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懂弄通党内监督历史

2024-03-03 03:14方正
党员生活·下 2024年2期
关键词:纪律检查监督机构监察

方正

党的百年历史,既是一部波澜壮阔的社会革命史,也是一部激浊扬清的自我革命史。中国共产党自诞生之日起就非常重视对党内权力进行监督与制约,100年来,党的监督体系从无到有,从萌芽阶段到不断健全完善,经历了曲折的发展历程。本文以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机构的产生、变化、发展为线索,通过梳理党的监督体系发展历程,总结正反两方面经验,为在新时代更好地发挥党内监督作用提供借鉴和参考。

自1927年中共五大第一次设立中央监察委员会,党内监督机构经历了一个产生、变化、一度撤销、恢复与发展的过程,先后出现过监察委员会、审查委员会、党务委员会等名称变化,具体职责也随着党面临的形势任务而调整、充实、完善。这种基于我国基本国情和执政党党情而对有效监督路径的独特探索,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对长期执政条件下建立全方位监督权力运行体系的清醒认识,对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有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而深远的影响。

一、建党初期党内监督的萌芽发展阶段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高度重视党内监督工作。中共一大通过的第一个党纲共有十五条规定,其中直接涉及监督的就有两条:“工人、农民、士兵和学生的地方组织中党员人数多时,可派他们到其他地区去工作,但是一定要受地方执行委员会的严格监督。”

党的专门监督机构的真正创立是1927年在武汉召开的中共五大。这次大会决定在中央和省设立监察委员会,选举产生了中央监察委员会,首次将“政治纪律”概念引入党的纪律检查制度,初步搭建起党内监督执纪的制度平台,开启了党内监督的组织创新。

1945年,中共七大在延安召开,重新恢复了五大党章中党的“监察机关”的规定,并将监察委员会的产生方式改为“中央监察委员会由中央全体会议选举之。各地方党的监察委员由各地方党委全体会议选举,并由上级组织批准之”。将监察机关的领导体制改为“党的监察委员会,在各该级党的委员会指导下进行工作”,正式确定了党的监察委员会是在党的领导下行使党内监督权的专门监督机构。这一在实践中逐渐形成、通过专门监督机构行使党内监督权的工作模式,一直延续到新中国成立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对于党的建设尤其是党内监督工作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新中国成立初期党内监督的曲折发展阶段

新中国成立后,为适应执政后的新情况,确保党内监督权的落实,1949年11月,中共中央作出《关于成立中央及地方各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决定》,同时成立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1955年召开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关于成立党的中央和地方监察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将纪律检查委员会改为监察委员会,并选举产生了中央监察委员会,实现了党内专门监督机构职权扩大、地位提高,为保持党内队伍纯洁发挥了重要作用。

中共八大进一步巩固、强化了七大形成的党内监督模式,并将七大规定的监察机构在本级党委的“指导下”进行工作,修改为在本级党委的“领导下”工作,党内监督机构开始出现“双重领导”,即既受上级监察机关领导,也同时受本级党委领导的工作模式。

三、改革开放时期党内监督的健全发展阶段

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选举产生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随后,全国县以上各级党委都建立了纪律检查委员会,党内监督工作开始了拨乱反正,重新回到加强权力监督、从严治党的正确轨道上来。

从1982年党的十二大开始,党内监督机构建设进入快速发展的历史新时期。十二大通过的党章重新恢复了纪律检查委员会由同级党的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等规定。此后党的十三大、十四大均根据当时的形势需要,对党内监督部分作了一些适当的修改,推动党内监督不断健全、不断发展。

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期党内监督的创新发展阶段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强调要建立健全党中央统一领导、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提出“党内监督必须把纪律挺在前面”,将“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准确把握‘三个区分开来’”写入党章。特别是把巡视巡察作为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建立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监督网,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净化政治生态,发挥重要利剑作用。

五、推进新时代纪检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党内监督,提升监督工作新价值,就要立足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围绕中心任务,做到五个“必须坚持”,才能在全面高质量发展的新征程中发挥应有作用。

强化党内监督,必须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是强化党内监督的根本所在。一百多年来,我们党之所以历经千锤百炼依然朝气蓬勃,就在于不断通过自我监督检视自身存在的问题,始终把严的标准、严的措施贯穿管党治党全过程,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要切实担负起“两个维护”重大政治责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及时发现、着力解决“七个有之”问题,保证党的团结统一。

强化党内监督,必须坚持突出领导干部和“关键少数”。党内监督的对象是所有党组织和全体党员,但重點对象是党的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管得好,就能够形成“头雁效应”,起到以上率下、层层示范的作用。强化党内监督,必须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管好关键人、关键事,用刚性的监督约束“关键少数”手中的权力,让其自觉接受监督、带头开展监督,带动和促进整个监督体系不断健全、更好运转。

强化党内监督,必须坚持抓早抓小。保证党的组织充分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保证全体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党的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是党内监督的任务之一。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践行好“四种形态”,运用好“三个区分开来”,准确把握“树木”与“森林”的关系,坚持治“病树”、拔“烂树”、正“歪树”、护“森林”,将党内监督体现在平时、贯穿于日常,使每名党员习惯在约束中工作、在监督下干事,把党锻造得更加坚强有力。

强化党内监督,必须坚持各项监督贯通融合。党的执政地位,决定了党内监督在党和国家各种监督形式中是最基本的、第一位的。当前全面深化改革正在不断向纵深推进,外部监督作为党内监督的有力补充,是必不可少的监督形式,发挥着不可替代的监督作用。要发挥好纪检、审计、巡视“三驾马车”同向发力、协同促进的工作效能,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各类监督主体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形成常态长效的监督合力。

强化党内监督,必须坚持监督队伍建设。要着眼锻造堪当新时代新征程重任的高素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要强化教育纯洁思想,清理整顿纯洁组织,刀刃向内自剜腐肉。按照铸就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健全严管体系、增强斗争本领的要求,坚持严字当头、一严到底,直面问题、动真碰硬,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铁军。

(作者系中国机械总院集团武汉材料保护研究所有限公司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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