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 冠, 马瑶瑶
(1.常州大学 瞿秋白政府管理学院,江苏 常州 213164; 2.苏州大学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江苏 苏州 215006)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物质富足、精神富有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根本要求。物质贫困不是社会主义,精神贫乏也不是社会主义”。[1]当前,我们要深入研究党的二十大关于中国式现代化的相关论述,全面把握共同富裕的科学内涵,积极促进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共同富裕。习近平总书记在2021年12月8日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就明确界定了我国党政系统近期展开工作的时代背景:“进入新发展阶段,我国发展内外环境发生深刻变化”,[2]并将“正确认识和把握实现共同富裕的战略目标和实践途径”表述为当前面临的需要正确认识和把握的一个重要问题,[3]从而明确了共同富裕是评价当下和未来党政工作的重要导向性标准。党的二十大报告将“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4]纳入到二〇三五年的国家发展的总体目标,明晰了共同富裕对我国整体发展的重要意义。2022年《奋斗》杂志发表的《正确认识和把握我国发展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一文中,习近平总书记就指出,“一些财富不当聚集给经济社会健康运行带来了风险挑战”,[2]这是我们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问题,并指出“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2]这就引出了本文试图解析的主题:“共同富裕的路,应当怎么走?”
近年来,学术界掀起了关于共同富裕的研究热潮,学者们既有从共同富裕的实现周期、历程和制度调整方面展开探究的,[5]也有对共同富裕的内涵作出界定并讨论其可行的实践路径的,[6]还有将共同富裕作为研究背景,通过分析其引发的概念表述的变化,来讨论它所反映的社会变迁和观念转变的。[7]目前,学术界关于共同富裕的研究成果大致可以归纳为三大类:对共同富裕内涵界定和理论阐述的研究;对共同富裕施政方案和可行路径的研究;由共同富裕引起的其他相关领域的专项研究。考虑到本研究的主要任务是对我国共同富裕的认知作出解读,并探讨其实施的正当性和对社会政治经济的影响,因此关于共同富裕的理论内涵和实践方案这两类研究成果,就成为我们分析和借鉴的重点。
一是关于共同富裕内涵界定和理论阐述方面的研究。如,任剑涛认为,共同富裕战略的提出,标志着我国发展结构的变化。这意味着在我国的发展结构中,社会、市场和政府三者间的关系有了巨大调整,社会层面在对创造财富和分配财富的认知需要作出调整的同时,还要避免将“共富”简单等同于“平均”;市场架构上既要认识到目前的分配体制中存在的问题,也要明确共同富裕是以“做大蛋糕”为前提基础的。尽管学者们均认为,政府在介入分配时需要找准定位,但政府在其中是扮演公共服务和利益的提供者,还是专注分配制度的设计者,抑或二者兼顾,仍无明确的答案。[8]关于习近平总书记的共同富裕思想的研读方面,裴广一、葛晨认为,共同富裕是中国传统文化中“大同”理念的当代体现,也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建设物质和精神双重富裕的社会主义是共同富裕的根本目标。他们认为,共同富裕是一项囊括了战略理念、施政思想和发展规划以及价值标准的全面的整体战略。[9]
