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增标 田艳龙
河北属资源性缺水地区,仅靠本地水资源,无法解决全社会需求,出路在于节水,在于调水。今年是河北引黄30年,也是省水利厅机构改革后由调水处负责的5年。这5年,恰逢全国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思想,各方支持雄安新区建设,支持华北地区超采治理的5年。这5年,河北引黄借天时乘势而上,实现了引水量、引水时段、灌溉面积、有水河长、补水河道等多方面突破。作为亲历者,摘几个事件,以资留存。
2017年10月,黄委、海委、山东省水利厅、河南省水利厅、河北省水利厅五方签订了第一期引黄入冀(补淀)供水协议(简称五方协议),于2020年10月期满。就五方协议续签问题,水利部调水司2 次组织五方进行协商。考虑河北引黄取水许可为渠村线,其余均为相机引水,综合各方意见,修订的重点在渠村线。五方协议修订由海委起草,水利部调水司韩占峰副司长全过程主持协调,海委田友巡视员全程参与。我省根据国家对项目的批复,水费成本构成及标准,3年引黄入冀调水实际,对制约引黄入冀长远发展的水价、水文监测、信息共享、输水率、工作协调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在水利部主持下,经多方多次协商,2020年11月第二期引黄入冀供水协议签订。
沟通协调是引黄入冀工作顺利开展的重点。2019年,李洪卫主任带队三下山东,两进河南,搭建了引黄联席会议制度平台,建立了以黄委水调局牵头,黄委山东局、河南局,河北省水利厅参加的引黄联席会议制度,及时沟通解决引黄调水中出现的问题。2019年7月《河北引黄调水管理工作座谈会会议纪要》确定了渠首水价实行统一综合水价政策、视黄河水源条件相机多补水,拉开了多引多调黄河水序幕。同时加强与山东和河南省水利部门的沟通协调,解决了一系列影响引黄工作的具体问题。
为用足用好黄河水,提高用水效率,在解决好“外通”的同时,更注重“内畅”。由于我省引黄不仅受黄河水情、省外渠道工况影响,有时是大河摆动,渠首淤积,引不出水;有时是省外灌溉需求大,亦或是渠道有施工,供不来水。同样,省内也存在各市需求不一,各线输水能力不一,有的线路引来了承接不了,有的线路需求大而引水不足。为实现多引多调,满足需求,实施了多线互济。
一是2022年首次通过安寨闸将渠村引黄水利用老沙河输送至张二庄闸入位山线,输水量达14300万m3,2023年再次通过本线路输水,输水量9600 万m3,解决了位山线不能调水情况下的衡水用水之需;2020年首次尝试倒坡输水,通过南云齐闸将渠村引黄水利用江河干渠输送至位山线,急援衡水市农业灌溉用水之需;2022年利用江河干渠,通过位山线路向白洋淀补水;近几年通过位山入潘庄,为运东地区输水等等,连通工程为合理调度引黄水发挥了越来越大的作用。
二是为实现省内调度顺畅,近年来,重点开展了连通工程改造提升,先后投资23750.8 万元,对潘庄-李家岸连通工程代庄引渠进行了衬砌,在保证引黄调水的同时,提升了南水北调中线向大浪淀水库输水能力和保障;投资2000 万元,对渠村线与潘庄线路连通的韩村干渠进行了清淤及沿线建筑物扩建;投资5504 万元,对江河干渠的清淤及河道建闸;2024年又安排投资8560 万元,对清南连接干渠上的闸涵及分水建筑物进行维修改造。
2019年4月—6月,国家开展了南水北调东线北延试通水,安排入冀水量为1700 万m3,要求入天津市2000 万m3。由于试通水期间,正值春夏高温少雨、蒸发量大,加之入省流量较小,低于10m3/s 占总天数的36 %,如此小流量在宽广无防渗条件下,要输送至240 多km 的天津何其艰难。为保障向天津输水,沿线市县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进行巡护,关闭所有分水口门,造成水从门前过,不得引一方的局面,也与北延应急供水置换沿线农业用水目标相悖。为实现向天津输水2000 万m3目标,最终不得不将沧州、泊头、青县原河道槽蓄水量下泄。通过总结2019年东线北延应急试通水得失,2021年5月—6月东线北延应急供水正式通水时,首次配置引黄水联合调度,当年东线北延水量为3270 万m3,配置的引黄水量为13200 万m3,为东线北延水量的4 倍,有效保证了东线北延向天津输水。
实践证明,叠加后大流量供水,一是增加了调度的灵活性,可按需求向目标供水;二是可内外兼顾,实现向天津输水与沿线用水双满足;三是大流量集中输水,可减小沿程损失,提高外调水利用率,一举三得。2023年大运河贯通,更是实现了东线引江、引黄与岳城水库水三水齐调,输水效益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
河北引黄省内多通过原有河渠引蓄黄河水,历史上河北引黄在非灌溉期的冬四月,目标是为春灌提供水源。雄安新区成立后,引黄调水在原有功能基础上,增加了年向白洋淀补水2 亿m3重任,引水时段已涵盖灌溉期,地下管控力度加大、引黄水灌溉成本低、增产效果好等原因,抢水现象时常发生;加之工程管理权属不一,无法实现对引黄水的统一调度,同时还存有工程维养不到位,依法引黄势在必行。自2019年起,我们即开展了引黄管理办法的起草,至2022年列为省立法调研项目,到2023年出台《河北省引黄工程运行管理规定》,并于2024年1月1日实施。坚信以此为节点,河北引黄将走向法制化、规范化,河北引黄的明天将更加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