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实现共同富裕需要全面把握其体制、机制及制度建设。推进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体制的应有之义,中国正在进行中的共同富裕体制是社会主义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共同富裕的机制是实现共同富裕体制的具体途径,机制就是使体制发挥功能的实践,其内在机制有城乡一体化机制、地域均衡机制、公平分配机制。共同富裕的体制机制都要靠制度来规范和落实,具体而言包括:要在高质量发展的基础上推进先富带后富的制度建设,要在完善分配制度的基础上推进第三次分配的制度建设,要在实现现代化的基础上推进乡村共同富裕的制度建设,要在做大中产的基础上推进缩小三大差距的制度建设。
关键词:共同富裕;先富带后富;城乡一体化;高质量发展
中图分类号:D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4403(2024)01-0044-08
DOI:10.19563/j.cnki.sdzs.2024.01.005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实现中国式现代化,扎实推进共同富裕,这是党的二十大报告指明的党在第二个百年的奋斗目标。中华民族正走在伟大复兴之路上。实现共同富裕需要全面地把握其体制、机制及制度建设;共同富裕的体制、机制和制度越清晰,中华民族复兴之路就越有迹可循。
一、中国共同富裕体制的确立
体制是体系、方法、形式等的总称。推进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体制的应有之义,是社会主义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新中国成立之后的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由于国内外客观的、困难的政治经济形势以及模仿苏联教条主义的发展模式,中国没能实现快速富裕起来的理想,人民收入低下。直到改革开放后,邓小平同志提出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先富带后富,中国逐步形成共同富裕体制。共同富裕体制主要有三方面内容。
(一)具有全体人民性的共同富裕体制
共产党人的经典文献和共产党人的纲领中都对未来社会要建立共同富裕体制做了描述,并在构建共同富裕具体体制过程中不断尝试。过程虽曲折,结果很理想。
新中国成立初,中国学习苏联模式,建立社会主义公有制。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为当代中国一切发展进步奠定了根本的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从此,“党面临的根本任务,就是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在新建立的社会主义制度的基础上,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为实现国家富强,人民幸福而奋斗”。目标是正确的,实现目标的过程却是曲折的。1958年,“由于党对大规模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的不足,由于背离了党一向倡导的实事求是的原则,凭主观愿望和意志办事,结果事与愿违”。“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让劳动群众尤其是农民的生产积极性遭受严重挫折,农村生产力长期处于落后状态,加上人口的急剧增长,中国社会尤其是农村社会的生活状况与新中国成立前相较未得到根本改善,与共产党人的经典文献中所描述的未来社会有较大的差距。虽然消灭了剥削,但工人和农民处于共“穷”状况,人们盼望国家富强、人人富裕的生活。
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共“穷”不是社会主义,人们盼望改革。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了改革开放原则,同年12月邓小平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的重要讲话中提出了一个“大政策”:“要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企业、一部分工人农民,由于辛勤努力成绩大而收入先多一些,生活先好起来。一部分人生活好起来,就必然产生极大的示范力量,影响左邻右舍,带动其他地区、其他单位的人们向他们学习。”这就确立了在改革开放过程中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并带动其他地区共同富裕的道路。
