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翌秋 石洪波
内容提要 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应有之义。从生态产品属性和区位条件两个维度探讨财政金融协同支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路径、面临的瓶颈与保障条件。证明通过财政与金融协同,可以实现资金流向引导、优化项目融资环境、打造新融资工具、降低项目风险,有助于促进生态资源价值化和资本化。在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的地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主要依赖政府财政支持,财政与金融协同尚处于探索阶段,且协同方式单一,财政与金融联结不紧密;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高的地区,财政与金融联结较为紧密,且协同形式多样,财政资金发挥了“四两拨千斤”的杠杆效应。当前,财政政策与金融政策沟通不够顺畅、协调机制不完善、资金使用效率不高是制约财政金融协同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现实瓶颈,需要相关部门提供制度保障、平台支持、创新环境和人才保障等保障条件。
关键词 生态产品 价值实现 财政金融协同 共同富裕
王翌秋,南京农业大学金融学院教授
石洪波,南京农业大学金融学院博士研究生
2021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激励社会各界参与、探索市场化运作机制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在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过程中,各地出台了许多政策条例,以激励和规范市场主体探索和创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路径与机制。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奠定了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理论根源。人类长久生存离不开生态系统提供的具有使用价值的自然资源,为了可持续发展目标,人类既要付出劳动来保护生态系统的持续供给能力,也要整合、加工自然资源,开发能够满足人类需求的生态产品,这一过程凝结了人类的大量劳动[1],因此生态产品价值是通过人类的直接抽象劳动和生产活动创造的,并可以借助市场来交换。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是在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的背景下产生的,是对马克思主义生态观的丰富和发展。
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过程涉及生态资源保护、整合、开发、市场交易等多个环节,需要大量资金支持[1]。然而,融资渠道单一和资金使用率不高导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存在融资约束问题。自然资源部印发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典型案例》为其他地区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提供了经验借鉴。不同类型生态产品属性不同,地区间资源禀赋、财政与金融政策等也存在较大差异,各地要探索因地制宜的财政金融协同模式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当前,已有大量文献关注政府主导下和市场主导下的生态产品实现路径,包括政府購买、生态资产证券化等,但基本是单一分析财政补偿政策或某种金融工具的作用,缺乏对财政金融协同支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探讨。鉴于此,本文选择典型案例,深入分析不同生态产品在不同区位条件下财政金融协同支持模式,并尝试回答以下问题:财政金融协同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路径有哪些,面临哪些瓶颈制约,需要哪些保障条件?
一、财政金融协同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机理
财政金融协同通过引导资金流向、优化融资环境、创新融资工具等途径,扩大对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资金供给;并且以形成约束机制、实现风险分担和损失补偿等途径,防范和化解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过程的风险,如图1所示。
1.财政金融协同引导资金流向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项目
