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明哲
长期以来,太空领域是日本维护安全和促进发展的重要战略支撑点。1954年,日本就开始研发火箭技术(1)李艳:《日本太空战略研究》,时事出版社,2018年,第30页。。1970年2月11日,日本成功发射第一颗人造卫星“大隅”号,成为继苏联、美国和法国之后世界上第四个具备发射人造卫星能力的国家(2)兰顺正:《日本和韩国的“大火箭”梦》,《世界知识》2023年第13期。。日本制订太空战略较晚,但在进入21世纪之后,不断调整自身的太空战略。日本太空战略历经了从“太空开发”到“太空开发利用”,再到“以安全为首要目标的太空开发利用”三个阶段的演变(3)同①,第30页。,并在此基础上初步形成了其太空国际合作战略,即“在与日本安全保障政策保持一致的基础上,除加强与美国的合作外,同时与欧洲、澳大利亚、印度、东盟等与日本具有共同价值观和战略利益的国家建立多层次的合作关系”(4)日本内阁府『宇宙基本計画』、2015年1月9日、https://www8.cao.go.jp/space/plan/plan2/plan2. pdf、第14页。。日本在其太空国际合作战略中,提出要深化与东南亚国家之间的太空合作关系。由此可见,日本已经开始重点关注同东南亚国家的太空合作。在此背景下,太空合作成为日本与东南亚国家开展合作的重要领域,并取得了显著进展。
相较于日本与东南亚国家合作的其他领域,国内外学术界对于日本与东南亚国家太空合作这一主题的研究成果比较匮乏,仍处于初步研究阶段。其主要研究内容如下:第一,关于日本太空政策及太空国际合作的研究(5)参见李秀石:《安倍内阁“重启”日本宇宙战略——从和平研发技术到“军事利用宇宙”的演变》,《国际观察》2015年第1期;何奇松:《日本太空政策的转变:从“和平利用”到“军事利用”》,《社会科学》2016年第3期;李秀石:《论日本太空战略与日美拓展“同盟对接”》,《日本学刊》2016年第5期;李艳:《日本太空战略研究》,时事出版社,2018年;李梅:《日本太空政策的演变、动因及影响》,《东北亚学刊》2019年第3期;Brian Harvey,The Japanese and Indian Space Programmes:Two Roads into Space,London:Springer,2000;Saadia M. Pekkanen,Picking Winners?From Technology Catch-Up to the Space Race in Japan,California: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2003;Saadia M. Pekkanen and Paul Kallender-Umezu,In Defense of Japan:From the Market to the Military in Space Policy Stanford,California: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2010;ピアスライト、辔田隆史『宇宙開発競争のゆくえ』、估学社、1987 年;河井克行、五代富文等 『国家としての宇宙戦略論』、誠文堂新光社、2006年;青木節子『日本の宇宙戦略』、慶應義塾大学出版会、2006年;宇宙航空研究開発機構『宇宙に挑む:JAXAの仕事术』、日本能率協会マネジメントセンタ一、2014 年。;第二,关于东南亚国家太空政策及太空国际合作的研究(6)参见刘韬:《越南应用卫星概览》,《国际太空》2014年第2期;彭耿、周少平:《越南卫星现状及未来发展》,《国防科技》2014年第6期;刘韬:《“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航天情况介绍之泰国》,《卫星应用》2015年第11期;刘韬:《“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航天情况介绍之印度尼西亚》,《卫星应用》2015年第11期;陈翔:《中国与东南亚国家的太空合作初探》,《国际研究参考》2017年第11期;任明哲:《东盟国家太空政策探析》,《东南亚研究》2021年第4期;Zachary P. Jones,Southeast Asian Space Programs:Motives,Cooperation,and Competition,California:Naval Postgraduate School,2014;Azmi Hassan and Mustafa Din Subari,“Spurring Space Industry Development in Malaysia:The Enabling Capabilities”,Innovation Policy and the Economy,Vol.1,No.2,2015,pp.22-48;Mohd Azlan Idris and Mustafa Din Subari,“Policy Framework for Space Sector Development:What Can Malaysia Learn?”,Journal Of Science,Technology And Innovation Policy,Vol.2,No.1,2016,pp.39-44;Tunku Intan Mainura,“A Legal Framework for Outer Space Activities in Malaysia”,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Scientific Research and Management,Vol.6,No.4,2018,pp.81-90;Quentin Verspieren et al. eds.,ASEAN Space Programs:History and Way Forward,Singapore:Springer,2022,etc.;第三,在当前全球太空竞争日趋激烈以及亚太地区大力发展太空的背景下,日本与东南亚国家加强太空合作在一定程度上会加剧亚太地区的太空竞赛(7)参见张茗:《亚洲太空力量的崛起:现实与趋势》,《国际观察》2015年第3期;James Clay Molyz,Asia’s Space Race:National Motivations,Regional Rivalries,and International Risks,New York: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2011,pp.158-189;Ajey Lele,Asian Space Race:Rhetoric or Reality?,New Delhi:Springer,2013,pp.109-121;Saadia M. Pekkanen,Japan in Asia’s Space Race:Directions and Implications,Institute on Global Conflict and Cooperation,University of California,2013,etc.。此外,关于日本与东南亚国家太空合作的相关资料也有一些常见于国内外媒体的新闻报道,在此不一一列举。上述研究为本文的研究提供了很好的参考,但现有关于日本与东南亚国家太空合作的讨论无论是数量、时间、对象和内容都有待充实,并且缺乏对双方太空合作的整体把握和系统论述,这成为本文试图突破的方向。与此同时,日本和东南亚国家不仅是亚太地区的重要行为体,同样也是中国的地区邻国以及“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沿线国家,二者的太空合作对中国的太空国际合作及亚太地区太空发展形势均有重要影响。因此,需要关注日本与东南亚国家之间日益紧密的太空合作动态并研究其动因和影响,厘清其对于中国太空政策尤其是开展太空国际合作可能带来的影响,以便为相关应对之策的制定提供一些实用建议。
长期以来,日本在东南亚地区保持着较大的影响力。日本最近三位首相(安倍晋三、菅义伟和岸田文雄)都将东南亚作为首次正式出访地之一,这表明了东南亚地区在日本地区战略中的重要地位(8)Richard Javad Heydarian,“Kishida on a Muscular Charm Offensive in SE Asia”,Asia Times,May 3,2022,https://asiatimes.com/2022/05/kishida-on-a-muscular-charm-offensive-in-se-asia/。日本与东南亚国家的关系不断向着纵深发展,涵盖了政治、经济、安全、文化、科技等各个领域。太空合作由此成为日本与东南亚国家开展全方位合作的新平台,也是今后双方重点深化合作的新高地。
