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 炯
(井冈山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西 吉安 343009)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1]123。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同富裕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为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扎实推进共同富裕指明了方向, 对中国共产党努力推进共同富裕的实践行为进行了深度理论概括, 形成了习近平共同富裕观。 习近平共同富裕观对新时代中国共同富裕道路进行了全新探索, 对共同富裕理论展开了全新论述, 进一步开创了中国共产党共同富裕理论的新境界, 深化了全社会对于共同富裕的规律性认识。
习近平共同富裕观的形成既有明确的实践针对性,也有多样化的思想来源。 具体而言,马克思主义共同富裕思想是其理论基础,中国共产党历届领导集体共同富裕思想是其历史基础, 中国传统文化中 “均贫富” 等朴素思想是其文化根源, 习近平带领群众脱贫致富奋斗经历是其实践基础。
马克思恩格斯通过深入研究资本主义社会经济运动规律后明确指出,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与共产主义社会的本质要求, 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必然,集中体现了共产主义的性质,从根本上保证了无产阶级以及人民大众的根本利益。马克思主义共同富裕思想成为了人类实现共同富裕的理论武器,是习近平共同富裕观的理论基础,为习近平共同富裕观的生成提供了基本立场、 主要观点与根本方法。
1.马克思主义关于共同富裕发展趋势的判断:社会主义公有制是前提,人民生活富裕是目的。马克思主义深刻揭示了人类社会最终实现共产主义社会发展规律, 强调共同富裕是由社会主义以及共产主义等先进生产关系造就的高度发达生产力的必然结果。社会主义公有制是共同富裕的前提,“一切生产部门将由整个社会来管理, 也就是说,为了公共的利益按照总的计划和在社会全体成员的参加下来经营。 ”[2]365恩格斯明确指出,公有制作为一种新的社会制度可以避免贫困和商业危机。 马克思科学地预见:“生产将以所有的人富裕为目的”[3]200。正如日本一桥大学哲学系教授在《马克思主义与人类解放》一文中所言,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确立了共产主义原则,提出无产阶级通过建立共产主义实现全人类解放。 这是推翻资产阶级统治、 废除资产阶级私有财产以及实现共同富裕的结果[4]2-4。在马克思主义共同富裕理论指导下,习近平创造性提出,我们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归根结底是要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1]116,这就明确了中国共产党在新的历史时期的新要求与新方向。这既是习近平共同富裕观的核心要义,也是其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马克思主义共同富裕思想的创新性贡献。
2.马克思主义关于共同富裕阶段性论断: 分阶段循序渐进地实现目标。马克思主义指出,共同富裕是一个逐步实现的过程。同时,社会主义与共产主义阶段的共同富裕明显不同。 社会主义的共同富裕表现为通过按劳分配实现对生活资料的平等占有, 而共产主义的共同富裕则是通过按需分配实现每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共同富裕具有截然不同的特性, 又有形态演变的前后承接性。 基于马克思主义共同富裕阶段性判断,结合新时代中国社会发展实际,习近平明确指出:“要深入研究不同阶段的目标, 分阶段促进共同富裕”[1]142。习近平认为,共同富裕的阶段性主要体现为:其一,具体目标任务具有阶段性。 强调共同富裕在不同历史阶段需要达成不同的目标任务。现阶段,共同富裕的主要目标体现为以高质量发展促进共享发展的实现;其二,推进过程具有发展阶段性。强调要通过分阶段推进共同富裕,以“循序渐进”方式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3.马克思主义关于共同富裕内涵的论述: 拓展了共同富裕的内涵,强调物质与精神共同富裕。历史唯物主义认为, 人类社会物质生产实践是最根本的实践形式, 物质生产实践的重要内容是发展社会生产力、不断创造物质财富,共同富裕在物质维度上表现为追求物质福利以及提高物质生活水平。马克思曾经指出:“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5]82。习近平在继承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进一步拓展了共同富裕的内涵, 强调共同富裕由物质与精神富裕共同构成,“是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1]142。 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这是首次明确提出共同富裕内涵具有二维性,既要实现物质形态的共同富裕, 也要实现精神形态的共同富裕。只有物质与精神同步富裕,才是真正的共同富裕。
