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雅珍
“一带一路”倡议作为中国在经济发展新阶段对外开放的一项重大举措,是全方位的对外开放倡议,给21 世纪的国际经贸合作带来新的理念和思路。截至2023 年6 月,从“一带一路”倡议提出至今,中国已经同152 个国家和组织签署200 余份共建合作文件,并取得阶段性成果。党的二十大召开后,“一带一路”建设再次被赋予重任:要“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①习近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北京:人民出版社,2022 年,第33 页。。“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对中国意味着:实现全面开放,培育中国经济新的增长极,拓展外交空间。但是“一带一路”倡议不仅仅只关注于中国自身发展,而是以中国的发展为契机,通过“共商、共建、共享”,让其他国家从与中国的合作中获得新的发展动力,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提供开放和可持续发展的经济合作框架,从而实现地区和世界和平发展②张蕴岭:《聚焦一带一路大战略》,《大陆桥视野》2014 年第15 期,第41—42 页。。“中国开始由过去单纯参与国际经济体系活动向影响和塑造国际经济规则及议事日程制定方向转变。”①任晶晶:《“一带一路”背景下中国经济外交的战略转型》,《新视野》2015 年第6 期,第106—111 页。中国希望通过“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为世界经济发展、全球治理改革、国际合作模式调整做出创新性努力。新的发展阶段,“中国更加积极主动地塑造周边”②翟崑:《突破中国崛起的周边制约》,《国际展望》2014 年第2 期,第1—16+150 页。。随着“一带一路”国际合作的逐步推进和展开,中国与周边国家的交往、联系开始向纵深方向发展。周边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逐渐成为中国对外经贸合作的重要伙伴,通过发挥本国资源优势促进周边国家和本国经济的共同繁荣成为中国对外开放的主要动机③于津平、顾威:《“一带一路”建设的利益、风险与策略》,《南开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 年第1 期,第65—70 页。。而“一带一路”倡议实施过程中,投资合作是其中的核心环节及重要手段。加强对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投资合作关系研究,对于推动中国与沿线国家的贸易合作、促进沿线国家经济繁荣与区域合作、加强贸易畅通④公丕萍、宋周莺、刘卫东:《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贸易的商品格局》,《地理科学进展》2015 年第5 期,第571—580 页。,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东盟是中国重要的贸易伙伴。2020 年,东盟一跃成为中国最大的货物贸易伙伴。2021 年、2022 年,东盟继续保持中国第一大货物贸易伙伴地位。因地缘接近以及双边密切的经贸往来,东盟成为“一带一路”倡议实施中“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的核心区域和优先发展地区⑤徐步、杨帆:《中国—东盟关系:新的启航》,《国际问题研究》2016 年第1 期,第35—48 页;张颖,徐阳华:《首脑外交视角下的中国东盟经贸关系》,《国际经济合作》2016 年第2 期,第61—67 页; 宋清润:《“一带一路”倡议下的中国—东盟合作:机遇、挑战与建议》,《世界知识》2017 年第12 期,第16—17 页。,中国与东盟在“一带一路”倡议框架下的投资合作也因此备受关注。“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后,东盟国家表示出了积极的支持态度——与中国深化交流与互动,并希望通过参与“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来获得新的发展⑥赵江林:《如何深化“一带一路”与东盟发展战略的对接》,《世界知识》2016 年第16 期,第17—19 页。。尤其是新加坡、泰国、印度尼西亚、菲律宾、老挝等东盟成员国,已经积极参与到“一带一路”项目的建设过程中,并将进一步发展同中国的投资合作放在了优先位置。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逐步实施,中国与东盟双方经济依存度不断提升,经济周期联动性也逐渐增强⑦李南:《“一带一路”背景下中国与东盟经济周期联动研究》,《亚太经济》2017 年第2 期,第21—26+173 页。,已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相互依存的发展格局”⑧徐步、杨帆:《中国—东盟关系:新的启航》,《国际问题研究》2016 年第1 期,第35—48 页。。
