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洵婷
摘要:自2016年二十国集团领导人杭州峰会通过《G20数字普惠金融高级原则》以来,数字普惠金融就在我国快速发展。本文基于2019年中国家庭金融调查数据(CHFS)与北京大学数字普惠金融指数,深入探究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对农户收入的影响及其作用机制。研究发现:在全国层面上,数字普惠金融对农户增收的影响显著为正,数字金融的发展能够使农民群体拥有平等的享受金融服务的权利,并改善其收入状况。但存在明显的地区异质性,表现为数字普惠金融对中西部地区促进农户增收的效果并不明显。此外,金融认知水平和互联网使用深度是影响数字普惠金融发挥作用的重要因素。
关键词:数字普惠金融 農户增收 中国家庭金融调查数据
近年来数字经济席卷全球,以数字金融为代表,基于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为基础的数字经济,在改变各国经济结构,整合各国经济要素,以及改变世界竞争格局中起到了决定性作用。2003年,联合国最早提出普惠金融的概念,并将其于2005年的“国际小额信贷年”活动中广泛应用。2016年二十国集团领导人杭州峰会上通过了《G20数字普惠金融高级原则》,标志着数字普惠金融的实践首次在全球通过指引性文件开展。2022年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展数字经济具有重大的意义,是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新机遇的战略选择,我们应当抓住先机,抢占未来发展的制高点。
数字普惠金融不仅在提高城乡居民消费与收入中发挥重要作用,在帮助弱势群体以适当的价格获得方便及时、有尊严、高质量的金融服务上也至关重要。数字普惠金融是数字经济与普惠金融的产物,具有跨越时空的特点,它可以使居民的经济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显著增强。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解决好“三农”问题一向是中国共产党工作任务的重中之重。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也提出要“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助力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良好的金融制度可以帮助解决偏远地区的贫困问题,有利于推动经济健康可持续增长,帮助调节合理的收入分配,提高地区创新水平。因此,我们有理由相信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将为中国贫困治理、促进农民增收提供新的思路和途径。
然而,通过数字金融能否真的促进农民增收还有待商榷。一方面,数字金融可以帮助农户突破时间和地域的约束,覆盖传统金融服务的盲区,农户能够以更加便捷的方式寻找到金融资源,有利于提升资源配置效率。但另一方面,考虑到贫困居民可能因为经济条件或地区偏远享受不到互联网的红利,那这种以互联网为基础的数字金融服务就无法惠及到这类人群,而通过数字金融来促进收入则变得更加困难(何宗樾等,2020)。这种数字鸿沟不仅不利于农民的增收,反而可能拉大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甚至是加重农村地区的多维贫困。本文以数字普惠金融为切入点,基于数字经济在农村地区的发展背景,将继续探究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对农户收入的影响及其作用机制。
(一)文献综述
大量研究报告证实,数字金融能够有效提升农村居民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可获得性,优化了农村金融环境,因此能够提升农民收入。数字金融的发展显著提升了农民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其中农民的工资性收入受到的正向影响最为显著。国外学者Beck(2007)和Chibba(2009)分别从信贷约束和市场失灵角度提出数字普惠金融有利于低收入者,其机理是数字普惠金融可以克服市场失灵和缓解信贷约束。此外,有学者进一步探讨了数字金融对促进农民增收的作用机制,可获得性的提高除了通过拓宽信贷渠道等直接的金融服务(易行健和周利,2021),也可以通过增加个体就业和私营企业就业间接增加农民收入。国内学者李建军和韩珣(2019)成功检验了普惠金融的政策效应,他们认为数字普惠金融可以更好地包容弱势群体,降低弱势群体的金融排斥程度和金融抑制,从而减轻地区的贫困发生率,使金融服务向包容性发展。
