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东省韶关市的张某、李某回家时,在电梯门口吃雪糕,不小心掉了一块。不久后,王阿姨路过时,刚好踩到电梯口地上的雪糕污渍摔倒,后被送往医院治疗,经鉴定本次损伤构成十级伤残。王阿姨诉至法院要求吃雪糕的张某、李某及小区物业公司赔偿其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12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阿姨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走路时踩到雪糕污渍滑倒受伤,自身亦有责任。张某、李某二人在吃雪糕等电梯时,未对掉落的雪糕污渍进行清理,具有一定的过错责任。小区物业公司未对该雪糕污渍进行及时清理,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经法官释法明理,各方最终自愿达成调解,张某、李某承担40%责任,小区物业公司承担30%责任,王阿姨承担30%责任。
(据羊城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