共产党人制定了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路线。首先,要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东部沿海地区和各大中城市走了先富之路,一部分勤劳的工人农民走向先富之路,在引进外来资本、发展民营资本的过程中一部分生产经营者也先富起来。其次,我们可以先富,但绝不允许大多数人贫困,甚至不允许少数人和少数地区的绝对贫困,我们要消灭绝对贫困。脱贫攻坚任务是共产党人解决绝对贫困的重要政策措施。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中国人非常自豪地宣布“完成了消除绝对贫困的艰巨任务,创造了又一个彪炳史册的人间奇迹”。消灭绝对贫困,这是发达国家有条件却做不到的事,中国人做到了。最后,在先富与消灭绝对贫困“两手抓”且抓出成效之后,全体人民性的共同富裕体制建议提上日程。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到2035年“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迈上新的大台阶,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二)具有先富带后富行动的共同富裕体制
允许一部分地区和一部分人先富,中国已经做到了,东部及大中城市先富起来,也出现了一部分富裕阶层。先富是党的政策所允许的,下一步的任务是先富带后富、实现共同富裕。
中国很早就在进行先富带后富的共同富裕体制建设。最主要的行动包括党和政府利用集中力量干大事的举国体制,有计划有意识地推动中部地区崛起、西部大开发、东北振兴、乡村振兴。先富起来的东部沿海地区、大中城市,不断通过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来推进区域之间发展的平衡。除此之外,东部地方的城市还通过“结对子”的方式对口支持西部边远城市,这种区域之间的转移支付是发达国家所没有的一种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方式,这种共同富裕方式是以先富带后富的直接行动。
城市先富后带乡村共同富裕的体制也在不断地建设过程中。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以城市群、都市圈为依托构建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格局,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农业人口市民化,能让进城农民共享城市“福利”;若能让进城农民有一个稳定工作并扎根于城市,就更有助于促进进城农民实现共同富裕,这样的共同富裕体制在2035年前将逐步展现出优势。而城市群、都市圈行动,将带动县域城镇化的发展,大都市先发展起来后,带动周边县城也发展(富裕)起来,这是城乡共同富裕的必由之路。
当前,先富带后富行动的难点是如何让先富裕的个人来带动后富。单个的个体要求其采取先富带后富行动,靠说教往往难以达到目标,即使一时做到了,也不能形成先富带后富的共同富裕体制。当前,摸索着进行的财富分配体制改革,对扎实推进先富带后富的共同富裕有重大影响,如强调第三次分配,以第三次分配的积极行动促进共同富裕的基础性制度建设。
(三)具有历史必然性的共同富裕体制
中国正在建设中的共同富裕体制,具有历史必然性。“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在中国共产党成立后的第一个百年里,按照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为未来国家的体制性设计,“始终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作为自己的初心使命,始终坚持共产主义理想和社会主义信念,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为争取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实现国家富强、人民幸福而不懈奋斗”,百年来共产党人初心不改,信念坚定,这就奠定了共同富裕体制的历史必然性。建立共同富裕体制的历史必然性,还源自无数革命先烈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国家体制。新中国是无数革命先烈和劳动群众通过奋斗包括贡献他们的鲜血乃至生命建立起来的,他们为之奋斗的目标是要让人民过上美好生活。接过前人旗帜,就宣告了继承前人要实现共同富裕的宏伟目标。当中国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一部分人和地区已经先富起来了,就必须努力去削平“三大差别”(工农差别、城乡差别、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差别),实现社会平衡。中国不能忘了百年来打下江山的无数革命者,是他们使中国有了发展基础。今日发展起来的先富群体,必须去实现共产党人的承诺,这是扎实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体制的历史必然性,不管过程多么长,道路多么曲折,努力的方向不会变。
二、中国共同富裕的内在机制
机制泛指一个系统中,各元素之间的相互作用的过程和功能。共同富裕的体制确立之后,扎实推进共同富裕,还得有完善的机制。共同富裕的机制是实现共同富裕体制的具体途径。共同富裕机制从属于共同富裕体制,机制就是使体制发挥功能的实践。共同富裕体制的历史必然性,建立在有具体实现体制的共同富裕机制之上。
(一)共同富裕的城乡一体化机制