财政与金融协同可以引导资金向特定领域流动和集聚。从财政动能禀赋视角来看,政府部门将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直接的财政资源导向重点生态功能区,可以及时补充修复、保护和开发生态资源的资金,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从信号传递视角来看,为了确保财政资金投入达到预期目标,政府会对受补助企业进行事前信息筛选和甄别,开展事中、事后监督和引导,因此,企业获得财政支持可以被视为得到政府的认可并与政府建立了良好关系,这增强了金融机构的投资信心。此外,我国金融市场不够完善,优质资产稀缺,金融机构偏好风险可控的政府信用,而财政补助是对生态产业前景的一种隐形担保[1],在政策的引导下,金融机构也会扩大对生态产业的资金支持。
2.财政金融协同优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项目融资环境
财政资金的公益性和稳定性能够平衡金融的营利性和波动性,金融机构的资金规模和效率优势则可以弥补财政资金的总量不足和效率劣势,从而优化融资环境[2],提升金融机构服务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项目资金需求的意愿和动力。财政与金融协同可以在政策上激励金融机构积极参与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项目,在机制上通过风险补偿、保费补贴和利息补贴实现风险分担,在制度上规范金融机构行为,从而实现更加公平的融资环境,增强财政和金融机构对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项目的融资保障力度。
3.财政金融协同打造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项目需求的新融资工具
财政部门与金融机构合作开发新金融业务和金融工具,有助于强化融资担保体系的保障作用和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提高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项目对资金的获取能力。从财政资源配置职能视角来分析,财政部门利用财政资金设立政府投资性基金,采取母子基金运作模式,通过契约制或合作制与金融机构合作,设立“生态环保基金”“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贷”等专项基金,扩大金融服务对生态价值实现项目支持的覆盖面和渗透率;地方政府不断完善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引导金融机构开发包括“生态贷”“生态权益证抵质押贷款”等融资产品,为已纳入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项目参与主体提供合规的融资服务。从金融辅助财政的功能来分析,金融机构通过信托等途径,将金融资金投向有政府参与的生态类项目,促进金融资金与财政资金融合;金融机构主动介入生态资产向生态资本转化过程,与当地政府合作,设计、开发生态资源权益交易和生态产品资产证券化机制,并搭建交易平台,为交易提供金融中介服务。
4.财政金融协同降低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项目风险
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过程需要应对和防范多重风险,加强财政与金融协同能够有效缓释风险。首先,财政与金融协同涉及庞大的资金和利益,集聚政府部门、金融市场主体、非金融市场主体等利益相关者,通过链接社会资本,建立各级政府与项目相关的联结网络[3]。各关键节点相互配合,推动政策流、资金流、项目流有序流动,从而建立有效的绩效管理和监督机制以降低风险。其次,财政金融协同有利于推动建立新型“政银”风险分担机制,形成由政府财政、担保机构、再担保平台、金融机构、项目主体等按比例分担风险责任的合作机制,这既有助于增补企业信用和补偿金融机构风险,也有助于避免金融机构潜在的道德风险。最后,围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存在的风险,开发金融保险产品,并建立政府、保险公司、项目主体共同参与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全过程保险机制,形成有效的风险分散与损失补偿功能。
二、财政金融协同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典型案例
本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发布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典型案例》,按照生态产品类型和区位条件筛选出以下财政金融协同支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典型案例。
1.基于生态产品类型的典型案例