“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为国际区域经济合作提供了全新的理念和思路,也给中国在东盟的直接投资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抓住机遇应对挑战,使中国-东盟投资合作关系更加和谐、可持续地发展,将为“一带一路”倡议的顺利、有效实施提供样本,为新型国际区域经济合作提供示范区。本文以“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和实施为出发点,梳理了中国在东盟直接投资的现状,探讨了“一带一路”倡议实施对中国在东盟直接投资的影响,对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版如何在“一带一路”新型国际区域经济合作的思路下拓展投资合作领域进行了分析,并就稳步推进中国在东盟开展直接投资活动提出相应建议。
“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后,中国对东盟的投资增长迅速。东盟作为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主要目的地之一,吸引来自中国的投资额占比较大。下文就“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后,中国在东盟直接投资的具体表现进行分析。
从投资规模来看,2017 年东盟已成为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第三大目的地,2018 年到2021 年东盟已连续成为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第二大目的地。商务部2013—2021 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显示,自2013 年“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和实施以来,中国对东盟的直接投资流量和存量规模整体保持增长的态势,即使是在2020 年新冠肺炎疫情蔓延的影响下,中国对东盟的直接投资流量达160.67 亿美元,同比增长23.3%。2021 年中国对东盟的直接投资流量达197.3 亿美元,同比增长22.8%。2022 年上半年,中国对东盟直接投资额也保持持续增长的趋势,尤其是1-2 月,中国对东盟非金融类直接投资额达22.2 亿美元,同比增长13.2%。从2013 年到2021 年,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直接投资流量规模由126.3 亿美元上升到241.5 亿美元,增长了近1 倍,其中,中国对东盟国家的直接投资流量占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流量的平均比重达69.78%,且该比重在2021 年达到81.7%。整体来看,东盟国家占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直接投资流量的比重越来越大。中国在东盟国家直接投资的规模也进一步凸显了东盟国家在“一带一路”倡议实施过程中的战略支点地位。从中国在东盟国家设立的直接投资企业数可知,从2013 年至今,越来越多的中资企业响应“一带一路”倡议,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近年来,中国在东盟设立直接投资企业数已超过6 200 家。2013—2021 年中国对东盟直接投资的流量和存量规模具体见表1。
表1 中国对东盟直接投资流量、存量统计(2013—2021)
从中国对东盟的直接投资的区位分布来看,投资目的地相对集中,以新加坡、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泰国、越南、柬埔寨、老挝等国家为主。其中,中国对新加坡的直接投资流量、存量占比最高,位居东盟国家榜首。从表2 可知,2015 年中国对新加坡的直接投资流量占中国对东盟的直接投资流量的比重达71.57%,其余年份,除2013 年以外,占比均在30%以上。可见,中国对新加坡的直接投资额相对较为稳定。而中国对文莱和菲律宾的直接投资额相对较小,从表2 可知,中国对这两个国家的直接投资流量占中国对东盟直接投资流量的比重大多数年份在1%以下。从存量来看,2013 年到2021 年,中国在文莱的直接投资存量占中国对东盟直接投资存量的比重均在1%以下。整体来看,中国对东盟直接投资的区位分布不均衡,这一方面与东盟各国的经济开放程度、政治稳定性、要素禀赋和国内的比较优势密切相关,另一方面,也是与各国参与“一带一路”倡议实施的程度分不开的。中国对东盟各国直接投资占比见表2 和表3。
