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记者 李动
岁月不居,时节如流,不经意间2023年的日历翻去了最后一页。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三年新冠疫情防控转段后经济恢复发展的一年。这一年,我们在“重启”和“复苏”中再出发,各项社会经济活动重回正轨,节假日期间人头攒动的景区印证了人们积蓄已久的活力和热情。
2023年,国际形势依旧错综复杂:贸易保护主义抬头、“脱钩断链”之声甚嚣尘上,地区冲突加剧、全球气候问题日趋严峻;同时,国民经济发展依旧面临诸多挑战:有效需求不足、部分行业产能过剩、社会预期偏弱、风险隐患仍然较多……
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全国人民上下一心,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乘着“中华号”这艘巨轮继续破浪前行:全年GDP增长5%的预期目标有望顺利实现、全国粮食产量连续九年站稳1.3万亿斤台阶、全国高铁营业里程达4.37万公里、“一带一路”10周年成就斐然……
这一年中,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旗帜,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人民群众安居为基点,以“为老百姓造房子”为目标,持续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和乡村振兴战略,推动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和建筑业的转型升级,奋力开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住房问题,关乎国民经济发展,关乎人民安居乐业,关乎社会稳定。住房城乡建设部党组书记、部长倪虹指出,要牢牢抓住让人民群众安居这个基点,以努力让人民群众住上更好的房子为目标,从好房子到好小区,从好小区到好社区,从好社区到好城区,进而把城市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
随着城市化进程进入后半程,我国房地产市场形势也出现转变,从总量短缺转为结构性供给不足,进入结构优化和品质提升的发展时期。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3年1—11月份,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同比下降9.4%,商品房销售面积下降8%,商品房销售额下降5.2%,房屋新开工面积下降21.2%;截至2023年11月末,商品房待售面积65385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8.0%。从供需两端来看,2023年房地产市场持续承压。
对于市场形势变化,中央作出准确研判,推出系列针对性政策措施,提振房地产市场信心。2023年7月,中央政治局会议明确提出:“要切实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适应我国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适时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因城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在居民消费端,中央相关部门陆续出台“带押过户”、“认房不认贷”、降低存量房贷等政策措施,促进居民合理的住房消费需求。
2023年3月,自然资源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协同做好不动产“带押过户”便民利企服务的通知》,决定深化不动产登记和金融便民利企合作,协同做好不动产“带押过户”。
2023年8月,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推动落实购买首套房贷款“认房不用认贷”政策措施。同月,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下发《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自2023年9月25日起,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可向承贷金融机构提出申请,由该金融机构新发放贷款置换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与居民住房消费需求不振相对应的是,房地产企业也面临较大的偿债压力。为此,相关部门出台政策措施畅通企业融资渠道,化解房地产企业债券违约风险。
2023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联合召开主要银行信贷工作座谈会,提出要有效防范化解优质头部房企风险,实施改善优质房企资产负债表计划,引导优质房企资产负债表回归安全区间。同月,住房城乡建设部提出,要“抓两头、带中间”,以“慢撒气”的方式,防范化解风险,支持优质国企、民企改善资产负债状况。
2023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通知,对于房地产企业开发贷款、信托贷款等存量融资,在保证债权安全的前提下,鼓励金融机构与房地产企业基于商业性原则自主协商,积极通过存量贷款展期、调整还款安排等方式予以支持,促进项目完工交付。
2023年10月,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联合召开金融机构座谈会强调,要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对正常经营的房地产企业不惜贷、抽贷、断贷。
从数据来看,目前房地产市场仍然处于转型期的调整中,随着政策措施的实施落地,部分指标出现了一定的边际改善迹象,如房地产开发投资、商品房销售降幅收窄明显,而房企资本金到位已出现回温势头。
虽然房地产“增量时代”已经是过去式,但人们对美好居住生活的向往不会变,对房地产相关服务品质要求也在不断提高。因此,必须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加快房地产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实现群众从“住有所居”到“住有优居”的“安居梦”。
建筑业是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在吸纳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3年,住房城乡建设部等相关部门持续深化管理制度改革,加快建筑业工业化、数字化、绿色化转型步伐,不断优化建筑业产业结构,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2023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质量强国建设纲要》,提出要提升建设工程品质、提高建筑材料质量水平、打造中国建造升级版。这份质量工作中长期纲领性文件,确立了新时期质量工作的新方位,掀开了新时代建设质量强国的新篇章,为未来一段时期内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可以有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2023年7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通知》,提出大力推进审批标准化规范化、持续提升审批便利度、进一步优化网上审批服务能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措施,进一步提升审批服务效能,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加快项目落地。
2023年10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天津等27个地区开展试点,为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促进工程建设领域高质量发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在住房城乡建设部的指导推动下,各地加快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步伐。
江苏无锡积极施行“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前期策划生成”“推行工业建设项目‘拿地即开工’”等十大创新举措,有效优化审批服务,全市累计有178个项目实现“拿地即开工”,35个项目实现“拿地快开工”。
湖南长沙实行全方位精细化管理,提供菜单式、保姆式、情景式服务,实行“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审批”模式,审批事项从改革前的71个缩减至45个,全面提升审批服务效率。
浙江温州主动承接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改革试点工作,在全省率先全市域推进房屋建筑“单体码”,为该市全面应用“房屋码”奠定基础。未来,温州市民通过“房屋码”可以在买房时查看图纸,在房屋装修时查看房屋平面图。
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是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的重要内容。2023年,住房城乡建设等相关部门从社区建设、基础设施建设、老旧小区改造等多方面入手,持续深化落实城市更新行动。
社区是城市治理的基本单元,社区治理事关党和国家大政方针贯彻落实,事关居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基层和谐稳定。