太空合作是日本与东南亚国家拓展合作的新领域,近年来,双方的太空合作发展迅速,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日本与东南亚国家通过签署系列谅解备忘录和合作协定等文件构建合作机制,为开展太空合作提供制度保障。2016年12月,日本内阁“一府八省”制定了《支持发展中国家太空领域能力建设的基本方针》,用以指导日本同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太空合作。根据该方针,日本与东亚东盟经济研究中心(ERIA)就如何在东南亚地区共同开发和应用太空系统数据进行了磋商,双方商议在未来加强卫星技术合作(9)日本内閣府『宇宙分野における開発途上国に対する能力構築支援(基本方針)』、2016年12月、https://www8.cao.go.jp/space/plan/plan2/kaitei_fy28/kaitei_fy28_4.pdf。此外,日本政府还积极争取亚开行的援助,在东盟防灾委员会和东盟科学技术会议的框架下,加快与东盟在防灾减灾和经济合作领域的太空技术合作(10)日本内閣府『 宇宙基本計画』、2015年1月9日、https://www8.cao.go.jp/space/plan/plan2/plan2. pdf,推动建设“东盟区域灾害管理网络”(11)Foreign Policy Bureau,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of Japan,“Japan’s Space Diplomatic Policy”,https://www.mofa.go.jp/policy/outer_space/pdfs/space_diplomatic_policy.pdf,February 13,2022.。在双边层面上,日本与东南亚国家之间的合作硕果累累。2016年,日本同印尼签署开展太空和海洋合作文书,成立了空间合作联合工作组,就海洋渔业和高精度定位领域的合作进行磋商(12)李梅:《刍论2008年以来日本的太空外交》,《公共外交季刊》2018年第4期。。2018年9月10日,日本和越南签署了修订后的《关于审查和界定太空开发和应用潜在合作的协定》(13)“Revision of the Cooperation Agreement between the Japan Aerospace Exploration Agency (JAXA)and the Vietnam Academy of Science &Technology (VAST)Concerning Space Development and Application”,Japan Aerospace Exploration Agency,October 3,2018,https://global.jaxa.jp/projects/activity/topics.html#topics13090。2019年7月8日,越南科学技术研究院越南国家空间中心(VNSC)总干事范映团博士与日本北海道大学代表签署了《关于控制、运行和共享微龙卫星数据的合作协议》(14)“VNSC Signs Cooperation Agreement with Hokaido University on Sharing MicroDragon Satellite Data”,Vietnam Academ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July 8,2019,https://vast.gov.vn/web/vietnam-academy-of-science-and-technology/tin-chi-tiet/-/chi-tiet/vnsc-signs-cooperation-agreement-with-hokaido-university-on-sharing-microdragon-satellite-data-9346-917.html。2021年6月11日,日本和菲律宾举行了线上太空合作会议,签署了《日菲太空合作协议》,旨在为双方的太空技术合作提供整体框架:第一,开发卫星等太空相关技术;第二,开发和利用外层空间资源;第三,日本为菲律宾制定太空政策和加强立法能力建设提供支持;第四,借助日本的太空技术促进菲律宾航天工业发展(15)Republic of the Philippines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Philippines,Japan Sign Space Cooperation Agreement”,June 12,2021,https://dfa.gov.ph/dfa-news/news-from-our-foreign-service-postsupdate/29107-philippines-japan-sign-space-cooperation-agreement。上述协议和文件涉及卫星采购与联合研制、遥感数据处理与应用、太空科技人才教育和培训等方面,为推动日本和东南亚国家在太空领域的深入合作勾勒出蓝图,指明了前行方向。
其次,日本向东南亚国家出口通信卫星、导航系统服务及卫星地面接收设备等太空基础设施。2014年,菲律宾启动和日本联合开展的科学地球观测微型卫星研制方案,分别于2016年和2018年发射了迪瓦塔1号(Diwata-1)和迪瓦塔2号(Diwata-2)遥感卫星(16)Nandini Sarma,“Spacewatchgl Feature Southeast Asian Space Programmes Capabilities Challenges and Collaborations”,Space Watch Global,March 2019,https://spacewatch.global/2019/03/spacewatchgl-feature-southeast-asian-space-programmes-capabilities-challenges-and-collaborations/。2020年10月,缅甸价值约1600万美元的第一颗卫星劳卡纳特1号(MMSATS-1)在日本建造完毕(17)“Micro-Satellite MMSATS-1 for Myanmar Completed in Japan”,The Republic of the Union of Myanmar Ministry of Information,October 22,2020,https://www.moi.gov.mm/moi:eng/news/1758;2021年2月20日,承载缅甸希望的劳卡纳特1号搭乘美国宇航局商业货物提供商诺斯罗普·格鲁曼公司的天鹅座货运航天器飞往300公里以外的国际空间站,被安置在日本的“希望号”实验舱内(18)“Exclusive:Myanmar’s First Satellite Held by Japan on Space Station after Coup”,Reuters,March 12,2021,https://www.reuters.com/article/us-myanmar-politics-satellite-japan-excl-idUSKBN2B41O1/。日本还与一些东南亚国家开展了卫星定位和导航技术合作,以促进其经济社会发展。日本的准天顶卫星系统(QZSS)为新加坡和马来西亚建设高速公路自动收费系统提供导航支持,多次为泰国提供河流堤坝与水位高度等水文气象信息,为越南提供海洋渔业信息服务,为菲律宾完善交通设施提供信息化技术支持(19)李作虎、席欢:《日本卫星导航系统发展与思考》,《卫星与网络》2013年第10期。。此外,1986年4月,日本还在泰国曼谷建立了第一座海洋观测卫星地面监测站,开启了东南亚遥感信息网的建设(20)青木節子「宇宙の国際協力と日本の貢献」、『日本マイクログラビティ応用学会誌』、 2006年第23巻、223頁。。2012年9月19日,日本援助越南在河内市和洛高新科技区开工建设航天中心,并帮助越南建设其中的地球空间信息中心、卫星测试基础设施以及数据分析办公室(21)Jenara Nerenberg,“Japan Gives Vietnam a Major Space Exploration Boost”,Fast Company,September 1,2011,https://www.fastcompany.com/1714975/japan-gives-vietnam-major-space-exploration-boost。该航天中心已于2018年竣工建成(22)Travis S. Cottom,“An Examination of Vietnam and Space”,Space Policy,Vol.47,2019,p.79.。
