳模精神学习、践行作为大学生第二课堂项目重要组成部分,并核算第二课堂学分,促进劳模元素全面融入第二课堂项目体系。高校可定期邀请劳动模范组织事迹宣讲报告会,由劳动模范本人系统阐述奋斗经历,与大学生面对面直接交流,增强感染力、号召力、亲和力和可信性、可接受性,提升学习效果。积极组织劳模知识竞赛、演讲、征文、读书等活动,调动大学生在课余时间自主学习劳模精神与事迹的积极性,强化劳模精神的认知与认同。
4.将劳模元素全面融入高校校园文化
劳动道德精神教育既要重视显性德育,更要重视通过环境进行渗透的隐性德育,并使显性德育隐性化[4]。因此,劳模精神学习需要创设富含劳模元素的校园文化环境,发挥其对大学生的浸润、熏陶作用,促进劳模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高校应将劳模精神融入办学理念和价值中,作为全体师生的行为准则和价值标准,使劳动模范爱国、奉献、实干、创新、争先的精神品格成为学生的精神文化特质。
5.提升教师运用劳模元素实施劳动教育的能力
劳动模范也是高校教师学习的榜样,劳模精神与教师思想品德、职业道德修养等内在要求是一致的。教师是大学生日常学习与生活中交流与接触最为密切的群体,他们对劳模精神的模范践行对大学生具有重要的示范作用。高校要把劳模精神融入教师入职培训等师德师风教育中,使教师自觉学习践行劳模精神。同时,要提高教师利用劳模元素开展劳动教育的能力,可以组织线上线下专题培训,设立教研教改专项项目,在专业、课程、教学团队、评优评先中注重考查劳模元素融合情况,引导、激励广大教师利用劳模元素实施劳动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