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命老区要走出一条新时代振兴发展之路,为全国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当前,革命老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收入水平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是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体现较为明显的区域之一。革命老区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要乘势而上,通过自身努力和对口合作,走出新时代振兴发展新路,为我国现代化建设作出新贡献。
近期,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革命老区重点城市对口合作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明确革命老区重点城市与东部部分城市的对口合作关系、合作重点和支持政策,将有力促进结对城市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谋发展,稳定经济增长,有力支持革命老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有力激发革命老区的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
优势互补,合作发展
《工作方案》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国发〔2021〕3号)有关部署的具体举措,有利于发挥东部城市和革命老区重点城市的比较优势,促进要素合理流动,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发展,共同构建高质量发展动力系统;有利于站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的战略高度,坚持下好全国一盘棋,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政府搭台、企业唱戏、群众受益”的方式,助力革命老区与东部城市发挥比较优势,在互惠互利中实现共同发展、协调发展。
《工作方案》首次明确了20个革命老区重点城市与东部城市的结对关系,充分考虑了既有东西部协作以及革命老区重点城市与东部城市间既有的经济联系,为新发展阶段精准推进革命老区重点城市和东部城市合作提供了重要指导。《工作方案》同时明确,支持其他革命老区市县主动对接东部、中部地区城市,比照本方案建立对口合作关系。鼓励相关省区市结合实际建立省域内结对帮扶革命老区市县工作机制。《工作方案》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发挥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作用促进对口合作。一方面充分发挥有效市场的作用,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立足东部城市和革命老区重点城市的比较优势,促进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实现“1+1>2”的合作效应;另一方面充分发挥有为政府的作用,瞄准革命老区传承弘扬红色文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完善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促进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和绿色低碳发展、共同建设产业合作平台载体等重点领域引导东部城市和革命老区重点城市加强合作。
激发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
《工作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支持革命老区重点城市与东部地区部分城市建立对口合作机制,促进结对城市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谋发展,支持革命老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激发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
一是要紧紧围绕服务“两个更好”开展对口合作。推进革命老区重点城市与东部城市对口合作,核心目的是服务于“把革命老区建设得更好,让老区人民过上更好生活”,这是新时代促进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重要目标。通过革命老区重点城市与东部城市对口合作,加快推进革命老区重点城市比较优势向发展优势和经济优势的转变,从而把革命老区建设得更好,并使革命老区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老区人民,让老区人民过上更好生活。
二是要准确把握“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谋发展”的合作要求。推进革命老区重点城市与东部城市对口合作,要发挥好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政府引导作用。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就是要遵循经济发展基本规律推进革命老区重点城市和东部城市对口合作。革命老区重点城市与东部城市间优势具有互补性,这是推进对口合作的基本前提,也是通过合作实现“1+1>2”的基础。革命老区重点城市大部分是生态功能区、多省份交界区、产业承接区,与东部地区比具有差异化的发展基础,两者开展对口合作,可以实现互惠互利、共同发展。要更好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引导对口合作更好服务于革命老区重点城市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于全国高质量发展动力系统构建。
三是要正确领会激发革命老区重点城市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的具体要求。革命老区振兴发展,需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既要通过对口合作的外力助力革命老区重点城市做大做强,更要注重挖掘内生动力激发革命老区重点城市发展活力,通过内外结合不断提升革命老区重点城市功能品质,提升承接产业转移能力,推进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培育支撑革命老区重点城市振兴的新经济增长点和支撑点,推动革命老区走出一条新时代振兴发展之路,为全国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让革命老区不掉队,赶上来
《工作方案》聚焦传承弘扬红色文化、衔接推进乡村振興和新型城镇化、完善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促进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和绿色低碳发展、共同建设产业合作平台载体等重点领域,明确了对口合作的重点任务,为扎实开展对口合作指明了方向和重点。
一是围绕传承弘扬红色文化加强合作,为现代化建设凝聚磅礴的精神力量。革命老区是我国宝贵的红色文化基因库,老区精神为现代化建设凝聚起磅礴的精神力量。要结合对口合作,把革命老区红色资源作为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的生动教材,积极支持赴革命老区重点城市开展学习交流,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传承弘扬井冈山精神、苏区精神、长征精神、遵义会议精神、延安精神、抗战精神、太行精神、大别山精神、沂蒙精神、老区精神等伟大精神。鼓励共同开展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共同传承弘扬红色文化,共同搭建红色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平台,合作促进红色旅游高质量发展。加强革命老区红色遗址保护和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打造红色文化传承项目及载体,规范有序开展以红色文化传承为主题的研学实践活动,建设红色旅游目的地。
二是圍绕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加强合作,让革命老区在现代化建设进程中不掉队、赶上来。革命老区大多是我国的欠发达地区,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突出,要结合对口合作,促进革命老区城乡加快发展,使其跟上现代化建设步伐。积极支持革命老区重点城市全面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加大就业和产业扶持力度,推进乡村振兴。发挥东部城市消费市场大的优势,持续加强消费帮扶,推进革命老区特色农产品产销对接。发挥革命老区人力资源相对丰富的优势,鼓励开展劳务合作,支持革命老区农村低收入群体就业技能培训和外出务工,提高收入和生活水平。支持革命老区重点城市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因地制宜建设区域性节点城市、重要交通枢纽、现代产业基地、商贸物流中心等,通过城镇“点”上的高质量发展带动革命老区“面”上的高水平保护。
三是围绕完善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加强合作,为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提供基础支撑。革命老区大多位于多省份交界地区,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比较薄弱,是制约新时代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主要短板。要结合对口合作,积极支持革命老区重点城市提升交通、能源、水利、信息、市政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运营、管理水平,因地制宜推进第五代移动通信、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以数字经济为引领,鼓励东部城市与革命老区重点城市间在5G、智慧城市、电子商务、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领域加强合作。鼓励围绕基本公共服务开展对口合作,探索共建共享新模式。支持开展义务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合作交流,合作共建特色学科和创新平台。充分发挥“互联网+教育”作用,鼓励共建共享优质教学资源。支持开展重点医院对口合作,共建中西医优势专科,加强康养产业合作,支持共建专科联盟和远程医疗协作。
四是围绕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和绿色低碳发展开展合作,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革命老区大多位于山区,“红”“绿”资源交相辉映,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功能区,在保障国家生态安全上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结合对口合作,积极支持革命老区重点城市推动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探索,推进生态保护补偿。支持合作开展碳汇项目,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大力发展绿色经济。在保护好生态的基础上,支持革命老区因地制宜利用沙漠、戈壁、荒漠以及采煤沉陷区、露天矿排土场、关停矿区建设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基地。坚持绿色发展,支持革命老区强化品牌意识,培育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建设绿色农产品供应基地。通过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和绿色低碳发展合作,推动革命老区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走出一条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五是围绕共同建设产业合作平台载体开展合作,夯实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根基。现代产业体系是促进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根基,要紧紧围绕共同建设产业合作平台载体开展合作,夯实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的根基,实现产业兴、生态美、老区富的统筹兼顾。要结合对口合作,积极支持革命老区重点城市承接产业转移,加强科技创新和产业合作,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建设特色产业园区、产业集群和高新区、创新研发基地等平台载体,做大做强清洁能源、有色金属、装备制造、纺织服装、生物医药、电子信息、农产品加工等特色产业及配套产业,促进革命老区产业高质量发展。鼓励东部地区国家级新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与革命老区各类园区加强合作,通过多种形式共建产业园区,引导支持东部城市社会资本到革命老区投资兴业,积极探索跨地区利益分享机制,实现互利共赢发展。
(作者周毅仁系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国土开发与地区经济研究所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