中央一大在党的建党纲领中明确提出了要消灭资本家私有制,没收机器、土地、厂房和半成品等生产资料的主张[6]6,其中蕴含了实现共同富裕思想的萌芽,强调要消灭资产阶级财产私有制,以建立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经济基础。 中国共产党立党之初的共同富裕追求成为历届领导集体的行动自觉,并结合不同历史阶段的实际情况,不断发展原来的共同富裕思想。建国后,在马克思主义共同富裕理论指引下,毛泽东将建设社会主义、实现共同富裕提上议事日程。1955 年,毛泽东在《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 报告中明确提出了共同富裕的概念, 强调合作社的创办要以实现农民群众共同富裕为基本目标[7]449。 毛泽东强调,既要注重经济基础的建设,还要注重物质财富分配平等,明确指出在入社问题上贫农不能占中农的便宜。他认为,一定要按照市场原则进行等价交换, 以吸引中农入社。上述论述表明,毛泽东提出的共同富裕概念并不是简单的平均主义。 这些探索既闪烁着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真理光芒, 也成为党的共同富裕理论的思想基础。
改革开放以来, 社会主义体制的活力不断得到释放,生产力迅速得到解放与发展。针对经济快速发展,不同群体、不同行业以及不同地区有可能出现发展的不平衡,邓小平高度重视这种情况,根据实际情况提出了“允许先富、 通过先富带动后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思想。 邓小平共同富裕思想的创新之处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允许先富,即一部分有条件的地区先发展起来, 一部分地区发展慢点,先发展起来的地区带动后发展的地区,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其二, 注重精神文明建设。“没有这种精神文明,没有共产主义思想,没有共产主义道德,怎么能建设社会主义? ”[8]367坚定的理想信念和高尚的道德情操是社会主义建设的精神支柱,共同富裕需要物质文明,同时也需要精神文明。
江泽民顺应时代潮流,结合中国社会发展的实际,强调通过分配公平“达到全国各地区普遍繁荣和全体人民共同富裕”[9]256。 该论述进一步完善了毛泽东、邓小平关于共同富裕的发展理念。江泽民在党的十四大报告中强调:“在分配制度上, 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分配方式为补充,兼顾效率与公平。 ”[10]227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江泽民对这一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原则进行了重申, 这是其对实现共同富裕必由之路认识的深化。
2003 年8 月底9 月初,胡锦涛同志在江西考察时提出了“科学发展观”,指出要牢固树立协调、全面、可持续发展的观念。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第一次在党的正式文件中完整地提出了科学发展观,强调“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 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11]262。2005 年10 月, 中共中央在 《十一五规划纲要建议》中提出了“要扎实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12]46的建议。科学发展观、和谐社会理论以及新农村建设理论丰富与发展了中国共产党关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实现共同富裕的伟大构想。
总结中国共产党历届领导集体关于实现共同富裕的论述, 可以发现习近平共同富裕观与它们之间的一脉相承关系。 主要包括:其一,历届领导集体关于实现共同富裕的论述成为习近平提出“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1]142的历史根基;其二,历届领导集体关于实现共同富裕具体路径的经验与智慧成为习近平强调共同富裕是“在动态中向前发展的过程,要持续推动”[1]147的历史传承;其三,习近平关于“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1]144的论述是历届领导集体关于实现共同富裕协调生产与分配关系的思想的历史赓续。