不过,一些研究发现数字普惠金融作用于不同群体和地区的增收效果存在显著差异。如金发奇(2021)等通过实证发现,数字普惠金融在地区的综合效率上存在两极分化的现象,东部地区在技术和规模上都处于较高水平,相比之下中部和西部地区就要落后许多;Arestis和Caner(2009)认为金融资源更偏向于集中在经济发达地区,资金流入低效率部门会导致金融资源错配,阻碍数字金融对促进增收效率的提高;并且,如果普惠金融在解决金融排斥时,仅解决了对金融机构的接触性排斥,而没有在信贷层面上解决信贷困难的问题,可能进一步加剧资金外流,适得其反。
随着相关研究的不断深入,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成为新阶段助力农户增收减贫的重要引擎已成为共识。本文将对已有文献作如下拓展:一是当前文献大多是基于宏观层面的探究,少有文献从微观层面进行探究。本文将从微观层面展开探讨,精准识别数字金融服务受益者的群体特征,从而使分析更有说服力。二是考察数字金融快速发展对农民收入的影响,并进行有关详细的异质性分析,有助于了解当前数字金融在乡村发展中的普惠程度和相关影响因素,为发展数字普惠金融提供思路。
(二)理论分析
农民收入持续增长是我国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关键,而优化金融服务是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一环。
从供给端而言,数字普惠金融可以降低金融产品的服务成本。科技力量不断推动普惠金融的发展,节约了大量的人力成本、空间成本。据统计,网络银行开办的成本是传统银行营业网点的三分之一;经营成本不足经营收入的两成。由于数字普惠金融产品相对传统金融产品价格更低,农户使用数字普惠金融的门槛也随之降低,有效解决了金融排斥程度较高的问题。与此同时,数字普惠金融使用门槛的降低又将有效缓解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使得金融服务更好地惠及更多人群,特别是长尾人群。普惠金融服务的获得成本更加优惠、服务面更加宽广,才是真正的既“普”且“惠”。
从需求端而言,数字普惠金融可以降低金融服务的使用成本。数字普惠金融不仅提供大部分传统金融机构的业务,还提供一些全新的金融业务,如公共信息服务、投资理财服务、投资咨询服务和综合经营服务等。因其依托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数字技术,可以更为高效便捷地为农户提供多样化的金融服务。这样的金融服务不仅可以使农户跨越时空的阻隔,在任意时间与地点使用金融产品,还可以满足农村地区多层次全生命周期金融需求,极大的节约了时间成本、金钱成本和沟通成本,大大提高了农户使用金融产品的意愿。
数字普惠金融供给端和需求端成本的降低,将有利于农户更好地使用数字金融。从农业就业角度而言,数字金融的使用可以减少农户的流动性约束、提高信贷能力,更好地进行农业种植、经营与销售。从非农就业角度而言,数字金融可以提供区块链为技术基础的供应链金融,帮助上下游的小微企业融资,信贷流程的数字化使得金融服务速度快、风险控制准、覆盖范围广,同时可以减少对抵押物的依赖,满足小微企业“少、频、急”的融资需求,为农户提供更多创业就业的经济机会。
(一)数据来源
本文数据主要来源于两个数据库:2019年中国家庭金融调查(CHFS)和北京大学数字普惠金融指数(PKU-DFIIC)。
本文有关农户的数据来源于2019年中国家庭金融调查西南财经大学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与研究中心开展的有关家庭金融微观层面信息的调查。该数据调查样本覆盖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343个区县,1360个村(居)委会,最终搜集了34643户家庭、10700个家庭成员的信息,数据具有全国及省级代表性。
(二)变量选择
1.被解释变量:家庭总收入
