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小兰,赵晓雯
(中共杭州市临安区委党校,浙江 临安 311300)
当前,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较大,各地区推动共同富裕的基础和条件不尽相同。[1]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需要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2]实现共同富裕,首先要通过全国人民共同奋斗把蛋糕做大做好,然后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正确处理增长和分配关系,把“蛋糕”切好分好。[2]浙江实现共同富裕的基础较好,2021 年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使浙江省成为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探路先行省份。山区26县是浙江省相对欠发达地区,也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点关注地区。在“八八战略”指引下,过去十年山区26 县经济体量翻了一番,全域GDP 从2012 年的3605 亿元增长到2022 年的7404 亿元,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占全省平均水平的比重从70%上升到73.2%,城乡居民收入比值达到1.9,与全省大致持平。在全球化背景下,发展中国家普遍关注经济发展,同时不可避免的出现收入差距扩大等问题。那为什么浙江省山区26县经济增长的同时能够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从城乡居民收入视角看,浙江省山区26县经济增长兼顾了效率和公平吗?
改革开放前,我国经济有所发展,城镇和农村两大经济系统内部收入分配均等化程度很高,但城乡居民之间收入差距较大,强调公平而忽视效率。改革开放后,我国经济增长迅速,但是区间也存在发展的不协调[3],尤其表现在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不协调上,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经历缩小到扩大并超过改革开放前水平[4],而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解释了我国居民总体收入差距的70.1%[5]。1980-1993 年间,非农部门和农业部门劳动生产率的差距带来了城乡居民自然收入差距的扩大,其中1985年以前,由于政策因素的作用,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程度扩大的趋势得到了抑制;1985 年以后,非自然差距程度也呈上升趋势,加上自然差距程度上升的内在冲动,推动了实际收入差距不断上升,总体上经济在增长但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在扩大,有效率但不平等程度也在增加。[6]1995-2012年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与经济增长之间存在非常明显的负相关关系,效率与公平之间并不是绝对对立。[7]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存在是一种客观必然,而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是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8]因此,实现共同富裕要统筹考虑需要和可能,按照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循序渐进,要自觉主动解决地区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差距等问题。[9]
我国城乡居民实际收入差距中,比较生产力决定了其中一大部分但并非全部,还有一小部分由近代中国社会形成的城乡差别、户籍制度、改革重心从农村转向城市、实施城市倾向发展政策等因素影响。[10]发展仍是第一要务。从长远看,解决贫困和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都离不开经济发展带来的生产力进步,进而实现收入增加和就业扩大;但是发展本身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经济发展并不必然带来收入差距的缓和、更不可能消失。如果其他条件不变,收入差距今后长时期还将持续存在甚至变得更大。政府和社会有很大空间采取合理举措来抑制收入差距的扩大直至缩小收入差距,同时也未必以牺牲效率为代价。[11]我国高度关注收入差距问题,提出到本世纪中叶,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实现,居民收入和实际消费水平差距缩小到合理区间。[12]在合理收入分配制度、产业政策及其它因素影响下,当收入差距被迫调整到发展所需要的一个理想差距程度时,高质量发展将加速;而根据库兹涅茨“倒U 型”曲线假说,随着高质量发展加速,我国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将加快消失,而由此决定的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也将缩小到合理区间或趋于平等。