1.能阻断城乡二元分治的城乡一体化共富机制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从传统的农业国家向工业化国家转向,农村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优先发展重工业要求优先将城市发展起来。城市与乡村二元分治是新中国成立后不久特殊历史时期的产物,改革开放前,城市二元分治的体制已经形成,农民与工人成为两个差别巨大的社会群体,城市工人阶级的收入及其福利远超农民,城乡收入差距悬殊,社会地位差异也很大。国家还通过户籍制度阻隔着农民转为“非农”(商品粮户口),社会阶层趋于分化。
改革开放后,中国社会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户籍制度松动,农民向城镇快速流动并推动中国经济快速发展起来。“中国经济成功的基础就是农村的劳动力大量涌入城市,保持了低廉的劳动力成本,这使得中国对外贸来说极富吸引力,同时也使中国出口的制造业产品在国际市场上保持了较高的竞争力。”但是,人口单向流向城市,并未改变城乡二元分治的格局。乡村经济虽有所发展,一些沿海地区的乡村甚至基本上实现了城乡一体化,但整体来说,乡村社会尤其是中西部地区的乡村社会与城市快速发展相比,差距在拉大,其中收入差距也在拉大。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着力推进城乡融合和区域协调发展,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能阻断城乡二元分割促进共同富裕的机制在于推动城乡融合,实现城市与乡村协同发展。自2006年中国取消农业税以来,阻断城乡二元分治的行动就已开始,中央每年的“一号文件”基本上都是关注“三农”问题,推动乡村发展与振兴的政策不断出台,城乡一体化也在沿海地区落实。从苏南浙北的乡村发展来看,城乡共同富裕的路子已经蹚出,尤其是浙江共同富裕的示范行动,让中国人摸清了阻断城乡二元分治的共同富裕机制,即“坚持城乡融合、陆海统筹、山海互济,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阻断城乡二元分治的共同富裕机制已明,路向确定。
2.能缩小城乡收入差距的城乡一体化共富机制
基尼系数是显示居民收入差距的指标,中国基尼系数自2003年起,就一直超过了0.45,这个数据显示中国的收入差距较大;如果再细分城乡居民收入的基尼系统,则数据会更高。中国先富群体已有200余人超10亿美元进入“胡润富豪榜”,更有6亿人群月人均收入1 000元左右(2020年数据)。
政府出台了大量缩小城乡收入差距、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措施,最大的成就是2020年中国全面消灭了绝对贫困,完成脱贫攻坚任务。除此之外,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全面实现了城乡低收入群体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广覆盖,农民获得了直接受益,幸福感上升;近十年来,乡村获得由基础设施建设所带来的另一巨大收益,中国“建成世界最大的高速铁路网、高速公路网,机场港口、水利、能源、信息等基础设施建设取得重大成就”。哪怕是最偏远的西部乡村,也能从中国基础设施建设中获益。“村村通”工程更是将贫困偏僻乡村纳入现代化的体系,奔向共同富裕有了更好的条件。
3.能均等城乡公共服务的城乡一体化共富机制
改革开放以来,城市的工业化、现代化水平提升很快,公共服务水平提升也快。而乡村青壮年劳动力不断地向城市转移,乡村主要由老人、妇女和儿童留守,乡村发展速度远低于城市,城乡公共服务水平及能力差距很大。城市集中了中国最重要的教育资源、医疗卫生资源及其他公共服务,城乡公共服务的差距拉大,尤其是青壮年携带子女进城,进一步加剧乡村人口流失,导致乡村发展乏力(以缺青壮年劳动力为尤)。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指“全体公民都能公平可及地获得大致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务,其核心是促进机会均等,重点是保障人民群众得到基本公共服务的机会,而不是简单的平均化”。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难点在乡村,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规模不足、质量不高、发展不平衡等短板,突出表现在:城乡区域间资源配置不均衡,硬件软件不协调,服务水平差异较大”。党和政府一直在采取各种措施来均等化城乡公共服务:如在边远的中西部乡村提高义务教育巩固率,边远地区农牧民的易地搬迁安置,提升医疗教育水平,农村危房旱厕改造,农民网上问诊或网上办事平台建设。这些都是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共同富裕的机制。
当前,城乡公共服务的差距拉大与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两者都在相互角力,而党和政府试图让二者相向而行。市场经济的发展拉大城乡差距,这是效率使然;政府努力推动公共服务的均等化,这是公平的要求。认清难点,就能认清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共同富裕机制建设关键在于政府加大干预力度。
(二)共同富裕的地域均衡机制
