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作者制度是国际学术界通行学术规范。为规范通讯作者署名、提升教育学术规范水平、调动各方学术积极性、引领学术共同体发展,《教师教育论坛》拟从2024年第1期起,实行通讯作者制度。
第一,所有作者必然是对论文做出实质性贡献的研究者。
第二,通讯作者必须是研究负责人、成果责任人、通讯联络人,一般为师生合作中的导师,或同行合作中的整体设计者、過程把关者与课题(项目)主持者。
第三,凡有意署通讯作者的文章,务必由意向通讯作者本人投稿。意向通讯作者资格应得到论文所有作者同意。杂志社只与意向通讯作者联系沟通。凡意向通讯作者不是投稿者,杂志社将不考虑通讯作者署名问题。意向通讯作者投稿时,务请提供准确、常用的电子邮箱等有关信息。
第四,务请作者严守科研诚信,根据参与研究的实际情况确定意向通讯作者,不为署而署。杂志社保留是否署名、是否将不遵守约定的作者纳入黑名单的权利。
第五,在一篇文章中,最多支持1名作者为通讯作者。
第六,一旦确定署通讯作者,将在“作者简介”处注明。
《教师教育论坛》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