推动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关键在于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从全国范围看,浙江省全域发展水平较高,推进共同富裕的基础较好,其中山区26 县是推进共同富裕过程中的重点难点关注区域。26 县在过去相当长的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平均水平落后于全省平均,被称为“欠发达县”。进入21世纪后,浙江省把加快“欠发达县”发展放在突出位置,2001 年实施了“山海协作工程”,有力促进了“欠发达县”经济社会发展。到2014 年底,浙江省“欠发达县”的主要经济指标超过全国县级平均水平,所以2015 年起“欠发达县”集体摘帽。当时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期,26县的发展程度关系到浙江省全域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成色”,恰逢党的十八大提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所以2015年开始浙江省实施了以加强生态保护、强化生态补偿、发展生态经济为主要内容的26县政策,大力推动26 县区域走上绿色发展之路。2021年后,26县的主流提法改为山区26县,在浙江省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下,省委省政府大力支持山区26 县“一县一业”。成绩虽然突出,但是山区26县在经济实现增长的同时,是否实现了效率和公平兼顾、经济增长对城乡居民收入差异的影响到底如何、两者是否实现同步等问题值得深入探讨。
西蒙·库兹涅茨主要基于英国、美国、德国等国历史经济数据分析得出,随着经济发展,这些国家的收入分配不平等状况经历了首先扩大而后逐渐缩小的过程。[13]这并不意味着在没有外部干扰的情况下,经济发展会带来收入差距的自然缩小。库兹涅茨本人提出这种收入差距变化是当时一系列经济、政治、社会和人口条件造成的,认为发展中国家不应当像早期资本主义那样任收入差距扩大,实施缩小收入差距的措施是必要的。[13]在我国经济转型过程中,城乡收入差距并没有随着经济增长而缩小,反而越过了改革开放初始的水平,缩小我国城乡差距的政策空间很大。[14]2001 年浙江提出山海协作工程。2003 年浙江省委在第十一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上提出面向未来发展的“发挥八个方面的优势”“推进八个方面的举措”的决策部署,简称“八八战略”,其中两方面优势和两方面举措分别是“进一步发挥浙江的城乡协调发展优势,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进一步发挥浙江的山海资源优势,推动欠发达地区跨越式发展等”。[15]此后,在“八八战略”指引下,浙江省大力推进山区26 县发展,一方面通过发展缩小山区26 县与其他县市区、城乡间生产力差异;另一方面,通过政策倾斜、再次分配和第三次分配重点加强山区26 县农村地区发展,使得山区26县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明显缩小[16]-[17]。结合以往理论研究和实证分析结论,笔者梳理绘制了山区26县经济增长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具体作用机理,详见图1。
图1 浙江省山区26县经济增长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逻辑框架
假设1:在政府区域协调发展政策实施下,浙江省山区26县经济增长对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缩小具有显著的积极作用。从图2生态发展类县和图3跨越发展类县2005-2021 年城乡居民收入比和县域国内生产总值散点图看,拟定山区26 县经济增长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之间存在线性关系,具体模型如1.1所示。
图2 生态发展类县
图3 跨越发展类县
其中,crratio为城乡居民收入比,GDP 为国内生产总值,ci为常数项,uit为未知随机干扰项,β为系数值。
进一步讨论,山区26 县经济增长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那么是否意味着城镇居民收入和农村居民收入提升同步甚至快于经济增长?第一种情况,经济增长实现同步提升城乡居民收入,农村居民收入提升快于城镇居民,完全兼顾了效率和公平;第二种情况,经济增长未完全实现同步提升城乡居民收入,但是农村居民收入提升快于城镇居民,这种情况下也会出现经济增长带来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缩小。
假设2:山区26县经济增长缩小了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农村居民收入提升实现了与经济增长同步,而城镇居民未实现。结合图4、图5 所示2005-2021 年山区26 县城乡居民收入环比增速与县域GDP 环比增速散点图,拟定两组线性模型2.1、2.2来验证假设2。
图4 城镇居民收入增速与GDP增速的散点图
图5 农村居民收入增速与GDP增速的散点图
其中,city为城镇居民收入,rural为农村居民收入,GDP 为国内生产总值,ci为常数项,uitt为未知随机干扰项,β为系数值。
山区26县分为跨越发展类(15个),为永嘉县、平阳县、苍南县、武义县、柯城区、衢江区、龙游县、江山市、三门县、天台县、仙居县、莲都区、青田县、缙云县、松阳县;生态发展类(11个),为淳安县、文成县、泰顺县、磐安县、常山县、开化县、龙泉市、庆元县、遂昌县、云和县、景宁县。现行丽水市区仅有莲都区,衢州市区有柯城区、衢江区。由于相关统计数据的缺失,文中用丽水市区数据替代莲都区,衢州市区数据代替柯城区和衢江区,因此实际样本为25个。