二是关于共同富裕施政方案和可行路径方面的研究。罗建文、吴小军认为,在社会主义制度背景下,我国要以推进“共同富裕”为目标来建立制度设计逻辑,通过制度改革为全面推动共同富裕打下基础。[10]许永兵在将广大中等收入人群比重论证为实现共同富裕的关键操作目标的同时,提出了以经济增长为基础,坚持就业优先,提高财产性收入,并加强再分配以及实施“精准扩中”配套施政方略等观点。[11]在具体的政府执行层面,潘文轩提出以税收制度调整为抓手,以推进共同富裕为目标,从便利经济高质量发展,优化分配结构,保障公共服务供给,促进发展转型,缓解发展不均衡等方面对现有的政策工具作出必要的调整和改革。[12]梁东亮、赖雄麟结合当前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状况,建议通过配套制度设计,进一步推动数字经济发展,促进共同富裕战略的实现。[13]
总之,就目前已有的相关研究来看,学界对于共同富裕的探讨有全面铺开的势头,但是研究的体系化架构尚未成型,各个研究间的联系也并不紧密,学者们多是在自己的领域中对共同富裕作出基于其学科背景的解读,缺乏从时代背景出发对共同富裕实施必要性和正当性及其背后理论逻辑的探讨,并且对共同富裕所涉及的经济、社会与政府关系和整个分配体系的讨论也亟待深入。正是出于补充上述不足的需要,本文通过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相关论断和党的二十大报告中的相关表述来解读共同富裕,从政治经济学视角对共同富裕的内涵及相关内容作出阐释。
信息化时代,人类的社会化程度不断提高,人与人之间的依存和联系也越来越紧密。与此同时,现代经济模式也愈发地依托于一国或地区的社会整体发展。如近年来兴起的互联网商贸、共享经济和虚拟货币等,这些新兴的商业模式是建立在社会整体发展的基础之上的。任何企业的成功都不再是单纯地依靠单一企业掌控的资源,大量未计价的社会资源被企业无偿使用。
以优步(Uber)和爱彼迎(Airbnb)为代表的共享交通和共享居住服务模式为例。一个治安良好、安定的社会环境是它们得以成功施行的基础条件,但是优步(Uber)和爱彼迎(Airbnb)这类公司并未对这种高度安定的社会环境支付任何成本。又如,在虚拟货币这一新兴业态中,从业者为获取虚拟货币而给公共电网造成的巨大供电压力也是当地居民无偿均摊的。还如,互联网商贸实际是建立在社会成员自行购买电子终端,并为学习使用这些网络技术支付相应成本的基础之上的。这就出现了成本社会化与收益私人化之间的矛盾。如果纵容这一矛盾的存在,不仅意味着这些能够将成本社会化的企业,可以在经济体中攫取高额“租金”,①也意味着整个经济体效率无法得到充分发挥。这一矛盾的解决必然是以经济体中各项资源价格基本回归边际均衡为结果,但是成本的社会化意味着属于私人领域的市场难以在解决无偿使用社会资源问题过程中发挥作用。这就需要公共的政府部门和融合了公私两方的社会共同协作,向将成本社会化的企业征收等同于其无偿使用的社会资源价值的税款。然后,通过社会保障等再分配渠道,将这些资金散布到整个社会中,以弥补公众所负担的经济成本,从而进一步推动社会进步,而其抵达的逻辑终点就是共同富裕,以及随之形成的经济与社会协同发展的良性循环。
如果我们摒除来自时代和经济模式变化的影响,以普适的理论视角去考虑实施共同富裕战略的必要性,最先要关注的是“中等收入陷阱”现象。所谓“中等收入陷阱”是指那些人均收入达到世界中等水平的经济体,面临未能有效解决收入差距不断拉大问题、又无力扩大内需激活国内消费市场且失去继续维持经济增长的能力的困境。虽然学界对于“中等收入陷阱”问题的讨论不少,但唯有从社会财富分配视角展开的探讨,对该问题的解决才具启发性和可操作性。“中等收入陷阱”的解决方案指向了共同富裕。[14]
共同富裕方案由政府提出和推行,实际上是经济机能的局限性所决定的。经济可以解决社会财富扩大再生产问题,但无法解决因存量财富的占有差距不断拉大而造成的在增量财富分配中出现的收入差距不断扩大,从而破坏整个经济体的消费力进而使产业升级乏力的问题。而这一问题的存在不但会降低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健康程度,还会从根本上破坏经济赖以存续的稳定的人群基础。尽管人们规划经济时,会强调其流动性,但从根本上来说,所有的经济计划和发展方案的形成均可被解读成不断累积的一个个静态均衡状态,然而现实中的经济流转和发展并不会容纳静态均衡的出现。人类所掌握的经济工具从本质上说,只能解决有限的静态问题,而发展带来的动态问题需要通过政治的介入来解决。
