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慧平
(河南省安阳市人民医院 安阳 455000)
脑卒中是引起死亡和致残的主要原因之一,近年来其死亡率有所下降,但所造成的残疾和健康损失仍然居高不下[1]。平衡功能是站立和行走的前提,而在脑卒中后遗症患者中以平衡障碍居首位[2]。常规康复训练模式侧重点在于患侧肢体的主动参与,但由于患者肢体功能较差,无法积极配合进行康复训练,且部分患者存在本体感觉障碍,故康复训练配合度较差,短期内无法取得良好的康复效果[3]。本体感觉神经肌肉促进疗法(PNF)是目前临床上常用的康复治疗方法,主张采用口令、语言、视觉传递等进行训练,以促进神经肌肉反应,增强大脑皮质活跃,促进病灶处血管新生,对于恢复损伤的功能区具有重要意义[4~5]。本研究探讨脑卒中恢复期患者应用PNF的康复效果。现报道如下:
1.1 一般资料 采用随机数字表法将2021 年6 月至2023 年1 月医院收治的脑卒中恢复期患者104例分为对照组与观察组,各52 例。对照组男27 例,女25 例;年龄50~75 岁,平均(58.12±3.45)岁;疾病类型:脑梗死42 例,脑出血10 例;病程2~6 个月,平均(3.45±0.53)个月;其中左侧偏瘫28 例,右侧偏瘫24 例;体质量指数18.7~29.6 kg/m2,平均(23.45±1.37)kg/m2。观察组男29 例,女23 例;年龄51~78岁,平均(58.23±3.40)岁;疾病类型:脑梗死40 例,脑出血12 例;病程2~6 个月,平均(3.50±0.49)个月;其中左侧偏瘫30 例,右侧偏瘫22 例;体质量指数18.5~29.5 kg/m2,平均(23.57±1.40)kg/m2。两组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本研究经河南省安阳市人民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批准(伦理批号:20210514KT)。
1.2 入组标准 纳入标准:符合脑卒中相关诊断标准[6],且经头颅CT 或MRI 证实;病程≤6 个月;患者及家属知情并签署同意书;初次发病;病情稳定;均为单侧肢体偏瘫。排除标准:合并运行性疾病、下肢感觉障碍、糖尿病、外伤和周围神经病者;有严重感觉性失语和认知功能障碍者;合并老年痴呆者;合并严重心肺并发症者;严重骨关节畸形者;小脑病变或前庭功能严重受损者。
1.3 干预方法 对照组采用常规康复训练:(1)床上活动、坐起、站立训练:做偏瘫肢体被动运动、翻身等定量运动。起初由康复治疗师协助患者坐起、站立,而后根据患者情况逐渐调整站立角度,让患者独立完成坐起、站立练习。(2)行走训练:利用行走训练车协助患者行走,直至患者可独立行走。(3)四肢训练:指导患者进行前臂、肩关节的伸展运动,协助其进行对指、外展及手指的屈伸运动,并进行下肢屈伸运动。(4)日常生活能力训练:协助患者进行吃饭、洗澡、如厕、系鞋带、画图、穿脱衣服等训练。观察组在对照组基础上加用PNF:(1)躯干训练。坐位躯干屈曲:康复治疗师双手于患者肩前方予以适当压力,嘱患者将一侧肩部向对侧髂前上棘方向靠近。躯干稳定性反转:康复治疗师于患者侧前方,嘱患者将一侧肩部向对侧髂前上棘方向靠近,收缩至一定强度后嘱患者躯干向后伸展,期间康复治疗师双手置于患者肩前方施以适当阻力,如此循环多次。坐位躯干伸展:让患者躯干屈曲,当到达最大限度后,嘱患者伸展躯干,期间由康复治疗师双手置于患者肩后方施以适当阻力。(2)肩胛训练。患者侧卧位,患侧肩关节中立位,屈肘90°,康复治疗师双手分别阻抗肩胛骨向下压、肘部,在肩胛活动末端用稳定收缩将肩胛“锁住”。(3)骨盆训练。患者端坐位,康复治疗师双膝支撑患者患膝,双手放于患侧髂嵴引导患者进行骨盆做前上、后下移动及抬臀站起、压臀坐下。两组均连续干预12 周。