再次,日本积极为东南亚国家提供太空技术及培训援助。2008 年,东盟—日本科学技术合作委员会(AJCCST)同意设立一个副部长级会议,用以讨论日本与东盟之间的科学技术政策和合作方向,旨在将日本的太空技术与应用推广到东南亚国家。2009 年,第一届东盟—日本科学技术合作委员会会议在印尼巴厘岛举行。此后,东盟—日本科技合作委员会会议基本上每年都与东盟内部的东盟科技创新委员会(COSTI)会议同时举行(23)日本文部科学省『日ASEAN科学技術協力委員会(AJCCST)』、https://www.mext.go.jp/a_menu/kagaku/kokusai/kyoryoku/1410270.htm、2023年4月15日。。2012年8月,日本与东盟就在防灾系统方面展开太空技术合作达成共识。日本将为东盟国家提供包括太空系统在内的基建设施援助,除了利用自身已有的人造卫星为东盟国家提供海洋气候信息外,还利用卫星技术为东盟国家建设洪水、森林火灾、火山喷发和台风灾害等自然灾害预警系统和预防系统(24)《日本与东盟拟就太空防灾运用展开合作》,人民网,2012年8月21日,http://world.people.com. cn/n/2012/0821/c157278-18793189.html。2015年,日本京都大学日本国际研究计划合作中心(CHIRP)倡议建立涉及太空合作的日本—东盟科学、技术和创新平台(JASTIP)(25)Technology and Innovation Platform,“Greeting”,Japan-ASEAN Science,http://jastip.org/en/about/greeting/,April 15,2023.。与此同时,日本积极为缅甸、越南、马来西亚和菲律宾等国培训航天人才,为东南亚国家提供有关卫星技术与航天器项目管理方面的专门训练。2013年,日本的5所大学为越南36名技术人员提供了太空技术培训,他们在学成归国后,于2017年研制出一颗“微龙”微型卫星(26)Pham Anh Tuan and Le Xuan Huy,“Vietnam:An Ambitious Satellite Development Program”,in Quentin Verspieren et al. eds.,ASEAN Space Programs:History and Way Forward,Springer,2022,pp.107-108.。2019年,缅甸航天工程大学派出第一批7名专业人员和7名学生,接受了日本提供的卫星建造、卫星技术和空间技术方面的在线培训(27)“Collaborative Development of Micro-Satellite by Myanmar and Japan Started”,Asia Research News,July 6,2020,https://www.asiaresearchnews.com/content/collaborative-development-micro-satellite-myanmar-and-japan-started。2021年10月4—10日,在联合国设定的推进太空技术发展的世界太空周(World Space Week)期间,日本国际协力事业团(JICA)以东南亚地区为中心,致力于为东南亚国家提供太空科技人才培养方面的援助(28)国際協力機構「『10月4日~10日は世界宇宙週間』JAXAと連携!東南アジアを中心に“宇宙人材”を育成」、2021年10月5日、https://www.jica.go.jp/topics/2021/20211005_01.htm。同年11月24日,日本与东盟举行了地球观测卫星的科学信息共享培训会,为东盟培养遥感技术人才,以促进东盟地区的农业管理与农业发展(29)“The 2nd Training of ASEAN-Japan Project:Science Based Information Sharing Derived from Earth Observation Satellites for Agriculture Science &Technology Management in the ASEAN Region”,ASEAN Science &Technology Network,November 24,2021,https://astnet.asean.org/event/the-2nd-training-of-asean-japan-project-science-based-information-sharing-derived-from-earth-observation-satellites-for-agriculture-management-in-the-asean-region/。
最后,双方在多边层面加强太空开发合作。多边太空合作向来是国际太空合作的重要形式,日本与东南亚国家在联合国及亚太空间机构论坛(30)亚太空间机构论坛由日本科学技术厅、日本国家空间开发机构以及空间和宇航科学研究所于1993年联合组建,致力于推动亚太地区空间技术与应用的国际合作。目前,APRSAF已经发展成为亚太地区最大的太空国际合作组织,其成员包括40多个国家的空间机构、政府机构、国际组织、私营公司、大学和研究机构。参见Saadia M. Pekkanen,“China,Japan,and the Governance of Space:Prospects for Competition and Cooperation”,International Relations of the Asia-Pacific,Vol.1,No.1,2020,p.17.(APRSAF)等机制平台均进行了多边太空合作。作为联合国太空合作项目的一部分,日本计划通过国际空间站为发展中国家提供超小型卫星发射服务。2015年9月8日,日本宇宙航空研究开发机构(JAXA)与联合国外层空间事务办公室(UNOOSA)签署为期3年(2015年9月8日至2018年9月7日)的立方体卫星合作方案协议(Kibo CUBE),即利用国际空间站上的日本“希望”号实验舱为发展中国家发射超小型卫星(31)Japan Aerospace Exploration Agency,“Collaboration between JAXA and UNOOSA to Offer Small Satellite Deployment Opportunity from Kibo to Contribute to Developing Countries to Improve Space Technology”,September 8,2015,https://global.jaxa.jp/press/2015/09/20150908_unoosa.html。在项目开展期间,日本先后为菲律宾、马来西亚、新加坡和缅甸等东南亚国家发射了超小型卫星(32)李梅:《刍论2008年以来日本的太空外交》,《公共外交季刊》2018年第4期。。与此同时,在亚太空间机构论坛框架下,日本积极为东南亚国家提供遥感卫星数据和产品服务,推进东南亚区域的互联互通和经济社会发展。截至2023年,APRSAF举办了29届会议,其中每一届均有东南亚国家参与,且共有13届在东南亚国家举办(见表1)。2023年9月19日,印尼国家研究创新署(BRIN)与日本文部科学省(MEXT)、日本宇宙航空研究开发机构在印尼雅加达联合举行了第二十九届亚太地区空间机构论坛,此次论坛的主题是“通过区域伙伴关系加速太空经济发展”,会议聚焦“太空经济”与“太空可持续性”两大内容,讨论了各国发展太空经济的政策动向与合作必要性,并分享了确保可持续利用外层空间的做法。会后各方签署了联合声明,声明内容主要包括推动解决地区共同面临的经济发展问题,加强人力资源开发和科技能力建设,提高共同解决地区问题的政策执行能力,以及鼓励地区新兴参与者的参与和多样化合作等(33)“Joint Statement of the 29th Asia-Pacific Regional Space Agency Forum”,APRSAF,September 19-22,2023,https://www.aprsaf.org/annual_meetings/aprsaf29/joint_statement.php。
表1 在东南亚国家举办的亚太空间机构论坛
