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碧云,江海霞
江西省鹰潭市人民医院儿科,江西鹰潭 335000
身材矮小症是指儿童的身高低于同性别、同年龄儿童平均身高的2个标准差或第三百分位以下,每年生长速度低于4~5 cm者[1]。近年来,随着我国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身材矮小症逐渐受到人们的重视。研究表明,导致身材矮小的原因较为复杂,家族史、遗传因素、骨骼发育障碍、Turner综合征、营养障碍、生长激素缺乏或分泌不足等均是引起儿童身材矮小的主要原因[2-3]。由于身材矮小症可对患儿个性、认知发育、自信心、社交等方面造成影响[4]。因此,对于身材矮小症患儿开展有效的治疗具有重要意义。重组人生长激素(rhGH)是通过基因重组大肠杆菌分泌型表达技术生产的一种生长激素。在儿科领域中,rhGH可作为一种替代治疗药物用于治疗身材矮小症,虽然具有较好的疗效,但因其安全性的原因,rhGH在儿科中的应用仍存在一定争议[5-6]。为进一步明确rhGH治疗身材矮小症患儿的安全性及作用机制,本研究探讨了rhGH治疗对身材矮小症患儿血清胰岛素样生长因子-1(IGF-1)、饥饿激素(Ghrelin)及瘦素(LP)水平的影响,旨在为临床提供参考。现报道如下。
1.1一般资料 选择本院2021年1—12月收治的身材矮小症患儿79例为研究对象。纳入标准:符合《诸福棠实用儿科学》(第8版)[7]中身材矮小症的诊断标准;年龄6~10岁;入组前4周内未进行rhGH及相关治疗。排除标准:由于消耗性疾病、垂体病变、甲状腺功能下降及骨骼发育异常等导致的身材矮小者;有宫内发育迟缓病史者;存在先天性畸形者;有严重心理疾病或情绪障碍者;临床资料不全者;正参与其他试验或无法全程配合治疗者。按照随机数字表法将患儿分为对照组39例和观察组40例。对照组男18例,女21例;年龄6~10岁,平均(8.25±0.56)岁;体质量指数(BMI)15~18 kg/m2,平均(16.58±0.74)kg/m2。观察组男20例,女20例;年龄6~10岁,平均(8.19±0.71)岁;BMI 15~18 kg/m2,平均(16.29±0.72)kg/m2。两组患儿性别、年龄、BMI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所有患儿家属对本研究均知情同意并签署同意书。本研究经过本院医学伦理委员会的批准同意(审批号:202103611)。
1.2方法 对照组患儿采取常规治疗,结合患儿自身营养状况加强营养,并补充钙质、微量元素及各种维生素。观察组患儿在常规治疗的基础上给予rhGH(长春金赛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批准文号:国药准字S10980102,规格:30 U)治疗,每晚睡前30 min脐周皮下注射,剂量0.13~0.15 IU/(kg·d)。两组均连续治疗12个月。
1.3观察指标 (1)比较两组患儿治疗前及治疗12个月后身高、生长速度及身高标准差积分(HtSDS)。生长速度=(治疗后实测身高值-治疗前实测身高值)/间隔月数×12,HtSDS=(实测身高值-同龄、同性别儿童身高平均值)/标准差。(2)比较两组患儿治疗前及治疗12个月后血清IGF-1、Ghrelin、LP水平。分别于治疗前及治疗12个月后即刻采集患儿空腹外周静脉血3~4 mL,采用Beckman X-15R台式冷冻离心机(速度3 000 r/min,时间10 min)离心后分离血清,采用酶联免疫吸附试验检测血清IGF-1、Ghrelin及LP水平,IGF-1试剂盒购自上海抚生实业有限公司(货号:CSH21005),Ghrelin及LP试剂盒购自上海杏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货号:SXY30071、SXY19256),检测仪器为Beckman UniCel DxI 800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3)记录并比较两组患儿治疗期间甲状腺功能减退、膝盖疼痛等不良反应发生情况。
2.1两组患儿治疗前及治疗12个月后身高、生长速度及HtSDS比较 治疗前,两组患儿身高、生长速度及HtSDS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12个月后,两组患儿身高、HtSDS均高于治疗前,生长速度均快于治疗前,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观察组患儿治疗12个月后身高、HtSDS高于对照组,生长速度快于对照组,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表1 两组患儿治疗前及治疗12个月后身高、生长速度及HtSDS比较