首先,鼓励东部地区加快推进现代化,从物质基础上促进共同富裕的地域均衡机制。东部地区仍然是物质创造的重要区域,它能为国家提供致富所需的大量物质,让全社会具有共富的物质保障,因此推动东部地区的快速发展,鼓励东部地区持续富裕有其必然性。其次,推动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从难点着手促进共同富裕的地域均衡机制。推进共同富裕最困难的区域是西部的边远地区,要“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坚持预防为主,加强重大慢性病健康管理,提高基层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再次,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从老工业基地创新上促进共同富裕的地域均衡机制。东北是中国传统工业的重要基地,东北老工业基地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市场化程度不高,国有企业活力仍然不足,民营经济发展不充分;科技与经济发展融合不够,偏资源型、传统型、重化工型的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不适应市场变化,新兴产业发展偏慢”。东北实现共同富裕重在推动市场主体的创新行动。最后,促进中部地区加快崛起,以承接产业梯队转移来促进共同富裕的地域均衡机制。中部地区是重要的内生力量,中部地区紧跟东部地区也富裕起来,中国共同富裕的地域均衡机制就可以建立起来。
(三)共同富裕的公平分配机制
规范收入分配机制是推进共同富裕的直接手段。初次分配体现市场经济的效率,第二次分配体现政府调节的公平,第三次分配体现人性的善。共产党人十分重视收入分配机制,努力实现公平分配是共产党人长期奋斗的目标之一。在新中国成立以来的70余年里,我们也走过曲折的道路。在计划经济时期,虽然城乡、工农收入存在一些差距,但是在生产力水平低下的条件下,民众总体上是贫困的。人们认识到“贫穷不是社会主义”,要努力求国富求民富。
改革开放以来,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一部分民营资本发展起来并率先致富,这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初次分配存在的问题也很突出,“初次分配中,我国按要素参与分配的市场化机制还不够健全,集中表现为劳动报酬在初始分配中的比重较低,廉价劳动问题突出”。初次分配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也让绝大多数人有了不断增长的收入,人民群众的生活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同时,“必然要鼓励居民依据其资本所有、技术产权、数据资源的要素贡献分享收入。这些不同种类和来源的财产收入是我国居民可取得的重要非劳动收入”。但是,收入分配的差距拉大,基尼系数高,国家存在着不稳定的风险。这就需要靠政府干预的手段来纠补。
第二次分配的主体是政府,政府统筹经济发展中的收入分配,是推进共同富裕的重要力量。政府在城乡均衡、地域均衡上采取了很多有效的措施,但根据公平的分配机制来检视,仍然有不足的地方,比如各地方政府仍然非常重视硬基建的投入,对软基建(医疗、教育、公共住房等)的投入不足。各地政府在“做大蛋糕”上不遗余力,在公平“切蛋糕”上着力不够。因此,在“再分配中,政府税收、社会保障和转移支付的精准性和调节力度有待增强。税制结构中,直接税比重较低、间接税比重偏高,社会保障和转移支付水平有待提高”。
在第二次分配也并不能完全解决分配公平的前提下,党和政府提出推进第三次分配,推进先富群体以慈善带动共同富裕。实现第三次分配的条件是社会拥有很多富人。公有制企业是不做慈善的,因为国家不是做慈善的主体,“应当鼓励人们多创造财富,但同时要通过各种政策尤其是税收减免,鼓励富人做慈善”。
三、全面推进共同富裕的制度建设
共同富裕的体制机制都要靠制度来规范及按制度规则来落实。制度不是外生的,制度规则是一个相关领域内参与人互动而内生的。每个参与人基于他对其他参与人怎样选择行动的经验判断,自己就形成稳定的合理的想法,“依靠这些稳定的推断,每个参与人也会发展出自己在该领域的各种状态的行动规则”。共同富裕制度由政府与社会参与人共同合力形成,而其一旦形成就成为社会共同遵守的规则,共同富裕的体制、机制需要有这样的规则来实现。
(一)在高质量发展的基础上推进先富带后富的制度建设
首先,中国推进共同富裕仍然依赖在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下的高质量发展。相应的制度建设仍然是保持上不封顶制度,允许市场主体成为富有者。让效率引领发展,引领不断创造物质财富。其次,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使非公有制经济在促进共同富裕上起到重要作用。非公有制经济在创造就业机会、提供税收、创新科技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一般来说,贫困家庭只要有一人能就业,就可以保障其家庭能过着不低于城乡“最低生活水平”的生活,就可以“随行”式奔向共同富裕。非公有制经济在保障就业上有重要作用,其提供的工作岗位远超国有大企业及高科技产业。非公有制经济在带后富上,做了实实在在的工作。再次,高质量发展,创造了大量的富人阶层,但是市场经济难以做到先富带后富的自然实现。