追求均贫富,实现天下大同,是中国传统主流思想流派的共同理想目标。 儒家思想认为社会理想状态在于“大同”,而“大同”的关键在于共同富裕。正如孔子指出:“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均无贫,和无寡,安无倾”,强调“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怀之”。 这些论述清晰表明了孔子对于社会共同富裕的重视与向往。 老子与孔子的具体表述不同,但是其内在态度具有相似性。老子在《道德经》中提出,自然界与人类社会都要遵循“道”,强调“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灵,谷得一以盈,万物得一以生,侯王得一以为天下正。”认为只要遵从“道”,就可以实现自然状态下人与人之间的财富均等以及和谐共生。 墨子倡导的“兼相爱、交相利” 思想蕴含了朴素的共同富裕追求, 强调“爱人者,人亦从而爱之;利人者,人亦从而利之”,认为在“兼爱”的引领下,不同社会个体会做出利他行为,在物质交换上表现为共同富裕。
上述诸家之言,集中表明了数千年来,中国人民一直在寻求实现共同富裕, 共建美好社会的理想方案,“大同社会”“世外桃源”“太平天国”“天下为公”等,都是这些理想方案的形象表达。 上述论述表明中国古代先哲在长期历史发展进程中,已经深刻探讨了社会正义与财富占有的辩证关系,建构了体系化共同富裕思想,为习近平共同富裕观的形成提供了充沛的文化涵养。 具体来说,习近平共同富裕观主要从三方面汲取了古代先哲的思想精华。其一,中国古代先哲关于理想社会状态的概括成为习近平强调要“坚定不移走共同富裕的道路”[13]4论述的文化根源;其二,中国古代先哲关于注重民间疾苦、 消除社会不公思想成为习近平注重通过社会保障实现共同富裕,“要履行好保基本、 保底线、 保民生的兜底责任”[14]213论述的文化血脉;其三, 中国古代先哲民本思想成为习近平强调实现共同富裕的价值追求在于为人民谋幸福,提出“必须把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作为为人民谋幸福的着力点”[1]141论述的文化底蕴。
习近平在担任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之前,有着多年团结带领群众摆脱贫困、实现共同富裕的实践经历。 从当知青在梁家河插队到十七大之前,是其开始探索共同富裕实践阶段。具体表现为在梁家河带领群众努力解决温饱问题,在河北、福建主政时期探索实现群众共同富裕,在浙江主政时期系统建构“人民利益主体”思想,强调“真正使群众成为利益的主体”[15]245。这一阶段中,习近平真正做到从一时一地的实际情况出发,提出符合当地实际并行之有效的致富措施与方法;党的十七大到十八大之间, 是他把自己共同富裕观付诸实践阶段。这一阶段,他提出实现共同富裕要注重发挥人民的主动性,“要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16]63。 同时,要以人民是否满意作为共同富裕程度的检验标准,“党的各项工作都必须坚持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17]3;从党的十八大至今,则是其共同富裕观的成熟阶段。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领导下的精准扶贫、共享发展等历史行动,标志其共同富裕观的基本成型。 特别是在《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一文中, 习近平对共同富裕的多年实践探索进行了全面系统的理论总结, 成为指导新时代实现共同富裕的纲领性文献。 其中阐释了共同富裕的相关基本理论问题,包括共同富裕的概念界定、总体思路、发展阶段、根本原则以及基本路径等。
习近平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奋斗经历, 为其共同富裕观的发展与完善提供了丰富的实践资源,主要表现为:第一,使其对实现共同富裕产生了直观的实践认知。 习近平在长期团结带领群众克服贫苦、实现富裕的过程中深刻认识到,不仅要注重带领群众创造物质财富, 更要注重实现财富占有状态的平等与均衡。 为此,他特别强调:“共同富裕路上,一个也不能掉队”[18]23。 第二,使其系统掌握了团结带领群众实现共同富裕的实际本领。习近平担任梁家河大队党支部书记时, 为了解决群众缺地缺粮问题,因地制宜,带领群众修建淤地坝。为了解决群众缺水问题,带领群众开挖深水井。正是在带领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中,习近平练就了为群众办实事、提高群众生活水平的过硬本领;第三,使其共同富裕观具有鲜明的实践性。习近平共同富裕观的显著特色在于实践性,因为其源于追求与实现共同富裕的伟大实践, 又有效指导与推进了实现共同富裕的伟大历程。 在习近平领导群众实现共同富裕的实践历程中,进行了全面系统深刻的理论思考,形成了“逐步实现共同富裕”[19]83“不断朝着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目标前进”[20]129等系列理论成果。 可以说,习近平带领群众脱贫致富奋斗经历为其共同富裕观的形成提供了宝贵的实践资源。在一定程度上,共同富裕观正是基于习近平团结带领群众消除贫困、 追求共同富裕的伟大实践而孕育形成的。
