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世奇
(作者单位:青海民族大学)
近年来,我国政府对重污染企业的环境监管力度不断加大,出台了相关的政策,以规范其污染物排放和治理。为了实现煤炭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国家必须严格要求企业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公开披露高品质的环境会计信息,并积极探索绿色发展之路。在当前形势下,煤炭企业要想提高自身市场竞争力,需要从强化环境保护的角度入手,确保符合国家环境建设要求。因此,如何提高煤炭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质量,具有广阔的研究前景,值得深入分析。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合规性和准确性,对企业来说至关重要[1]。
研究环境会计信息可以发现,其包含多个方面,不仅包括环境保护、污染防治与消除、环境资源利用等相关信息,还包括与环境相关的财务方面的数据信息。可以说,环境会计信息在企业健康发展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能够反映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涉及的环境问题,督促企业更好地开展环境治理。
评价企业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质量,普遍运用的是内容分析法。根据现有的研究成果与颁布的法律制度,结合企业在年报和社会责任报告中披露的有关信息,建立一套全面的评价体系,以便进行有效的评估。该体系能够让披露信息中的数据具体化,以定量数据的方式公布,并且根据不同的方面进行打分,达到分值比对的效果,最终根据得分高低并结合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1982年,中煤能源组建成立,顺应改革开放的历史大潮,从1997年至今,公司迎来了跨越发展期,通过收购兼并的方式,营业额不断攀升,业务涵盖煤炭加工、煤电开采,形成了今天的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国内唯一一家大型国有能源企业,中煤能源专注于煤炭生产,业务版图不断扩大,形成了以煤矿为基础的全产业链经营模式。
2008年,中煤能源上市成功,根据上市要求,其必须每年发布企业年报、社会责任报告,向外界披露环境会计信息。以2022年年报为示范,中煤能源在披露环境会计信息时,根据定量信息、定性信息的差异,对披露项目进行分类,主要分成3类:一是项目披露内容既有数据的定量信息,也有描述的定性信息;二是项目披露只有定性信息内容,如“环保目标”“环保风险”等;三是项目仅披露定量信息,如“其他应付款”“现金流量”。总体来说,中煤能源在年报中披露环境会计信息的定性描述主要是比较粗略的文字性叙述,而定量描述则只是披露出特定报表项目的具体数值[2]。
在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中,中煤能源以“环境责任”版块向外界披露企业的环境管理情况,版块的名称每年也有所不同。从2021年开始,中煤能源该版块的名称由“环境责任:低碳发展,绿色中煤”改为“环境责任:坚持绿色低碳,改善生态环境”。研究其环境管理工作可知,在不同版块中,其描述的侧重点有所差异,这也凸显了企业在环保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方面的不同表现。
本文结合现有学者的研究成果,运用内容分析法,搭建适合的评价体系框架,对照该企业发布的有关数据,采用不同的评分标准,确保涵盖所有的相关信息。经过归纳总结,该评价体系可以归纳成四大类,进一步细化为13个具体项目,详见表1。
表1 环境会计信息披露评价体系
参考国内外学者的研究成果,对照中煤能源披露的相关数据,可以将年报、社会责任报告当成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重要媒介,然后从披露信息的3个方面,即量化性、显著性和可比性,对中煤能源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质量进行评价[3]。
1.量化性
对于环境会计信息的描述,仅以文字描述即可计1分;若仅以定量方式呈现环境会计信息,则计2分;若采用量化数据与文字描述的方式,则计3分。
2.显著性
若只在社会责任报告中披露环境会计信息,则计1分;若只在年度报告中披露环境会计信息,则计2分;若在年度报告和社会责任报告中同时披露,则计3分。
3.可比性
如果仅披露过去一段时间的环境会计信息,则计1分;如果只披露当年的信息,则计2分;如果所披露的信息包含了过去和现在的环境会计信息,那么这些信息就可以被视为具有可比性,可计3分。
按照上述评分标准,分析2018—2022年中煤能源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情况,并进行评价对比。其中,各项平均分可视为各年得分的平均值,得到表2、表3、表4。
