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萌,温慧玲
(1.河南师范大学社会事业学院,河南新乡 453007;2.中国志愿服务研究中心河南(新乡)分中心,河南新乡 453007)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2022年度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公报》显示,截至2022年末,全国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28004万,占总人口的19.8%,全国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20978万,占总人口的14.9%[1],我国已处于老龄化社会[2]。面对养老难题,基于本国国情,我国开始大力提倡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志愿组织的参与,补充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力量的不足,以无偿性和低成本性降低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成本,减轻了社会经济压力。志愿组织为社区输入人力、物力和财力,有利于缓解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人才紧缺和庞大的养老服务需求之间的矛盾。
在日本、英国、加拿大等发达国家,志愿组织已逐渐成为养老服务体系中的主流力量[3],在我国,志愿组织嵌入居家养老服务作为养老体系建设中的一种发展趋势,也已逐渐被越来越多的人所关注。在志愿组织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之前,已有学者从理论层面探讨志愿组织参与的必要性。不少学者基于人口结构老龄化、家庭养老压力剧增以及养老服务专业人员短缺的现实,认为有必要引入志愿组织参与居家养老服务[4]。随后,全国志愿组织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实践逐渐增多,志愿组织参与居家养老服务的运作模式引发部分学者探讨。受地区经济发展现状、组织自身综合能力等因素的影响,志愿组织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目前主要存在四种模式:政府为主、志愿组织辅助的政府主导型,政府与志愿组织协同的合作伙伴型,依附于企业、志愿组织自主性较弱的企业附属型,志愿组织直接介入的独立自主型[5-6]。部分志愿组织在具体实践过程中面临政策支持不足、资金支持匮乏、志愿组织内部制度建设不健全、志愿者专业技能不足等问题[7-8],有学者建议加强志愿组织参与养老服务的资金支持及工作指导、巩固养老照护志愿团体建设、重视养老照护志愿项目的风险管理等,以提高志愿组织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的效能[9]。
上述研究成果有较高学术价值,对后续研究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但仍不乏需拓展之处:部分学者以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志愿组织为个案,对志愿组织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做出了研究,但这些研究多数属于描述性分析,较少构建理论分析框架。帕森斯的AGIL模型作为描述社会系统功能的工具,对此类公共服务供给系统的分析存在理论适切性。基于学者研究的不足,本研究将从以下方面展开:运用帕森斯结构功能主义理论构建志愿组织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AGIL理论分析框架,对其适应、目标达成、整合、维持功能的发挥进行探究,帮助发现志愿组织在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过程中较为薄弱的环节,从而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对策以完善和优化该行动系统,促进志愿组织参与社区养老服务健康可持续发展。
志愿组织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逐渐成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发展趋势。如江西省新余市的“颐养之家”模式,志愿组织定期走进社区照料中心为居家老人提供养老服务;北京延庆地区实施的慈善“1+1”助老服务项目,组织志愿者为高龄空巢特困残疾孤寡老人提供日常上门服务。在实践中,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志愿组织种类和参与人员都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10]。本研究通过对河南省新乡市五陵村“时间银行”模式的调研,发现该社区志愿养老服务的递送依次为邻里互助、社区志愿组织协助、与社会志愿组织合作三个层次。
通过对五陵村志愿养老服务模式调研,发现志愿组织主要有两种来源渠道。一种是社区内生型志愿组织,这些志愿组织一般由社区的基层干部、党员、义工、留守妇女、退休干部等组成,主要为老人提供清扫保洁、水电维修、矛盾调解等养老服务;另一种是社区外的社会志愿组织,主要来源于五陵村周边的大学生志愿组织或者医疗志愿者团队,大学生志愿者主要帮助居家老人打扫卫生、提供文艺汇演等服务,医疗志愿组织以提供测量血压血糖、号脉等义诊服务为主。另外,志愿组织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形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在社区固定的日间照料中心进行集体服务,面向具有一定自理能力的老人;另一种是志愿组织提供上门服务,一般针对失能、半失能的老人。
