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义寿, 苏瑞波, 段艳红, 周振江
(广东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 广东广州 510033)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作为发展高科技、 实现产业化的重要载体, 经过数十年发展, 已成为我国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载体, 在转变发展方式、 优化产业结构、 增强国际竞争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道路[1], 成为推动国家创新发展的主力军和主阵地[2]。 广东高新区萌芽于20 世纪80 年代中期, 经过多年发展,全省已建有46 家省级以上高新区, 成为广东经济发展的主引擎和火车头, 在全省创新驱动发展大局中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3]。 新时期, 全球经济社会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 科技创新日新月异, 高新区创新发展面临新的挑战与压力, 在国内外错综复杂的发展环境下, 如何继续激发高新区创新发展活力、 进一步推动地区经济发展成为高新区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国内外学者对高科技园区创新发展进行了多角度研究。 世界高科技园区经历了从20 世纪50 年代自发形成到20 世纪80 年代蓬勃发展的历程, 形成了美国硅谷科技园、 日本筑波科学城、 英国剑桥科技园等知名科技园区, 因此, 国外有关科技园区的研究相对较早。 一是围绕某个国家或地区的发展模式、 政策举措分析科技园区与生产效率的关系等。 二是聚焦科技园区的企业、 人才等因素, 分析其对地区经济社会的影响, 如Ben 等[4]探索了城市与高科技园区的生产效率及相互影响;Mukkala 等[5]对芬兰科技园区的小型科技企业进行分析, 认为高科技企业的成功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科技园区的创新能力和网络关系。
国内方面, 相关研究主要聚焦在以下几个维度: 一是科技园区建设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及实证分析, 如韩小改[6]、 李政等[7]、 王京雷等[8]通过实证分析, 分别研究了高新区发展对经济、城市创新、 都市圈创新发展的影响, 认为高新区发挥了积极促进作用。 二是科技园区发展路径与发展模式的研究, 如高宏伟等[9]将发展状况参差不齐的高新区按照创新能力高低进行区分, 分别探究高新区的创新能力提升路径; 王胜光[10]、 张忠德[11]、 陈向东等[12]从创新生态系统视角出发,研究我国高新区的发展模式, 并提出官产学研资等构建高新区创新系统的关键因素。 三是关于科技园区发展的理论研究, 如边慧夏[13]将生产网络理论和协同学理论引入科技园区关系研究, 认为发挥多个科技园区之间的整体功效是科技园区发展的关键; 薛强等[14]面对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新形势, 对我国高新区发展过程进行全面科学的探索和评估, 认为我国高新区发展在增长极、 孵化器、 空间扩散等主要理论基础上探索出了新的发展模式; 刘会武[15]系统阐述了我国国家高新区“三次创业”理论与发展路径, 提出高新区“四个跨越”的实现方式, 即先行先试、 互联互通全球创新资源、 打造创新型产业集群、 坚持产城融合。
综上, 虽然关于高新区创新发展的研究较多,但涉及发展路径与模式方面的研究相对较少且角度单一, 缺乏理论基础与机制创新。 三螺旋作为一种成熟的创新理论, 在高新区发展相关研究中却应用不多。 本文在系统分析广东高新区发展现状的基础上, 把三螺旋理论与高新区创新发展结合起来, 从高新区管委会、 企业、 科研机构等角度, 构建促进高新区创新发展的矩阵模型, 为新时期广东高新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参考。
1988 年8 月,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计划——“火炬计划”实施, 各地开始积极创办高新区。 1988 年5 月, 国务院批准建立第1 个国家高新区——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 也就是中关村科技园的前身, 拉开了我国建设国家高新区的序幕。 自此, 我国国家高新区开启了“三次创业”“四个跨越”的发展历程[16]。 与此同时, 广东也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 建设高新区的热潮兴起。 1985 年7 月诞生了深圳科技工业园区, 1991年经国务院批复为国家高新区, 此后, 广东开启了探索高新区创新发展的实践道路, 大致经历了创业成长期、 能力提升期、 高质量发展期3 个阶段, 与国家高新区“三次创业”时间基本吻合(见图1)。