习近平共同富裕观以宽广的视野拓展了对中国共产党执政规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以及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知,全面深刻地阐述了“为什么要实现共同富裕,实现什么样的共同富裕和怎样实现共同富裕”等理论问题。 这些论述表明习近平深刻把握人民需求,顺应时代发展趋势,全面系统阐释了共同富裕的重要概念、总体思路、发展阶段、基本原则以及具体部署等,为共同富裕观建构了完备内容。
正确认识共同富裕的概念, 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前提; 厘清共同富裕的构成要素并推动它们的内在统一与协调,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关键。习近平共同富裕观从肯定与否定两个方面界定共同富裕,指出:“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 不是少数人的富裕,也不是整齐划一的平均主义”[1]142。其概念界定辩证分析了共同富裕的总体性范畴以及构成要素二维性。从政治经济学角度阐明了,只有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才是真正的共同富裕, 才是实现了社会公平正义的共同富裕。 而共同富裕包括物质与精神共同富裕, 意味着物质与精神富裕是共同富裕的主要内容。
为此,应从两方面把握共同富裕概念:一是共同“富裕化”,二是富裕“共同化”。共同“富裕化”强调生活的质量,富裕实质是多形态、多要素富裕,共同富裕不再是仅仅依靠经济增长而实现的物质富裕,而是充裕的物质基础、高度的政治民主、深厚的文化滋养以及和谐的社会秩序, 再加上优美的生态环境等构成的社会发展状态。 这也正是习近平所指出的:“我们要心系民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实现保护环境、发展经济、创造就业、消除贫困等多面共赢”[1]436。换言之,纯粹的物质方面的共同富裕并不是真正的共同富裕, 也不能充分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还包括社会公平正义、发达繁荣文化、积极向上精神以及良好宜居生态等。在此意义上,所谓共同“富裕化”,是指全体人民生命存在的美好样态,是从社会发展角度确证了生命的美好本质以及充分实现了人类的自由自觉。
富裕“共同化”强调富裕的范围,通过制度创新与政策设定,使全体人民成为共同富裕主体,体现了以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表明了全体人民是共同富裕主体。正如习近平强调:要“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绝不能出现‘富者累巨万,而贫者食糟糠’的现象”[21]25。全体中国人民,不分男女老幼,无论民族出身,都平等享有追求共同富裕、享受共同富裕的权力。只有确保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主体地位, 才能让全体人民共享共同富裕成果,拥有更强的幸福感、获得感与满足感。但是,富裕“共同化”并不意味着富裕“平均化”,也非富裕“规定化”,更非富裕“同时化”。 这是一个总体概念,允许不同人群及不同地区在实现共同富裕程度上存在合理时间差。
实现共同富裕,既是中国共产党的奋斗目标,也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 还是习近平共同富裕观总体思路的价值遵循。 习近平共同富裕观的总体思路在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 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并提高精准性, 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合理调节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形成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分配结构,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1]144。基于上述表述,可以看出,这一理念的总体思路表现为“四个统一”:实现共同富裕的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的统一、实践路径与可行性措施的统一、效率优先与兼顾公平的统一、 分配制度与收入调节制度的统一。 “四个统一”不仅是习近平实现共同富裕总体思路立体呈现的逻辑脉络, 也为新时代推进共同富裕伟大实践提供了重要镜鉴。
