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歌通常被定义为语言凝练、具有较强节奏韵律、形式美感的文体。新诗以个人发现和认识世界,不断追问事物的存在,而成为一种发散型思维的艺术。当一首诗完成时,诗歌文本并不是固定存在于那里、等待发现和认识,而是不断处在流动之中。显然,诗歌不是被凝视的图画,也不是“精致的瓮”,而是继续流转在我们存在的世界。在姜念光的诗歌《株洲行》里,一些庞大的、崇高的事物以另一种形式复活,如“伟大的作品”“光辉岁月”等。日常生活驱动下的诗歌写作,造成的破碎感、碎片感,在此处被粘合为一种有意识的理性建构。它是利奥塔笔下的“元叙事”,也是现代性的特有内容。
然而,诗歌终究是非理性的文学题材,情感表现力强于逻辑的表达。这情感的着力点,我想还是在于“现场的抵达”,提供的是情感的证据,而非客观真实的事实。《株洲行》带着历史的记忆,闪耀着金属的光泽,谱写的是株洲工业腾飞的现场。如“把工业的种子,播撒在湘水之滨的琴箱里/劳动的蜂巢,思想的星辰,钢铁的词根”,这两行诗句通过陌生化的表达形式,传递着语言背后的情感张力。还有“我看到一辆汽车被解构,离散又完整/这多像我的兄弟”,在“自我”的体系里,寻找到一股自然涌动的兄弟情。《株洲行》对工业现场独特的意象捕捉,是准确生动的。工业现场不仅有汽车,也有诗歌的质感,像“哑光肌肤的硬质合金/坚不可摧,能够抵达钻石和事物的本源”。这表明诗歌不仅需要情感的积蓄,也需要审美意识的指导,方能在事物千丝万缕的联系中,传递诗歌的本质力量,就像诗人所写:“我感觉自己也装上了引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