图1 广东高新区发展的3 个阶段
1991 年和1992 年, 国务院分别批准建立了26家和25 家国家高新区, 全面启动国家高新区建设,加上中关村科技园, 全国国家高新区总数达52 家。广东在1991 年获批国家高新区的有中山、 广州、深圳高新区, 1992 年获批的国家高新区有佛山、惠州、 珠海高新区。 这一时期, 广东的6 家国家高新区根据本地实情, 以扩展高新技术产业为抓手,利用政策和产业发展优势, 不断发展壮大, 成为广东乃至全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中坚力量。 同时, 广东也开始布局建设省级高新区, 批准设立东莞、 肇庆、 汕头、 江门等省级高新区, 为布局建设国家高新区打下坚实基础。
2001 年, 科技部在总结前一阶段国家高新区建设经验的基础上, 提出了国家高新区“二次创业”的新任务和新目标, 开始大规模、 全方位推进国家高新区建设, 国家高新区总数达115 家。 这一时期, 广东的东莞、 肇庆、 江门高新区升级为国家高新区, 广东国家高新区数量增加至9 家, 实现国家高新区珠三角地市全覆盖。 期间, 广东在粤东西北地区布局了阳江、 河源、 梅州、 清远、 揭阳等14 个省级高新区, 全省形成了以广州和深圳为龙头、 珠三角高新技术产业带为核心、 高新区为重点, 带动粤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格局。
党的十八大以来, 我国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国家高新区进入创新驱动、 战略提升阶段, 从产业园区向科技生态社区转变, 更加注重打造创新创业生态和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截至2023 年6 月底, 国家高新区总数达178 家。 这一时期, 广东的河源、 清远、 汕头、 湛江、 茂名等高新区升级为国家高新区, 广东国家高新区总数达14 家。 期间, 广东省新布局建设了一批省级高新区, 2020 年分两批共认定了17 家省级高新区,2022 年又认定6 家, 全省省级高新区达32 家, 高新区发展梯队更加合理完善。
近年来, 广东大力推动国家高新区地市全覆盖并新认定了一批省级高新区, 截至2022 年年末,全省省级及以上高新区数量达46 家, 其中国家高新区14 家, 省级高新区32 家[17], 逐步成为推动广东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 实现我国科技自立自强的重要载体和参与国际科技竞争的重要支撑力量。
一是逐步成为推动广东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 2021 年, 广东高新区以占全省1%的开发土地, 创造了全省约1/5 的生产总值、 1/4 的出口总额; 实现研发(R&D)经费内部支出约2 700 亿元,占高新区生产总值超过12.7%。 广东高新区建有国家级创新型产业集群17 个、 国家火炬特色基地28个、 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11 个[18]5,22-25,113,120,成为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重要平台载体。
二是逐步成为实现我国科技自立自强的重要载体。 2021 年, 广东高新区集聚高新技术企业约1.68 万家, 占全省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近30%[18]6-9。近年来, 广东高新区加快布局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建有散裂中子源等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等一大批“国字号”创新平台,培育了电子信息、 先进材料等万亿元级高技术产业集群, 有力支撑我国加快实现科技自立自强。
三是逐步成为参与国际科技竞争的重要支撑力量。 2021 年, 广东高新区出口总额占全省出口总额约1/4, 14 家国家高新区实际利用外资558 亿元, 同比增长35.8%, 占全省实际利用外资总量约1/3[18]4-7, 显示出广东高新区企业强大的国际影响力。 高新区建有中新广州知识城、 深圳西丽湖国际科教城、 东莞中以创新产业园等重大国际合作平台, 深圳、 广州等世界一流科技园区涌现出华为、 大疆、 粤芯半导体等一批世界知名科技企业, 成为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的重要创新主体。