其一, 坚持实现共同富裕的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的统一, 为向共同富裕目标扎实迈进提供向心力。 坚持以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为中心的习近平共同富裕观作为指导思想, 与共同富裕伟大实践相结合,上下联动,构成引领与推动全体人民投身实现共同富裕伟大事业的合力;其二,实践路径与可行性措施的统一, 为向共同富裕目标扎实迈进奠定坚实物质基础。 纯粹的物质富裕不是真正意义的共同富裕。 只有建立在高质量发展基础上的共同富裕才是真正的共同富裕, 因为高质量发展可以满足全体人民的多层次需求, 也可以保障社会公平正义, 为共同富裕的实现创造相应的社会环境与基本条件;其三,坚持效率优先与兼顾公平相统一, 为向共同富裕目标扎实迈进建构了伦理遵循。 效率优先与兼顾公平相统一的伦理价值在于保证生活资料的分配正义与均等占有, 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明晰了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价值目标;其四,坚持分配制度与收入调节制度的统一为共同富裕目标扎实迈进提供了和谐的社会环境。 生产资料和生产要素分配作为分配制度的基础, 提高精准性的收入调节制度,增加了低收入者人群的收入,调节了高收入者收入,构建了和谐的社会发展环境。
按照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到“十四五”末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到2035 年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到本世纪中叶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实现[22]16。明确了分为三个阶段实现共同富裕。 第一个阶段2021-2025年,这是实现共同富裕启动阶段。在此阶段的主要目标是将实现共同富裕转化为实践行动, 逐步缩小居民收入与实际消费水平差距; 第二个阶段2026-2035 年, 这是实现共同富裕实质性进展阶段。 在取得明显实质性进展基础上,实现全体人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第三个阶段2036-2050年,这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实现阶段。 目标是将居民收入和实际消费水平差距缩小到合理区间。 在习近平共同富裕发展阶段论中,实现共同富裕是一个动态推进过程,多要素、多主体在这一过程中相互作用,不断发展变化,共同推动实现共同富裕,达成共同富裕目标。
实现共同富裕不同发展阶段具有不同目标任务,需要解决不同主要矛盾,因此不同发展阶段的工作重心不同, 达成的公共服务供给也不同。 其一,在启动阶段,充分发挥高质量发展对于逐步缩小居民收入与实际消费水平差距效用, 实现生产资料与生活资料的均等占有。 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推动共同富裕具体实施;其二,在实质性进展阶段, 通过重点实施由社会公益组织承担职责, 以开展捐赠等公益活动为主要内容的第三次分配,提升分配环节的社会财富均衡占有,并同时实现全体人民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推动实现共同富裕取得实质性进展;其三,在基本实现阶段, 政治领域以社会公平正义以及人的全面发展为价值导向, 经济领域重点是将居民收入和实际消费水平差距缩小到合理区间, 基本实现物质富裕与精神富裕紧密关联的全面性共同富裕。 显而易见,共同富裕的本质不是消灭差别,实现低水平的绝对平均主义, 而是允许存在合理区间范围的差距。总体而言,习近平相关论述为推动共同富裕解决了关键理论问题, 使得中国可以根据不同发展阶段的具体要求、目标任务等推动共同富裕,同时, 也确保了不同发展阶段的有序衔接与梯次推进。
习近平共同富裕观提出了实现共同富裕的四条基本原则,一个鼓励是指“鼓励勤劳创新致富”,两个坚持是指既要“坚持基本经济制度”又要“坚持循序渐进”,而“尽力”与“量力”则是指“尽力而为、量力而行”。 这四条基本原则按照实现共同富裕的阶段逻辑进行排列,围绕物质财富生产、坚守基本经济制度、 实现共同富裕的方法论和认识论进行全面深刻阐述。 何为实现共同富裕的阶段逻辑? 指的是共同富裕实现过程前期与后期不同阶段之间的内在逻辑关联。 在前期阶段注重高质量发展,构建共同富裕经济基础,强调“鼓励勤劳创新致富”与“坚持基本经济制度”;正确认识我国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既不提超越阶段的过高目标,也不过分提高保障,在后期阶段则更为注重“坚持循序渐进”与“尽力而为、量力而行”。 尽管这四条基本原则之间存在阶段逻辑, 但还是要坚持综合应用、一体实施,才能发挥其最大制度效能。