案例1:财政金融协同推动公共性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杭州市青山村通过“善水基金”信托,建立政府、金融机构、企业、村民等共同参与的可持续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是财政金融协同推进公共性生态产品保护和开发的典型形式。具体做法:①大自然保护协会联合万向信托组建“善水基金”,由“善水基金”集中科学管理农户委托的林地经营权并提供生态补偿。②青山村围绕特色农产品创建农业品牌,并构建“吃、采、看、游、住、购”全产业链,实现生态产品的增值溢价[1]。近年来,青山村水质得到显著改善,成为远近闻名的“自然生态打卡地”。2022年青山村村集体经营性收入148万元,较2019年增加了81.2万元[2]。
案例2:财政金融协同推动准公共性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围绕准公共性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阶段性资金需求,福建省南平市政府与金融机构合作推动金融创新,形成了准公共性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财政金融协同典型模式。具体做法:①政府主导设计“森林生态银行”对林地开展调查摸底、确权登记,形成“一张网、一张图、一个库”数据库,并集中管理,使其转换成权属清晰的优质“资产包”。②引入金融机构和产业运营商,通过股权合作、委托经营等方式对林地资源进行系统规划和开发运营,如开发林业碳汇产品、打造水生态全产业链等。政府出资设立担保公司,提供林权抵押贷款担保,为生态产业发展提供融资服务。截至2020年,“森林生态银行”导入林地面积42.4平方公里,通过集约经营出材量提高约25%,单产价值提高四倍以上[3]。
案例3:财政金融协同推动经营性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江西省寻乌县政府統筹各级财政资金,撬动金融资源支持自然生态系统修复、保护和开发,是财政金融协同推动经营性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典型案例。具体做法:①政府统筹各类财政资金,并联合银行成立生态基金,支持全景式自然生态系统修复项目落地。②探索“生态+”“生态+工业”“生态+光伏”“生态+旅游”等产业发展模式。截至2020年,寻乌县植被覆盖率恢复到95%,自然生态系统质量显著改善。通过建立工业用地平台引进企业30家,带动群众就业;发展光伏产业,实现年发电量3875万千瓦时,年经营收入达3970万元;发展种植业和旅游业,年经济收入达3300万元[4]。
2.基于资源禀赋差异的典型案例
案例4:经济发展水平低、自然资源禀赋不足地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云南省西畴县辖区裸露、半裸露的岩溶面积达1135平方公里,约占全县总面积的75.37%。人居环境面临巨大挑战,经济发展滞后。面对恶劣的自然环境,西畴县弘扬新时代“西畴精神”,走出一条生态致富路。具体做法:①财政出资对重点生态领域和功能区实现生态补偿全覆盖,推进退耕还林、易地搬迁等项目落地;实施“5分钱”工程,以奖代补形式开展乡村环境整治。②财政部门和金融机构积极作为,围绕生态产业发展的资金需求和风险,提供创业担保贷款及政策性农业保险,支持特色产业基地发展。2019年,西畴县退出国家级贫困县序列;2022年,人均GDP达到34232元,人均可支配收入17031元[5]。
案例5:经济发展水平低、自然资源禀赋丰富地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云南省元阳县阿者科村拥有森林、村寨、梯田、水系“四素同构”的自然生态循环系统。2018年以前,阿者科村人均年收入不足3000元,属于典型的贫困村。阿者科村整合丰富的自然与文化资源,探索出独特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具体做法:①政府每年投入专项资金开展森林、水源和传统村落的治理和保护。②由政府出资30%、村集体用房屋等资源入股70%,联合成立集体旅游公司,并向上级财政申请资金支持文化旅游项目的开发。阿者科村通过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带动村民收入增长,成功脱贫。截至2021年3月,元阳县阿者科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7120元[1]。
案例6:经济发展水平高,自然资源禀赋不足地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山东省威海市是首批沿海开放城市,改革开放后经济发展迅速。然而,威海市华夏城景区长期开采建筑石材,自然生态系统被严重破坏。为了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可持续发展理念,威海市探索出“生态+文旅产业”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具体做法:①政府将矿区整体划分为文化旅游控制区,并引进华夏集团对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项目进行投资,财政部门以拨付代建市政基础设施及政策兑现资金等方式向项目投入5.35亿元;同时,通过组建环保金融项目库等引导金融机构为项目提供资金支持。②华夏集团依托修复后自然生态系统发展文化旅游产业。历经十几年的生态系统治理与修复,生态废墟建设成为山清水秀的生态景区,周边13个村集体的经济收入年均增长率达14.8%[2]。
