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四芽 林思敏 杨龙清 何森凯 庄存超 许 莉*
(1.福建省交通科技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州 350004;2.福州大学,福州 350108;3.福建省交发高科有限公司,福州 350004)
站在“两个一百年”的历史交汇点,“十四五”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交通运输领域进入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率先实现现代化和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新业态蓬勃发展,科技创新体系与平台更加完善,科技人才队伍更加壮大,科技创新环境逐步优化。 北京、上海、浙江等科技创新发达省市,围绕国家科技体制改革要求和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需要,不断完善交通运输科技创新体系,出台了深化科技改革、促进成果转化等方面的政策文件,推进了交通运输行业科技创新成果库和重点科技项目清单的落地,取得了一批国际领先、实用性强的科技成果。福建和其他地区一样,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面对新形势、新机遇挑战,全省在积极促进科技创新发展的同时仍存在着一些短板和制约因素。
福建省科技创新体系不断完善,创新环境不断更新,创新能力明显增强,科技在推动新发展格局构建、促进高质量发展中扮演着重要的支持和引领作用。 福州、厦门、泉州、龙岩、晋江、福清进入国家创新型城市和创新型县(市)行列。 全省始终坚持将创新型省份建设一张蓝图绘制到底,积极推进基于创新生态、以科技创新为内在核心的全面创新,积极营造促进创新创业创造的优质发展环境。 在交通运输领域,福建高速公路密度居全国各省第三,铁路路网密度超全国平均水平两倍,实现了所有设区市高铁环线贯通,沿海港口航线繁多,通达多个国家地区,打响了“丝路海运”的品牌[1]。
福建省正处于科技创新发展的关键战略期,科技创新与交通运输的结合是当前建设创新型省份的重点工作之一。 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坚定地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把创新放到加快建设交通强省的核心地位,不断开创交通输科技创新新局面,助力建设创新型省份。
1.2.1 行业公共性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有待加强
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图1)是创新体系构建的基础,对行业各主体的创新发展起着关键支撑作用。 由于创新平台具备开放性、多元性、资源聚集性等特点,其为一定领域内相关联的企业机构合作和变革提供了助力剂,如科技研发中心、科学技术园区、科技服务平台等,有机结合了多方主体的优势,进行创造性的研究,为科技创新体系的建设提供了基石。
图1 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的分类
现阶段,福建省交通运输行业公共性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的建设仍处于完善阶段。 虽然在政府的带领下创新服务平台有了良好的配置条件和规范管理,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尚待解决。 如在主体方面,目前的科技创新平台主要由政府部门牵头组织,由科研院所或高校承担,但科技成果创新转化本身也是一项专业化程度高的商业活动, 而企业却缺少参与建设科技创新平台的机会,缺乏主动性。 针对这个问题,可以参考厦门软件园的运作模式,将行业指导与园区管理联动、 政府统筹与国企运营相结合,为园区建设搭建多元便捷的操作平台。 在规划系统方面,由于缺乏统一的筹划过程,尚未形成完整的系统结构,导致对一些资源分布、科研条件等的认识出现偏差,进而出现重复建设、条块分割的情况[2]。 在经济性方面,对前期投入和后期各项指标的达标没有明确的计划和目标,部分平台出现了重投入、轻指标的不均衡问题,致使一些设备、资源的流失浪费。
1.2.2 缺乏高水平人才、高水平项目
福建省在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推进人才强省战略过程中, 始终将人才列为科技创新的第一要素,出台了一些相关政策文件,也取得了较好成效。但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对人才的需求仍在进一步扩大。 而福建省的高阶顶尖人才相对匮乏,原始创新能力有待加强[3];人才培养机制尚不健全,与产业需求缺乏有效对接。 省交通厅虽然设立了人才服务中心,但发挥的效用并不显著,没有真正起到培养人才、促进人才交流的作用。
同样,科技创新项目作为开展科技创新活动的重要载体,对提升项目的质量与数量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随着科技创新的稳步发展,结合自主创新的时代要求,需要围绕战略要求,优化项目制度,推进不同领域、不同主体深度融合,全面提高科技创新项目的水平。 充分发挥全省7 个国家级高新区、3个省级高新区的支撑引领作用,推进其相互合作,各取所长,开发更多更优质的项目。
1.2.3 操作性文件及配套政策有待完善
政府发布的科技创新操作性文件和配套政策是科技创新发展的重要支撑,积极探索政府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职能作用,明晰省、市、县三级有关科技管理事权和职能定位,有助于实现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度融合。 福建省政府早期发布了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战略若干意见等文件,但从近几年的科技创新发展进程中可以看出仍存在部分问题。 例如政策扶持力度不够,体现在宣传解读不足、覆盖面不广;只注重成果转化结果的激励补贴,却忽略了科技创新的中间环节和其他主体; 对中介服务机构的发展支持不足,缺乏对应的制度规范,导致中介机构的服务欠佳,导致交通运输科技创新体系受阻。