表2 2013—2021 年中国对东盟直接投资流量占比情况
表3 2013—2021 年末中国对东盟直接投资存量占比情况
中国对东盟直接投资的结构,随着中国对东盟投资规模的不断扩大而不断得到调整和优化。现阶段,中国对东盟的直接投资已涉及全行业多个领域。从表4 的数据可以看出,中国对东盟国家在制造业领域的投资偏多,在制造业领域的投资规模占比一直处于前列,且占比较高。以2021 年为例,中国对东盟国家制造业领域的投资额达到86.2 亿美元,占中国对东盟投资总额的43.7%,同比增长11.8%。制造业领域的投资主要流向越南、印度尼西亚、新加坡、泰国和马来西亚等国,这与这些国家在资源禀赋方面的比较优势密切相关,也代表中国对这些东盟国家的直接投资以市场寻求型和资源获取型方面的投资为主。排在制造业之后的投资领域是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以及电力、热力、燃气和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以2020 年为例,中国对东盟国家在这四个领域的直接投资额占比均在10%左右。中国在这四个领域的投资活动主要集中于新加坡、泰国、老挝、柬埔寨、马来西亚、越南和印度尼西亚等国。表4 中的数据,还显示中国对东盟国家采矿业领域的投资规模在下降,也说明了中国在东盟直接投资动机的调整,不再以自然资源获取型投资活动为主。此外,中国对东盟国家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领域的投资主要集中于新加坡,这也与新加坡信息技术基础设施方面的优势密切相关。整体来看,中国在东盟的直接投资结构还有进一步优化的空间。2013—2021 年中国对东盟直接投资具体行业分布情况见表4。
表4 2013—2021 年中国对东盟直接投资的主要行业分布
在“一带一路”建设过程中,各类投资项目的投资效率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一带一路”建设质量的高低。随着制度体系、操作层面的完善,“一带一路”倡议实施初期所涉及的投资项目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缺陷也逐步得到解决和克服。“一带一路”合作开始由简单地追求投资项目的数量,向注重投资合作项目的质量转变。这是“一带一路”投资合作项目走深走实的关键,也是把握重点方向,聚焦重点地区、重点国家、重点项目①《习近平在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中国政府网,2016 年8 月17 日,https://www.gov.cn/xinwen/2016-08/17/content_5100177.htm.促进“一带一路”建设从“大写意”转向“工笔画”的重要内容。因此,在推动共建“一带一路”向高质量发展转变的过程中,各类投资项目的投资成效被放到了突出位置。这不仅是“一带一路”背景下,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取得长期收益和成效的重要保证,更是国家核心竞争力打造的关键。对于中国在包括东盟在内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直接投资情况,不少学者用随机前沿引力模型对中国在这一区域范围内的国家(地区)进行直接投资的效率进行了评估。有学者通过随机前沿引力模型得出中国的对外直接投资水平远远低于前沿水平,即对外直接投资的潜力非常大②Fan Z, Zhang R, Liu X, et al.,“China’s Outward FDI Efficiency along the Belt and Road”, in China Agricultural Economic Review, 2016, Vol.8, No.3, pp.455—479.。另有学者基于随机前沿引力模型,测算出中国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直接投资的投资效率,认为中国在这一区域范围的国家(地区)进行直接投资的效率提升的空间很大,存在较大的投资潜力③崔娜、柳春、胡春田:《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效率、投资风险与东道国制度——来自“一带一路”沿线投资的经验证据》,《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17 年第4 期,第27—38 页;胡浩、金钊、谢杰:《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效率估算及其影响因素分析》,《世界经济研究》2017 年第10 期,第45—54+136 页;宋林、谢伟、郑雯:《“一带一路”战略背景下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效率研究》,《西安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 年第4 期,第45—54 页;程中海、南楠:《中国对 “一带一路”国家直接投资的效率及潜力评估》,《商业研究》2017 年第8 期,第64—73 页;季凯文、周吉:《“一带一路”建设下我国对外直接投资效率及其影响因素——基于随机前沿引力模型》,《经济与管理评论》2018 年第4 期,第138—148 页。。