在合作领域上,日本与东南亚国家的太空合作呈现出由民用领域逐渐向安全领域深入的特点。在太空国际合作领域,有一个不争的事实,即无论如何区分太空合作领域,其始终都是一个军事色彩极强的领域(34)张景全、程鹏翔:《美日同盟新空域:网络及太空合作》,《东北亚论坛》2015年第1期。。日本与东南亚国家的太空合作同样如此,即由社会经济发展领域向防务安全领域不断深入,这同日本的“切香肠片”式太空发展战略一样,在双方基于准天顶卫星系统的合作上体现得尤为明显(35)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日本长期执行“开发仅限于和平利用”的原则,为了发展太空军力,其一直打着“民用旗号”隐蔽推进。参见李艳:《日本太空战略研究》,时事出版社,2018年,第262页。。由于日本和东南亚国家的地理环境和农业生态都较为复杂,日本力推精细化、系统化耕作,同时将相关经验推广到东南亚国家(36)国际、高为广等:《日本准天顶卫星导航系统应用分析与启示》,《全球定位系统》2020年第1期。。在此过程中,日本以“和平利用”为幌子,名曰为促进东南亚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合作,实际上夹带着支援与中国存在领海主权争端的国家提升“海空天”能力建设的“私货”(37)李秀石:《论日本太空战略与日美拓展“同盟对接”》,《日本学刊》2016年第5期。。2022年6月23日,日本航空自卫队幕僚长井筒俊司在出席日菲双边联合演训活动时宣布:日本将向菲律宾推进防务技术转移,两国将在太空领域展开防务合作,重点关注如何利用人造卫星收集情报信息(38)《日菲太空领域合作迈向军事化 包含多重战略意图》,光明网,2022年7月1日,https://www. baidu.com/?tn=98012088_4_dg&ch=14。在此前的6月中旬,日本宇宙航空研究开发机构与菲律宾航天局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双方承诺将在卫星开发、太空技术研发、太空政策制订等方面展开合作。此次井筒俊司的表态,意味着日菲太空合作的重点领域将向军事领域延伸(39)文威入:《日菲太空领域合作迈向军事化,包含多重战略意图》,《中国国防报》2022年7月1日第四版。。
在合作对象上,日本与东南亚国家的太空合作由双边向多边拓展。日本已经分别同东南亚多国展开了太空双边对话与合作,而随着合作的不断深入,双方的太空合作逐渐由双边向多边拓展,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基于准天顶卫星系统,日本尝试同东南亚国家构建统一的卫星导航系统合作机制,以便增强其导航系统在东南亚地区的影响力。准天顶卫星系统虽是日本自主研发的,但受到太空技术和政治等因素的限制,QZSS目前仍是区域性导航系统,尚未发展升级为全球性导航系统。为了提升QZSS的影响力,日本长期同美国开展卫星导航系统合作,这类合作已经外溢至日本同印度、澳大利亚和韩国的太空合作。日本也一直尝试将东南亚国家纳入至其卫星导航系统发展的“棋盘”之中,形成“同美印澳韩协同开发,将卫星导航技术服务兜售至东南亚国家”的多边合作态势。二是日本不仅尝试将自身主导的亚太空间机构论坛作为同东南亚国家开展太空国际合作的多边平台,而且多次在东南亚国家举办该论坛,并邀请东南亚各国甚至包括美国、印度和澳大利亚等国家和欧洲国家参加,论坛议题涉及太空领域的透明机制建设、信心建设以及如何构建太空行为规范等方面的内容。
在合作方式上,日本与东南亚国家的太空合作由援助向联合研发转化。此前日本和东南亚国家的太空技术存在明显差距(40)北京空间科技信息研究所将美国航天基金会(United States Space Foundation)、美国卫星产业协会(Satellite Industry Association)、美国北方天空研究公司(Northern Sky Research)、欧洲咨询公司(European consulting company)等专业的咨询公司以及各国的国家航天局(政府航天机构)、宇航制造商、运营商和发射服务商的官方网站发布的2017年年报数据等作为数据源,对全球20个主要航天国家或地区的航天竞争力进行了量化评估。在全球太空实力发展梯队中,美国和欧洲位于第一梯队,中国、俄罗斯、日本和印度构成第二梯队,加拿大、韩国、以色列、澳大利亚、巴西、阿联酋、土耳其、伊朗、阿根廷、印尼、沙特、墨西哥、乌克兰和南非构成第三梯队,其余东南亚国家均未上榜。参见张召才、王帅:《世界航天能力发展评估》,《国际太空》2018年第12期。,这导致双方早期的太空合作方式以日本向东南亚国家提供太空技术及服务援助为主。随着太空发展“意识”的不断觉醒,东南亚各国纷纷尝试通过各类途径和方式掌握太空技术,最明显的是新加坡、印尼和越南等国均已掌握一定的卫星研发技术。当前,除文莱和东帝汶外,其余的东南亚国家均拥有一定数量的卫星,这成为东南亚国家与日本开展太空合作的技术“资本”。
近年来,日本与东南亚国家的太空合作有不断加快之势,这不仅是双方各自的发展所致,同样也是基于双方共同的需求与目标。
在政治上,日本借助太空国际合作获取政治收益,为实现自身的“太空军事政治大国梦”提供支撑。首先,强化地区影响力,提升自身在亚太地区的政治经济军事地位和太空话语权。日本通过推动与东南亚国家的太空合作这种功能性领域的良性互动,不仅可扩大双方在其他相应领域的合作,使之成为推动双方关系演进的软性资源,促进双方地缘伙伴关系的升级,搭建立体式的日本与东盟战略伙伴关系,而且两者之间的太空合作由双边向多边拓展的趋势将产生联动效应,最终带动日本与东南亚国家伙伴关系的持续发展与国家间互动的有效推进,进而提升日本在亚太地区的政治地位、经济影响力、军事存在和太空话语权。其次,为日本建设“自立的航天大国”提供支持。2020年6月30日,日本内阁会议通过《宇宙基本计划》修订案,提出未来10年日本航天领域的发展目标是“建设自立的航天大国”。为了实现这一目标,该修订案提出日本应紧跟全球太空发展态势,强化同盟友以及包括东南亚国家在内的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太空合作,进一步提升太空“自立”能力(41)日本内閣府『宇宙基本計画の変更について』、2020年2年6月30日、https://www8.cao.go.jp/space/plan/kaitei_fy02/fy02.pdf。最后,以太空国际合作为突破口,加强对东南亚国家等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太空技术援助和经验共享,并以联合国为舞台,力图通过开展“太空外交”获取其他国家对日本“入常”的支持。正如前文所述,日本在联合国及其相关组织框架下,为东南亚国家提供超小型卫星发射服务、太空科技人才培养援助以及卫星导航技术服务,甚至计划让美国为东南亚国家在国际空间站分配一个位置,这样东南亚国家的宇航员便可在日本“希望”号实验舱或国际空间站的日本舱开展联合实验(42)《日美将强化太空合作 拟拉拢东盟加入国际空间站》,中国新闻网,2015年8月21日,https://www.chinanews.com.cn/gj/2015/08-21/7481048.shtml。这一系列举措均表明,日本积极谋求在同包括东南亚国家在内的发展中国家的太空合作中发挥领导作用,以提升自身在区域太空国际合作问题上的话语权与影响力。
在经济上,日本太空“走出去”战略及开拓国际太空市场的商业需求推动其拓展太空合作。随着日本太空事业的不断发展,日本政府和产业界均将太空产业出口视为获取利益、促进太空产业振兴的有利契机,谋求拓展海外市场、占有并扩大国际市场份额(43)李艳:《日本太空战略研究》,时事出版社,2018年,第173页。。2013年1月,在第七届太空战略本部会议上,时任日本首相安倍晋三提出:“要把太空科技作为日本‘经济增长的引擎’”(44)日本内閣府『宇宙開発戰略本部開催状況·第7回議事要旨』、2013年1月25日、https://www8. cao.go.jp/space/hq/dai7/gijiyousi.pdf。随后,日本政府将2013年定为“日本太空产业化元年”(45)同②,第177页。。在《2016年日本再生战略》中,日本明确表示:“发展太空科技及其相关应用产业的首要目标就是‘开拓海外市场’。”(46)日本首相宫邸『日本再興戰略2016-第4次産業革命に向けて-』、2016年6月2日、https://www.kantei.go.jp/jp/singi/keizaisaisei/pdf/2016_zentaihombun.pdf2016年11月16日,日本通过了《太空活动法》和《卫星遥感法》。《太空活动法》规定政府为商业太空发射运营商提供资金担保和责任保险等支持,《卫星遥感法》则仿照欧美,建立了一个卫星遥感数据销售和分配的法律框架(47)日本国立印刷局「官報『衛星リモートセンシング記録の適正な取り扱いの確保に関する法律をここに公布する』」(法律第七十七号)、2016年11月16日、号外第252号、3-10頁、11-20頁。。此外,为了培育和发展有序的市场体系,日本开始同步推进目标市场和市场体系架构的建设。2015年,日本成立了太空系统海外拓展特别工作组,致力于推动太空产业向海外出口(48)李梅:《日本太空政策的演变、动因及影响》,《东北亚学刊》2019年第3期。。2017年5月,日本政府制定《2030年宇宙产业愿景》,提出到2030年把目前1.2万亿日元的市场规模翻番的目标,还提及要加速官民协作,随时为积极开展太空商业国际合作的企业提供资源保障(49)日本宇宙政策委員会『宇宙産業ビジョン 2030——第4次産業革命下の宇宙利用創』、2017 年 5 月 29 日,https://www8.cao.go.jp/space/vision/mbrlistsitu.pdf。2020年,日本的《宇宙基本计划》修订案提出,为太空商业化提供完善的制度环境,助推本国太空商业的发展(50)日本内閣府『宇宙基本計画の変更について』、2020年6月30日、https://www8.cao.go.jp/space/plan/kaitei_fy02/fy02.pdf。此外,日本还建立了太空系统海外拓展的战略指挥中心——太空系统海外推进特别调查委员会。该委员会在10个国家和地区设立了工作组,其中就包括东盟、泰国、缅甸和马来西亚(51)日本内閣府宇宙開発戦略推進事務局『宇宙システム海外展開タスクフオ-スについて』、2016年4月26日、https://www8.cao.go.jp/space/comittee/dai48/siryou2.pdf,同时,该委员会规划的太空基础设施海外拓展的第二层次合作伙伴即为需求旺盛但太空预算较低的东南亚地区(52)李艳:《日本太空战略研究》,时事出版社,2018年,第217-218页。。由此可见,日本已经将东南亚地区视为拓展太空商业国际合作的重点区域。