1.4 观察指标 (1)静态平衡功能和动态平衡功能:于干预前、干预12 周后采用重心平衡测定仪检测患者闭眼、睁眼模式下的轨迹总面积(A)、轨迹长度(L);同时采用起立-行走计时试验(TUGT)测试患者动态平衡,嘱患者背靠座椅,从座椅上站起后向前走3 m,然后转身回到座位再次坐下,记录整个过程所需时间,重复测试2 次取平均值,用时越少表示动态平衡功能越好。(2)平衡功能和躯干控制能力:于干预前、干预12 周后采用Berg 平衡量表(BBS)、Sheikh 躯干控制能力评估,BBS 共14 项,每项计0~4 分,总分值0~56 分,平衡能力与评分呈正相关;Sheikh 躯干控制能力评分分值0~100 分,评分越高表示躯干控制能力越好。(3)稳定性和日常生活能力:于干预前、干预12 周后采用稳定性指数(ST)和Barthel 指数(Bl)评估,ST 采用Tetrax 平衡测试系统评估,让患者睁眼站在平衡仪上,对其左右足底前、后部分施加垂直压力,最终参数值越低表示稳定性越好;Bl 包含10 项内容,满分100 分,评分越高表示日常生活能力越好。(4)步行功能:于干预前、干预12 周后采用Holden 功能性步行分级(FAC)评估,按照不能步行或需要2 人以上协助、需要1 人连续不断帮助才能行走、需要1 人在旁给予接触身体的帮助方可行走、需1 人在旁监护或语言指导、在平地可独立行走、在任何地方均能独立行走分别纳入0~5 级。(5)10 m 步行测试(10MWT):于干预前、干预12 周后记录完成3 次10 m 步行的平均时间。
1.5 统计学分析 采用SPSS22.0 统计学软件分析处理数据。计量资料用(±s)表示,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用%表示,采用χ2检验。P<0.05 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1 两组静态平衡功能和动态平衡功能比较 干预后观察组闭眼A、闭眼L、睁眼A、睁眼L 均小于对照组,TUGT 用时短于对照组(P<0.05)。见表1。
表1 两组静态平衡功能和动态平衡功能比较(±s)
表1 两组静态平衡功能和动态平衡功能比较(±s)
注:与本组干预前比较,*P<0.05。
睁眼A(mm2)干预前干预后对照组观察组组别n闭眼A(mm2)干预前干预后闭眼L(mm)干预前干预后64.12±12.35*53.41±11.06*4.659 0.000组别n睁眼L(mm)干预前干预后52 52 t P 123.41±49.20 124.12±49.13 0.074 0.941 75.19±13.45*47.41±10.03*11.940 0.000 470.06±98.12 468.13±97.06 0.101 0.920 335.13±76.11*225.41±50.36*8.670 0.000 76.34±15.48 76.19±16.13 0.048 0.962 TUGT(s)干预前干预后对照组观察组52 52 t P 280.43±55.84 279.85±56.13 0.053 0.958 249.27±61.03*220.13±50.34*2.656 0.009 28.61±0.92 28.23±1.26 1.756 0.082 19.34±0.80*13.42±0.72*39.664 0.000
2.2 两组平衡功能和躯干控制能力比较 干预后观察组BBS 评分、Sheikh 评分均高于对照组(P<0.05)。见表2。
表2 两组平衡功能和躯干控制能力比较(±s)
表2 两组平衡功能和躯干控制能力比较(±s)
注:与本组干预前比较,*P<0.05。
Sheikh 评分干预前干预后对照组观察组组别nBBS 评分干预前干预后52 52 t P 27.41±2.26 28.05±2.32 1.425 0.157 34.16±2.86*43.20±3.45*14.547 0.000 36.97±8.43 37.12±8.06 0.093 0.926 75.13±6.74*87.10±5.03*10.264 0.000
2.3 两组稳定性和日常生活能力比较 干预后观察组Bl 评分均高于对照组,ST 低于对照组(P<0.05)。见表3。
表3 两组稳定性和日常生活能力比较(±s)
表3 两组稳定性和日常生活能力比较(±s)
注:与本组干预前比较,*P<0.05。