静态均衡作为新古典经济理论分析框架下的描述完全竞争的经济系统运行理想状态的核心假设,在动态的非完全静止的现实经济系统中是难以实现的。[15]新古典经济学通过假设静态均衡的存在,构建了以市场为基础的整套经济运行和调节系统,在包括生产、流通和分配等在内的各个子系统的运行中,理论上均存在所谓的静态均衡状态。如果从社会财富分配这一视角来观察经济系统的运行,会发现社会财富分配系统的运行中同样存在着财富生产和使用的静态均衡状态,但由于这一状态仅存在于理想化的假设之中,现实中的财富分配均衡状态缺失的累积造成了收入差距的累积和贫富差距的拉大,进而引发市场在社会财富分配方面的失灵,在伤害国民消费能力的同时,造成经济运行恶化,最终引发全面的市场失灵。正是由于这种市场失灵的存在,为我国共同富裕战略的推出提供了理论和实践层面的必要性。
图1是从社会财富分配的视角对整个经济体系运转进行观察的几何模型示意图。假设社会整体财富分配更侧重消费的情况下,由曲线I0P0在代表社会财富总量的矩形中切出的浅色阴影部分I0mP0的面积,代表了在任何财富分配情况下恒定不变的直接用于再生产的社会财富份额。当以较低的标准I1将社会财富分配给较多的人口P1时,不规则图形I0I1b的面积就等于全社会的财富结余(社会福利)。当分配标准被提高到相对较高的标准I2,受益人口被缩小到P2后,I0I2a相比I0I1b减少的面积就代表着社会福利的变化,这之中矩形I2acI1所代表的社会财富被分配给了部分民众,但是深色阴影abc所代表的社会福利的减损却未得到任何形式的转换,这意味着相对不公平的社会财富分配将给社会经济造成重大损失。也就是说,市场在调节社会财富分配方面存在着明显的失灵,需要政府介入,但同时也会引发是否越平均的社会财富分配就能带来越多的社会福利的疑问,这是需要我们进行更深入探究的另一问题。为此,在将收入分配和财富消费合并考量,形成从分配到消费的新模型后,我们可以从社会财富使用角度对推行共同富裕战略的必要性和力度进行更为全面的考量。
图1 推行共同富裕战略的必要性
尽管新古典经济学以帕累托最优状态来描述经济系统从生产到分配的最优状态,但通过摆脱单纯以货币收益来衡量分配结果,并将社会福利效用引入分配体系,在理论和实践中我们均发现,财富再分配具有在不伤害任何阶层社会福利效用的情况下,改善其他阶层社会福利效用,进而提高整体社会福利的功能。[16]以此为依据,图2展示了社会财富分配的理想状态和实际运行中可能出现的偏离状态,既明晰了作为推行共同富裕战略前提的市场失灵造成的社会经济损失,也提示过度平均主义的社会财富分配可能带来的损失,为共同富裕战略所引导的社会财富分配均衡程度限定了理论区间。在图2中可以看到,当一定量的财富以相对较高的标准Ih分配给较少的人口Ph时,相较于以标准Is分配给人口Ps的均衡分配状态,损失了相当于阴影部分的三角形shn面积的社会福利。这一市场失灵的存在,客观上要求政府部门介入社会财富分配系统中,通过再分配方式使社会财富分配趋近理论均衡状态。另外,当社会财富分配在平均主义影响下,跨过均衡状态,以较低的标准In将社会财富分配给相对较多的Pn人口时,引发的社会财富的过度消耗将对整个经济再生产造成破坏,其给社会福利效用带来的损失等同于阴影部分的三角形sde的面积,这就提醒有关部门在实施共同富裕战略时,需要注意再分配的规模,把握好财富分配的区间。
图2 不同社会财富分配情况的社会福利效用损益
《正确认识和把握我国发展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一文在具体的工作层面上指出,要实现共同富裕,形成从生产到财富分配,再从消费升级拉动产业升级的社会经济良性循环,就“要通过全国人民共同奋斗把‘蛋糕’做大做好,然后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正确处理增长和分配关系,把‘蛋糕’切好分好”,[2]其整体的社会经济循环逻辑如图3所示。“要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强化就业优先导向”,[2]着重强调了劳动收入在社会财富分配中的作用,并将就业定位为民生之本,更明确了初次分配在实现共同富裕中的基础地位。“要提高经济增长的就业带动力,不断促进就业量的扩大和质的提升”,意味着就业获得了与社会财富积累同等的重视。“要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发挥其就业主渠道作用”,中小微企业因其具有就业主渠道的功能,成为被特意强调的重点支持和发展对象。[2]