在安全上,抢占太空军事战略制高点,有助于日本构建多层次的太空综合安全保障体系。自进入太空以来,人类历经三个太空时代(53)第一太空时代源于冷战时期的美苏太空竞赛,第二太空时代以1991年的海湾战争为开始,当前世界已迈入第三太空时代。参见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太空安全课题组:《第三太空时代的安全挑战与规则构建》,《当代世界》 2022年第2期。,各国的太空实践已经充分证明了国家在太空领域的优势地位可以转化为军事优势。基于此,日本不断调整太空战略,进行太空军事开发。2008年日本《宇宙基本法》的出台标志着其太空国际合作的内涵与外延发生了变化,合作内容由民用领域延伸至军事领域,竞争内容则包括技术、经济、政治和军事等方面(54)同②,第241页。。日本的太空战略思维和行为模式是,“通过合作,在获取实力和权力的同时,用共同的同盟体系、共同的价值观和共同的太空开发利用理念,共同排斥竞争者”(55)同②,第241-242页。。由于其极为关键的地缘位置,东南亚地区不仅成为日本践行这一理念的首选区域,而且也成为日本开展太空军事援助、提升自身太空军事影响力的重中之重。此外,自2004年开始,日本将朝鲜和中国视为假想敌,大力实施针对中国的太空军事化行为(56)日本内閣府『平成17年度以降に係る防衛計画の大綱について』、2004年12月10日、https://www.kantei.go.jp/jp/kakugikettei/2004/1210taikou.html。日本自民党安全保障调查会会长今津宽2014年接受美国“太空新闻”网站采访时直言:“近年来,中国的海陆空力量发展迅速,日本需要进行更大的军事投入。同时,由于来自网络和太空领域的威胁日益增加,我们必须采取措施予以应对。”(57)Paul Kallender-Umezu,“Hiroshi Imazu,Former Chairman,Space Policy Committee,Liberal Democratic Party of Japan”,Space News,October 27,2014,https://spacenews.com/42331profile-hiroshi-imazu-former-chairman-space-policy-committee-liberal/2022年7月22日,日本发布新版《防卫白皮书》,其中多次提到,中国在太空领域的快速发展将恶化日本的周边环境,同时渲染中国将外层空间军事化,并不断指责中国,制造“中国太空威胁论”(58)日本防衛省『令和4年版防衛白書』、2022年7月22日、https://www.mod.go.jp/j/publication/wp/wp2022/pdf/wp2022_JP_Full_01.pdf。为了防止中国在太空领域的影响力进一步增强,日本积极推进与东南亚国家的太空合作,并坚持高举“价值观”大旗,故意污名化中国在外层空间安全治理中所做的贡献,以削弱中国在外层空间领域规则制定过程中的影响力(59)朱清秀:《日本的高边疆安保战略:战略动机、发展路径及制约因素》,《日本学刊》2020年第5期。。因此,日本不仅支援南海主权声索国的能力建设以牵制中国,而且借助为东南亚国家提供卫星技术来提升自身的情报收集能力及抗打击性(60)张茗:《亚洲太空力量的崛起:现实与趋势》,《国际观察》2015年第3期。。由此可见,日本同东南亚国家开展太空合作不仅有利于其构建从本土到周边再到全球的太空安全战略布局和多层次的太空综合安全保障体系,同样也是日本针对中国太空事业发展采取的重要举措。
东南亚国家在卫星导航领域存在现实的使用需求,希望同日本开展太空合作,孵化自身的太空技术基础能力,促进太空技术的本地化,为本国的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战略支撑。自1957年人类开启太空时代以来,越来越多的国家走向太空和利用太空(61)目前,全球拥有独立发射火箭和卫星能力的国家共11个(这11个国家依次为俄罗斯、美国、法国、日本、中国、英国、印度、以色列、伊朗、韩国和朝鲜),此外,还有15个国家和地区(这15个国家和地区依次为阿根廷、澳大利亚、巴西、加拿大、捷克、丹麦、德国、印尼、意大利、黎巴嫩、新西兰、波兰、中国台湾地区、西班牙、瑞士等)具备把物体发射到亚轨道的能力(能够把火箭发射到太空,但是达不到环绕地球轨道所需要的高度)。与此同时,进入和利用外层空间的国家也在不断增加,截至2023年1月1日,全球共有100多个行为体运转着6718颗卫星,另有数千颗卫星计划提供天基互联网和5G等高科技服务。参见 “UCS Satellite Database”,Union of Concerned Scientists,January 1,2023,https://www.ucsusa.org/resources/satellite-database。作为全球第五大经济体,东盟同样重视太空发展,尤其是数字化时代的加速到来增加了东南亚国家对于太空通信与导航能力的依赖性,他们也认识到太空领域作为新兴战略产业的重要性(62)陈翔:《东南亚国家的太空合作初探》,《国际研究参考》2017年第11期。。东南亚国家国土面积大,地形破碎,海岸线长,气候条件复杂,农业经济所占比重高,民众整体受教育水平低。无论是印尼、泰国、马来西亚和新加坡等拥有卫星数量较多、太空技术相对发达的国家,还是老挝、缅甸等完全不掌握太空技术的国家,东南亚各国均出台了相关的太空政策(63)任明哲:《东盟国家太空政策探析》,《东南亚研究》2021年第4期。(见表2),将太空事业发展作为本国经济社会进步与国家安全的重要战略方向。而日本的太空实力水平可以满足东南亚国家发展本国太空事业的需求。近年来,日本的太空开发能力渐次提升,作为崛起的太空大国,其致力于成为亚太地区各国的天基枢纽。目前,日本在轨卫星有97颗,仅次于美国(4529颗)、中国(590颗)和俄罗斯(174颗),位居世界第四位(64)“UCS Satellite Database”,Union of Concerned Scientists,January 1,2023,https://www.ucsusa.org/resources/satellite-database。QZSS覆盖范围较大,可覆盖整个东南亚地区。同时,日本已经具备了较为完整的太空产业链,可为缺乏太空技术的东南亚国家培养太空科技人才,分享成功经验和相关技术。另外,日本与东南亚国家地理相近,有进行太空合作的地缘优势。这两方面因素的结合是推动日本积极与东南亚国家开展太空合作的动力源泉之一。
表2 东南亚国家的太空发展战略
海洋态势感知(Maritime Domain Awareness,MDA)是日本与东南亚国家开展太空合作的新领域。鉴于南海重要的战略地位,日本与东南亚国家都希望能够确保自身在南海地区的安全利益。除了打击南海、菲律宾南部苏禄海以及马六甲海峡等地的海盗外,日本和部分东南亚国家与中国均有岛屿和海洋争端,因此日本和东南亚国家都需要加强太空合作,强化东南亚地区的海洋态势感知能力。目前,日本“光学”系列的侦察卫星处于世界领先水平,有助于增强日本的海洋态势感知能力。2022年6月30日,日本外务省发布2022年度《外交蓝皮书》,提出为维护和加强“基于规则、自由、开放”的印太海洋秩序,有必要继续强化海洋态势感知能力(66)日本外務省『2022令和四年版(第65号)外交青書』、2022年6月30日、https://www.mofa.go. jp/mofaj/files/100334590.pdf。长期以来,东南亚国家深受马六甲海峡以及附近水域海盗的“袭扰”,为了打击海盗,需要依靠卫星技术,强化海洋态势感知能力,以便对海盗频发区域实施有效监控。日本与东南亚国家在海洋态势感知领域的合作可以增强双方监测东南亚地区海岸线和海上航线情况的能力,对于维护与强化双方在东南亚地区海域的利益具有重大作用。