1.2.4 成果转化及推广困难
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是增强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重要途径[4]。 福建省面临产业链关键技术瓶颈和产业集群共性技术短板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原因:一是成果转化服务体系不健全,技术评估机制有待完善,缺少相关操作流程,无法提高科研人员的积极性; 二是缺乏对科技成果的绩效考核,导致有关工作缺乏监管,进度拖沓;三是在技术层面未能及时建立企业需求和科技成果的数据库,致使各主体领域的沟通合作受阻。因此,亟需聚集全国科技研发资源, 攻克福建省科技产业发展急需解决的技术难题,实现关键核心技术领域的重大突破。
交通运输事关民生,服务着千家万户,是基础性、服务性的行业。 政府不仅是科技创新活动的管理者与组织者,更是直接参与人。 当前,福建省的科技政策大多是采用财政政策、 行政措施或者激励性政策。根据已有的研究成果显示,财政投入与行政措施的协同对经济增长并没有显著作用, 反而金融措施与行政措施的协同却可以显著地促进经济增长[5]。
因此,政府应将注意力由行政工具的单独运用,转移到加大对企业的金融支持。 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鼓励创新减税降费的政策,创新金融服务科技的方式和途径,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引导民间资本参与自主创新,完善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的科技投入体系。 推动福州、厦门开展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工作,为深化区域科技金融改革创新提供经验。
高水平行业科技创新平台在解决关键技术难题、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促进科技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为了加快“数字福建”目标的建设,优质的科技创新平台对科学技术的发展至关重要,应推动其成为实验室和市场之间的桥梁,使之在科研和市场之间建立强有力的纽带,促进科技成果的成功转化。在平台建设过程中,应当注意分类建设,对于不同阶段、不同类型的领域实行差异化、特色化的发展,以达到更高的针对性和更强的灵活性。
另外,由于科技创新过程中主体众多,因此在建设创新平台的过程中,要努力促进资源的共建共享,打破相关部门之间的壁垒。 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和各种企业组织合作创新与知识产权共享,充分利用福州大学、厦门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汇集各项创新要素的优势,加强科技创业孵化能力,关注面向福建省的战略需求和重大任务,实现协同发展。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交通强国”战略,为福建省的交通运输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科技创新工作应该把人才的培养建设放在重要的位置。对于人才的培养,制定清晰的战略和计划至关重要。深入实施福建省引才“百人计划”和八闽英才培育工程,确保人才培养是有计划、有方向的。 同时,为了保障资源,需要增加资源投入。 这可能包括政府、企业、高校等各方的合作,共同投入更多的资金、实践基地和师资力量。 只有得到充足的资源支持,才能确保科技成果转化人才培养体系的健康发展。对于人才的引进,应建立有力的奖励制度,鼓励人才积极参与科技成果转化。 例如科研成果奖金、知识产权分成等,以激发人才的积极性。 有能力的同时还应该促进跨领域合作,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可以建立联合研究中心,共同开展培训项目,吸引更多人才来闽创新创业。
积极利用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科技,结合省级政务数据汇集共享平台,建设联动协同的一体化的全省交通运输服务体系,对创新成果进行转化和推广。 同时由于科技成果具有各自的特性,科技成果转化绩效评价体系的各项绩效评价指标也应该根据科技成果的特殊性来设置,如分析类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等,切实将各项指标落实到各个部门、环节[6],形成多元化的评价体系。 此外,转化工作具有长周期性、不确定性等特点,更需要稳定的资金支持。2021 年,福建省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福建省“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明确将深化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作为一项重点任务进行建设。 由此可以看出,应该积极设立科技创新基金, 放大科技财政资金功能,积极引导企业参与,吸引民间资本投资,同时优化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加强科、政、银合作,打造完整成熟的投资链条。 最终,科技成果的收益也将对这些主体产生积极的反作用,相辅相成。
科技创新是交通强国建设的强大支柱,而完善的科技创新体系则是自主创新的重中之重。 福建省应深刻认识到,加快构建与交通强国需求相适应的科技创新体系至关重要,聚焦国家重大需求,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完善科技创新体系,不断提升交通运输科技创新能力,为推动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