案例7:经济发展水平高,自然资源禀赋丰富地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广州市花都区森林总蓄积量287.47万立方米,水、陆、空交通发达,经济发展迅速。花都区积极开展碳普惠项目盘活自然资源,实现生态与经济效益共同发展。具体做法:①实施林地和林木资源管理制度,并以套种补植的方式对林地进行改造;制定林业碳普惠方法和基础数据库;委托第三方核算碳汇量,明确碳减排量,并将其发放至碳排放权登记账户。②每年设定碳排放配额总量,分配给纳入控排范围的企业,企业可以在碳普惠制核证减排量竞价交易系统中购买碳排放权配额或自愿减排核证减排量等。③联合银行探索生态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支持“林+”产业发展。截至2020年11月,花都区林业碳普惠核证自愿减排量1.33万吨二氧化碳当量,实现经济收益22.72万元[3]。
三、财政金融协同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路径
结合前文的机理分析,本节采用案例比较方法分析不同类型生态产品和不同区位条件下财政金融协同推动生态产品价值的实现路径。
1.基于生态产品类型的路径分析
(1)公共性生态产品
公共性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主要依靠政府财政转移、财政补贴等方式进行购买和生态补偿[4]。一些地区正在积极探索构建政府主导、财政金融协同,并由企业、公益组织等共同参与的可持续公共性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图2归纳总结了案例1中财政金融协同推动公共性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路径:①政府部门与金融机构联合搭建金融平台,构建由财政资金、金融资金和其他社会资本共同组成的资金池,并由决策管理机构整合资金,推动资金协同。②依托金融平台,实现水资源资产产权流转,通过集中管理和治理,进行水生态环境修复。资金池用于支付金融平台日常运营费用以及生态补偿金等。③成立或引进市场经营主体,对水资源及其他自然资源予以合理开发,发展绿色产业,如生产、销售高品质的水产品等,推动形成可持续的生态补偿机制。
(2)准公共性生态产品
准公共性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主要通过政府管控或设定限额等,创造对生态产品的交易需求,以市场化方式实现生态产品价值。图3绘制了案例2中财政金融协同推动准公共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框架图:①政府通过使用财政资金或引入国有资本与金融机构等合作方,共同出资建立自然资源运营管理平台,该平台具有金融属性,通过政府背书吸引担保公司、企业等主体开展合作,集聚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②依托平台对资源经营权和使用权实施集中储备和规模整治,转换成优质“资产包”,由专家委员会等专业机构为资产包提质增信。同时,政府与金融机构合作成立合伙型产业基金,为自然资源流转和收储提供资金。③引进社会资本发展生态产业,同时探索多元化融资渠道。
(3)经营性生态产品
案例3是生态产业发展助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政府部门通过整合各类财政资金,探索财政与金融协同模式,以解决一体化自然生态系统修复、保护和开发过程中资金不足的问题。图4是案例3中财政金融协同推动经营性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框架图:①地方政府整合各级财政资金,并联合银行建立生态基金等融资工具,以财政资金撬动金融资金,支持当地自然生态系统修复和保护项目;为了落实专款专用,资金发放采用第三方监管。②政府部门通过政策奖励扶持、绿色农业认定等举措推动当地生态产业发展;银行在政府政策引导下,向农户、企业或村集体发放生态权益证质押贷款等,以支持生态产业发展。
不同类型生态产品的属性不同,“生态资源—生态资本—生态资产”转化的各个阶段对资金的需求量、面对的风险也存在差异,因而财政金融协同方式相应存在差别。公共性生态产品不可替代或者替代成本很高,供给者与实际使用者之间存在严重的成本收益不对称,因此价值实现过程需要由政府主导,地方政府同金融机构签订融资合作协议,搭建金融平台,成立决策管理机构负责资金的整合、自然资源资产的集中治理和管理,并推动生态产业发展;通过建立分配制度引导一定比例资金流回金融平台,实现平台的可持续运转。在准公共性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过程中,财政金融协同是由政府搭台以金融机构为主体开展市场化运作,具体表现为,政府通过财政政策引导和提供制度保障,激励金融资本赋能自然资源运营管理平台,推动生态资源向生态资产转化,并在市场机制作用下积极发挥金融机构的作用,创新金融工具,实现“生态资产—生态资本”的转化,为生态产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经营性生态产品主要依托市场机制实现点“绿”成“金”,地方政府通过有限合伙或者契约制与金融机构合作,建立资金池,实行市场化管理,政府部门对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管;产业化阶段,当地政府通过制定财政政策和产业政策,与银行合作推动生态权益抵质押来支持生态产业发展。财政自给率、金融发展水平和自然资源禀赋的差异性,导致财政金融协同形式和紧密程度不同。因此,有必要进一步分析不同资源禀赋下,财政金融协同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路径。