以地区国内生产总值(GDP)、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city)、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rural)、城乡居民收入比(crratio)为因变量或自变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绝对值(cf)、一般公共预算收入(fisc)为因变量或自变量的替代。使用STATA软件,基于26县2005-2021年面板数据,采用固定效应进行回归。通过采用变量替换法(替换因变量或自变量)、分样本回归法(山区26 县分为跨越发展类和生态发展类)进行稳健性检验。
农民收入水平在现行统计年鉴中使用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指标衡量,但2013 年以前使用农民人均纯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是一个可以全面反映整个农户收入情况的核心指标,基本内容与可支配收入概念一致,因此不做调整,可直接使用。[6]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2014年1月1日开始实施,2014年以前使用地方财政收入数据替代,两者基本一致。研究样本2005年以前的统计数据缺失较多,因此使用2005-2021年山区26县面板数据,数据来自浙江历年统计年鉴以及相关地级市历年统计年鉴。
对假设1.1 采用固定效应进行回归,为验证模型结果的稳健性和可靠性,自变量采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fisc)代替GDP,因变量采取城乡居民收入绝对差(cf)代替城乡居民收入比(crratio),实证结果显著且趋同(详见表1、表2)。此外,对GDP、fisc、cf取对数,进一步平滑数据,但不改变趋势。
表1 山区26县经济增长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回归结果(总体)
表2 山区26县经济增长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回归结果(分类)
山区26县经济增长缩小了城乡居民收入相对差距。从表1 看,GDP 变动1 单位,crratio 平均变动-0.004 个单位;自变量取对数后,GDP 变动1%,crratio平均变动0.01*-0.7943个单位(被解释变量y不取对数,解释变量x 取对数,参数β解释为x 变动1%,则y 平均变动0.01*β个单位),可见山区26 县经济增长与城乡居民收入比呈显著负相关。初步反映“效率”与“公平”并不对立。但由于现阶段城镇居民收入远高于农村,存量差距带来增量差距,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绝对值还在扩大。从表1 看,GDP 变动1%,cf 平均变动0.6494%,弹性系数小于1,表示弹性不足,说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绝对值对经济增长的变化不敏感。因此,随着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推进,山区26 县经济增长将持续缩小城乡居民收入相对差距,当相对差距被控制在合理范围内时,那么绝对差距也将逐步收敛。
对样本进行分类回归,发现生态发展类县经济增长对城乡居民收入相对差距缩小的作用更突出。从表2 看,跨越发展类县GDP 变动1%,crratio平均变动0.01*-0.745 个单位,而生态发展类县则平均变动0.01*-0.86;同样,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替代GDP作为自变量,也显示生态发展类县经济增长对城乡居民收入相对差距的缩小明显大于跨越发展类县。此外,在表2 中,跨越发展类县GDP 变动1%,cf 平均变动0.64%,而生态发展类县则平均变动0.663%。反映了生态发展类县经济增长带来城乡居民收入绝对差距的扩大略大于跨越发展类县。统计结果表明生态发展类县原本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大于跨越发展类县,在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中后发优势明显。
近年来,山区26 县经济增长缩小了城乡居民收入相对差距,共同富裕程度提升,但是由于存量原因,城乡居民收入绝对差距仍在稳定扩大。在山区26县中,相比跨越发展类县,淳安等生态发展类县经济增长对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表现出更强的推动。因此,要重点推动生态发展类县发展生态经济,激活农村生态资源,加强城乡要素市场流通,实现城市经济部门和农村经济部门生产要素流动,大力振兴乡村产业。
山区26县经济增长缩小了城乡居民收入相对差距,那么经济增长是否同步提升了城乡居民收入?因此,运用STATA 软件,依据山区26 县2005-2021 年面板数据,对假设2.1、假设2.2 采用固定效应进行回归,实证结果如下表3、表4 所示,模型拟合度较高。对city、rural 取对数,进一步平滑数据,但不改变趋势。
表3 山区26县经济增长提升城乡居民收入的回归结果(总体)
表4 山区26县经济增长提升城乡居民收入的回归结果(分类)
