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昭荣
美文引路
我的几个房东(节选)
◎老 舍
初到伦敦,经艾温士教授的介绍,住在了离“城”有十多英里的一个人家里。房主人是两位老姑娘。
在她那里住過一冬,我搬到伦敦的西部去。这回是与一个叫艾支顿的合租一层楼。所以事实上我所要说的是这个艾支顿——称他为二房东都勉强一些——而不是真正的房东。我与他一气在那里住了三年。
这个人的父亲是牧师,他自己可不信宗教。当他很年轻的时候,他和一个女子由家中逃出来,在伦敦结了婚,生了三四个小孩。他有相当的聪明,好读书。专就文字方面上说,他会拉丁文、希腊文、德文、法文,程度都不坏。英文,他写得非常的漂亮。他做过一两本讲教育的书,即使内容上不怎样,他的文字之美是公认的事实。我愿意同他住在一处,差不多是为学些地道好英文。在大战时,他去投军。因为心脏弱,报不上名。他硬挤了进去。见到了军官,凭他的谈吐与学识,自然不会被叉去帐外。一来二去,他升到中校,差不多等于中国的旅长了。
战后,他拿了一笔不小的遣散费。回到伦敦,重整旧业,他又去教书。为充实学识,还到过维也纳听弗洛伊德的心理学。后来就在牛津的补习学校教书。这个学校是为工人们预备的,仿佛有点像国内的暑期学校,不过目的不在补习升学的功课。做这种学校的教员,自然没有什么地位,可是实利上并不坏:一年只做半年的事,薪水也并不很低。这个,大概是他的“黄金时代”。以身份言,中校;以学识言,有著作;以生活言,有个清闲舒服的事情。
也正是在这个时候,他和一位美国女子发生了恋爱。她出自名家,有硕士的学位。来伦敦游玩,遇上了他。她的学识正好补足他的,她是学经济的;他在补习学校演讲关于经济的问题,她就给他预备稿子。
他的夫人告了。离婚案刚一提到法厅,补习学校便免了他的职。这种案子在牛津与剑桥还是闹不得的!离婚案成立,他得到自由,但须按月供给夫人一些钱。
在我遇到他的时候,他正极狼狈。自己没有事,除了夫妇的花销,还得供给原配。幸而硕士找到了事,两份儿家都由她支持着。他空有学问,找不到事。可是两家的感情渐渐地改善,两位夫人见了面,他每月给第一位夫人送钱也是亲自去,他的女儿也肯来找他。这个,可救不了穷。穷,他还很会花钱。做过几年军官,他挥霍惯了。钱一到他手里便不会老实。他爱买书,爱吸好烟,有时候还得喝一盅。我在东方学院见了他,他到那里学华语;不知他怎么弄到手里几镑钱,便出了这个主意。见到我,他说彼此交换知识,我多教他些中文,他教我些英文,岂不甚好?为学习的方便,顶好是住在一处,假若我出房钱,他就供给我饭食。我点了头,他便找了房。
他的朋友多数和他的情形差不多。
离开他们夫妇,我住了半年的公寓,不便细说;房东与房客除了交租金时见一面,没有一点别的关系。在公寓里,晚饭得出去吃,既费钱,又麻烦,所以我又去找房间。这回是在伦敦南部找到一间房子,房东是达尔曼夫妇,带着个女儿。
(选自《西风》,有删改)
◆技法借鉴
老舍先生不愧为语言大师,深得详略之妙,“略则举大,详则举小”。他在这篇文章中将详略技法运用得出神入化。
1.人物描写上,主详次略。选文写了作者留学英国时的几位房东,但并非平均分配笔墨,而是以艾支顿为核心人物浓墨重彩地刻画渲染,从他的婚姻、参军、教书、生活、交际圈……全方位描写刻画。
2.背景渲染上,近详远略。作者记叙艾支顿以当前状况为立足点,追溯他年轻时的经历,并以他现时生活为原点,辐射他的家人及朋友圈。
3.情节叙述上,详干略枝。文中详写他年轻时的情感、参军、教书经历和现实的生活,略写他与家庭成员间的关系,对他的交际圈着墨不多,整体的情节安排不蔓不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