在适用对象与范围上, 这四条基本原则各有侧重。其一,鼓励勤劳创新致富适用于财富生产与创造。 这条原则强调通过勤劳与创新两条途径创造财富,奠定实现共同富裕的经济基础。马克思政治经济学基本原理认为, 一个国家保持长期经济增长的根本源泉在于创新。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快速增长既归功于人民勤劳, 也得益于技术创新。这条原则的理论性贡献在于首次提出通过“勤劳+创新” 型致富奠定共同富裕的物质前提;其二,坚持基本经济制度主要适用于财富分配。资本主义私有制虽然极大释放了社会生产力, 但是其强调个人对社会财富的无节制占有, 因而造成了巨大的贫富悬殊与尖锐的阶级对立。 新时代中国式共同富裕, 坚持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的基本经济制度, 以确保社会财富为广大人民共同占有,从而保证社会财富不会用来满足个人私欲,而是用来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即高质量的民生福祉。 坚持基本经济制度就从体制上保证了以社会财富分配实现共同富裕的可能性; 其三,“尽力而为、量力而行”规定了实现共同富裕的基本原则。强调要从中国社会实际出发,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要对实现共同富裕的速度、程度等进行符合客观规律的认知,绝不能脱离基本国情、综合国力实际提出过高、 过快以及过急的共同富裕目标任务;其四,坚持循序渐进规定了实现共同富裕的根本方法。 强调既要按照三个阶段分层次逐步推进实现共同富裕,同时,又要在每一个发展阶段中探索与总结具体实践客观规律。 按照客观规律与实际情况,并结合具体的阶段性目标任务,积极稳妥分步骤地逐步推进。综上,共同富裕的基本原则提供的是对如何实现新时代中国人民共同富裕这一迄今为止人类社会最伟大的社会治理创举的科学规范,体现了全新的共同富裕秩序观,具有深远的理论意义。
习近平共同富裕观以马克思主义共同富裕思想为理论来源, 并将其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富裕发展实践相结合, 开辟了马克思主义共同富裕思想新境界。 既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对当代社情、国情以及世情的精准把握,又为率先在全球解决贫困问题、实现共同富裕贡献了中国方案,具有划时代的重要价值。
习近平共同富裕观是中国共产党结合新时代中国发展实际对马克思主义共同富裕思想的创造性发展, 也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成果的最新体现。这一观点关于共同富裕的概念界定、总体思路、发展阶段、基本原则等论述深化了马克思主义共同富裕思想, 意味着中国共产党对于共同富裕的理论认知上升到全新历史高度。 习近平提出的“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深刻阐明了共同富裕伟大实践的行为对象是全体人民, 这是对马克思主义共同富裕思想中的“所有的人”“每个人”概念的中国化语境表达,契合了推进新时代共同富裕的实践需要。 这符合马克思提出的“生产将以所有的人富裕为目的”[3]200“保证每个人的一切合理的需要在越来越大的程度上得到满足”[23]460,意味着共同富裕是确保每个社会成员根本利益的富裕。 因此, 其新时代中国化的表述为“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针对农村地区以及贫困人群如何摆脱贫困,实现共同富裕,习近平结合中国实际提出了“精准扶贫”与“乡村振兴”的战略构想,系统科学地回答了在中国贫困人口基数大、 贫困成因特别复杂的现实基础上,带领各族人民脱贫致富、共奔小康的问题。 他的相关论述全面拓展了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恩格斯在《英国工人阶级状况》中指出,工人阶级的贫困和生活无保障的情况现在至少和过去一样严重[24]375,并深刻揭示了无产阶级普遍贫苦化是资本主义制度的天然产物。“精准扶贫”与“乡村振兴” 等脱贫致富制度化措施承接与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制度思想,并促进其中国化与时代化。此外,习近平立足当前发展实际,将共享发展纳入共同富裕范畴, 赋予共享发展具有推动共同富裕实现的基本功能, 是对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的进一步发展创新, 实现了共享发展与共同富裕在方法论上的统一, 为推动社会财富创造和分配正义提供了理论支持。总体而言,习近平共同富裕观立足于新时代中国社会从“脱贫”向“共富”转变的历史背景, 科学阐明了现实情境下中国实现共同富裕的可能以及具体路径, 进一步创新了马克思主义共同富裕思想。
习近平共同富裕观提出的“分阶段实现共同富裕”“共同富裕是一个总体概念”等重要范畴,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共同富裕思想在新时代的新发展以及新概括, 极大地丰富了中国共产党人共同富裕思想的主要内容。 这一观点重点研判了立足于新时代历史条件下“什么是共同富裕?实现什么样的共同富裕? 怎样实现共同富裕? ”等重大理论问题。 通过对共同富裕重要概念、总体思路、发展阶段、基本原则以及具体部署的论述,厘清了上述理论问题,阐明了共同富裕的总体思路、建构了其践行路径。 这是对中国共产党人共同富裕思想在新时代历史条件下所做出的符合中国发展实际的最充分、最全面、最深刻的论述。