从近年来中国在东盟国家的对外直接投资情况来看,中国与东盟国家虽然有较好的地缘优势,但是,中国对其的投资效率整体并不高④程中海、南楠:《中国对“一带一路”国家直接投资的效率及潜力评估》,《商业研究》2017 年第8 期,第64—73 页。。中国在东盟国家还拥有较大的对外直接投资潜力和投资空间。
“一带一路”倡议实施的重要目标是促进区域各国的经济发展、稳定与繁荣。加强投资合作是实现这一目标的核心环节和重要手段。整体来看,“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对中国在东盟直接投资的影响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带一路”伟大构想的实施,是以区域经济合作理论为基础,但不局限于传统的区域经济合作的范畴,是用全新的合作理念、开放理念和发展理念作为指导,开创性地推进新型区域经济合作。这种新型的区域经济合作为中国在东盟直接投资活动的展开带来了新的理念:(1)全新的合作理念,即“共商、共建、共享”理念,在这种理念的指引下,中国与东盟双方将共商项目投资、共建基础设施、共享合作成果。(2)全新的开放理念,即全方位的开放升级理念,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版打造将在这种理念的指引下开拓合作领域和合作层次。(3)全新的发展理念,即均衡、协调、可持续的发展理念。在这种理念的指引下,尤其是在“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所提出的海洋合作新理念的影响下,中国和东盟双方都将各施所长,充分利用各国比较优势,打造持续的战略伙伴关系,双方共同地、有活力地、和谐地、可持续地发展。在这种新理念的指引下,中国与东盟的政策沟通质量将进一步提升,从而促进双边经贸往来。目前,在政策沟通方面比较畅通的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泰国、新加坡,与中国的双边贸易往来体量居东盟国家前列。
在“一带一路”倡议实施过程中,基础设施建设将是优先进行的领域,尤其在交通、能源和通信设施等方面。中国与东盟国家之间的设施联通建设也因此迎来更多的发展机会。随着东盟国家在基础设施方面的逐步完善,中国与东盟双边贸易和投资合作将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和推进。双边设施联通的推进,一方面给包括东盟在内的区域各国人民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另一方面将为中国与东盟经贸关系的进一步发展创造有利的条件。未来双方可以通过提升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加强信息技术的互联互通,推进跨国金融服务以及产业合作,创新航运、物流、安全合作模式,构建海洋资源共同开发机制,促进区域内环境保护领域的合作,推进较高水平的区域经济一体化新格局的形成。这些不仅将有效促进中国和东盟双边的贸易畅通水平,进一步平衡双边贸易①魏民:《打造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版”:问题与方向》,《国际问题研究》2015 年第2 期,第127—140 页。,更为中国-东盟双边经贸关系的升级与发展,带来更多新的机遇,使得中国与东盟获得更多互利双赢的合作商机和合作成果。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中国在东盟国家的一大批基础设施投资项目全面展开。近年来,中国与东盟之间的设施联通,尤其是港口之间的互联互通建设取得了较大的突破。中国广西、广东、福建、海南等地的港口已与东盟国家的多个港口互相开通了货物航运班线,并缔结为友好港口②陈婉婷、胡志华:《RCEP 框架下中国—东盟港口区域联盟发展策略研究》,《广西社会科学》2022 年第10 期,第71—80 页。。2022 年,东盟国家高速公路和高速铁路的试运行和正式开通,不仅带动了东盟国家经济的发展,而且为中国在东盟国家的直接投资创造了便利化的条件。此外,中老铁路开通以来,双边贸易规模不断增加,由双边货物贸易所催生的投资也增长迅速。