社区志愿养老服务模式中的服务递送通常分为三个层次。
邻里互助是第一层次。当养老需求比较简单时,如代买代办,搬重物等,老人往往会就近寻求社区熟人的帮助,以解决这些基本生活需求[11]。
依托社区志愿组织的协助,此时进入解决养老需求的第二层次。老人如果遇到较难解决的问题,会寻求社区志愿组织的帮助。在五陵村调研时发现,村委会收到养老服务需求信息,会将需求反馈给村里的志愿服务组织,志愿组织再将任务发派给志愿队伍下的小组,组内的志愿者会根据自己的特长和时间去帮助老人,志愿组织在定期的寻访过程中如果发现问题,也会主动帮助老人解决。
与社会志愿组织合作是解决养老需求的第三层次。以五陵村为例,当面对志愿者专业技能培训、卫生保健等专业养老服务需求时,社区内部的志愿组织常受限于服务方式单一、技能不足的局限性。此时社区会寻求专业志愿组织或专家等社会力量的帮助,通过举办讲座、培训或免费义诊等方式,协助社区志愿组织共同解决这些养老需求。随着该村“时间银行”养老模式的影响力逐年扩大,该村也吸引了许多周边的学生、医疗人员等志愿组织主动发起合作,共同为社区居家老人提供养老服务。
20世纪40年代,美国社会学家帕森斯提出结构功能主义理论,该理论认为,任何社会系统及其子系统的稳定和持续运行都需要满足四个功能条件,简称AGIL模型:A(adaptation)代表适应功能,强调系统从外部获取资源并进行有效配置的能力;G(goal)代表目标达成功能,强调系统确立目标并调动各种资源实现目标的能力;I(integration)代表整合功能,指系统维持内部的连贯性和一体化的能力;L(latency)代表维持功能,指系统储存和配置能量的能力[12]。这四个功能并非孤立存在,而是彼此联系、互相制约的[13]。
从帕森斯结构功能主义出发,任何系统的生存和发展都需要从外部获取资源,确立发展目标,调动资源协调各个部门从而提升整体效能,将社会系统内部价值理念制度化,从而维持社会系统的持续运行。基于此,本文构建了志愿组织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这一系统的AGIL分析框架,如图1所示。“适应功能”用以分析这一系统在运行过程中如何从外部环境中获取资金、人力等资源,并有效配置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目标达成功能”用以分析志愿组织参与居家养老服务所要达成的服务目标,以及如何配置各种资源以实现目标;“整合功能”用以分析这一系统内部各要素之间如何维持和谐关系,从而呈现出整个系统的协调与平衡,最终提高整个系统的运作效率;“维持功能”用以分析如何利用制度规范、价值观念等方法将志愿服务内化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保持该系统的稳定、持续运行。为此,本研究将遵循这一基本分析框架,对志愿组织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这一系统所发挥的功能做出全面分析。
图1 基于AGIL的志愿组织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理论分析框架
志愿组织的参与尽管有助于弥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不足,但在运行过程中仍面临一系列问题。通过从结构功能主义的适应功能、目标达成功能、整合功能和维持功能这四个方面对志愿组织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运行过程进行分析,发现其存在着外部资源汲取不足、行政化意识过重、内部治理困难、服务持续性差等现实问题。如图2所示。
图2 基于AGIL的志愿组织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现实困境分析框架
1.适应不足:资金、人力资源支持不足造成养老服务内容受限
志愿组织规模有限,为应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势必要从环境中汲取资源支持,尤其是资金和人力资源等物质性支持,但是当前志愿组织对这些资源的汲取仍面临着不同程度的困境。一方面,资金短缺是志愿组织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共性问题。长久以来,志愿组织的资金来源主要是政府供给和社会投入,然而政府的拨款额度有限,社会资源支持志愿组织开展活动又缺乏互惠机制,社区资源有限,再加上志愿服务的复杂性和志愿者自身筹集资源的能力不足,志愿组织资金匮乏。另一方面,助老志愿组织既需要普通型志愿者提供基础性服务,也需要技能型、专家型志愿者在为老服务过程中发挥专业性作用。但我国无论是基础性助老志愿者,还是专家技能型志愿者,都呈现出短缺的状态[14]。在居家养老服务上,碍于资金和志愿服务人员的限制,很多志愿组织通常只能为老人提供简单的慰问、助洁、帮做家务等常规型服务,往往造成养老服务内容受限。
2.目标偏移:行政化意识过重导致志愿组织参与养老服务目标偏移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最终目标就是要使老人在熟悉的环境中就能获得舒心的养老服务,保障他们晚年生活的便利性、安稳性。但是一些志愿组织在提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过程中往往行政化意识过重,而忽视了养老服务的质量,这就和志愿养老服务的初衷相悖。一些地区把志愿服务建设纳入社区年度考核目标,作为年终评选各类先进的重要条件,并且把社区志愿组织的建设标准和工作成效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年度绩效考核重要内容中。好的方面是这样确实可以促进社区志愿养老服务的开展,在短时间内形成规模效应。但不利的方面是,一些社区为了通过上级组织考核,仅把志愿养老服务当作一项需要落实的政绩任务,各类表格、文件和制度一应俱全,但缺乏实际操作[15]。行政色彩过于浓重,志愿组织有时为了追求上级表彰,将大量的工作放在志愿养老服务的宣传上,而忽视对居家养老服务质量的提升,未能真正实现为老服务的目标。