先富带后富的制度建设要在先富与后富两大群体之间的互惠上下功夫。“互惠在各种政治发展形式中的重要性在于,确保发展使有关的人和共同体都相互受益,没有互惠,政治就成了零和竞赛。”共同富裕的制度创新要从让先富者主动去带后富上着手,先富主动带后富的制度设计是否成功取决于先富群体采取带后富行动是否有积极性,要让富人做带后富的行动“有利可图”。最后,保持高质量发展,就要保持新型工业化,要用制度来确立以新型制造业保障民众实现共同富裕。“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经济的持续增长的确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制造业的迅猛发展,制造业各项经济指标在整个工业和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均在不断提高,已成为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主要拉动力量。”中国必须用制度来确立新型制造业的地位,新型制造业将主要依靠国内大循环,它依靠内生力量来发展,它能解决中国大量民众的就业;它将不断地向中西部或东北地区转移产业布局,它将带动大量的低收入群体共同富裕。
(二)在完善分配制度的基础上推进第三次分配的制度建设
“中国式现代化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支持,要坚持 财富积累来自良好的社会制度,如财富分配制度。”第一次分配和第二次分配,我们都有了成熟的制度规定,当前实现共同富裕需要推进第三次分配的制度建设。
第一次分配成熟的制度主要内容是“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有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制度作基础,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分配制度就可以推行下去。新中国成立之后历70余年的社会主义建设,按劳分配制度越来越完善,民众随着国家的发展而共享了发展所带来的成果,从纵向历史比较,人们都认识到了中国经济快速发展带给人民的富裕生活。
中国的富强之路离不开非公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资本总会强调“资本家养活工人”,资本拥有者会认为是其在给工人“赏饭吃”;共产党人在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指引下,明确宣示“劳动创造财富”,工人养活了资本家。中国人将两者认知上的冲突置于中国国情下,将两者协调起来,创造包容性发展的理念,允许资本的要素参与分配,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任何“仇富”的行为都不应提倡。
当前,分配制度中需要重点建设第三次分配。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第三次分配的共同富裕体制、机制已经明确,当前落实体制、机制的制度安排是基于中国完全具备第三次分配的道德性、民间性、自愿性、公益性和社会性特征。仁者爱人,儒家大同思想让中国人具有仁慈心。当前,需要政府采取相关的制度安排,比如支持慈善组织开展活动,让慈善组织成为企业(家)与低收入群体之间的捐赠联系纽带,对慈善捐赠行为做出更细致的制度性安排等。
(三)在实现现代化的基础上推进乡村共同富裕的制度建设
在实现现代化基础上推进乡村共同富裕的制度建设,要特别关注农村贫困问题,必须解决城乡分割问题,“社会主义新农村”“美丽乡村建设”“乡村振兴”“国内大循环”等措施,是党和政府采取的有效措施。但是,“经验上看,光有政府的投入是远远不够的。农村光依靠政府的财政投入是永远改变不了贫困现状的”。农村的问题仅靠政府不可持续,一旦政府停止投入,就会返贫,因为问题的根源在于财富单向流动,“农村壮劳力基本上已经到城里寻找工作机会,并且农民有钱了就到城市买房子,把孩子送到城里接受教育,因此就出现农村只有老人和孩子的‘空心化’现象”。若没有人力、资本返回乡村,无法从根源上解决这种城乡分割的问题,“如果容许‘50后、60后’的城市居民回乡,那么会发展成什么呢?实际上,回乡也是这个社会群体的‘中国梦’。现在不允许这个群体回乡,社会资本就去不了。我们当然要限制城市资本对农村土地的炒作,这个在技术层面进行管控并不难。只有实现城乡双向资源的流动,乡村发展才能实现可持续”。当前的制度建设应从推动城乡双向资源流动上着手,要将党和政府提出乡村振兴要求中的吸引资本和人才下乡的政策通过制度建设落到实处。
在实现现代化基础上推进乡村共同富裕的制度建设,要依靠乡村社会自身的制度变迁来落实。“前现代社会与现代社会经济增长方式最大的不同,并不在于前现代化社会没有技术变迁,而在于前现代社会的技术变迁主要集中在农业部门,而现代社会的技术变迁主要集中在工业部门,并由此导致对必需品、非必需品和养孩子的相对成本变化”。乡村社会的制度变迁成本较低,对自然和生态的破坏较少,乡村社会实现现代化的难度较大,其收益也大。
在实现现代化基础上推进乡村共同富裕的制度建设,还要关注乡村社会的共享及城乡互惠。乡村社会只需很有限的投入,就可以保证人的最低生活,让人“活下去”,让社会稳定下来。这种稳态社会的政治与经济现状,需要党和政府用制度来确立下来,保持乡村社会的“共享”和“共富”,中国就可以凭借乡村社会的韧性,防范与对抗任何的外来风险,包括任何国家对中国的打压。