本文采用2019年CHFS数据库的综合变量家庭总收入来衡量农户收入水平。家庭总收入包括工资性收入、农业收入、工商业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需要注意的是,有部分家庭的家庭总收入为负数,其原因主要是由于生产经营性项目亏损或者金融市场投资亏损。
2.核心解释变量:2019年北京大学数字普惠金融指数
当前,国内用以衡量普惠金融发展程度的指标主要有北京大学数字普惠金融指数。该指数是由北京大学利用蚂蚁集团关于数字普惠金融的海量数据编制而成的,包含了数字普惠金融服务的覆盖广度、使用深度和数字支持服务程度三个维度,对中国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程度进行了较为深刻和全面的刻画。本文将运用北京大学数字普惠金融总指数用来衡量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程度。
3.控制变量
为减少无关变量对模型的影响,使数据结果更为准确,本文借鉴已有文献的研究(刘自强和张天,2021),还控制了其他影响农民收入水平的因素。个体特征层面:包括性别(男=1;女= 0)、年龄(去除年龄在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和80岁以上的老年人)、是否已婚(已婚=1;其他= 0)、受教育程度(最高学历选项:没上过学、小学、初中、高中、中专/职高、大专/高职、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折算为受教育年限依次为0、6、9、12、12、15、16、18、22)和健康程度(取值为1-5,其中1表示非常健康,5表示非常不健康);家庭特征层面:包括家庭成员数和家用汽车数量,其中家庭成员数用以衡量家庭规模,家用汽车数量用以衡量家庭总资产。表1为相关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三)模型设定
(一)数字普惠金融对农户收入的基准回归
本部分实证检验了数字普惠金融对农户收入的影响,表2展示了基于模型(1)的回归结果。
1.从整体上来看,数字普惠金融对家庭总收入的影响显著为正
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能够使农民群体拥有平等的享受金融服务的权利,并改善其收入状况。细分来看,数字普惠金融服务的覆盖广度、使用深度和数字支持服务程度也都对农户收入有明显的正向促进作用,且都在1%水平上显著为正。这说明,如果农户所在的地区数字普惠金融指数越高,则农户的收入也越高。不难看出,随着数字金融的发展,普惠金融被更加广泛地运用,使用金融服务的个人和企业占全部个人和企业的比例不断上升。除此之外,数字普惠金融的覆盖广度指数要比使用深度指数的估计系数略高。究其原因可能是:随着互联网的普及与发展,越来越多人可以便捷地使用互聯网享受金融服务,很大程度上克服了地域的限制,可以通过数字普惠金融应对流动性约束和预算约束,以完成现期和跨期消费。
2.从控制变量来看,数字普惠金融对农户收入有显著的影响
(1)从个体特征层面来看,年龄对家庭总收入有显著的正向影响,这可能是因为随着年龄的增长,农户所拥有的技术熟练度、产销经验更加丰富,能够为家庭带来更多的收益。性别角度上,女性与家庭创收呈正相关。受教育程度与家庭总收入呈显著正相关,表明教育可以为个体带来更多的知识经验和资源财富。是否已婚对家庭总收入产生负相关影响,但并不显著,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可能是:已婚家庭在抚养子女、赡养老人的负担上更重,在家庭支出上更大。此外,健康程度也是影响农户收入的重要因素,表现为健康水平低下对收入会有负面影响。这主要是因为身体不健康的劳动者不仅在从事农务劳动时会受到一定的限制,还可能导致农户家庭因病致贫。
(2)从家庭层面特征来看,家庭成员数量与家庭总收入呈显著负相关,其原因与是否结婚对家庭总收入产生负相关的影响大致相同。家庭拥有汽车数量(即家庭总资产)与家庭总收入呈显著正相关。说明家庭资产越高的家庭会灵活运用资源财富的能力越强,但也不排除是由于家庭总收入的升高从而引起家庭总资产的升高。
(二)稳健性检验
为保证文章基准结论的可信度,本文做出了如下的稳健性检验:
删除特殊样本,也即删除家庭总收入为负的样本,仅考虑家庭总收入为正的情况。因为总收入为负的家庭未必家庭收入低,可能是由于负债过多造成的。得出的结果如表3所示,估计结果与上文基准回归相同,因此本文的结论是较为稳健和可信的。
(三)内生性问题
