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 近日,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标准化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 决定在北京、上海、 广州、 深圳、 长春、 杭州、 长沙、 昆明、苏州9 个城市开展为期一年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标准化城市建设试点工作。
国家知识产权局将指导试点城市围绕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 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效能等方面开展实践探索, 推动实现公共服务标准统一、 线上线下服务协同、 数据信息互联共享、 区域公共服务发展平衡, 更好满足创新发展需要和社会公众需求, 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为在更大范围内推动实现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普惠可及, 不断优化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提供实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