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至2022年,劉某伙同他人,在明知出售他人手机号码系违法犯罪的情况下,为获取非法利益,在河南省长葛市多家网吧内联系售卖手机号码的上家,再联系购买手机号码的嫌疑人,而后从卖方购得手机号码,再通过电脑、手机验证等方式出售给买方,买方发送验证码后,卖方将验证码通过聊天软件发送至刘某,刘某再提供给买方,刘某从中赚取500元至1000元不等的差价。截至案发,刘某共非法获利43367元。
刘某被抓后,长葛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刘某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5万元;同时单独支付赔偿金43367元,并就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市级以上的新闻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近日,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公诉机关指控意见,作出如上判决。
(摘自《法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