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在电视购物中介绍一款知名品牌机械金表,称“肉眼可见的金色部分全部是实心足金”,北京的周阿姨花7万余元购买后却发现那仅为表面金,遂起诉要求赔偿。12月24日记者从北京石景山法院获悉,最终法院判令商家向周阿姨退還货款及3倍赔偿。
周阿姨在一电视购物节目中看上一款知名品牌机械金表。收到手表后,周阿姨通过产品自带的鉴定证书,发现商家所卖手表黄色部分仅为表面金,并非节目中着重宣称的实足金。她认为自己受到欺诈,遂起诉要求电视购物节目赔偿。
法院经审理认为,电视购物频道宣传其售卖的手表所有金色部分均为足金打造,但邮寄到周阿姨手中的手表仅为表面金,已构成欺诈行为。故法院判令商家与周阿姨相互返还手表及货款,且商家向周阿姨支付22万余元赔偿款。
电视购物作为一种媒体购物形式,受众群体以中老年人居多。法官表示,消费者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
(据北京日报客户端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