Bl 评分(分)干预前干预后对照组观察组组别nST干预前干预后52 52 t P 43.23±2.54 43.74±3.16 0.907 0.367 31.06±2.63 21.09±3.51 16.392 0.000 52.46±6.51 51.91±6.39 0.435 0.665 67.23±6.03*73.84±8.16*4.698 0.000
2.4 两组步行功能和10MWT 比较 干预后观察组FAC 分级高于对照组,10MWT 用时短于对照组(P<0.05)。见表4。
表4 两组步行功能和10MWT 比较(±s)
表4 两组步行功能和10MWT 比较(±s)
注:与本组干预前比较,*P<0.05。
10MWT(s)干预前干预后对照组观察组组别nFAC 分级(级)干预前干预后52 52 t P 2.84±0.54 2.76±0.62 0.702 0.485 3.71±0.60*4.02±0.35*3.218 0.002 12.46±2.03 12.60±2.14 0.342 0.733 10.22±2.14*8.20±2.03*4.938 0.000
我国每年脑卒中发病率约为116~229/10 万人,其中约有40%严重残疾患者或75%运动功能障碍患者,是一种高致残疾病[7]。本病是由于脑卒中导致大脑中枢神经系统损伤,使相关肌群以错误的时空关系被组织在一起,影响正常的运动模式建立,进而出现躯干控制障碍、平衡功能下降等,降低其日常生活能力,造成不良预后[8]。
常规康复训练仍然是当前脑卒中患者恢复期训练的主要手段,但单纯应用康复效果缓慢,短期内难以取得显著的康复效果,且其难以调动患者积极性,易导致患者康复依从性降低。本研究结果显示,观察组干预后闭眼A、闭眼L、睁眼A、睁眼L 小于对照组,TUGT、10MWT 用时短于对照组,BBS 评分、Sheikh 评分、Bl 评分、FAC 分级高于对照组,ST 低于对照组(P<0.05),说明脑卒中恢复期患者应用PNF 可改善平衡、步行能力,提高躯干控制能力。辛玉甫等[9]研究显示,与单纯常规康复训练相比,联合PNF 治疗脑卒中恢复期患者康复效果更佳,更利于改善患者平衡能力,恢复日常生活状态,与本研究结果具有一致性。在出现残疾的脑卒中患者中,平衡障碍患者占比最高。平衡是指人体不论处于何种位置,受外力推动或运动时,均能够自动调整姿势并维持所需要姿势的过程,而一旦发生障碍则会增加跌倒的风险,由此使患者处于久坐、活动减少的生活状态,加剧肢体功能障碍[10~11]。有研究表明,躯干功能与脑卒中患者的平衡功能存在密切关系[12]。究其原因,躯干是支撑四肢运动的基础,稳定状态下的躯干有利于形成稳定的运动中心,进行各种功能活动及姿势的变化[13]。生物力学研究指出,良好的躯干功能能够促进平衡、步态及转移等各状态的正常,且当人体重心发生变化时,躯干可作出相应抵消重心的变化[14]。本体感受器存在于皮肤、肌肉、关节囊等感觉冲动,经周围神经传入脊髓后索,最后到达大脑皮质的感觉中枢,重组大脑功能,进而促进大脑功能恢复[15]。PNF 是以刺激关节和肌肉本体感受器为目标,通过施加阻力等本体感觉刺激以促进运动功能恢复和神经肌肉再控制的康复疗法[16]。PNF 实际运用过程中,治疗师通过口令、手法接触等方式给予患者方向及运动诱导,可充分调动患者积极性,全神贯注于治疗师的各项指令,进而有效增强躯干肌的控制,强化平衡,提高治疗康复效果。同时在躯干训练过程中应用了稳定性反转技术,能够协同收缩拮抗肌与原动肌,对于增强躯干平衡与稳定性具有积极的作用[17]。此外,该疗法使用螺旋对角运动模式,有利于增强躯干向各个方向的功能,强化躯干的稳定性,明显改善脑卒中患者下肢和步行功能[18]。在进行躯干训练的同时,该疗法还配合肩胛训练和骨盆训练,从而提高骨盆和髋部的控制力和稳定性,加强躯干的协调能力,有助于提高步行的稳定性。PNF 运用肩胛、躯干、骨盆模式相结合,可诱发并控制躯干上下肌群的主动活动,提高平衡能力和步行能力。其还强调整体运动,以日常生活运动为目标,保证了康复治疗的实用意义,对于患者日常生活能力的改善具有重要的作用。综上所述,脑卒中恢复期患者应用PNF 可改善平衡、步行能力,提高躯干控制能力,利于患者预后,具有较高的实用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