图3 共同富裕的社会经济循环图
作为以共同富裕为导向的收入分配系统有效运行的前提条件,“零次分配”被设计为在不同行业和地域间进行新增社会财富的调配对象,从而在财富生产和收入分配两个阶段之间发挥缩小地域和行业间可分配财富差距的功效。考虑到前述新经济业态攫取“租金”的能力,唯有在收入分配开始前就对新增社会财富进行跨地域和跨行业的调配,才能抵消掉新业态和高新技术行业所攫取的“租金”。对跨地域和跨行业的社会新增财富进行“零次分配”,不仅可以养护落后地区和行业的发展潜力,避免新业态和新技术行业对它们造成过度破坏,而且对新业态和新技术行业通过无偿使用各种社会资源而攫取的“租金”进行了提前征缴,在收入分配开始前,就使新增社会财富在地域和行业间的分布达到了静态均衡状态,这样就为争取达到收入分配的均衡状态作了必要的前期准备。
《正确认识和把握我国发展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一文阐明了财富分配体系的架构:“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完善按要素分配政策。”[2]这一基本方针为初次分配、再分配及第三次分配之间的协调和互补设立了制度性框架。党的二十大报告对收入分配和财富积累也提出了明确规范要求,指出必须“规范收入分配秩序,规范财富积累机制,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4]强调通过强化税收、社会保险和转移支付等再分配手段的功效来提高财富分配的精确性和公平性,从而促进社会整体的和谐与共同富裕战略的实现。
至此,一个以三次分配体系为基础,整合各种再分配政策工具,辅以跨地域和跨行业“零次分配”的共同富裕分配系统被清晰构架成型。在此基础上,通过共同富裕来解决财富分配中的市场失灵问题,推动居民消费水平上升,扩大内需,拉动产业升级,从而成功跨过“中等收入陷阱”这一阻碍经济持续发展的障碍,同时实现跨地域的产业重新布局,进一步推动创新创业和社会财富的生产和积累,形成真正的社会经济良性循环。
图3在呈现共同富裕系统架构的同时,也展示了本文从已有文献中解读和引申出的实现共同富裕所需着力的施政关节点。
首先,在共同富裕方案的整体规划中,除了要强调通过三次分配在社会财富分配体系构架中解决公平与效率的关系问题外,还要处理好社会财富生产层面的公平与效率关系,即解决社会财富如何在不同产业间分配的问题。这就引出了本文主张的“零次分配”环节。为进一步明晰“零次分配”的必要性,需要结合前述对于新经济模式变化的分析,明确“零次分配”是能有效对抗新经济模式下成本社会化带来的负面影响的关键手段。要发挥“零次分配”的功能和效果,我们就要发挥其在不同产业和地区间调配新增社会财富的能力,以期实现生产阶段的静态均衡,从而降低后续分配阶段实现静态均衡的难度,为产业和地域间的“共富”打下基础。为此,需要从“成本社会化”的角度对不同产业间的关系进行重新认知。
如果我们将生产的私人成本社会化能力作为衡量一个产业强势程度的核心指标,并以此视角来重新认识三大产业,那么可以发现:第一产业是弱势产业,其生产成本几乎全部由生产者负担,在现代工业化生产模式和化肥等物料出现之前,完全没有将生产成本社会化的能力;相比第一产业,与社会交互频度显著提升的第二、三产业的从业人员将生产成本社会化的能力更高,在这两大产业中,不同行业所依托的技术和模式差异也会显著影响其从业者将生产成本社会化的程度。这就要求我们依据具体行业的生产成本社会化程度,对该行业的税负水平作出调整,保证其为无偿使用的社会资源支付相应费用,并以此补贴无力将生产成本社会化且负担了大量社会成本的其他行业。