2.基于资源禀赋差异的路径分析
案例4中,为了解决产业发展中资金不足的问题,地方政府综合运用融资担保、财政贴息、建立风险补偿金等方式,引导金融机构建立信贷支持机制。案例5中,为了防止资源被无序开发,当地政府与村集体合作成立公司,由公司统一开展生态环境整治、梯田和民居修复等项目,并发展生态产业,推动生态效益向经济效益转化。案例6中,当地政府引入华夏集团对矿坑、水土流失等生态问题进行治理,通过拨付代建市政基础设施及政策兑现资金等方式予以补贴,并通过组建环保金融项目庫撬动金融资源支持治理项目。案例7中,当地政府积极探索绿色金融创新途径,完善绿色金融服务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体制机制,形成财政金融相互协同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在经济发展水平低的地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主要依赖财政支持,财政与金融协同尚处于探索阶段,主要表现为协同方式单一,财政政策与金融系统联结不紧密,财政资金的信号效应、杠杆效应难以发挥作用。部分自然资源禀赋丰富的地区出于对当地生态系统保护的考虑,不愿意引入外资,而主要依靠中央拨款、地方政府财政资金,再通过合理分配收益来实现内源式发展。经济发展水平高的地区,财政政策与金融系统联结较为紧密且协同形式多样,政府与金融机构通过信号效应、杠杆效应和金融创新,集聚整合大量的财政与金融资金。此外,经济发展水平高的地区,财政金融协同因自然资源禀赋不同而存在差异:自然资源禀赋不足的地区,在自然生态系统修复过程中就要探索财政与金融协同的路径,主要源于生态系统修复是较为复杂的过程,涉及资金量大,因此政府部门会利用财政资金撬动金融资源,满足资金需求。自然资源禀赋丰富的地区,生态系统修复过程主要涉及自然资源整合和产权界定问题,需要的资金量较少且主要依靠财政拨款;进入发展生态产业阶段后,涉及的资金需求量变大,政府部门需要与金融机构合作,通过财政贴息、融资担保等途径为企业、集体或个人提供融资保障。
四、财政金融协同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瓶颈与保障条件
财政金融协同拓宽了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融资渠道,且有利于降低项目风险。但从实践来看,存在财政金融协同效率不高的问题,需要逐步完善财政金融协同的保障条件。
1.瓶颈分析
一是财政政策与金融政策沟通不够顺畅。政府部门通过财政手段调控经济活动,激励和约束市场经营主体修复、保护和合理开发自然生态系统,但财政政策在制定和实施的过程中要侧重结构优化,维持地区经济稳定增长,包括增加就业、稳定物价等;金融机构在支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过程中,要更多关注金融运行的突出问题,如防范项目金融风险等,因此,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财政政策与金融政策在制定和实施过程中要根据对经济形势的判断做出相应调整,但政策调整涉及多个部门,而各部门之间尚未形成有效的沟通机制。
二是财政与金融的协调机制不够完善。财政与金融协同涉及政府部门、金融机构等市场主体,各个主体的价值目标和利益导向不一致,容易产生利益冲突,财政金融协同涉及的政策和制度较多,这会进一步加深冲突。例如,碳汇产品因具有准公共产品属性,其产权界定不清晰,碳汇产品交易涉及多个政府部门和金融机构,缺乏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导致碳汇生态产品产权主体之间存在利益冲突,影响了碳汇生态产品价值实现。
三是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不高。当前财政金融协同主要依靠财政政策引导[1],包括提供融资性担保和财政贴息、设立风险补偿基金和响应政策的激励性补贴等。但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涉及的市场主体、产业种类较多,政府为了与金融机构在更多领域合作,只能将有限的财政资金分摊至多个领域,这导致财政定向扶持政策成效不突出,撬动的金融资源有限。此外,由于体制机制等原因,投入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领域的财政资金长期分散在多个部门,对其的管理存在使用分散、交叉重复等问题,而且监管难度大,资金使用效益低。
2.条件分析
(1)制度保障