“三螺旋”概念源于20 世纪50 年代的生物学领域, 20 世纪90 年代中期, 美国学者埃茨科维兹等[19]在分析硅谷等产业创新集群的基础上, 提出了官、 产、 学三螺旋理论, 强调创新体系建设的重点应为以大学为代表的知识生产机构、 产业部门、 政府等创新主体如何进行知识的生产与转化, 形成相互影响的三重螺旋关系。 三螺旋理论认为, 大学、企业和政府3 个主体可形成多种互动关系, 三者之间相互作用、 相互影响, 促进区域创新水平不断提升[20]。 三螺旋理论的核心价值在于在促进区域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下, 将具有不同价值体系的大学、 企业(产业)、 政府统一起来, 形成知识领域、 生产领域和行政领域的三力合一, 通过日益增加的相互作用产生创新成果[21]。 三螺旋理论问世以来, 就被学者认为是进行创新研究的一种新范式。
随着知识经济发展, 创新成为经济发展主要驱动力, 产学研一体化成为国家与区域创新体系的核心, 包括大学在内的科研机构、 企业、 政府部门以及行业协会、 金融机构、 中介机构等, 在推动创新发展、 构建创新发展生态中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其中, 最为关键的是包括大学在内的科研机构、 企业和政府部门。 大学和科研机构作为知识生产和输出部门, 是新知识、 新技术的重要来源, 也是培养科技人才的重要组织, 对促进科技创新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企业是开展科技创新的主体, 是形成产业集聚发展的基本单元, 在科技创新中发挥主力军、 主引擎作用。 政府作为科技创新的管理者和服务者, 在推动创新发展过程中发挥着基础支撑作用, 良好的政府服务、 精准有效的创新政策有利于提升创新效率、 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 科研机构、 企业、 政府通过合作交流和角色转换, 两两之间的范围不断重叠并相互渗透, 使各种功能有机结合, 提高创新效率。
在创新发展路径上, 广东高新区可建立“高新区管委会+科技型企业+科研机构”的三螺旋创新发展生态, 通过决策层(管委会)、 管理层(下属事业单位)、 建设运营层(平台公司)三级管理架构, 各创新主体之间相互依存、 相互协作, 共同推进高新区创新发展(见图2)。
图2 基于三螺旋理论的广东高新区创新发展模型
一是以高新区管委会为代表的政府机构。 广东所有高新区都建立了专门的管理机构, 统筹推进园区科技创新和社会发展等工作。 国家高新区行政级别一般为正处级及以上, 部分为厅级, 高新区党工委书记一般由市领导兼任, 具有较高的统筹协调能力。 大部分园区都设有创新服务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或科技情报所等下属事业单位,支撑园区经济和社会发展; 部分园区成立了开发建设平台公司, 负责园区的投资、 开发和建设等具体工作。 广东高新区基本形成了“管委会+下属事业单位+平台公司”的管理架构。
二是以高新技术企业为代表的科技型企业。广东高新区集聚了一批研发投入高、 知识创造力强的科技型企业。 2021 年, 全省高新区有高新技术企业1.68 万家, 平均每家国家高新区拥有高企1 088 家, 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664 家), 其中上市企业达443 家[18]6-9, 培育了一大批科技龙头骨干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 构建了科技型中小企业、 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领军企业融通发展生态,成为推动广东高新区创新发展的主要力量。
三是以新型研发机构为代表的科研机构。 只有少数的广东高新区建有大学, 且多为应用型职业技术学院, 但广东高新区大多建有科研机构,包括新型研发机构、 各类实验室、 高水平研究院和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等, 尤其是部分国家高新区建有一批“国字号”高水平研究机构。 广东14 家国家高新区建有国家级研发机构超600 家, 是高新区推动研发、 加快技术创新的重要主体。
广东高新区的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科技型企业、 科研机构之间形成了相互合作、 相互促进、相互影响的六大关系(见表1), 为推动高新区创新发展, 构建了较为完善的创新发展生态。
表1 广东高新区三螺旋矩阵
一是政府与政府的关系。 各高新区管委会之间可以是相互竞争的关系, 也可以是相互合作、相互促进的关系。 一方面, 为争夺优质创新资源、积极引进科技型企业, 各高新区管委会之间存在竞争, 尤其是广东高新区数量较多, 部分地市建有3~4 家高新区且产业趋同, 一定程度的竞争能促进园区改善营商环境和硬件基础设施; 另一方面, 各高新区管委会之间可以发挥比较优势, 加强合作、 搭建平台、 开展对口帮扶合作等, 如共同成立创新发展基金、 举办高端论坛活动等, 发挥政府的引导和杠杆作用, 形成创新发展合力。