设施联通需要资金的支持,“一带一路”倡议实施过程中,资金融通的问题较以往更容易得到解决。如,中国倡导发起的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和“丝路基金”的设立,为东盟国家的交通运输、油气管道、电网设备、信息系统等关键的基础设施建设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③魏民:《打造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版”:问题与方向》,《国际问题研究》2015 年第2 期,第127—140 页。。同时,人民币的跨境结算,将给中国与东盟国家之间的金融合作、货币自由流通带来极大的便利。中国已经与新加坡、印度尼西亚、泰国与马来西亚等国签订货币互换协议。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展开,中国与东盟的资金融通也将显著提升,在推进设施联通的同时,也为双边经贸关系的展开营造良好的氛围。资金融通作为“一带一路”倡议持续推进的重要支撑,有效弥补了东盟国家在大型投资项目中的资金缺口。通过“利益共享、风险共担”,资金融通不仅成为大型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项目顺利推进的有力保障,同时还能有效提升各项投资项目的投资成效,此外沿线各国的金融机制也得到了进一步的建设与发展,进而可以吸引更多中资企业在当地进行直接投资。现有研究中也已经通过实证分析得出,中国对外直接投资规模的扩大和投资成效的提升,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金融发展水平密切相关①吕越、娄承蓉、吕云龙等:《金融发展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绿地投资——基于母国和目标市场特征的异质性分析》,《世界经济文汇》2019 年第2 期,第37—55 页。。
“‘一带一路’建设旨在促进生产要素有效的自由流动、资源配置的优化和市场深度的融合,推动相关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共同发展,促进区域间相互协作向着更深层次、更广范围和更高水准的目标前进,共同打造区域经济的新型合作模式。”②国家发改委、外交部、商务部:《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人民网, 2015 年3 月28 日,http: / /world.people.com.cn。这种全新的区域合作模式,已不再是普通的、单纯的区域合作,而是“新型国际区域经济合作,是以运输通道为纽带,以互联互通为基础,以多元化合作机制为特征,以打造命运共同体为目标的新型区域合作机制”③国家发改委、外交部、商务部: 《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人民网,2015 年3 月28 日,http: / /world.people.com.cn。。这种合作领域将超越现有自由贸易区的合作领域,囊括了绝大多数自由贸易区合作领域所无法覆盖的和容纳的多元化合作机制。这意味着“一带一路”能够允许和容纳双边或多边或区域的高质量自由贸易区④李向阳:《构建“一带一路”需要优先处理的关系》,《国际经济评论》2015 年第1 期,第54—63+5 页。。所以,在这一背景下,“一带一路”建设将促进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版的打造,拓展双方的合作领域,提升双方的合作层次。截至2022 年6 月,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货物贸易额累计约12 万亿美元,带动中国对沿线国家非金融类直接投资超过1400 亿美元⑤《截至8 月底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货物贸易额累计约12 万亿美元》,中国经济网,2022 年9 月29 日,http://m.ce.cn/yw/gd/202209/29/t20220929_38136231.shtml.。近年来,中国对东盟国家的直接投资占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的比重平均值接近70%。
“一带一路”倡议实施的过程中,中国与东盟国家的民心相通,为双边开展投资合作奠定坚实的民意基础和社会根基,既是开展投资合作的前提条件之一,又是区域投资合作的成果之一 。随着双边民心相通水平的提升,中国与东盟双边经济领域的合作也将获得更为便利的条件。随着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建成和升级版的打造,以及RCEP 的正式生效,中国与东盟各成员国政府间与民间的交流、互访频繁,互信明显提高,与经贸往来相关的合作领域也不断扩大,合作层次也不断提升。尤其是“一带一路”倡议实施过程中,中国与东盟各成员国之间的高层互访频率与次数迅速提高和增多,且互访成果显著。高层互访后,围绕基础设施建设而逐步推进且相互达成的重大合作项目,包括经济特区建设、经济走廊和经济圈建设、工业园区建设、港口建设、公路项目建设、高速铁路项目建设、能源开发等等。这些都进一步增加了中国在东盟国家的投资合作成果。