此外,共同监测大气和气候变化,也是日本与东南亚国家太空合作的共同目标。近年来,全球气候变暖产生的影响和危害是有目共睹的,对国际社会的安全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了难以忽视的影响。日本和东南亚大部分地区受季风系统影响,热带气旋、干旱、洪水等极端天气频发,威胁着数百万人的生产和生活;且日本与东南亚国家海岸线绵长,又多半岛和岛屿,易受海平面上升的影响(67)Arief Anshory Yusuf &Herminia Francisco,“Climate Change Vulnerability Mapping for Southeast Asia”,Economy and Environment Program for Southeast Asia,January 15,2009,https://www.preventionweb.net/files/7865_12324196651MappingReport1.pdf。尤其是这些国家的经济发达地区基本上都位于沿海地区,对海平面上升极为敏感。日本与东南亚国家受气候变化影响最大的部门是农业部门,尤其是缅甸、柬埔寨、老挝和东帝汶这4个最不发达国家,农业在其国家GDP中所占比重较大,且基础设施落后、资源有限,受气候变化的影响较大(68)Orly Razgour,“Beyond Species Distribution Modeling:A Landscape Genetics Approach to Investigating Range Shifts under Future Climate Change”,Ecological Informatics,Vol.30,2015,pp.250-256.。气候变化不仅会直接威胁泰国、越南、缅甸和柬埔寨等以雨养农国家的粮食(尤其是水稻)生产,还将导致日本和东南亚地区广泛的物种灭绝,沿海生态系统受到的影响更为严重。据统计,日本的雷鸟可能在本世纪末灭绝(69)《受全球变暖影响 日本雷鸟可能在本世纪末灭绝》,环球网,2019年7月11日,https://world. huanqiu.com/article/9CaKrnKlsBf,菲律宾80%以上的原始热带森林和红树林已消失(70)Philippines Ministry of Environment,Natural Resource and Energy,“Second National Communication to the United Nations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Climate Change—Philippines”,UN Climate Change Conference,December 29,2014,https://unfccc.int/sites/default/files/resource/phlnc2.pdf,马来西亚85%的珊瑚礁因高温导致白化(71)Malaysia Ministry of Energy,Science,Technology,Environment and Climate Change,“Malaysia third National Communication and the second Biennial Update Report to the UNFCCC”,UN Climate Change Conference,September 27,2018,https://unfccc.int/sites/default/files/resource/Malaysia%20NC3%20BUR2_final%20high%20res.pdf。气象卫星可对大气进行全天候、立体化观测,清晰捕捉风云变幻,有效弥补地面观测的短板。日本与东南亚国家的太空合作,对于及早预测、发现并减少因气候变化引起的负面影响和温室气体的减排将起到重要作用。
近年来,虽然日本在其太空发展战略中提出要加强与东南亚等发展中国家开展太空合作,双方的太空合作也有了一些进展,但目前仍面临着一些挑战。
近年来,日本高度重视太空科技的发展,尤其是自其实施“印太战略”以来,其国家安全与政治利益逐渐向以东南亚地区为中心的亚太地区延伸,东南亚地区成为日本借以提升自身影响力的重要区域。可以肯定的是,21世纪对日本来说将是太空的世纪,太空在日本的全球崛起中将扮演重要角色。正如前文所述,日本同东南亚国家开展太空合作的动因主要是提升自身在印太地区的政治地位、经济影响力、军事存在和太空话语权。不言自明的是,日本与东南亚国家开展太空合作,实际上夹带着争取日本太空系统的用户、增设海外情报监控站、支援中国南海领土主权声索国加强海空能力建设等“私货”(72)李秀石:《论日本太空战略与日美拓展“同盟对接”》,《日本学刊》2016年第5期。。因此,太空和东南亚地区对日本“自立的航天大国”和“大国梦”目标的重要性以及日本特有的“私心”,决定了其近年来不断深化同东南亚国家的太空合作。
然而,东南亚国家在太空合作上并不会完全跟随日本的指挥棒。当前东南亚国家的安全观念已经由生存安全逐渐转向发展安全,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等问题是其面临的新挑战和新威胁(73)罗圣荣、张特、张新:《东南亚安全格局演变与中国国家安全战略的选择》,《东南亚研究》2022 年第2期。。日本和东南亚国家均对中国抱有危机感,且意识到强化太空合作的重要性。然而,东南亚国家虽对中国崛起持警惕立场,并借日本来增加制衡中国的砝码,但并不希望东南亚地区甚至亚太地区成为大国之间相互对抗和博弈的竞技场。并且,由于太空实力相对弱小,东南亚国家不会将太空合作对象局限于某一国家,而是会根据国际环境和地区形势来调整本国的太空国际合作政策,以便更好地提升自身的太空实力,维护自身利益。近年来,面对美国“印太战略”视域下的太空国际合作转向以及中国和印度太空实力不断发展等全球及地区太空发展态势,东南亚国家表现出的太空国际合作调整策略就是最好的例证。
更为重要的是,日本与东南亚国家各自的太空秩序观大相径庭。日本的太空秩序观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作为全球太空格局中的重要一极,保持自身在全球太空实力第二梯队的位置;第二,继续追随美国,协助美国维护其在外层空间的霸权地位;第三,积极担当维护当前外层空间“自由国际秩序”的“重任”,谋求用该秩序的核心制度“规范”其他国家的太空行为。而东南亚国家的太空秩序观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东南亚国家中仅有印尼位于全球太空实力第三梯队,其余的东南亚国家太空实力整体较弱,但不排除未来东南亚国家成立东盟空间组织或东盟空间局的可能,这将会极大地提升东南亚国家或东盟整体的太空实力;第二,坚持独立自主的太空国际合作政策,借助同其他太空大国或强国之间的合作,孵化自身的太空技术基础能力;第三,维护联合国在外空事务中的核心作用,遵循联合国《关于各国探索和利用包括月球和其他天体在内外层空间活动的原则条约》,重视联合国相关原则、宣言、决议的指导意义,积极参与制定外空国际规则,推动建立公正合理的外层空间秩序(74)政界和学界对于日本和东南亚国家的太空秩序观并没有明确的阐述。有学者提出:“国际太空秩序是地上国际秩序在太空的投射”。参见何奇松:《国际太空新秩序与中国的责任》,《世界经济与政治》2016年第8期。在借鉴这一观点的基础上,分析日本和东南亚国家的国际秩序观即可管窥他们的太空秩序观。。双方太空秩序观的差异使得东南亚国家担心日本会介入自身太空事业的发展,加剧地区太空竞赛,影响自身的太空利益和独立自主。
日本和东南亚国家在太空技术领域分别处于不同的层次和水平。日本在太空技术领域具有显而易见的优势,东南亚国家中仅有印尼、新加坡和越南具备卫星研发技术,其余的东南亚国家则完全不具备卫星研发能力。目前,日本最新一代侦察卫星“光学七号”的分辨率为0.3米(75)『情報収集衛星、打ち上げ成功=光学7号機、H2Aで―鹿児島·種子島』、2020年2月9日、 Nippon,https://www.nippon.com/ja/news/yjj2020020900226/,而东南亚国家中太空科技最为先进的新加坡,在2022年6月30日发射升空的DS-EO多光谱遥感卫星分辨率仅为0.5米(76)许翔宇:《南大与科研机构 送三卫星上太空》,《联合早报》2022年7月3日,https://www.zaobao. com.sg/news/singapore/story20220703-1288976。此外,日本还是世界上第四个具备独立发射卫星能力的国家,且拥有两个航天发射中心——鹿儿岛航天中心和种子岛航天中心,而东南亚国家均尚不具备独立发射卫星的能力,仅有印尼一个国家具备亚轨道发射能力。因此,在存在技术差异而恰恰是需要大量资源和技术高投入的太空领域开展合作,面临的挑战是巨大的。克服双方之间技术差距所带来的技术挑战的重要方法就是在各类太空合作平台尚处于发展的初期,进行有效的综合性集成。日本和东南亚国家连同其他国际合作伙伴已经有意就统一技术标准、法律法规等方面开展对话。如果缺少这些对话的过程,那么就会存在根深蒂固的路径依赖风险,即利益方持续提出各自的解决方法,这将使得彼此无法达成共识。因此,日本和东南亚国家开展太空技术合作中,如何跨越技术能力差异,实现太空技术的有效分享,形成太空技术无缝合作,面临的技术差异、科技壁垒及经验多寡等障碍是不容忽视的。