2023年7月,商务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13部门联合发布《全面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提出到2025年,在全国有条件的地级以上城市全面推开,推动多种类型的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形成一批布局合理、业态齐全,功能完善、服务优质,智慧高效、快捷便利,规范有序、商居和谐的便民生活圈。
同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联合发布通知,决定在106个社区开展完整社区建设试点,进一步补齐养老、托育、健身、停车、充电、便利店、早餐店、菜市场、“小修小补”点等设施短板,推进社区适老化、适儿化改造,推动家政进社区,完善社区嵌入式服务,提高社区治理数字化、智能化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完整社区的建设理念,是构建一个更具包容性的社区环境,特别是更好地满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不同需求。社区如此,城市也应如此。
在应对人口老龄化方面,2023年5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城市居家适老化改造指导手册》,为城市居家适老化改造提供系统、简单、可行的改造方案和技术路径,帮助老年人提高居家适老化改造意识,提升行业居家适老化改造技术水平。2023年10月,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等11部门联合印发《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方案》,聚焦老年人就餐实际困难,以普惠性、多样化为发展路径,推动老年助餐服务方便可及、经济实惠、安全可靠、持续发展。
在推进城市儿童友好空间建设方面,2023年8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印发《〈城市儿童友好空间建设导则(试行)〉实施手册》,要求结合城市更新行动,重点完善儿童公共服务设施、活动场地、慢行系统和学径网络等,构建儿童友好街区空间。
在无障碍环境建设方面,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于2023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提出,新建、改建、扩建的居住建筑、居住区、公共建筑、公共场所、交通运输设施、城乡道路等,应当符合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国家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或者其他无障碍设施,为残疾人、老年人提供便利。
老旧小区改造既关系着城市发展,也牵动着民生福祉,是城市更新行动的重要内容。
2023年7月,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扎实推进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扎实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实施,靠前谋划2024年改造计划。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统计的数据,2023年1—10月,全国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5.28万个、惠及居民870万户,按小区数计开工率99.6%,相关工作落实成效显著。
乡村兴则国家兴,乡村衰则国家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解决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必然要求。2023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以美丽乡村建设、农房质量安全、传统村落保护等为抓手,推动乡村振兴战略走深走实。
2023年7月,农业农村部、国家标准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乡村振兴标准化行动方案》,提出到2025年,农业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基本建立;制修订农业领域国家和行业标准1000项,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显著提升,构建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30个;乡村建设标准体系初步形成;制修订一批乡村建设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国家层面创建示范美丽宜居村庄1500个左右。
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2023年,各地积极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强基础、补短板,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和美乡村环境。
江苏印发《江苏省特色田园乡村示范区培育工作方案》,明确到2025年年底,全省将重点培育15个左右省级特色田园乡村示范区,让美丽乡村连片成群。
青海循化实施“高原美丽乡村”“居住条件改善”等工程,加快村庄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农牧区人居环境。
山东青岛将创建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100个列为2023年青岛市政府确定的市办实事之一,同时市级财政投入财政资金1.9亿元支持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有效促进了村庄基础设施提档、人居环境面貌提质、乡村产业发展提级和公共服务能级提升。
建设美丽乡村,农房质量安全不可缺位。2023年,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聚焦农村住房安全保障,扎实推进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
广西分解下达农村危房改造中央补助资金4844万元,支持全区14个设区市共3946户农村危房改造。同时加强农房安全状况动态监测,对于因房屋老化、受自然灾害影响出现的新增危房,通过租借住等方式保障群众临时居住安全,采取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福建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强化农村建房安全管理的通知》,逐项逐条列明参建主体、属地管理、主管部门责任,形成可直接作为对照核查各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责任追究的清单,构建全过程多层次农房建设安全监管体系。
山西持续建立健全农房建设管理长效机制,制定了农村自建房宅基地审批、规划管理、设计施工监理、经营管理方面“四个办法”,并出台了《农村宅基地自建住房技术指南(标准)》,初步建立了农村自建房用地、规划、建设、使用全过程管理制度,实现了对农村自建房从监管缺失到规范管理的转变。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精神命脉,传统村落是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宝贵“基因库”,保护好传统村落就是赓续我们的文化命脉。
2023年4月,2023年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名单公布,北京市密云区、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四川省南充市阆中市等35个县(市、区、旗)入选。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发布通知,要求各示范县抓紧完善并印发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工作方案,并在工作方案基础上编制并印发县域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规划。
2023年9月,全国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工作推进会在山东荣成召开,会议强调,要坚守“守护中华农耕文明、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的初心使命,锚定“留住乡亲、护住乡土、记住乡愁”的目标,坚持“保护为先、利用为基、传承为本”工作原则,以“政府引导、村民主体、社会助力”为方法路径,保护好传统村落的格局肌理、传统建筑、历史风貌、自然环境,传承好中国特色的乡土文化、农事节气、民间艺术、祖传家训、乡风民俗等。
上下同欲者胜,上下同心者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将继续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旗帜,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踔厉奋发、笃行不怠,在迈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新征程中汇聚起更磅礴力量,坚定不移朝着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目标奋勇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