据此,可将以共同富裕为目标的新分配体系表述为:初次分配是指民众通过参与生产活动取得的收入分配,再分配是基于民众社会身份进行的收入再分配,第三次分配是民众间自愿进行的慈善捐助,而“零次分配”则是聚焦不同地域、产业和行业间的社会新增财富调配。其中,作为个人核心收入来源的初次分配可以依靠市场经济进行调控;收入再分配可以依靠私人组织和公共机构来达成财富在不同行业间和不同收入阶层间的再分配;慈善捐助可以通过营造有利的公共制度和社会环境,由私人组织来实现全社会范围内的财富配置;发生在社会财富生产环节和分配环节之间的“零次分配”则要求通过制度性安排,让消耗社会资源相对较多的产业和行业在进行初次分配前,先为其无偿使用的社会资源付费,并通过制度设计,将这些费用转移给其他弱势产业。这意味着我国提出的“让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政策可以被重新解读为:经济生产兑现“先富”,社会分配实现“共富”。
其次,共同富裕的实现将为我国打造内外双循环的健康经济模式提供内生性的持续动力。基于我们对财富的边际效益递减和恩格尔系数的理解,向低收入群体加大转移支付力度,提高全社会的富裕程度,将会有效且显著地提高整体消费水平和经济活力。在做好跨阶层的收入再分配的同时,中西部省份也应做好制度建设和配套工作,为制造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提供基础。这不仅有利于解决中西部人口外流问题,促进中西部地方经济发展,同时也为东部沿海地区服务业升级腾出空间。服务业不但可以吸纳成本上涨的人力资源,还有利于提高从业人员的收入,进一步提高社会整体富裕水平。
最后,共同富裕的推进在带来整体产业升级的同时,还能为我国的创新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创新创业作为具有显著外部社会收益的高风险性私人行为,私人未能彻底享有的外部收益除了应该得到社会一定程度的积极反馈外,政府还应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的社会环境,而共同富裕的社会环境是最有益于鼓舞私人自担成本和风险进行创新创业的。
至此,我们可以确定,推进共同富裕既是时代发展的需要,也是对社会主义本质理论的新的阐释,[15]更是我国实现产业升级跨过“中等收入陷阱”的解决方案。共同富裕的实现不仅将带来我国产业结构和布局的更为合理化的调整,也将为我国的创新发展提供持续动力,促进整个国家形成完整且良性的社会经济循环。
综上所述,基于中国式现代化视域,本文对共同富裕作出如下解读:首先,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相关论断和党的二十大报告中的相关表述,指出共同富裕战略集中体现了我国增长与分配之间的关系,并强调了以经济增长带动就业,从而巩固按劳分配在我国社会财富分配系统中的基础性地位。其次,在明晰我国现有的由初次分配、再分配和第三次分配组成的财富分配体系架构的同时,结合时代背景和经济业态变化,论证了跨产业和跨地域的“零次分配”的正当性和必要性,并主张以此来推动经济与社会的协同发展。通过分析可知,唯有实现共同富裕才能避免贫富差距拉大、消费力不足和“中等收入陷阱”等问题。我国共同富裕战略的提出,实际上是政府有意识地修补市场经济缺陷的必由之路,有着天然的正当性。最后,我们发现,共同富裕实际上是一个囊括了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多方面内容的整体性战略规划,集中体现了我国对政治经济一体化关系的理解,是实现经济社会良性循环和可持续发展的有效路径。
注释:
①这里的“租金”(rent)并不是指我们通常意义上租赁房产或者设备时支付的费用,而是经济学中的一个概念——“经济租金”。经济学中的“租金”泛指超出资源在其次佳用途中所能赚取的回报的收入,是一种超额利润。具体来说,经济租金是资源所有者在不影响资源供给的情况下可以获取的收入,因为它超出了保留资源供给所必需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