2.2两组患儿治疗前及治疗12个月后血清IGF-1、Ghrelin、LP水平比较 治疗前,两组患儿血清IGF-1、Ghrelin及LP水平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12个月后,两组患儿血清IGF-1、LP水平均高于治疗前,Ghrelin水平均低于治疗前,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观察组患儿治疗12个月后血清IGF-1、LP水平均高于对照组,Ghrelin水平低于对照组,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表2 两组患儿治疗前及治疗12个月后血清IGF-1、Ghrelin及LP水平比较
2.3两组患儿治疗期间不良反应发生情况比较 对照组患儿治疗期间未出现任何不良反应,观察组治疗期间出现甲状腺功能减退1例、膝部疼痛2例,但观察组患儿不良反应总发生率(7.5%,3/40)与对照组(0.0%,0/39)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χ2=3.040,P>0.05)。
儿童身材矮小症的病因多而复杂,目前关于儿童身材矮小症的发病机制临床中尚无确切的定论,临床普遍认为,生长激素缺乏、生长激素神经分泌障碍是导致儿童身材矮小的最大原因[8-9]。人体内的生长激素主要由腺垂体细胞采取脉冲式的分泌方式分泌,生长激素可促进体内蛋白质生成、骨细胞增殖及骨骼生长等代谢过程,尤其是对于身材矮小症患儿,生长激素效果明显[10]。rhGH是利用基因重组技术生产的一种由191个氨基酸组成的生长激素,其同人自身分泌的生长激素具有完全相同的空间结构、序列及作用。有报道指出,虽然部分特发性身材矮小症患儿的生长激素水平与同龄、同性别儿童间无明显差异,但适量rhGH用于治疗身材矮小患儿后,患儿的最终成人身高得到较好的改善[11]。由此可见rhGH在改善患儿身高方面具有重要作用。本研究结果显示,观察组患儿治疗12个月后身高高于对照组,生长速度快于对照组,HtSDS高于对照组,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提示rhGH有助于提高身材矮小症患儿生长速度,促进患儿生长,改善患儿身高。这与张炫炜等[12]相关报道结果一致。
IGF-1是由肝脏分泌的一种含70个氨基酸的单链碱性肽,是组织分化和人体生长的重要调节因子。IGF-1与人体内生长激素的表达水平密切相关,二者相互调节,IGF-1可刺激生长激素分泌,同时,生长激素也可促进IGF-1的分泌与表达,起到促进蛋白质生成、骨细胞增殖及骨骼生长的效果[13]。彭军等[14]报道指出,IGF-1可作为评价rhGH治疗身材矮小症患儿的重要疗效指标。本研究结果显示,治疗12个月后,两组患儿血清IGF-1水平均高于治疗前,且观察组患儿血清IGF-1水平高于对照组,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该结果与刘鸿丽等[15]相关报道结果一致。提示rhGH可能通过刺激IGF-1表达促进患儿发育和生长。Ghrelin主要由胃底部P/D1细胞和胰腺的ε细胞所分泌的一个含有28个氨基酸的多肽,临床以负反馈模式调节骨发育及调控能量代谢。有临床报道指出,在身材矮小症患儿中,Ghrelin水平明显低于身高正常儿童[16]。LP是由白色脂肪细胞分泌的一种含有167个氨基酸的蛋白激素,主要通过调节中枢神经系统的受体,从而调控新陈代谢及生物的行为,通常情况下,当人体处于低能量或体脂减少状态下,血清LP水平会出现明显下降,反之则出现上升,而LP水平越高,则对新陈代谢刺激越明显,人体新陈代谢越快[17]。诸恩峰等[18]研究发现,血清LP水平与Ghrelin水平呈负相关性,二者均对儿童生长发育过程的调控具有重要作用。本研究结果显示,治疗12个月后,两组患儿血清LP水平均高于治疗前,Ghrelin水平均低于治疗前,且观察组患儿血清LP水平高于对照组,Ghrelin水平低于对照组,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该结果同杨荣平等[19]和冯斌等[20]报道结果一致。提示rhGH对身材矮小症患儿血清Ghrelin及LP水平具有明显改善效果。这也是观察组患儿治疗12个月后生长速度更快、身高更高的原因之一。此外,观察组中应用rhGH治疗后不良反应并未明显增加,表明应用rhGH的安全性较高。
综上所述,rhGH可有效改善身材矮小症患儿血清IGF-1、Ghrelin及LP水平,促进患儿生长,临床疗效满意,安全性高,值得临床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