表2 中煤能源2018—2022年环境会计信息披露量化性得分 单位:分
表3 中煤能源2018—2022年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显著性得分 单位:分
表4 中煤能源2018—2022年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可比性得分 单位:分
将各项指标在不同年份的得分平均值作为量化性、显著性和可比性3个方面的质量评估标准。根据环境评价的具体大类,对各项指标进行评分,并计算出该类别的平均值。其他类别指标同样按照上述方法进行评分,最后得出各大类的综合评价值,表5中列出了最终的评分结果。
表5 中煤能源环境会计信息披露评分 单位:分
根据前文所述的评分标准,分析环境会计信息的量化性评分,发现各大类得分从高到低分别是环境责任绩效、环境财务、日常环境管理、环境保护态度。其中,分数最高的是环境责任绩效,为3分。这说明该类别是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披露的。其余3个类别则由于企业的披露数据不足,导致整体分值下降。结合企业年报的分析,可以发现中煤能源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内容缺乏可量化的信息,而以定性信息为主,可是这些信息没有实质性数据支持,继而影响了环境会计信息的可信度,削弱了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质量。因此,对于中煤能源披露的部分信息的可靠性,我们需要进行更加深入的评估和考量。
如表5所示,4类环境会计信息的显著性分数均低于3分,这意味着企业往往选择在一份报告里对外披露此类信息。在年度报告和社会责任报告中,“环境责任绩效”的得分最高,达到了2.6分,这表明该类信息主要被披露在年报中,同时也有一些项目披露在社会责任报告里。而“环境财务”的得分最低,仅为1.8分,这表明该类信息主要在社会责任报告中披露。在表3中可以看到,“环境资产”的显著性得分全部为0分,这表明企业对与环境资产相关的信息几乎没有进行披露,这让外界没有办法获得相应的数据信息,如环保专利技术数据等。进一步分析,在环境收入、环境现金流等指标方面,显著性得分均为2分,然而,通过查阅企业的年报和社会责任报告,发现这些科目并未得到详细的解释,只是在财务报告中被简单地列出。中煤能源在面对难以货币化的信息时,往往缺乏充分的信息披露,甚至可以说是几乎不公开。另外,从企业所披露的环境会计信息来看,其披露质量也较低。从中可以推断出,中煤能源存在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不够充分的问题。
就可比性而言,中煤能源在“环境财务”方面的得分均小于其他三大类,主要是因为中煤能源在“环境财务”方面大多只反映以前的信息,而其他三类指标所披露的信息均为当前的环境会计信息,企业不够注重对比发展,没有将以前年度的信息和当年的信息披露结合起来,且存在某些年度不披露的情况。从表5整体的得分情况来看,与量化性和显著性相比,中煤能源在可比性上的得分最低。由此可见,中煤能源在披露环境会计信息时,没有按照时间的前后顺序进行披露,仅仅是对当前的情况进行说明,导致企业的整体披露质量和市场可信度受到影响[4]。
政府应帮助企业明确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范围,以法律条文的形式告知企业必须披露的数据范畴,避免企业有针对性地规避某些关键信息。针对没有按照要求披露的企业,政府相关部门要采取相应的惩戒性措施,达到警示规范的效果。同时,督促企业编制完备的应急预案,确保在出现环境污染时能够及时应对突发情况,避免污染情况扩大。此外,政府可以邀请媒体进行监督报道,针对环境污染采取跟踪式报道,督促企业在企业网站上按照要求全面披露相关信息,并给出明确的补救时间节点和措施。
企业管理者要加大环保的执行力度,在企业内部营造良好的环保意识氛围,从而自觉落实环境会计信息披露,避免因披露不全而受到行政处罚。企业要从制度层面加强管理,要求下属分公司财务部门严格按照环境投资的要求,定期向外界发布信息报表,确保外界能够了解企业的环境投入产出数据。同时,集团公司搭建起监督检查平台,让子公司能够对照环境管理的要求及时地发布必要信息,逐步建立追责机制,形成高压态势,树立环境保护大局观[5]。
加速构建统一的会计准则框架是企业管理层的当务之急,要求管理层对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事项、披露形式、披露内容与指标、披露报告类型等进行详细完整的说明与规定。
随着经济转型升级,我国对经济发展的认识从注重速度转移到注重质量和环境友好上,这就意味着以消耗资源和破坏环境为代价的粗放型经济已经不再适应中国经济的发展。从长远发展的角度来看,企业需要顺应时代发展需要,规范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完善相关的信息披露制度,提高企业的信誉度和信息披露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