3.整合不易:内部治理困难阻碍养老服务效能提升
整合功能强调系统内部各主体之间进行协调配合,从而实现整体效能的提升。但目前,志愿组织与居家老人的供需对接机制、与社区居委会的合作机制仍不完善。一方面,志愿服务与居家老人之间供需对接机制的欠缺导致双方不能快速有效衔接,造成志愿组织或个人找不到参与助老服务的渠道,居家老人面临有需求但找不到帮助者的困境[16]。此外,由于信息的不对称,志愿组织缺乏对居家老人养老服务需求的精准把控,志愿服务与老人需求匹配度不高的问题较为突出。另一方面,志愿组织与社区居委会之间未建立起完善的合作机制,居委会一直充当着社区志愿服务活动的管理者和主导者的角色,与志愿服务组织之间呈现出非平等的合作关系,这就使得社区志愿组织的独立性和自主性无从体现[14],限制了志愿组织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供给能力。
4.维持不稳:志愿服务价值观念的缺失导致服务持续性差
维持功能要求系统具有的明确的、得到公认的价值规范体系,能够在系统中传递并被人们所接受[17]。对于志愿组织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而言,其能否普及并获得可持续发展与整个社会志愿服务价值观的形成息息相关。但我国志愿服务意识还未深入到公众的价值观中,与国外相比,存在着公民自觉性不足、功利性强或完成任务的心态等现象,志愿服务长效性不足的问题较为突出[18]。比如当前志愿组织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行动仍存在两种倾向:一是“活动化”倾向,即只有面临需要举办大型活动时才会组建志愿者队伍,活动结束后这些队伍会立马解散。二是“节日化”倾向,即志愿组织会在特殊节日或者传统节日扎堆出现,为老人提供养老服务,在平时较少看到志愿者行动[19]。上述两种倾向的志愿服务都是短期行为,但老人各种需求的呈现是日常性的,志愿行动日常化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志愿服务。
针对上述志愿组织参与居家养老服务的困境,从结构功能主义视角出发,提出建立多元筹资和内外协同参与机制促进外部资源供给,完善服务监督评估体系助力目标实现,健全合作机制加强主体联动,弘扬志愿服务价值、构建有效激励机制保障服务持续性等建议,以期推动志愿组织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整体效能的提升。
为解决志愿组织资金支持不足的问题,建议通过扩展企业、个人等多渠道引入社会资本投入。针对人力资源供给的不足,建议构建“内生外引”参与机制,扩充志愿者队伍。
1.建立多元筹资渠道,引入社会资本投入
针对志愿组织资金支持不足的问题,建议从企业和公众两方面扩展资金筹集渠道,引入社会资本投入。首先,志愿组织与企业合作联合募资是拓展资金来源的有效途径。当前很多企业都比较注重企业文化和社会责任感建设,志愿组织可以借助自身的良好形象和亲民优势,积极吸引企业投身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帮助它们传播企业文化,扩大企业知名度。企业可以通过为志愿组织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提供所需的资金,实现双方的互利互惠。其次,要激发社会公众的捐赠热情,提高其对志愿组织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认同度和信任感,明确捐资人的心理动机,经常邀请捐资人参与志愿组织的公益活动或让其担任一些荣誉性职务,使捐资人产生“共情”心理,进而促使其持续捐赠。
2.构建“内生外引”参与机制,促进人力资源供给
为解决社区养老服务人员不足问题,建议构建“内生外引”参与机制,扩充志愿者队伍。“内生”是指鼓励社区居民参与,组建助老志愿组织。一方面,基于居民志愿者的技能特长和老人的需求组建多类型的志愿者组织,提升服务的针对性。另一方面,提升居民对社区的归属感和责任心,保证志愿服务的持续性。此外,随着老人预期寿命的延长和健康水平的提高,老年人力资源开发成为可能[20],社区应充分挖掘老年人力资源,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提供重要人力补充。“外引”是通过加强宣传和对接,吸引社区外的社会志愿组织参与,例如吸纳大学生志愿组织、企业职工志愿者队伍等进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建立长期合作机制,以确保志愿服务的持续供给。
在志愿组织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过程中,为保证志愿组织真正实现为老服务的目标,避免出现行为偏差,一套有效的内外评价监督体系必不可少。
1. 完善内部评价机制
从非正式评价和正式评价两方面出发建立内部评价机制,科学地评价志愿者的成绩和表现,对于保持志愿者积极性和促进服务质量的提升具有关键作用。非正式评价可通过直接与社区居家老人进行交流、定期召开内部评估会议等方式,对志愿者的精神状态、行为表现、服务态度等进行评价,通过这种评价可以帮助志愿组织迅速了解老人的意见和需求。正式评价则可通过对志愿者参与养老服务活动时长、参与项目数量、出勤率和服务满意度等指标进行量化评价,将志愿者分为不同级别和类别,如初级、中级、高级养老服务志愿者等,这有助于激励志愿者参与养老服务,并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同时帮助志愿组织更好地了解、管理和安排志愿者,提高养老服务质量。