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过程周期长、资金需求量高,而且涉及的主体多、风险大,因此,财政与金融协同机制需要制度保障。一是财政金融协同的运行机制。无论是善水基金、水生态银行,还是森林生态银行,都需要政府设计并建立运行机制,包括确定出资比例及方式、运营主体、生态补偿标准等,推动财政资金与金融资金高度融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二是风险分担和管控机制。为了实现对信贷风险的有效分担和控制,需要政府部门联同金融机构设计运行规则,包括规定政府贴息比例、设立风险补偿资金池等举措;建立决策协同保障机制,推动各主体交流合作,实现信息与资源整合,提高决策的全面性、客观性和准确性,降低风险和提高风险控制能力。三是利益分配机制。需要政府部门通过机制设计,在坚持按劳分配的基础上,探索按要素分配的新途径;利益分配还涉及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内源式发展能力,需要设计利益合理分配比例,预存合理资金用于生态补偿和生态产品开发。四是生态产品产权界定机制。生态产品产权界定是创新金融工具的前提和保障,政府要推动建立科学有效的生态产品价值评估体系,包括摸清生态产品数量和权属,建立生态产品信息数据库,科学构建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指标体系。
(2)平台支持
财政与金融协同离不开平台支持。首先,建立基于政府信用的平台,吸引银行等金融机构集聚,有利于集聚资金流、政策流、技术流等资源;平台具备解构、重构和修正资源组合的能力,能够有效整合资金,满足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过程中对资金的需求。其次,平台在政府主导下会引入社会资本或利用国有资本成立新企业对平台进行管理,建立市场化运行模式,有利于精准把握金融机构和融资主体的利益共同点,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再次,数据赋能平台,能够对个人、集体和企业的信用进行科学评估;也可以通过提供政策性担保、财政贴息、建立风险补偿基金等途径为满足条件的融资主体授信、增信,提升信贷资金的可得性。最后,财政部门采用有限合作制和契约制引导金融机构开展金融创新,以推动生态资源向生态资产转化,并拓宽融资渠道,平台则为金融创新提供政策支持和技术支持。
(3)创新环境
金融创新面临高风险,需要相关部门营造有利于创新的生态环境。一是营造金融创新氛围。通过试点政策等举措培育金融创新文化和氛围,形成有利于金融创新的社会环境,开展有关生态产品的金融创新。二是搭建新金融产品交易平台。交易平台支撑新金融产品的市场化运行,如碳汇产品需要通过碳排放权交易平台完成交易,提高市场的流动性,有利于价格的发现和形成,同时也提供风险管理服务。三是建立风险防控机制。政府部门建立金融风险的监管机制,金融机构依托大数据建立金融风险预警机制和风险防控机制,保障投资者权益、维护市场稳定,进而激发金融机构持续进行金融创新的内生动力。
(4)人才保障
人才是财政金融协同政策制定、机制落地的有力支撑。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中,财政金融协同的路径受到价值实现的不同阶段、生态产品类型、资源禀赋等影响,需要有针对性地设计财政与金融政策推动两者协同;同时,金融创新是财政与金融协同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重要途径,这些都离不开复合型人才,如风险管理人才、金融创新人才、项目所属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等。要对接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过程中财政金融协同对人才的需求,遵循人才培养规律,培育一批高层次人才,政府、金融机构联合制定和实施交叉学科人才培養方案,设计开发核心课程,建立人才考核评价体系等。
五、研究结论与启示
本文论证了财政与金融协同通过促进生态资产向生态资本转化、缓解融资约束、防控和分担风险等途径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不同类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中,财政金融协同方式存在差异,主要表现为,公共性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财政金融协同是以政府为主导;准公共性生态产品和经营性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财政金融协同是以金融机构为主体,政府起引导作用。对比分析在区位资源禀赋丰富与不足、经济发展水平高与低四种组合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中的财政金融协同情况,可以发现,经济发展水平低的地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主要依赖政府财政支持,财政与金融协同尚处于探索阶段,表现为协同方式单一,财政与金融联结不紧密,财政资金的信号效应、杠杆效应难以发挥;该条件下,部分自然资源禀赋丰富地区以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投入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再通过合理分配收益实现内源式发展,防止外部资本进入导致生态产品无序开发。经济发展水平高的地区,财政与金融联结较为紧密,且协同形式多样,通过财政资金的信号效应、杠杆效应和金融创新,集聚整合大量的金融资源;该条件下,自然资源禀赋不足地区的政府在自然生态系统修复阶段会积极寻求可以合作的金融机构,以弥补财政资金上的不足。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归纳,本文发现财政政策与金融政策沟通不顺畅、协调机制不完善、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不高是制约财政金融协同支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瓶颈,需要相关部门为财政金融协同支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提供制度保障、平台支持、创新环境和人才保障等条件。