习近平共同富裕观重点从两个方面对中国共产党人共同富裕思想进行了发展与完善。其一,明确了共同富裕的历史方位。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已经成功迈过了“先富”“带富”两个阶段,现在正在走向第三个阶段,即“共富”阶段。 在“先富”与“带富”的综合作用下,中国已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正在努力实现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成之时,正是共同富裕实现之日,“到那时,我国成为综合国力和国际影响力领先的国家,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实现”[25]51。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建成,离不开共同富裕的实现;而实现共同富裕, 又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提供了和谐的社会环境。基于此,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现在, 已经到了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历史阶段”[1]141。 这昭示着中国已经基本完成“先富”“带富”任务,正式进入实施“共富”历史阶段;其二,将共同富裕的理论设想正式付诸实践行动。将共同富裕从美好蓝图转化为伟大现实, 是这一观点对中国共产党人共同富裕思想的本质创新。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以及社会主义建设时期, 中国共产党虽然开展过追求共同富裕的实践, 但是囿于生产力现实条件的限制与束缚, 未能真正实现共同富裕目标。 习近平共同富裕观基于改革开放以来, 特别是十八大以来中国高质量发展所形成的物质基础,以及政治、文化等各个方面的成熟条件, 适时吹响将实现共同富裕从蓝图变成实践的时代号角, 表明共同富裕已经从中国共产党的思想理论变成了正式实施的伟大实践。如上所言,这一观点的提出, 主旨鲜明地宣布中国已经进入共同富裕的正式实施阶段,全面科学地回答了“为什么要从实践上推动共同富裕以及怎样推动共同富裕的伟大实践”等先导性问题,这是对西方传统人本发展理论的新超越, 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共同富裕思想从理论到实践的实质性飞跃。
习近平共同富裕观表明中国共产党以世界性眼光看待如何在一国之内有效解决贫富差距、实现共同富裕问题, 进而为全球破解共富难题贡献了中国智慧,提供了中国方案。 习近平高屋建瓴,深刻论述了共同富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并将共同富裕的本质特征、行动纲领、基本原则、总体思路、重大举措等进行了深刻阐释,为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在动力源泉、时间节点、方针政策、时间步骤等方面进行了周密详细的总体规划。例如在针对发展的不平衡问题上强调要“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1]146,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施农村产业化发展,盘活农村经济,实体产业带领农民致富, 让农民的钱袋子鼓起来, 农民的生活富起来, 也用实践证明“共同富裕要靠劳动智慧来创造”。 提出推动共同富裕建设,积极作为并主动引领全球贫富问题治理,体现了中国智慧、彰显了中国担当。
事实上, 中国推动共同富裕建设为解决全球贫富悬殊问题找到了解决之道并提供了可行方案, 最终为实现世界各国共同富裕提供了中国范式。正如习近平指出,世界各国应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努力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1]476。 习近平共同富裕观及其生动实践, 向全世界谋求人类发展的国家阐释了充分发挥人民的主观能动性, 分阶段、 有步骤,推动高质量发展,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实现人民的物质富裕和精神富裕的深刻道理与行动路径。我国推动共同富裕的实践成就已经充分证明,习近平共同富裕观有利于实现中国的政治昌明、经济繁荣与社会和谐, 为人类共同富裕的实现提供了参考。
综上所述, 习近平共同富裕观具有突出的现实针对性,是实现全人类共同发展的科学指南。该理念将中国共产党实现共同富裕的理论构想转变成为伟大实践, 全面系统地建构了实现共同富裕的科学理论,勾勒了共同富裕的概念、思路、原则、阶段以及部署, 为新时代中国社会推动共同富裕建设提供了正确的认识论、方法论。这一观点始终强调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 共同富裕的内容包括物质富裕与精神富裕, 既有利于推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富裕模式的形成,又有利于建构良性的和谐共生的共富文化生态,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及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