在“一带一路”倡议逐步实施的过程中,中国与东盟双方在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民心相通等方面的进展,都将为中国与东盟经贸关系的进一步发展创造良好、稳定、和平的外部环境。
目前“一带一路”投资合作中,中国在东盟直接投资规模的扩大和投资成效的提升,主要受如下几个方面的影响和制约。
随着RCEP 的全面生效、中国-东盟自贸协定“10+1”升级,在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的过程中,中国在东盟国家的直接投资会面临多层次投资规则的影响。如何进一步推进中国在东盟国家的投资自由化,不仅需要调整升级现有投资规则体系,更需要进一步调和投资规则体系的复杂多样性与一致性之间的矛盾 ,避免造成规则之间的冲突带来投资项目搁置和中断的问题。同时,由于东盟各国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投资治理水平不平衡,因此在推进“一带一路”投资活动的过程中,投资规则的统一性与灵活性之间的矛盾也会进一步凸显,从而影响投资项目的稳定和可持续推进。此外,当前的对外直接投资法律法规,行业准入标准、投资审批、信息披露等方面的规则和制度还不够健全,存在一些漏洞和缺陷,在有效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方面存在不足,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着投资市场的健康发展。
在“一带一路”建设过程中,各类投资项目建设的质量优劣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一带一路”建设质量的高低。“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需要转变“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初期的思路,需要由简单地追求投资项目的数量,向注重投资合作项目的质量转变。把“一带一路”投资合作项目能否产生一定的经济效应,作为判断该“一带一路”投资合作项目成功与否的标准是有其必要性的①李向阳:《“一带一路”建设中的义利观》,《世界经济与政治》2017 年第9 期,第4—14+156 页。。但是,在这个过程中,如果只是单纯地关注经济收益,那么“一带一路”背景下的对外投资合作与传统的对外投资合作就没有任何差别了,“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与实施也就失去了其应有的意义和价值。此外,如果仅仅把“一带一路”背景下的投资行为看作是政府追求义的行为之一,或者将其看作是对外援助的翻版,而忽略企业的投资收益和经济回报,“一带一路”背景下中国对外直接投资项目也将失去可持续发展的基础。②李向阳:《“一带一路”建设中的义利观》,《世界经济与政治》2017 年第9 期,第4—14+156 页。同时,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31 次集体学习时指出:“‘一带一路’建设不搞短期行为,我国企业走出去既要重视投资利益,更要赢得好名声、好口碑,遵守驻在国法律,承担更多社会责任。”中国企业在东盟的直接投资活动中,不能仅仅关注经济收益,还要重视其他收益,促进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
从“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之初开始,不少域内外国家(地区),如美国、印度、日本以及部分东盟国家等,对这一倡议存在一定程度的疑虑,担心甚至怀疑中国会借助和利用“一带一路”倡议的推进和落实,来扩张其在区域乃至全球的影响。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逐步深入,来自其他国家的不同意见也明显增加①朱磊、陈迎:《“一带一路”倡议对接2030 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内涵、目标与路径》,《世界经济与政治》2019 年第4 期,第79—100+158 页。,其中包括一些明显带有误导性甚至攻击意图的观点,尤其是指责“一带一路”合作政策不透明的观点,无疑给“一带一路”投资合作的深入推进和实施带来了一定的压力和相应的阻力。“一带一路”投资项目广泛分布于东盟国家,部分国家的透明度较低,容易导致贪污腐败。由于透明度的缺失,当地寡头企业可能在投资项目中获益。透明度问题的存在,不仅会增加“一带一路”投资项目的法律风险,导致投资失败,而且在部分清廉程度低的国家很难真正带动当地经济的发展,反而是让主导国内经济秩序的少数阶层获得利益。由于诸如此类情况的存在,“一带一路”投资合作项目往往被过度解读或误解,被指政策“透明度”缺失。