根据上述研究结论,本文得出以下政策启示:第一,当前财政金融协同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尚处于探索阶段,地方政府要立足政府财政能力、地区金融发展水平、生态产品类型、生态资源保护、开发的资金需求及未来投资收益等条件,因地制宜选择财政金融协同模式。第二,推动财政金融协同要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发挥政府在生态产品供给中的主体作用,做好顶层设计,包括设计财政金融协同的运行机制、构建制度保障、控制风险等;发挥市场在生态产品交易和资源配置中的主体作用,通过价格机制、风险收益机制、竞争机制等引导财政与金融资金流向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重点环节和薄弱环节。第三,受制于地区资源禀赋差异,地方政府难以兼顾制度保障、平台支持、创新环境和人才保障的发展,要立足优势条件,推动保障条件有计划的组合发展,破除保障条件的短板问题。
〔责任编辑:玉水〕
本文为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大课题“贵州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创新路径及保障机制研究”(22GZZB07)、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财政金融协同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保障机制研究”(SKCX2023013)的阶段性成果。
[1]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50—51页、第60页。
[1]孙博文:《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瓶颈制约与策略选择》,《改革》2022年第5期。
[1]余典范、王佳希:《政府补贴对不同生命周期企业创新的影响研究》,《财经研究》2022年第1期。
[2]宋保胜、刘淼、赵明正等:《财政协同金融助推中小企业科技创新路径研究》,《科技管理研究》2022年第21期。
[3]王泽彩、徐军伟:《积极财政政策如何更加积极有为》,《中国货币市场》2020年第8期。
[1]《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典型案例〉(第三批)的通知》,2021年12月16日,http://gi.mnr. gov.cn/202112/t20211222_2715397.html。
[2]《杭州余杭青山村,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2023年9月13日,http://zj.news.cn/20230913/61fc33baca044319 a79145a431c079ba/c.html。
[3][4]《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態产品价值实现典型案例〉(第一批)的通知》,2020年4月23日,http://gi.mnr. gov.cn/202004/t20200427_2510189.html。
[5]《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典型案例〉(第四批)的通知》,2023年9月01日,http://gi.mnr. gov.cn/202309/t20230913_2800125.html。
[1]《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典型案例〉(第三批)的通知》,2023年12月16日,http://gi.mnr. gov.cn/202112/t20211222_2715397.html。
[2]《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典型案例〉(第四批)的通知》,2023年9月1日,http://gi.mnr.gov. cn/202309/t20230913_2800125.html。
[3]《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典型案例〉(第二批)的通知》,2020年10月27日,http://gi.mnr. gov.cn/202011/t20201103_2581696.html。
[4]张林波、虞慧怡、李岱青等:《生态产品内涵与其价值实现途径》,《农业机械学报》2019年第6期。
[1]计慧:《财政支农与金融支农具有协同效应》,《中国合作经济》2019年第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