由于测量误差和遗漏变量的问题,可能使估计偏误,导致模型存在内生性的问题,因此本文采用工具变量法进行检验。本文选取滞后一期的数字普惠金融指数的对数进行工具变量估计。由于篇幅所限,本文不展示详细报告结果。
结果表明,在克服内生性问题之后,数字普惠金融依然对农户的增收减贫有显著促进作用,并且在数字普惠金融指数的三个二级指标上都显著正相关,这也证实了上文的回归分析和稳健性检验是可信和可靠的。
由上文分析结果可知,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程度越高对促进农户增收的效果也就越明显。已有文献表明,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和使用程度也受到地区发展水平、个体背景差异的影响。因此,本文将在地区和个体层面分别进行异质性分析。
(一)地区的异质性分析
我国地域辽阔,普惠金融的发展程度在不同区域之间存在较强的非均衡性。因此,本文依据国家统计局2011年《东西中和东北地区划分方法》,将总样本划分为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进行回归分析,东部包括: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和海南;中部包括: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和湖南;西部包括: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和新疆;东北包括:辽宁、吉林和黑龙江。详见表4。
回归结果表明,普惠金融的发展对东部和东北地区农户增收效果显著,对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效果不显著。其原因可能是东部及东北地区经济较为发达,农户的金融服务可得性明显较高。但中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并不落后,中部地区中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三省在2019年GDP总量排名位列全国前十,而东北地区无一省GDP总量进入全国前十。那么为何数字普惠金融对中部地区农户增收减贫的效果并不显著呢?为探究这一问题,笔者进行了更深层次的思考:将农村地区贫困问题纳入分析范围。根据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其官方网站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1月,中部地区国家级贫困县共138个,是东部地区的六倍之多。因此,数字普惠金融对中部地区农户增收减贫效果不显著的原因可能如下:一是中部地区国家级贫困县数量远超东北地区,涉及地域广、人数众多,中部地区想要贯彻落实“普惠”这一概念更加困难,普惠金融对促进农户增收的效果也就难以显现。二是东北地区农业种植面积广阔、种植历史悠久,且其土地肥沃平坦适合机械化耕作,这也就使其可能更早地引入数字技术帮助其农业生产、经营和销售,更早地享受到数字普惠金融带来的益处。三是根据回归结果分析,数字普惠金融不仅不能促进农户的增收,在一定程度上还会抑制西部地区的农户增收。有学者做出过相关的研究分析,他們认为:数字金融的发展不仅会提升贫困概率,还会加深贫困程度,这种数字鸿沟的发生将加剧贫富差距。数字普惠金融为原本就可以接触到互联网的农户提供了便利,但挤占了未能接触到互联网农户的资源,使得原本贫困的农户在数字鸿沟的背景下愈加贫困。西部地区受限于其技术、自然环境等因素影响,想要提高互联网覆盖率本就不容易,加上西部地区更是“连片特困”——共有425个国家级贫困县,想要通过使用数字普惠金融来促进农户增收任重而道远。
(二)对经济、金融方面信息关注度的异质性分析
当前,农户能否使用数字普惠金融的服务与农户的金融排斥程度息息相关,金融知识的认知程度是影响农户进入金融市场的重要因素,认知能力的提升可以有效缓解金融排斥。因此本文将数字普惠金融与对经济、金融方面信息关注度进行交互,来对造成金融排斥的原因做出进一步的分析。其中,对经济、金融方面信息关注度分为非常关注、很关注、一般、很少关注、从不关注五个程度。
表5的估计结果显示,数字普惠金融与对经济、金融方面信息关注度的交互项系数为正。这表明,对经济、金融认知程度越高的人在信息收集和信息处理方面的能力就越强,从主观上不太可能存在非自愿金融排斥。从客观上来说,由于金融关注程度较高的人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对新事物的接受能力,这类人群更能够有途径接触到数字金融服务。
