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邵雨薇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是高校事业发展的政治保证。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将网络强国、数字强国作为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重点。大数据以其存储迅速、搜索广泛、分析细密、应用价值高的特征为人们所熟知,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开辟出了一条新路径,为夯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政治素养提供了强大的信息化支撑。目前,大数据作为“互联网+”时代下的一把“双刃剑”,高校应合理利用好领导干部数据信息,紧紧围绕“国之大者”找准监督靶向,坚持“三个区分开来”,激励干部增强干事创业的精气神,促使领导干部能够及时发现和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在履责尽职方面自上而下形成自我监督模式,引导高校政治生态由内到外风清气正。高校应通过有效应用大数据技术,持续打造智慧高校纪检监察体系。
高校应依托数据分析,从源头着手及时发现问题,找准问题偏差,借助数据技术对重点领域实行有效覆盖,推动数据共享,有效推动高校纪检监察工作落细落实。
(一)大数据推进高校监督工作“全覆盖”。“互联网+”时代,数据库已经成为“现代监控技术的心脏”[1],为了改进和创新监督方式方法,对大数据的应用是高校纪检监察工作的必由之路。在纪检监察法规制度体系不断完善的时代背景下,其也对监督执纪问责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反腐败斗争是一场攻坚战持久战,发生在招标采购、基建维修、招生招聘等工作中的腐败问题在高校中屡见不鲜。高校纪检监察工作通过对大数据的有效应用,能把握高校腐败问题的变化趋势与特征,并结合大数据信息库,有效研判潜在的违纪违法问题,提前预判重点领域易发环节的廉政风险点,紧盯“关键少数”前移反腐防线,让大数据应用逐步演化为高校政治生态的监督后盾,实现监督全覆盖,常态化、长效化地预防和整治高校腐败问题。
(二)大数据动态管理为高校纪检监察工作装上“警报器”。数据化、信息化高校是高校发展的重要趋势,纪检监察工作作为一项系统性、长期性工作,需要紧跟时代步伐,适应当代社会的发展趋势。对于纪检监察工作中层出不穷的新问题而言,对静态纪检工作信息数据实行动态管理利大于弊。静态纪检工作信息数据有着数量繁多、查找难度大、问题隐蔽等缺点,动态管理能有效解决传统纸质模式下的困扰,实现实时监督无死角,能更精准地对问题进行分析,对高校内部存在的“四风”问题进行及时查处,直击制度漏洞,针对性地查漏补缺。同时,在线上开展传达警示教育,能从多角度传播廉洁文化,夯实廉政建设,真正实现工作流程更规范、职责清单更明晰、监督角度更精准。高校师生是监督学校党员干部、监察对象是否违纪违法、是否遵守师德师风的主力军。通过动态管理数据信息,高校相关人员能多渠道受理相关问题,以信息化推动高校监督进基层、亲师生,有章可循、有的放矢。
(三)大数据智能研判实现高校案件“零的突破”。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实施,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赋予了高校纪委监察权,但以每年高校自办案件的数量来说,监察效果并不显著。以江苏区域高校的情况而言,目前,高职专科院校的监察工作由上级纪委监委依法行使职权,本科院校是配备派驻监察专员对本校内监察对象违纪违法案件进行立案审查。高校应对搜集到的大数据信息进行智能研判,拓宽办案思路,找准案件突破口,打破部分高校“零办案”的窘迫。同时,根据高校自办案件的情况来看,其案件一般来源主要是信访举报,高校纪检监察部门通过日常监督主动发现问题的数量还不够,高校应利用大数据智能信息化的特点,拓宽调查取证渠道,加大“室组校”联合办案力度,以真实数据为佐证,印证相关问题线索,充分推动警示教育在高校党风廉政建设中发挥作用,深刻推进以案促改、以案促教等工作的落实。
(一)高校内部大数据采集形式单一,推广程度不够。当前,高校在党建引领下的工作重心在教学科研工作上,构建数字校园需要花费相应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同时,相关的技术也需要有对应的政策进行支持。目前,国内高校的规模日益壮大,大数据应用在纪检监察方面已取得一定的成效,但在高校的纪检监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以江苏某高校为例,其干部廉政个人档案的主要材料为人事任免报告、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廉政意见回复、巡视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和处置情况等纸质材料。然而在实际工作中,仅掌握以上数据信息还远远不够,且纸质资料多为人工填写或以各部门的报送材料为主,不如实报告的问题仍时有发生,高校纪委对这些材料的审核也存在较大困难,分析角度存在盲区,数据信息的共享力度还有待加强,因此,高校纪委的实际监管效果也打了折扣。此外,纪检监察机构内网已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并得到了充分的使用,高校纪委内网与上级纪委监委的衔接正在逐步完善,最初阶段的信息更新工作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支援。在数据动态更新的前提,高校应提前做好校内数据信息的统筹,强化对监督执纪各环节的管理和制约[2],引领高校内部数据化、信息化工作的推进,逐步推进数据化、智能化、信息化高校建设。