“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西方国家的质疑声和反对声一直此消彼长,其中“债务陷阱”一词使用频率颇高。由于“一带一路”项目,如基础设施建设,通常建设周期较长,成本较高,需要融资的金额较多,且短期内的收益回报不显著,因此在推进过程中,容易被误解为有企图的“债务陷阱”。“一带一路”投资项目较为集中在基础设施,包括交通、能源等领域,这些项目的特点是前期投入高、预期收益小,容易造成债务陷阱,此外还面临劳务标准和法律对接等问题。这使得沿线国家容易对中国的意图产生疑虑,使得这些国家对是否能真正提高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持怀疑态度。此外,近年来“一带一路”倡议的深入推进,引发了一些国家的疑虑,“一带一路”倡议被看作是中国试图打造势力范围的例证②赵光锐:《亚太地区秩序变革与中国角色:理论争论、战略选择和未来前景》,《亚太安全与海洋研究》2022 年第2 期,第68—85+5—6 页。。美日欧等区域国家与东盟国家之间的“不良战略合作”③赵光锐:《亚太地区秩序变革与中国角色:理论争论、战略选择和未来前景》,《亚太安全与海洋研究》2022 年第2 期,第68—85+5—6 页。,引起的对中国舆论的变化,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着中国在东盟的直接投资。
“一带一路”合作中,民心相通是“五通”之中重要的一环。有学者认为,民心相通才是衡量“一带一路”合作成功与否的标志。因此“一带一路”合作项目的开展能否得到参与国民众的积极支持与响应直接影响到项目合作的进展和成效。跨国公司在东道国开展投资合作的过程中,如果存在逃避法律、社会、劳工、环境和其他问题的责任,会给东道国的民众留下不好的印象,甚至引发当地民众抵触的情绪。中资企业在东盟开展直接投资的过程中,比如部分“一带一路”投资合作项目,在项目推进的早期,为了保证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存在一定比例的中国的劳务输入,因此,更应关注当地劳动力就业问题,避免带来社会问题。
虽然多数东盟国家愿意积极通过投资合作来参与“一带一路”倡议实施,与中国达成合作共识并取得初步成效,但是少部分东盟国家与以美国为首的域外大国关系密切。美国在特朗普上台后强调本国优先的单边主义,奉行美国第一、利益至上和倾向“亚太再平衡”,实施贸易保护主义,不仅挑起中美贸易战,冲击了现有国际贸易秩序,对区域乃至全球的国际经济合作与发展带来了连锁反应和不利影响,而且干涉阻扰相关国家与中国进行投资合作,比如对菲律宾的拉拢与施压。另有印度,在“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后就持保守和怀疑的态度,甚至针对“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提出应对方案。此外,虽然中日第三方市场合作在促进“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方面发挥了相应的作用,但日本仍然沿用对华冷战思维,通过各种方式对冲“一带一路”倡议的影响力①王竞超:《中日第三方市场合作:日本的考量与阻力》,《国际问题研究》2019 年第3 期,第81—93+138 页。,影响着中国在东盟“一带一路”投资合作的推进。
“一带一路”合作中存在上述挑战和负面影响,一是因为“一带一路”倡议提出的初期阶段,国际体系响应者少,二是因为口头响应多实际行动少。②周方银:《“一带一路”面临的风险挑战及其应对》,《国际观察》2015 年第4 期,第61—72 页。此外,由于“一带一路”倡议早期项目尚不具备完善的制度规范和经验,因此导致一些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现今,“一带一路”倡议已经提出10 年,获得了150 余个国家的积极响应。随着“一带一路”制度体系、操作层面的完善,初期阶段项目中的缺陷逐步得到改善,越来越多的国家从中受益。正如世界银行副行长西拉·帕扎巴西奥格鲁在世界银行对“一带一路”的研究报告中指出,“一带一路”可以加速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使3 200 万人减少贫困,但中国还需要进一步改革,尤其是债务透明度、政府采购公开以及遵守社会与环境标准等方面。③World Bank,“Belt and Road Economics: Opportunities and Risks of Transport Corridors,” https://openknowledge.worldbank.org/bitstream/handle/10986/31878/9781464813924.pdf.“如果中国的基础设施符合高标准的透明度、财政责任感、可持续性、弹性和社会责任,那么它应该受到欢迎。”④CSIS.“The Higher Road : Forging a U.S. Strategy for the Global Infrastructure Challenge”, April, 2019.