鉴于数字普惠金融对农户增收的影响随对经济、金融认知水平的提高而提高,个体和政府都应认识到人力资本的重要性。根据世界银行发布的《全球金融发展报告(2014)》,仅从持有银行账户这一核心要素来看,阻碍普惠金融发展的重要原因是居民的自愿排斥(按重要性顺序位列第二)。这种现象虽然与个人偏好有关,但也暗示了金融知识和金融产品意识的匮乏。农户应当加强提升自身认知能力,主动搜集有关金融市场的信息,了解各种金融产品,适当运用数字普惠金融以缓解流动性约束,提高信贷能力。各级政府在大力发展金融市场和金融产品的同时,应当加强对农户知识培训,对农户做出一定的政策倾向,避免出现普而不惠的现象发生。
(三)智能手机使用情况的异质性分析
移动技术的快速发展与广泛地运用极大地降低了人们的通信成本,基于此,移动支付和移动银行等金融创新也在迅速發展。学术界在深化互联网使用对促进农户增收的方面也早已有诸多研究。
为验证互联网移动技术在促进农户使用普惠金融服务上确实有效,本文将用“农户的智能手机使用情况”用来衡量“互联网使用深度的情况”,再将数字普惠金融与农户的智能手机使用情况进行交互。其中,农户智能手机使用情况分为:使用智能手机和未使用智能手机两类。具体结果详见表6。
估计结果表明,数字普惠金融对农户增收的影响受到是否使用智能手机的正向影响。这一结果与上文对地区异质性分析的原因不谋而合:发展水平较高的地区,互联网覆盖率和移动技术使用深度也就比较高,能够接触到互联网的农户可以更加快速有效地获取与整合资源,使其更好地享受数字普惠金融促进增收的好处。亦如前文所说,没有使用智能手机(即难以接触互联网)的人群,其资源很可能被其他使用智能手机的人群挤占,不但不能帮助其增收减贫,反而可能加剧这类人群的贫困程度。
互联网使用对促进农户增收的机制体现在:互联网使用可以帮助农户在农业生产经营中不会处于信息不对称的一方。农户可以通过互联网了解最新种植信息,帮助农户进行结构化种植。同时,使用互联网可以帮助农户快速了解其他市场的价格和相关信息,这有助于农民提高本地区的农产品价格。
(一)鼓励科技创新,促进普惠金融与数字技术融合
各级政府应当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支持,鼓励普惠金融与数字技术融合,不断拓展数字技术在农业生产销售等各个领域的应用,加深金融服务的使用深度。加快人脸识别等新技术的提升与应用,积极缓解信用市场中信息不对称问题和道德风险问题,降低贷款过程的信贷配给与金融排斥。通过现代科技创新技术,使农户可以轻松实现各项金融业务,降低使用金融服务的时间成本、沟通成本和金钱成本。
(二)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解决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难题
提高农村地区的互联网覆盖率,运用互联网技术解决金融服务难以深入偏远地区的痛处。我国的互联网发展程度在地区之间呈现显著的非均衡状态,数字鸿沟的现象显著存在。要着力推进城乡发展经济发展一体化,打破显著存在的二元结构,解决金融服务的“最后一公里”问题,缩小城乡之间的数字鸿沟,使得农户可利用的资源不会被轻易挤占。
(三)积极引导金融产品创新,提高金融服务可得性
政府应当对农户有更多金融服务上的政策倾斜,例如有针对性地低息贷款,同时引导金融机构进行金融创新,打造更多具有普惠性的金融产品,满足农户多样化的金融需求。支持商业银行、农信社、村镇银行等各类银行在中西部地区及不发达地区多设立网点,提高金融服务的可得性。
(四)提高农民基础教育水平,扶贫同时亦要扶智
受限于受教育的程度,许多农户无法很好地理解和掌握数字金融,这也为数字普惠金融的推广造成一定的阻碍。“扶贫要扶智”,普惠金融的持续与健康发展离不开人力资源的提升。农村地区需要加强农民知识培训,普及金融知识和提升金融能力,降低农户的金融排斥,最大程度上发挥数字普惠金融对农户增收的促进作用,为发展数字普惠金融提供更为良好的基础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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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福建师范大学)
责任编辑:宗宇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