太空环境的恶劣性、太空活动的复杂性、航天器要求的特殊性以及太空科技的前沿性等,决定了太空活动需要付出巨额费用(77)任明哲:《东盟国家太空政策探析》,《东南亚研究》2021年第4期。,而2019年以来新冠疫情带来的负面影响,使得近些年全球绝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存在困难。对于经济社会资源和综合实力相对较弱的东南亚国家来说,开展太空技术研发是一件耗费不菲的“奢侈品”。当前,日本与东南亚国家开展太空合作所需资金的匮乏情况主要如下:第一,双方的太空预算差距比较大。2012年日本的太空预算为25.4亿美元,东南亚国家为3.48亿美元;经过10年的发展,2021年日本的太空预算增长至41.1亿美元,而东南亚国家不升反降,为3.38亿美元。第二,日本和东南亚国家的太空预算占全球太空预算的比重十分低。2012年双方的太空预算共计28.88亿美元,占全球的比重为7%;经过10年的发展,2021年双方的太空预算共计44.48亿美元,占全球的比重仅为4.8%。太空预算虽有所增加,但占全球的比重却有了较大幅度的下降。第三,无论是和域外国家(如美国)相比,还是和周边地区国家(如中国)相比,日本和东南亚国家的太空预算总和远远落后于美国和中国。以2021年为例,美国的太空预算为546亿美元,中国的太空预算为103亿美元,而日本和东南亚国家的太空预算总和则仅有44.48亿美元,不及美国的1/12和中国的1/2(见表3)。由此可见,日本和东南亚国家的太空预算较为不足,将会严重影响双方的太空合作。
表3 相关国家/地区的太空预算(2012—2021年) 单位:亿美元
东南亚地区长期以来都是世界主要力量博弈的集中地,日本与东南亚国家的太空合作因为域外因素的存在而充满不确定性。面对诸多太空实力强大的域外国家对东南亚地区甚至于更广泛的亚太地区太空事务的介入,东南亚国家显得十分被动。所以,东南亚国家在与域外国家合作的过程中,逐渐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平衡式”外交。在与日本进行太空合作的同时,东南亚国家还积极同美国、中国、印度以及欧洲国家等域外大国合作,以期达到相对平衡的状态。对日本而言,能够对其太空国际合作政策产生影响的国家主要是美国、中国和印度。总体而言,日本希望通过联合美国在亚太地区形成阻遏中国太空事业发展之势,挤压中国的太空国际合作空间,削弱中国的地区太空影响力。2022年,美日印澳“四边机制”开始将太空安全视为介入亚太地区事务的重要领域。鉴于中国的太空事业近年来发展迅猛,且已同东南亚国家开展了一系列太空合作,而这些合作均不带有“军事色彩”,因此日本对中国在东南亚地区的太空影响力颇为关注。由于印度不容忽视的太空实力和地区太空影响力,日本与印度开展了太空合作。2021年11月2日,日印两国举办太空对话第二次会议,就太空双边合作、太空安全和技术贸易问题进行讨论,一致同意强化太空合作,以增强双方在亚太地区太空态势发展的影响力(78)日本外務省『第2回日印宇宙対話の開催(結果)』、2021年11月2日、https://www.mofa.go.jp/mofaj/press/release/press3_000624.html。因此,美国、中国和印度作为该地区重要的力量存在,其太空国际合作理念及政策的差异,也会对日本和东南亚国家的太空政策及双方的太空合作产生重要影响。
日本作为西北太平洋沿岸的地区大国和亚太地区的关键力量之一,与东南亚国家的太空合作,势必会对双方以及中国和地区的太空局势产生重要影响。中国作为日本和东南亚国家共同的地区邻国,在推进“天基丝绸之路”建设的过程中,有必要关注这一态势并就其影响制定应对之策。
近年来,日本不断深化与东南亚国家的太空合作,这与其战后确立的“实用主义”发展路线相吻合,日本从合作中获得了大量收益。自二战结束以来,日本外交最显著的特点不在于“被动”还是“主动”,而在于一如既往的实用主义性质(79)张伊丽:《试析战后日本外交中的实用主义》,《日本问题研究》2003年第3期。。2022年版日本《外交蓝皮书》称:“为了实现和维护日本在政治发展、国家安全、领土完整和经济可持续发展上的关键目标和国家利益,构建自由、民主、人权、法治等普世价值以及有利于日本国家利益的国际秩序,日本必须冷静地把握国际形势的变化和潮流,继续实施务实、注重结果的外交政策。”(80)日本外務省『2022令和四年版(第65号)外交青書』、2022年6月30日、https://www.mofa. go.jp/mofaj/files/100334590.pdf这一外交理念对日本产生的影响同样延续至同东南亚国家的太空合作之中。首先,获取安全是日本与东南亚国家开展太空合作最直接的动因和目标,双方的太空合作也着实增强了日本的太空军事力量,在一定程度上削减了其面临的传统和非传统安全挑战,有利于为其塑造一个相对稳定、安全的周边环境。同时,“海洋生命线”也是“海上发展线”,日本与东南亚的太空合作可以有效保障其“海洋生命线”的安全,为其国内发展创造有利的区域安全环境。其次,日本通过出口卫星、帮助海外国家培养太空科技人才和支持其设立太空机构等方式,推进对东南亚地区太空市场的培育,不仅可以使自身的太空工业技术得到东南亚国家的认可,增强自身的人造卫星及上下游太空产业的国际竞争力,而且为自身同其他发展中国家开展太空合作产生示范效应,进而推动开拓海外市场、占有并扩大国际市场份额的进程,从而形成长期、开放和可持续的新太空市场经济(81)日本内閣府『宇宙基本計画の変更について』、2020年6月30日、https://www8.cao.go.jp/space/plan/kaitei_fy02/fy02.pdf。最后,日本在与东南亚国家太空合作的基础上扩展海上活动范围,进一步推进“印太战略”,扩大其地区太空影响力,并以此为桥梁加强与美国、印度和澳大利亚的太空战略对接,共同参与美国印太太空战略的规划和实施,提升在区域太空国际合作问题上的话语权与国际影响力,从而有利于日本“自立的航天大国”和“大国梦”目标的实现。
东南亚各国作为与日本双边合作中实力较弱的一方,能从中获得一定的安全和发展收益。例如,越南与日本进行太空合作,使得自身独立掌握了研制微型卫星的技术,并多次作为东道主举办日本主导的亚太空间机构论坛,借此机会来扩大自身在东南亚地区的太空影响力。此外,东南亚国家还从日本的太空援助项目中获益匪浅。2012年越南投资约7亿美元建造国家航天中心,其中6亿美元为日本政府提供的发展援助资金(82)崔培林、陈亚宁:《越南太空力量发展探析》,《国际太空》2022年第12期。。2022年6月,日本与菲律宾签署太空合作框架协议,承诺将在卫星开发、太空技术研发、太空政策等方面援助菲律宾,帮助其孵化太空技术基础能力(83)《日菲太空领域合作迈向军事化 包含多重战略意图》,光明网,2022年7月1日,https://m.gmw. cn/baijia/2022-07/01/35853897.html。对于越南和菲律宾等与中国存在海上争端的东南亚国家来说,与日本的太空合作增加了他们与中国争夺南海权益的砝码。此外,日本和东南亚国家之间存在的太空技术差距,使得日本在与东南亚国家的太空合作中往往表现出一定的主导性。这种非对称性的太空合作增强了日本作为域外大国在东南亚地区影响力的渗透,在一定程度上会削弱东南亚国家尤其是东盟在地区事务中的影响力和领导权,不利于东盟建立整体的区域太空合作机制,并且增加了其协调域外国家在该地区关系的难度。
日本与东南亚国家针对防灾减灾开展的太空合作,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与中国的太空国际合作援助等行动相互促进,但由于日本将与中国有海洋领土争端的东南亚国家视作与中国竞争的工具,而部分东南亚国家也将借助日本的力量发展太空实力视作平衡中国的一种方式,所以双方的太空合作也会给中国带来一些挑战。在战略层面,日本向东南亚国家援建海外监控站等太空技术设施,可以构建以美日印澳为核心的太空安全侦察监视网,严重威胁中国天基资产的安全,而且日本致力于加强同美印澳欧以及东南亚国家之间的合作,形成孤立和遏制中俄等国的太空国际格局,会对“天基丝绸之路”建设产生消极影响。在安全领域,日本向越南和菲律宾等国提供的军用“先进对地观测卫星”,可以提升后者在南海地区的情报收集能力,使得中国的海上通道安全和海上能源安全受到威胁,加重中国的“马六甲困境”,甚至对“一带一路”在东南亚地区的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在经济领域,日本与东南亚国家的太空合作会挤压中国全球卫星服务市场的空间。日本联手美国在东南亚地区推销“GPS+QZSS”卫星定位导航系统,双方技术优势叠加,抢占国际太空商业市场,势必与中国扩大“北斗”系统展开激烈竞争(84)李秀石:《论日本太空战略与日美拓展“同盟对接”》,《日本学刊》2016年第5期。。此外,日本为越南和菲律宾提供大量太空基础设施,为日本介入南海局势提供了机会,使得东南亚国家与中国的海洋领土争端问题更加复杂棘手,中国在南海地区海洋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也会面临更多压力,为中国海洋利益的维护增加了更多干扰因素。
