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供图|汪德法
淄博市是全国120个老工业基地城市之一,是全国唯一涵盖资源枯竭城市、独立工矿区、城区老工业区3种类型的城市。经过半个多世纪高强度、大规模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全市范围内产生历史遗留矿山800余处5300余公顷,区域内大面积高陡边坡、裸露采面、渣石山堆积、植被破坏、扬尘污染等生态环境问题集中,严重影响矿区生产生活环境,威胁矿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成为影响城乡生态一道道刺眼的“伤疤”。
近年来,淄博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持之以恒实施“环境立市”战略,把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作为改善区域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品质的重要实践,不断强化规划引领,建立完善协作配合、系统推进的长效工作机制,积极探索“生态修复+治理”模式,先后筹措各类资金25.1亿元,修复历史遗留矿山455处3600公顷,修复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显著提升。《淄博市四宝山矿山公园生态修复及价值实现》《淄博市黛青山矿坑生态修复治理》先后被山东省自然资源厅评定为2021年和2023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典型案例,《淄川区构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多元化新机制》入选山东省委组织部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改革攻坚教学案例和山东践行黄河战略典型案例。
▲ 博山区三水源生态修复
2002年,淄博市委、市政府提出“环境立市”战略,突出抓好环境优化,全面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2003年,淄博市政府印发《关于认真做好关闭矿山和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的通知》,先后实施两轮“碧水蓝天行动计划”,对“三区两线”可视范围内露天开采矿山实施关闭,全面开展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2012年以来,淄博市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全面取缔关闭无证开采、超范围开采和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采矿企业,先后印发实施了《淄博市“矿山复绿”行动方案》《淄博市石灰石矿山关闭治理工作实施方案》。2018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将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列入重要工作日程,每年将修复治理任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成立了由市政府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制发《淄博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018—2025年)》《淄博市已关闭露天矿山生态修复方案》《淄博市矿产资源开采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等多个文件,统筹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各项任务。2019年,市委、市政府将矿山生态修复工地扬尘污染治理纳入全市城乡环境大整治精细管理大提升行动进行考评;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大已关闭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力度的议案”,将已关闭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纳入年度重点督导议案。各有关单位、部门闻令而动,将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治理任务层层分解,明确责任和完成时限,成立工作专班,建立工作台账,实行周调度、月考核、季通报,强化现场督导。
淄博市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遵循“宜林则林、宜农则农、宜建则建、宜水则水”“谁修复、谁受益”原则,通过污染整治、绿色修复,将山水林田湖草等元素串联融入生态旅游、生态农业等特色产业,探索创新“生态修复+N”治理模式,实现生态保护修复与乡村休闲旅游紧密结合,为绿色经济发展注入新动力。
▲ 高新区九顶山生态修复
(一)“生态修复+特色农业”模式。引导鼓励社会组织出资进行修复,允许承包利用复垦土地发展生态农业。淄川区罗村镇成立淄博河东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先后投资6500余万元,流转整理74公顷废弃矿坑荒山,复垦土地9.4公顷,栽植软籽石榴等60余公顷,植树造林13余公顷,实施“石坑变良田”生态农业修复工程,建成了北方规模最大、品种最全的富硒软籽石榴科技示范园,通过“企业+农户+合作社”模式,带动群众共同致富。
(二)“生态修复+综合治理”模式。注重修复与造地造林结合,对在“三区两线”范围内治理难度大、见效慢的历史遗留矿山,积极争取上级生态修复治理资金,着力实施生态修复与土地整理、土地复垦综合措施,盘活废弃土地资源。淄川区龙泉镇投资2600余万元修复矿山67公顷,发展种植文冠果、海棠、榛等17.3公顷,每年出圃苗木20万株,目前已成为淄博市最大文冠果苗木繁育基地。沂源县对大田庄石灰岩矿区开展土地整理,整理后的土地全部交由当地农民耕种,既给镇政府带来收益,又改善了当地村民的生产生活条件。
▲ 沂源县大田庄生态修复
(三)“生态修复+公园治理”模式。对靠近城市、乡镇居民区的废弃矿坑修复为城市公园,为周边居民提供健身、游憩场所。临淄区积极筹措治理资金7500万元,对原兴武矿业、鲁河凯矿业2处废弃矿山实施公园式治理,在完成削坡、回填、平整等地形重塑的基础上,积极打造森林公园,规划建设园区车行道、游步道、停车位等,新增耕地15.2公顷、林地74.4公顷。新增耕地用于占补平衡,腾出的建设用地指标可调整使用,指标收益再用于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实现了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双赢”。
(四)“生态修复+文化旅游”模式。出台《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全域公园城市的意见》,充分挖掘历史遗留矿山的产业、旅游等优势资源,开展生态旅游。博山区引入社会资本流转博山镇废弃矿山、荒山800余公顷,累计投资2.6亿元,开展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系统修复,探索实行“以企带村”的乡村振兴模式,成功打造了三水源生态旅游样板。高新区经过十余年的持续用力,累计投资7亿余元,完成生态恢复1200公顷,对东部矿山相继开展了四宝山地区矿山关停、生态恢复、山体公园建设、公园城市打造“四部曲”。从生态、景观和发展三个层面恢复区域自然地貌与生态系统,使历史遗留矿山变成了集生态旅游、自然观光、体育休闲为一体的城市近郊森林公园。
按照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统一安排部署,积极统筹各区县(功能区)开展辖区内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对全市2205个疑似图斑逐一进行核查,全面查清全市历史遗留矿山分布、损毁土地面积和存在的主要生态问题。目前全市尚未修复历史遗留矿山图斑402处2306公顷,核查成果经自然资源部审查认定,形成了国家、省、市、县四级标准统一、上下一致的历史遗留矿山数据库。通过核查,基本摸清了底数,建立了矢量数据库,为统筹安排“十四五”及今后一个时期生态修复工作任务提供了基础支撑。
历史遗留矿山量多面广,生态问题历史欠账多、现实矛盾多,生态修复成本高、周期长,实地监管难度大等因素,严重制约生态修复进程。下一步,淄博市将以《淄博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为引领,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政策激励、市场运作等保障机制,科学策划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充分尊重当地群众意愿,不断探索多元化治理新模式和实施路径,分区域分时序分阶段加快推进生态修复,全力打造鲁中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治理示范区。同时,不断强化管理考核,切实发挥“天上看、地上查、盯着治、网上管”“互联网+遥感”大数据作用,建立健全项目立项、实施、验收、资金管理、后期管护、动态监测、效果评估、绩效评价等全周期矿山修复时空数据库,更好追溯和监管矿山修复治理,确保矿山修复成效,切实让人民群众共享治理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