“一带一路”倡导的深化和扩大国际区域合作的一个重点,就是加快中国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直接投资。从2013—2022 年中国对东盟国家直接投资流量和存量的数据,可以发现中国对东盟国家的直接投资整体上呈现增长的趋势。通过数据对比分析发现,“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对中国向东盟国家的直接投资有显著的促进作用。但同时,在“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促进中国对东盟国家直接投资规模扩大的过程中,中国对东盟国家直接投资的效率还有待提高,中国对东盟国家的直接投资还有巨大的潜力可以挖掘。因此,根据上述结论,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第一,继续稳步推进“一带一路”倡议的有效实施和落实,发挥东盟各国在“一带一路”倡议实施过程中的示范作用和带头作用。东盟国家与中国地理位置邻近,与中国有着特殊的政治地缘优势,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逐步实施,中国和东盟国家双边经贸合作的战略效应、政策效应和经济效应进一步凸显。中国与东盟国家在“一带一路”倡议实施过程中的经贸往来和国际合作成果可以作为样本和示范,供其他沿线国家参考和借鉴。
第二,以RCEP 的正式生效和中国-东盟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建立为契机,进一步挖掘和激发中国以东盟国家为投资目的地进行直接投资的潜力。“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给中国向东盟的直接投资提供了巨大的机遇和有利的条件。一方面,政府可以鼓励更多企业走出去,并为企业海外投资提供便利;另一方面,中国企业作为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主体,应抓住机遇,发挥自身的优势能力,扩大产业链建设,提高生产率,提升国际竞争力,以提高海外直接投资的效率。
第三,进一步加大投资一体化的力度。2021 年11 月22 日,在中国-东盟建立对话关系30 周年纪念峰会上,中国与东盟建立全面战略伙伴关系。该伙伴关系的建立将促进中国-东盟投资一体化程度的提升。未来,可以通过投资法规的完善、投资规则的细化和流程的规范化,降低投资的风险,提高投资的效率,并以此为契机,拓展中国-东盟双边经贸合作的空间和合作的层次,提高中国-东盟自贸区内部的投资便利化程度,降低投资的成本,促进中国与东盟双方资本、商品和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有效流动与合理配置,使中国与东盟国家之间的投资一体化程度进一步得到提高。
第四,针对东盟国家各自不同的国情,实施不同投资合作措施。中国对东盟国家的投资效率在区域范围内存在较大差异,欲更好地提高中国的对外直接投资效率,更大程度上拓展投资空间,需要因地制宜,针对不同国家的具体国情而采取相应的投资措施。中国的对外直接投资与东盟国家的经济实力、开放程度和市场规模均有着直接的联系。因此,在“一带一路”倡议实施的过程中,应根据各国具体的经济、政治环境,在不同的方向上进行投资潜力的挖掘。如,东盟国家中,中国对泰国、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越南、菲律宾等国的直接投资效率相对较低,可挖掘的投资空间也较大。未来,可以根据各国市场规模的调整和实力的变化,综合考量各国的地理条件和制度环境,在不同的发展时期,调整相应的投资策略。
第五,积极应对中国在东盟直接投资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一带一路”倡议实施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在现实中会遇到各种困难。“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也会因为东盟各国经济发展的不平衡面临来自政治、经济、环境等方面的风险。在中国对东盟直接投资的过程中,随着共建“一带一路”的推进,很多问题和矛盾能很好地化解,但也有仅靠经贸合作不能完全解决的,这就需要靠安全方面的合作和文化交流方面的融合。在中国与东盟经贸关系的发展中,可以通过民心相通水平的提升,缓解部分东盟国家对中国的种种疑虑和不信任。另外,中国与部分东盟国家可以立足各自国情与方针政策在南海海域展开合作,可以通过共同发展蓝色海洋经济,共同开发海洋资源,来淡化经贸合作中的分歧。或者通过构建海洋资源共同开发机制以及维护海上安全合作机制等,化解相应的风险和难题,促进以东盟为重点的南海到南太平洋的海上丝绸之路蓝色经济通道建设。
最后,中国政府和企业都需要对东盟国家的投资环境和投资风险进行充分和客观的评估。如政府稳定性的问题,所带来的投资风险十分巨大。2018 年马来西亚政权更迭,导致部分“一带一路”投资项目终止,就是一个典型案例。因此,未来对外投资过程中,需要对投资环境和投资风险有清醒的认识,并设计相应的备选方案,来提高投资的效率,降低投资的风险。总体来看,在选择投资目标国时,中国企业可以考虑着重选择市场规模较大、经济开放水平较高、投资效率相对较低、投资潜力较大、投资风险较低的国家进行投资布局。
整体而言,“一带一路”倡议为中国对东盟国家的投资带来了新的理念、提供了新的动力并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对于中国与东盟新型国际区域经济合作的展开将发挥重要的作用。未来,中国对东盟国家直接投资空间的拓展和潜力的进一步挖掘,将给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经贸合作,与其他国家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的国际合作,提供有益的借鉴和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