二是政府与企业的关系。 一方面, 企业发展离不开高新区管委会的支持与服务, 高新区管委会的精细化管理、 完善的基础设施等配套服务可以推进企业快速发展; 另一方面, 企业发展壮大能给政府带来税收, 企业技术提升能促进建设数字化政府, 提升政府办事效率。
三是科研机构与政府的关系。 大部分科研机构积极与政府合作, 承担科技计划项目。 如佛山高新区的季华实验室, 开展核心技术攻关, 打破国外技术垄断, 为实现关键核心技术安全自主可控、 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提供了重要保障。 同时, 政府也是推动科研机构发展、 加大科研投入的关键因素, 尤其是国有科研机构, 需要政府的大力支持。
四是科研机构与科研机构的关系。 科研机构是开展技术攻关、 促进科技进步的重要组织机构,广东高新区各类科研机构具有基础研究能力强、产业技术创新水平高的优势, 科研机构之间可加强协作, 强强联合推进产业共性技术攻关。 如松山湖材料实验室积极与北京、 港澳等地的科研力量深入合作, 共同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五是科研机构与企业的关系。 企业与科研机构的影响和推动是相互作用的。 部分规模较大、 创新能力强的企业可牵头组建科研机构, 提升技术研发能力, 如广州高新区的TCL 公司参与广东聚华新型显示研究院组建, 牵头建设国家新型显示技术创新中心。 科研机构也可推进成果应用, 孵化出具有关键核心技术、 创新能力强的科技型企业。 如松山湖材料实验室孵化成立产业化公司39 家, 推动科技成果实现转移转化, 服务地方高质量发展。
六是企业与企业的关系。 高新区作为创新集群, 企业之间往往会形成密切的关系。 大企业可成为小企业的投资方, 小企业可成为大企业的代工公司, 不同企业还可构成产业链上下游关系,稳定产业链降低了生产经营成本。 这种关系往往能推动高新区集群化发展, 提升园区整体竞争力,如肇庆高新区大力集聚新能源汽车企业, 企业之间相互合作, 形成了完整产业链和创新链, 推动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集群不断发展壮大。
本文基于广东高新区三螺旋创新主体关系分析, 分别从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科技型企业、研究机构和构建新型政产学研关系4 个方面提出对策建议。
高新区的发展需要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 尤其是地市政府在高新区建设中要发挥主体责任,把高新区发展摆在支撑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突出位置, 为高新区建设配齐配优资金、 土地、 人才等各类创新资源。 各高新区管委会要发挥开发建设的主导作用, 根据园区发展实际, 因时因地施策, 在产业发展、 科技创新、 营商环境改革等方面先行先试, 谋划高新区发展新思路、 新方法。各高新区之间要构建协同创新发展机制, 尤其是位于同一地市的高新区, 要统筹谋划、 错位发展,避免恶性竞争和资源浪费。
企业作为高新区创新发展的主体, 尤其是高新技术企业、 科技领军企业, 关系到园区创新发展的整体效益。 一是积极培育和引进高新技术企业, 推进各类创新型企业集聚发展, 围绕园区龙头企业和主导产业, 不断完善产业链条, 支撑园区打造现代化创新型产业集群。 二是构建“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领军企业—上市企业”梯次培育机制, 引导企业不断发展壮大, 成为推动园区跨越发展的重要引领极。 三是引导企业加大科技投入, 加强技术改造, 加快产业转型升级, 提升企业科技含量和自主创新能力。
科研机构作为高新区的技术创新主体, 是推动园区科技创新的重要力量。 一是要积极引进和培育高水平科研机构, 推动各类国家级和省级研发机构在高新区布局或设立分中心, 提升园区技术供给水平。 二是支持和鼓励企业设立研发机构, 尤其是产业发展水平相对较低的高新区, 要大力支持企业建设研发中心, 推进产业转型升级。 三是建立以需求为导向的科研机构发展模式, 推动科研成果产业化。 推动公办科研机构改革, 完善发展模式, 提升成果转化效率, 深度参与地区产业创新发展; 鼓励企业类研发机构在优势领域加快核心技术攻关, 支撑企业和园区创新发展。
高新区作为一个完整的创新生态系统, 其创新发展需要政府、 科研机构、 企业、 中介等各类市场主体共同参与、 通力合作。 一是要加强政产学研合作, 扶持行业龙头企业联合大学、 科研机构组建产学研创新联合体, 建设创新联盟, 集中优势力量推动高新区创新发展。 二是政府、 科研机构、 企业要发挥各自优势, 共同为高新区发展构建良好的创新发展生态。 企业要及时发布技术需求; 科研机构要发挥好人才培养和技术攻关的优势, 提供解决方案; 政府要主动做好平台搭建,协同打通科技成果转化制度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