(四)在做大中产的基础上推进缩小三大差距的制度建设
在做大中产的基础上推进缩小三大差距的制度建设,要避免“中等收入国家陷阱”,缩小贫富差距。中国要走两条路,一是科技和产业发展(它解决生产问题),二是共同富裕(它解决消费问题)。“当中国人民的生活水平达到第一世界水平之后,全球人类的资源利用及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将会倍增。然而,我们并不知道当前地球上的人类资源利用环境能否承受这样的冲击。人们必须有所放弃。”在人口众多的中国实现共同富裕,绝不能过美国式的“侈奢”消费社会生活,中国共富的制度安排要让更多的人成为中等收入群体,这个群体在消费上往往会“小富即安”。中等收入群体实现了“共富”,不会出现“暴发户”式的消费社会现象,中等收入群体更注重的生活状态的稳定及子女教育的投入,这既可以保持中国社会强力发展的动力(再生力量),又能保持低资源能源消费的中国式美好生活。
在做大中产的基础上推进缩小三大差距的制度建设,要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缩小城乡差距。党的二十大提出要“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增强均衡性和可及性,扎实推进共同富裕”。解决城乡差距这一实现共同富裕难题要靠国家的制度安排。中国集全国之力解决了绝对贫困,现在国家正在以农村基本建设(乡村五通)方式解决将相对欠发达的乡村纳入现代化建设体系的难题。
在做大中产的基础上推进缩小三大差距的制度建设,要重视新能源领域“新基建”,缩小区域差距。如甘肃现已经是全国芯片第二大省;宁夏在全国云计算产业中已属“一线”,其光伏发电业是全球最大的单晶硅制造基地,具备世界级的竞争力;贵州已经是中国大数据产业冉冉升起的新星。新三线发展模式将推进全国人民共同富裕,未来中国也会像其他发达国家一样无论东中西哪一部分,都有同等发展的机遇,都能成为经济社会发展中心。
On the Establishment of Systems,Mechanisms,and Institutions for Promoting Shared Prosperity
Abstract:To achieve shared prosperity,it is necessary to comprehensively grasp its system,mechanism,and institutional construction.Promoting shared prosperity is an integral component of the socialist system,and the ongoing construction of the system of shared prosperity in China will be incorporated into the overall socialist system and become an important part of it.Mechanism is the practice that enables the system function,the mechanism of common prosperity is the specific way to realize the system of shared prosperity,the internal mechanisms of which includes the mechanism of urban-rural integration,regional balance,and fair distribution.The system and mechanism of shared prosperity should be regulated through institutions and implemented in accordance with institutional rules.On the basis of high-quality development,we should promote the institutional construction in which the first rich drive the later rich.On the basis of improving the distribution system,we should promote the institutional construction of the third distribution.On the basis of realizing modernization,we should promote the institutional construction of shared prosperity in rural areas.On the basis of expanding the middle class,we should promote the institutional construction of narrowing the three major gaps.
Key words:shared prosperity;the ealier rich driving the later rich;urban-rural integration;high-quality develop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