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赵 华 马彦廷 李 赢
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建设符合能源行业安全管理特点的安全绩效管理模式,是企业安全发展的重要保障。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公司结合企业实际,探索形成了上下联动、行之有效的“1+N”安全绩效管理考核机制,将各方面管理要素整合起来,真正发挥了绩效考核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激励作用,提升了员工“要安全”的意识和主动提高安全技能的积极性。
安全绩效管理的研究作为安全管理领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助于促使能源企业由传统的“外迫型”安全指标管理转变为“内激型”安全目标管理,由传统的被动、辅助、滞后的安全管理方式转变为现代的主动、主导、超前的横向综合安全管理方式,从而可以有效提高能源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
宁夏煤业公司从实际出发,多次进行深入调研,并结合兄弟单位和同行业大型集团在安全绩效管理工作中暴露出来的短板以及共性问题,探索出一套适合公司当前安全发展形势的安全标准化体系和“1+N”安全绩效考核机制。“1+N”模式,即围绕安全标准化管理这一核心目标,有机融合、创新出台各项安全绩效管理制度,形成上下联动、紧密结合、动静有效的模式,在工程质量考核、系统考核、专业考核、班组考核、行为考核等方面提出一系列考核思路,创新一系列考核举措,推动公司形成各产业链、各层级、各员工共同抓安全、想安全、保安全的良好局面。
其中,安全绩效考核制度是宁夏煤业公司围绕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制定的符合公司由大及小、层级分明、由长及短、点面结合的多项安全绩效管理制度、办法和措施,包括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工资考核办法、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管理办法、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规定、全员安全积分管理办法、全员“安全伙伴”星级管理办法、“安宁”安全管控体系管理办法等。
宁夏煤业公司依据年初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规划及相关管理制度、考核标准,按层次、流程开展各项检查、考核、评价、兑现工作。
设立安全绩效工资,将工资总额分为基础工资和效益工资两部分,其中效益工资实行切块管理,由安全绩效工资和经营绩效工资两部分构成,共占预算工资的60%。生产单位、生产辅助单位、其他单位安全绩效工资和经营绩效工资的比例分别为50∶50、40∶60、30∶70。分板块检查后,按照考核达标定级结果,分月度、季度兑现安全绩效工资。
本着“标准至上、质量为本、优中选优、精中树精”的原则,每季度在实现达标任务和安全目标的单位中,遴选1~3个安全优胜(标杆)矿井,各奖励30万元;遴选1个安全优胜(标杆)化工厂,奖励15万元。每年度遴选煤矿6家、化工厂3家、地面单位3家为安全生产优胜单位,分别给予人均200元、180元、150元的奖励。
为把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贯穿到每一项工程、每一条巷道、每一个硐室,实现工程质量精益求精、标杆引领、以点带面,坚持“目标管理、精品策划、过程管控、持续改进、一次成优”的原则,让精品工程意识成为每位员工提高技能的共识。创造性地设置了精品工程奖励,重点对精品采掘工作面、精品系统、精品机房、精品硐室等精品工程进行评选,通过精品工程的选树,激励各单位在单项工程的实施中不断实现“工期短、造价低、质量优、效益好”,以工程质量确保安全生产。比如,设置“精品综采(放)面”评选工作,每季度评选不超过8个,每个奖励5万元。
为树立“长治久安、常抓不懈、久久为功”的安全理念,持续推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稳步推进,宁夏煤业公司重点对连续多年安全管理卓有成效、消灭了死亡事故的单位进行奖励,以激励安全成效好的单位再接再厉,保持更长的安全生产周期和取得更多的安全效益。实现安全生产三周年以上的单位提出长周期奖励申请,审核通过后按奖励基数计算奖励金额。
“安全伙伴”是指单位全体在岗员工以区队 (车间)、科(室)为单元,按照“同班组、同班次”和“双向选择、自愿结伴、互保联保、保证安全”的原则,自由结合,双方形成一个利益共同体,共担责任、共得利益。以此为基础设立“安全伙伴奖,”年初按照采掘一线900元/月、井下辅助600元/月、地面生产300元/月、后勤服务200元/月为基准,逐月递增,年度未发生工伤事故的部门双倍兑现。
宁夏煤业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修订印发《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试行)》,重点对非伤亡事故等作出了进一步细化和分级,明确了事故汇报程序和调查权限。各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除对责任单位罚款,还扣减相应的安全绩效工资,同时对责任人员给予相应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抓紧抓实各单位领导班子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推进安全责任落实,是强化公司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的关键。公司安委会办公室对各板块领导班子成员按月度、季度分别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经分管安全副总经理审核后进行兑现。
安全积分制管理以年度为考核周期,基准分为12分,把员工的工作和行为用数字量化,让员工主动规范作业行为,让安全工作由“量变”产生“质变”,并将分值与员工年度绩效奖、职务晋升、评先选优及部门的评先选优等挂钩。
矿领导安全生产记分是将个人岗位履职、生产安全事故、重大事故隐患、违法违规行为、恶劣影响事件、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建设等作为重点考核项目,每年赋分12分,按照记负分的方式进行考核,同时明确加分奖励的情形,合理进行加分激励。考核结果直接与矿领导职务调整、绩效收入、个人安全评先选优等挂钩。
宁夏煤业公司通过实施“1+N”安全绩效管理考核机制,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企业形象不断改观,干部员工队伍凝聚力不断增强,对优秀毕业生的吸引力持续提升,群众口碑和社会反响不断向好,国企社会责任得到更好履行,为建设世界一流煤化工企业提供了坚强支撑。
自实行“1+N”安全绩效管理考核机制以来,宁夏煤业公司近2年工伤事故发生率分别降低24%、37%,不安全行为年均减少23%,2023年1—8月全公司实现零死亡。推动了煤矿和煤化工企业建设,如今已建成煤矿一级标准化单位2个、二级标准化单位8个,煤化工二级标准化单位3个、三级标准化单位2个。
通过实施“1+N”安全绩效考核机制,宁夏煤业公司有效减少了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了生产效率,降低了生产成本,在经济效益方面获得了增长,有效保障了煤炭供应,增加了经济效益,对公司的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