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好用好基层立法联系点“七个一”行动

2024-01-10 02:50琳琳
人民之声 2023年12期
关键词:联系点人大常委会基层

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2015年,省人大常委会设立21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实现省域全覆盖,设立42个联络单位,在全国首创“联系点+联络单位”模式。目前,省人大常委会在全省设立了21个基层立法联系点、51个基层立法联络单位;各地级以上市人大常委会设立了587个基层立法联系点、一大批基层立法联络单位。

近年来,在省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全省各级基层立法联系点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创新,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组织领导更加有力。各地由该地区人大常委会的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并由相关工委及相关单位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具体指导和协调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为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制度建设更加完善。2019年8月,省人大常委会出台《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则》,明确联系点的工作职责,加强对联系点的日常联系和业务指导。全省各级基层立法联系点结合当地工作实际,在制度建设上进行了很多有益探索。

三是“点”“站”融合更加有效。联系点在做好日常工作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将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与代表联络站工作有机融合起来。如惠州市惠城区江南街道通过创新听民意解民忧“三三制”,将代表联络群众与联系点工作深度融合推进。

四是法治宣传形式更加丰富。各联系点把立法工作同普法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认真做好重要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如江门市江海区人大今年4月成功接待非洲英语国家议员到访,撰写的工作简报被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刊发。

五是队伍建设更加健全。联系点在明确专门工作人员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队伍建设。如深圳市南山区人大整合辖区内企事业单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等资源,建立社区立法议事会、信息员队伍、咨询企业库和专家库四支队伍。

2022年10月,党的二十大召开,提出“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建设好基层立法联系点”,把基层立法联系点作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2023年3月,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新修改立法法,增加全国和地方人大常委会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内容,通过立法形式进一步明确了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地位和作用。

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实施立法法,按照常委会党组部署要求,把联系点建设作为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实践导向、目标导向,实施“七个一”专项行动,推动联系点工作高质量发展。

开展一次专题调研 在更好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上发扬新作风

结合主题教育活动,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宁生带队开展“建好用好基层立法联系点,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广东实践”专题调研,全面梳理联系点建设运行情况,形成调研报告并做好调研成果转化工作。调研中,调研组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发现思想认识不统一是我省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的最突出问题,制度机制不健全是最迫切问题,人员流动性大、经费使用不规范、办公条件不完备是最现实问题,能力水平不高是最直接问题。

委托一项专家评估 在更好发挥“外脑”“智库”作用上体现新思路

今年4月份,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委托省委党校专家课题组,对全省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及发挥作用情况进行第三方评估,比照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及兄弟省市区基层立法联系点成功经验,提出专家评估报告及意见建议。

出台一个指导文件 在更好破解制约联系点发展突出矛盾和问题上展现新作为

2021年9月,全省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交流会暨江海“法治广场”启用仪式在江门市举行

为更好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黄楚平、副主任黄宁生的部署要求,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组织工作专班,起草指导性文件。2023年9月21日,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的意见》,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广东联系点建设的指导思想、原则要求和需要加强改进的重点工作,同时明确了“七个完善”的工作措施和“五个加强”的保障措施。主要创新举措包括:

1.完善设立调整机制:首次采取与省人大常委会届次同步调整和根据工作需要个别调整相结合的方式,推动联系点布局更加科学合理。

2.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一方面重视“线下”活动场所建设和工作网络建设;一方面大力结合“数字人大”“智慧立法”建设,建设基层立法联系点场景应用,鼓励各地各联系点接入端口,实现信息互联互通。

3.完善工作制度机制:推出“2+4+6”制度规范参考版本,即2副标志牌(包括联系点和联络单位)、4项必挂上墙的基本制度规范、6项选挂上墙的制度规范。

4.完善意见建议征集机制:推动由“大水漫灌”向“精准滴灌”转变,做到“项目精准”,提前将立法项目与相应联系点挂钩;做到“问题精准”,提前列出法规草案重点问题提纲;做到“对象精准”,有针对性地征求法规利益相关群体的意见,做到有的放矢。

5.完善信息收集机制:以前过度强调专业人士的作用,存在着依赖专业人士的情况,对征求基层群众意见建议不够重视。回归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的初衷,找准联系点定位,充分发挥扎根基层、贴近实际、面向群众的优势,把基层群众的意见建议“原汁原味”反映给立法机关。

6.完善意见建议反馈机制:统计联系点意见建议采纳情况,定期向联系点和基层群众反馈,进一步丰富反馈形式,充分调动基层群众参与立法活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7.完善“点”“站”融合建设:既发挥联络站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又突出联系点凝聚民意、汇集民智的作用,做到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点”“站”挂出双牌标志,保持联系点的独特性,制度展示、资料存放等应当合理布置。

推出一套制度规范 在更好推进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上实现新提升

总结各地联系点的经验做法,形成了“2+4+6”制度规范参考版本,包括2副标志牌(联系点和联络单位)、“人员信息、工作规则、工作职责、工作流程”等4项基本制度和6项其他工作机制,供各联系点结合工作需要进行优化完善。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全程做好指导和服务工作,第四季度将组织监督检查,推动工作落实。

召开一次工作会议 在更好践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上展现新气象

2023年9月25日,省人大常委会在惠州市惠城区召开全省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交流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同志莅临指导,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宁生出席会议并讲话,联系点及联络单位的负责同志等111人参加会议。会议总结交流近年来全省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工作成效和经验做法,对提高基层立法联系点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水平作出具体部署。会前现场参观了联系点活动场所、惠州地方立法公园,会上5个单位作了交流发言,21个地级以上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21个基层立法联系点、51个联络单位提交了书面交流材料。会后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汇报了会议情况。

搭建一个线上民主民意平台 在创新立法数字化 智能化应用场景上塑造新优势

结合推进数字人大和智慧立法建设,着力架起基层群众参与地方立法的数字“直通车”,打造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线上平台”,以数字赋能引领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创新发展,以信息化促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发展。这个线上民主民意平台,可以实现对全省21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和51个立法联络单位的信息动态管理,线上开展法律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让民意、民智在立法全过程得到充分尊重和体现。

申请增设一个“国字号”基层立法联系点 在更好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上作出新贡献

2020年7月,江门市江海区人大常委会被选为第二批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积极发挥“侨乡”优势,形成“贴近港澳、亲近华侨、连通海外”的独特品牌。

近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拟在原有32个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基础上,年底再增设一批基层立法联系点。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一次会议后,赵乐际委员长首站来到广东调研时,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黄楚平首先提出了在粤港澳大湾区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建议。2023年6月,在全国省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学习班期间,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黄楚平又携广州、深圳、珠海3市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同志,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表达了设点意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宁生对争取在大湾区增设全国的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及时跟进,督促加强联系沟通,推动有关工作落地落实。

2023年7月21日,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发文建议在粤港澳大湾区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10月8日,省人大常委会及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同志进京请示汇报此项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当面作了答复,原则同意在广州南沙增设基层立法联系点。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意见,建立“一点两办”的工作机制,更好将粤港澳大湾区的基层民意直通国家最高立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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