2. 健全外部监督体系
对于志愿组织的外部监督,应该构建多元监管体系。首先应该明晰监管主体,这是落实监管责任的前提。对于登记注册的志愿组织,业务主管部门和登记管理机关是其监管主体。对于民间的草根志愿组织和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应该落实村长责任制,实现自治管理和监督。公民和市场组织作为纳税人或捐赠者,对志愿组织也有监督权。另外,应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对志愿组织参与居家养老服务的过程进行跟踪报道,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平台收集反馈信息,形成社会监督。鉴于老年人对网络媒体不熟悉这一条件约束,可以在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或者居委会设置服务投诉热线,充分发挥民众的监督作用。
志愿组织在参与居家养老服务过程中,应该与社区居委会、居家老人相互配合、协调一致,形成整体耦合之力。
1. 完善供需对接机制
一方面,社区居委会作为法定的居民代言人,是社区老人合法利益的诉求者[21],对于收集到的养老服务需求信息,社区可运用大数据技术,如通过微信平台、中国志愿云系统、APP软件等形式发布,使志愿组织或者志愿者方便快捷地获取信息并参与服务;另一方面,为实现助老志愿服务的精准提供,志愿组织更应该注重和老人之间的信息沟通,可通过走访调查、实地观察、问卷调查等方式深度挖掘社区老人的根本养老需求,与居家老人以及他们的家人建立沟通渠道,定期了解他们的需求变化,包括个人护理、饮食、医疗、活动等,由下至上地制定养老服务项目和内容并进行动态调整。及时为老人建立个人档案,对信息进行分类管理,继而有针对性地提供养老服务。
2. 建立公平合作机制
志愿组织应和社区居委会之间加强协商沟通,建立起平等合作的关系,改变以往社区志愿服务中各主体越位和缺位的状态。首先,居委会要改变以往主导者的作用,发挥引导者的角色。适当地放权给志愿组织,提高它们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居委会应利用对社区熟悉度最高的优势,在社区志愿服务发展的过程中发挥协助者的作用,积极协助志愿团队开展社区志愿服务,明确行政事务和志愿服务的界限,避免让社区志愿服务成为居委会开展行政工作的助手。其次,志愿组织在这个过程中应该作为合作的促进者,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积极与社区居委会、居家老人等主体建立起合作关系。同时,志愿组织还应不断提升自身能力,引领和推动社区志愿服务的发展,为居家老人提供更加优质、综合的养老服务。
为了促进志愿服务的持续性供给,首先要推动公众志愿服务价值观的形成,引导人们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其次要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保障志愿服务的长效性。
1. 提升志愿服务价值
要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普及“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提升整个社会对志愿服务的认知度,培育志愿服务文化自觉,树立好人好报的价值导向。可以借助电视台、短视频平台、门户网站等平台宣传志愿者参与居家养老服务的典型事例,大力营造敬老爱老助老的社会氛围,吸引更多公众的关注和参与。与此同时,社区居委会可以积极鼓励并协助志愿组织开展多姿多彩的老年文化活动,引导社区居民积极主动参加,发挥社区居民的主体性作用,使社区居民和志愿组织在互动中逐渐增强彼此之间的了解和信任,营造融洽和互助的社区氛围,为老年人的居家养老提供更全面的支持和服务。
2. 构建有效激励机制
自愿性、无偿性是志愿服务的前提,是将志愿服务与职业行为区分开来的标志。但不为报酬并不等于说志愿者不需要激励或精神回报,否则志愿行为的持续性将受到限制[22]。近几年,我国许多地区在构建社区养老服务体系过程中开始采用“时间银行”或“积分制”等循环型激励机制,并在实践中取得不错成效。“时间银行”模式是指借助金融系统的存储概念,鼓励年轻人参与志愿养老服务并将服务时间储存起来,等其年老需要服务时再取出来。“积分制”是一种基于服务累积和兑换的制度。即个人或组织通过提供志愿养老服务获得积分,并存储在积分储蓄卡中,这些积分可以在后续的兑换过程中用于换取服务或物品。对比这两种激励制度不难发现,两者都给予了志愿者认可和回报,实现了以服务换服务、以服务换物品。志愿精神的核心就是互助,这两种模式实现了互惠互利,从而能吸引更多的志愿者参与到居家养老服务中去,促进服务的持续性供给。
由于我国志愿组织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正处于起步阶段,其发展过程中面临资金不足、组织目标偏移、人才匮乏、专业技能不足、服务缺乏长效性等问题。这需要志愿组织、政府和社区在养老服务的资金供给、监督体系建设、人才的吸纳和培养、组织制度建设、志愿服务价值观的构建等方面共同发力,使志愿组织在为老人服务过程中,做到不仅“热心”而且“专业”,不是为了完成“任务”而是真正“为老服务”,以此促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可持续、高质量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