日本加大在东南亚地区太空军事资源的投入,同东南亚国家之间日益升温的太空合作必然会对地区发展形势造成重大影响。目前来看,不仅会加剧亚太地区太空领域的军备竞赛,而且会导致地区热点问题复杂化。虽然东南亚地区太空军备竞赛在日本太空军事化之前已经出现,但是日本加速太空军事利用的步伐,无疑给亚太地区业已存在的太空军备竞赛火上浇油,进一步加深太空安全困境。2021年和2022年举行的两届美日印澳领导人峰会均强调,将太空领域作为一个整体来开展合作,以及在“印太战略”框架下,加大区域内重点国家的太空技术支持(85)“Joint Statement from QUAD Leaders”,The White House,September 24,2021,https://www. whitehouse.gov/briefing-room/statements-releases/2021/09/24/joint-statement-from-quad-leaders/;“QUAD Joint Leaders’ Statement”,The White House,May 24,2022,https://www.whitehouse.gov/briefing-room/statements-releases/2022/05/24/quad-joint-leaders-statement。作为落实美国“印太战略”的马前卒,日本在此进程中积极拉拢东南亚国家,为打造“亚太版北约”拉帮造势。鉴于越南和菲律宾的地理位置,日本将这两个东南亚国家视为“安全战略点”,不断在亚太地区分化阵营,这不仅会刺激东南亚国家内部之间的太空竞争,而且也会刺激域外国家在东南亚地区的竞争,进而加剧亚太地区的太空地缘竞争和太空竞赛。
与此同时,日本与东南亚国家的太空合作也会导致地区海域热点问题复杂化。双方太空合作的重要目标之一是为日本南下太平洋以及应对南海地区突发事件做准备。作为亚太地区的重要国家,日本在南海地区拥有重要利益,并不断拓展在亚太地区的战略存在。日本深知若要成为“自立的航天大国”、亚太地区的“太空强国”和“全球太空规则制定的领导者”,进而成为自身全球利益的“捍卫者”,不仅需要超级大国美国的支持,同时需要印度、韩国和澳大利亚等国的协助,并冀望得到印尼、越南和菲律宾等东南亚国家的配合。因而,近年来日本积极“涉入”台海和南海等热点问题,表态更加主动,且不避讳敏感问题,频频与这些国家共同发布涉及海洋合作的条款声明,强调保护海洋安全和维护海上自由航行及飞越等原则的重要性。2021年3月,日本和印尼举行“2+2”会谈,维护“基于法律规则”的南海海洋秩序成为彼时双方海洋安全领域的核心议题(86)日本外務省『第2回日インドネシア外務·防衛閣僚会合(「2+2」)』、2021年3月30日、https://www.mofa.go.jp/mofaj/press/release/press4_009033.html。同年9月,日本防卫大臣岸信夫访问越南,双方表示将持续推进海洋安全合作(87)《日本防卫大臣岸信夫对越南进行正式访问》,越通社,2021年9月12日,https://zh. vietnamplus.vn/日本防卫大臣岸信夫对越南进行正式访问/145615.vnp。2022年4月,日本和菲律宾举行“2+2”会谈,双方发表联合声明,大肆谈论“东海”和南海局势(88)日本外務省『第1回日フィリピン外務·防衛閣僚会合(「2+2」)』、2022年4月9日、https://www.mofa.go.jp/mofaj/index.html。日本在不断强化同东南亚国家的海洋关系的过程中,利用政府开发援助(ODA)资金持续为越南和菲律宾研制、发射光学和雷达卫星提供援助,增强后者对海洋的侦察和管控能力,以便获取南海信息,以太空援助促外交。借此契机,日本拉拢南海地区周边国家,尤其是与中国存在矛盾和领土争端的中小国家,促使其与中国对抗(89)李艳:《日本太空战略研究》,时事出版社,2018年,第8页。。此外,日本还拉拢美国、印度、澳大利亚加大在地区热点海域的联训力度,搅局色彩更加明显。2021年,美日印澳四国先后在菲律宾海和孟加拉湾举行“马拉巴尔”海上演习。日本的这一系列举措会致使亚太地区海域热点问题复杂化,最终无益于地区问题的解决。
总的来看,日本与东南亚国家的太空合作取得了显著进展,这是双方内外利益诉求共同驱动的结果,但由于东南亚国家太空实力整体较弱以及其他因素的制约,未来日本和东南亚国家太空合作的进一步落实与推进仍面临着诸多挑战,双方的太空合作能否取得更大的成果,还有待观察。需要关注的是,双方太空合作针对中国的战略意图较为明显,尤其是对“天基丝绸之路”合作倡议的对冲与抵制,对此,我们既不可置之不理,也不必过于敏感。在追踪双方太空合作态势发展变化的同时,不能绝对地将双方的合作视为零和博弈的对象,而应积极作为,在坚定不移维护中国太空权益、发展太空力量的同时,处理好同东南亚国家、日本和其他域外大国在东南亚地区,甚至是亚太地区的太空合作关系。
因此,中国要充分吸收和借鉴日本与东南亚国家开展太空国际合作的经验,继续增强与东南亚国家的战略互信,支持东南亚国家在推进东盟共同体建设的框架下加快建立太空国际合作机制,成立东盟空间组织,以增强其区域独立性和太空话语权;加快推动与东南亚国家之间开展的太空合作项目,尤其是加快实施“澜湄太空合作计划”;始终持开放、包容、合作的理念接纳来自其他国家之间的合作,积极推动“天基丝绸之路”和“空间信息走廊”建设,进而探索构建良性、高效的亚太地区太空国际合作机制。
与此同时,中国有必要、也有可能同日本以民用领域为切入口,开展太空合作。中日两国曾在民用领域开展过一些太空合作。以全球天气监测为例,当前拥有静止气象卫星的国家和地区仅有4个,西半球由欧洲和美国的卫星负责监测,而东半球则由中国和日本的卫星负责监测(90)《“风云四号”开始服务亚太地区》,中国国家航天局网站,2018年5月10日,http://www.cnsa. gov.cn/n6758823/n6758840/c6801399/content.html。随着中国在东南亚地区的政治、经济及太空影响力的加强,日本也尝试在第三方的合作框架下推动中日两国在东南亚地区的投资和援助合作。虽然中国和日本已经在东南亚开展了一系列第三方市场合作(91)2018年5月9日,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商务部与日本外务省、日本经济产业省共同签署了《关于中日第三方市场合作的备忘录》。同年10月26日,中日两国政府共同举办第一届中日第三方市场合作论坛,签署了52项合作协议。这些为中日两国在第三方市场开展合作奠定了法律基础。2019年12月2日,中日企业第三方市场合作交流会在北京举行。关于中日在东南亚地区开展的第三方市场合作,可以参见毕世鸿、屈婕:《多边合作视角下中日在东盟国家的第三方市场合作》,《亚太经济》2020年第1期;刘姝:《亚洲命运共同体视域下中日第三方市场合作》,《国际论坛》2021年第5期;金仁淑:《新时代中日第三方市场合作的叠加效应研究》,《日本学刊》2021年第6期。,但由于太空是高敏感的战略领域,存在战略互疑和技术兼容等议题,中国和日本在太空领域的第三方市场合作仍处于探索阶段(92)李忠林:《中非太空合作的现状、挑战与未来》,《国际关系研究》2021年第4期。。中日两国可以借鉴双方开展第三方市场合作的理念和经验,将其延伸至东南亚地区和太空领域,推动两国在东南亚地区开展太空领域的第三方市场合作。这种合作模式及其探索具有现实意义,不仅可以实现优势互补,推动东南亚国家乃至整个亚太地区太空事业的发展,而且有助于避免中日两国在东南亚地区战略关系的恶性循环,有效降低地区太空竞争的负面影响;同时,在未来亦可能成为中日友好合作的增长点,为中日命运共同体的构建增添持久动力。
正如前文所述,日本同东南亚国家开展太空合作在一定程度上是基于配合美国的“印太”太空政策、遏制中国太空实力的考量。中国应当具有战略耐心,做好长期规划,逐步有效消弭潜在的竞争所带来的不良影响,同时积极拓展对话空间,以正面、积极和自信的姿态,回应日本与东南亚国家太空合作可能产生的影响,抑或是亚太地区国家太空实力群体性崛起造成的太空竞争。在此过程中,中国应坚持广泛的多边主义,反对太空军事化行为。长期以来,国际社会存在以多边主义推动太空机制建设的声音和实践,但收效不大。亚太地区合作的历程和实践已经多次证明多边主义构建路径是正确的,关键是能否以更加广泛的多边主义来推动,即尝试改变过去主要由少数几个太空大国组织起来发出机制倡议的多边主义(这种多边主义带有狭隘多边主义嫌疑)(93)张景全、程鹏翔:《美日同盟新空域:网络及太空合作》,《东北亚论坛》2015年第1期。。因此,我们应吸纳和团结更多的国际成员来推动太空安全机制建设,以达成广泛的共识,以政治互信为基础,深化太空合作,用实际行动表达并实现“外层空间资源由全人类贡献”“和平发展利用外层空间”“共商、共建、共享”等太空国际合作理念以及“睦邻友好”周边外交理念,为推动构建太空命运共同体和周边命运共同体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