(二)高校纪检工作大数据研判队伍业务能力不足。大数据的运用有先天的技术门槛,既需要有一套科学的数据分析软件,并辅之以自动化决策的科学算法,还需要通过大量的机器学习、模拟训练以改进算法[3]。当前,高校的人才队伍中亟待补充财务、审计、法律、信息应用等方面的人才。从事大数据研判的纪检队伍是否需要经过专业的培训,研判得出的最后结论是否准确,以及如何在研判过程中将数据信息转换为案件证据,是各家高校纪委需要关注的重点。高校纪检监察队伍对大量数据的筛选也要有独到的角度,在搜集数据时就必须考虑是否将该数据列为证据链,从数据的查询开始,每一个环节都直接影响着整个监督过程及立案审查调查的结果。总体来看,高校纪检监察队伍在通过大数据应用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同时,自身的专业水平会影响研判的结果。
(三)高校纪检工作大数据监管不够规范。使用大数据会提高监督效率,但也可能出现结论不准确、侵犯隐私、非故意歧视等问题,以及大数据监督者权力不当增加等消极后果。本研究与兄弟院校进行了沟通交流,了解了各家高校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大数据应用的实际情况。目前,绝大部分高校纪委的数据采集主要依赖于政务数据系统,高校内部暂无相应的调查人员,技术调查措施一般借助于上级纪委监委的支持。另外,高校内部的数据管理制度还不完善,数据需要得到进一步规范、合理的监管。
高校纪检监察部门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依靠,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开展监督、执纪工作,依法有效收集、保存、运用相关数据信息材料。
(一)建立健全大数据监督管理运用机制。1.程序性采集大数据。高校纪委监委开展查询、调取、搜查大数据信息时,均要依据法规制度提交请示报告,要严格履行报批程序,依规依纪依法层报执行,列出需采集的信息明细,科学配备调查人员,明确各类调查措施、数据信息的报批程序。在贯彻落实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的同时,进一步优化高校纪检监察工作程序,做好顶层设计,构建高校纪检监察数据库,推动各类主体监督协同贯通。对银行流水、房产信息、个人行迹、通讯记录等重要且敏感的数据信息的采集,除了要在本校内进行联席会议商讨报批审核,也要报备上级纪委监委有关部门,在高校党委与上级纪委监委的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2.规范化管理大数据。高校纪委除了协助学校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外,还应落实监督职责,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控制数据信息知悉范围,这是做好高校纪检监察数据管理的首要要求。高校纪检监察机构应配备专职的数据管理人员,专业管理人员对纪检监察类的技术平台要能熟练操作运用,要指导其严格履行报批手续,规范使用调查文书,使用保密性存储硬件,在研判过程中应使用保密型电脑进行操作计算、分析,采集获取数据反馈结果。同时,在相应的工作结束后,应按照规定及时归档或按照保密要求予以销毁[4]。3.合理应用大数据。“互联网+”时代下的数据信息仍旧存在着偏差与缺失,共享与公开存在着矛盾关系[5]。因此,在应用大数据的同时,要以“定性准确”与“明确合理可信”的标准为基础开展相应工作。高校纪检监察机构要防止监督权力侵犯个体权利,对滥用、泄露数据信息的纪检监察干部要严肃追责问责,要严格规范相关人员的监督行为,防止其做出违规违法应用数据信息的行为,高校应明确告知相关人员不能篡改、删除、添加、修饰任何数据信息,遇到与高校党员领导干部、监察对象有利害关系或亲属关系的情况其应主动回避相关数据的收集与分析工作。
(二)强化纪检监察数据研判队伍。1.选配选强研判队伍,提升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水平。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的“纪律部队”,斗争是天然的品格,工作的常态[6]。高校内部迫切需要打造一支复合型、智慧型、专业型的敢于担当、勇于斗争的高素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高校纪检监察部门要深挖法律法规、网络信息、财务审计、数据分析类的人才,密切关注数据中可以突破案件的重点和异常点,紧紧围绕学校师生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研判工作,深化对校内日常工作的了解,全方位、多角度、近距离地了解党员干部及监察对象的实际情况,以政治眼光审视问题偏差,对作风顽瘴痼疾问题加强跟踪分析,找准切口,拧紧责任链条。2.明确数据研判严肃性,严防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灯下黑”。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中反复强调了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纪律要求,高校纪检监察机构要加强数据研判全过程的自我监督,强化自我制约。高校应坚决查处串通包庇、以案谋私等突出问题,坚决维护数据的法律效应,坚决树立数据的证据意识,高校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要将研判数据信息这项任务当作一项政治任务,做好履职不缺位,尽责不越权,既要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坚决清除高校内部的害群之马,又要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利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三)强化高校内部智慧纪检监察建设,推动基层采集轻便化。目前,各家高校信息化建设的力度不同,调动校内数据的能力也参差不齐。高校应先建立校内数据信息互通体系,打造校内实时监督平台,畅通系统集成对接二级部门联动监督机制,构建“信息自动式”监督模式,推动监督有形覆盖、有效覆盖。高校应深刻把握住当下的形势变化,建立信息化数据空间与自然空间的内在联系,二级纪检部门与各党总支纪检委员要充分运用校内数据信息平台,通过监督与被监督的模式建立动态数据库,对碎片式数据进行整合分析,对结构化数据进行研究定位,健全台账跟踪管理,与时俱进、守正创新,推动大数据应用在高校纪检监察工作中落实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