山区26县经济增长与农村居民收入提升完全实现同步,而城镇居民收入提升略低于经济增速。在表3 中,GDP 变动1%,city 平均变动0.863%;fisc变动1%,city平均变动0.689%,山区26县经济增长变化大于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变化。从表3 看,GDP 变动1%,rural 平均变动1.154%,fisc 变动1%,rural 平均变动0.921%,山区26 县经济增长变化小于农村居民收入提升。因此,严格来说,山区26县经济增长与城乡居民收入提升未完全实现同步,其中农村居民收入提升完全实现同步,城镇并未。由于存量的原因,经济增长带来城镇居民收入增长的绝对值高于农村,在表3中,GDP增长1单位,city将平均增加141.66 单位,面板数据中GDP 单位为亿元,city为元,导致系数异常大;GDP增长1单位,rural 将平均增加84.961 单位,进一步证明城乡居民收入绝对差距尚未趋于收敛。
实证结果表明,山区26 县经济增长与农村居民收入提升完全实现同步,而城镇略低。因此,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视角看,山区26 县经济增长大体上实现了效率和公平兼顾,验证了研究设计中假设的第二种情况。从2005年、2012年、2017年浙江省投入产出表看,全省生产增加值占总产出比从30.27%提高到34.40%,而劳动者报酬占总产出比从12.52%提高到16.36%,全省增加值占比、劳动者报酬占比提升均非常明显,且劳动者报酬在增加值中占比提升6.2%,一定程度上体现了经济增长基本兼顾了效率和公平。在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中,高度关注农村居民增收问题的同时,也应适当关注城镇居民收入提升,更好兼顾效率和公平。
进一步分析发现,生态发展类县城乡居民收入提升速度略高于跨越发展类县,同样表现出经济增长与城乡居民收入提升未完全实现同步的特征。从表4 看,跨越发展类县GDP 变动1%,city 平均变动0.860%,而rural 则平均变动1.145%,农村居民收入与经济增长实现同步,甚至高于;生态发展类县GDP 变动1%,city 平均变动0.8671%,而rural 则平均变动1.164%,同样农村居民收入与经济增长实现同步,甚至高于,城镇居民略低。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代替GDP 作为自变量,并对样本进行分类,回归结果稳健。
近年来,浙江省山区26 县农村居民收入提升与经济增长完全实现同步,甚至更高;城镇居民收入提升略低于经济增长。生态发展类县内部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更大,经济增长对城乡居民收入提升的弹性大于跨越发展类。可见,加快生态发展类县域经济增长,有助于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
基于上述研究,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视角看,大体上山区26 县经济增长实现效率和公平兼顾,主要结论如下:(1)经济增长与城乡居民收入提升大致同步。其中山区26县中农村居民收入提升与经济增长完全实现同步,农村居民收入增速快于经济增长速度;而城镇居民收入提升略慢于经济增长。可见,农村居民收入变化对经济增长变化反应更大,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缩小的着重点在农村地区。(2)山区26 县中,生态发展类县经济增长带来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缩小的表现更为突出,发展带来的后发优势更为明显。目前,生态发展类县经济规模落后于跨越发展类县,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也高于跨越发展类县。(3)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体现为相对差距和绝对差距。山区26县经济增长显著缩小城乡居民收入相对差距。由于存量原因,经济增长使得城乡居民收入绝对差距仍在扩大。
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浙江省是推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重点区域,大力发展山区26 县经济是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支撑,推动城乡居民收入相对差距和绝对差距的“双减小”。对此,本文提出了三点建议。(1)根据农村居民收入构成特征,发挥市场主体力量,重点推进山区26 县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拓展农民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的来源渠道,保持农村居民收入高速增长。在初次分配的基础上,通过加大对农村地区转移性支付、社会公益等方式,提升对农村地区的再分配和第三次分配。(2)恰当关注山区26县城镇居民收入的提升速度,推动实现经济增长与城乡居民收入提升的完全同步,最终形成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合理区间。(3)在“八八战略”指引下,践行新发展理念,持续落实好山区26县“一县一业”,尤其是生态发展类县,加大可利用生态资源的保护性开发,拓宽“两山”转化渠道。
本文还可从三个方面加强研究。(1)文中使用了经济增长,而非经济发展,增长更多是量的概念,发展是更为综合的概念。(2)假如解决2005年以前数据的残缺和指标不一致性问题,便可纵向比较和评估区域协调发展政策的实施效果,这将使研究更具有现实价值。(3)共同富裕并不是绝对的平等,经济发展本身带有因部门生产效率不同而产生的自然收入差距,后续可尝试分析兼具效率与公平的共同富裕道路下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合理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