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经球,凌菱
摘 要:民族团结进步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具有双向互促共进的内在逻辑。厚重的历史文化是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的社会沃土。在中国漫长的历史发展进程中,广西孕育了具有岭南西部特色的历史文化,如“大一统”的国家认同文化、“开放包容”的民族交融文化、“互通有无”的经济交流文化和“多元共生”的民间信仰与宗教文化,构成了涵养广西民族团结进步的文化基因。广西在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过程中,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为主线,充分挖掘具有自身特色的历史文化,促进其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进一步厚实民族团结进步的文化基础,发挥其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的作用,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不断迈向新台阶。
关键词:民族团结进步;历史文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广西
doi:10.3969/j.issn.1009-0339.2023.04.009
[中图分类号]D6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339(2023)04-0054-10
引 言
广西是多民族聚居之地,长期以来各族人民共同开发建设祖国南疆这片神奇的土地,共同维护国家统一和边疆安全与发展,在长期生产、生活实践中各民族结成了牢不可破的兄弟情谊,凝结成坚如磐石的生命共同体,民族团结基础特别牢固。2021年4月,习近平在广西考察时强调:“广西是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要继续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1]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对广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作出了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的决策部署①,旨在于以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为抓手,巩固提升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成果,让各族人民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民族团结,像珍视自己的生命一样珍视民族团结,在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上继续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从理论和实践来看,民族团结进步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具有双向互促共进的内在逻辑联系,民族团结进步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基础,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则可进一步巩固和提升民族团结进步成果,推动民族团结进步螺旋式上升。对此,深入研究广西民族团结进步的内在机理、客观规律,对于推进广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建设工作,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广西民族团结进步历来备受学界关注。纵观学界对这一主题的研究,大致有以下三个视角:一是整体性视角,如龚永辉、俸代瑜、黄金海(2019)从维护中央权威等六个方面来阐述[2],李富强、卫彦雄、吕洁(2020)从文化基因、贯彻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等三个方面来归纳[3],黄金海(2018)用“五个一起”提炼其经验等[4]。二是个案视角,如罗彩娟(2021)以一个村或社区为案例来分析[5],祝远娟、刘念、陈爱良(2019)以一个县为个案来研究[6],许立坤(2019)以一个民族为研究对象等[7]。三是从文化的视角,如覃彩銮(2018)聚焦壮族文化品格来论述[8],张学良(2019)从涵养文化沃土、文化秘笈、文化战略三个方面来阐述等[9]。现有的研究成果虽视角各异,但都提出了不少真知灼见,为进一步研究打下了良好基础。目前,从文化视角来研究的成果不仅数量偏少,且深度和广度明显不足,仍有拓展的研究空间。为此,本文拟在前人相关研究的基础上,从历史文化基因的视角进行分析。
一、政治方向:“大一统”的国家认同文化
(一)“大一统”下的因俗而治及其实质
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形成,是中国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先人留给我们的宝贵遗产,更是中国区别于世界上其他民族国家的一个重要特征。在中国两千多年的历史发展进程中,各民族聚居的区域进入中央王朝国家版图的时间不同。也就是说,各个民族成为中华民族的一员有先有后,但每一个民族的加入都对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形成与发展作出了各自的贡献,因而都是中華民族中的平等一员。费孝通认为,中华民族“形成多元一体格局有一个从分散的多元到结合成一体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必须有一个起凝聚作用的核心。汉族就是多元基层中的一元,由于他发挥凝聚作用把多元结合成一体,这一体就不是汉族而是中华民族,是一个高层次认同的民族”[10]。由此可以推论,多元一体中华民族的形成与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建构并行,是一个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过程。历史上华夏民族最初的生存之地在中原地区(亦即古代语境下的“中国”或“中土”),汉族在其发展过程中吸纳了周边许多民族而形成,至今其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90%以上。在汉族不断“滚雪球”式的发展过程中,“中国”的疆域也随之不断扩大。包括壮族等壮侗语系民族在内的先民——骆越民族居住的岭南广大区域,是在公元前214年秦统一岭南后纳入秦王朝版图的。此后,广西就一直处于中央王朝的统辖之下,大一统的格局从未改变。这是作为边疆民族地区的广西区别于其他边疆民族地区的一个重要特征。
中国传统的政治思想是“大一统”,它与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认同紧密相关。学界普遍认为,中国的“大一统”思想观念源远流长,但历史上真正成为“大一统”国家则肇始于秦朝。汉代以降,“大一统”的思想观念已然成为历代统治者根深蒂固的意识形态。一统天下、安定万邦,成为历代统治者的最高政治理想和价值取向。正因如此,历代统治者在推动多民族国家形成发展的历史进程中都不断开疆拓土,将边疆民族地区纳入中央王朝统一管辖之下。当中央王朝的统辖范围不断拓展到周边少数民族聚居区时,统治者面临一个不可回避的客观现实:一方面,边疆民族地区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不仅总体上落后于中原地区,而且各民族之间在语言、宗教、习俗等方面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异。因此,照搬中原地区的治理模式来进行统治往往事与愿违;另一方面,受王朝国家国力有限的影响,要对边疆民族地区进行直接治理也显得力所不及。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以“因俗而治”为内核的“羁縻制度”自然成为王朝国家对边疆民族地区进行治理的次优选择。
所谓“羁縻制度”,即是根据各民族地区的特点,在尊重其风俗习惯和历史沿革、生产方式、宗教信仰的基础上,依靠当地民族首領,通过授予其官职爵号等,实现对民族地区的统治,从而维护王朝国家大一统的格局。具体来说,从秦汉起,朝廷就对当地少数民族首领封以“王”“侯”“邑长”等职,授予其一定的治理权限,使其成为朝廷管理边疆民族地区的“代理人”,行使治理边疆民族地区的职责,且不干涉其内部事务。当然,不同朝代的边疆治理体系并非固定不变,用现在的话语来讲,就是与时俱进。因此,有学者指出,“羁縻制度”在其产生和发展的整个历史过程中,最基本的实质并未发生变化,只是在不同时期,某些现象或具体措施的形式有所不同而已[11]283。
(二)“因俗而治”的治理方式及其实践成效
秦始皇统一中国后,中央王朝始在岭南地区推行郡县制度,设置了桂林、象郡、南海三郡。有学者认为,这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它标志着广西从此被稳定地纳入中原王朝统一管辖,构成了广西长期保持对中央王朝的高度认同和安宁稳定的历史基因[12]前言2-3。此后的历代王朝,根据广西特殊的地理环境和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状况,治理模式虽有所变化和发展,但都以郡县的方式来治理。
在我国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历史中,中央王朝对岭南西部(主体为广西)的治理主要采取了如下三种方式。一是实行流官治土官、土官治民的双重统治。如唐宋时期,广西的羁縻州府县多集中在左右江地区,桂东地区则是中央政府直接派官进行管理。到了元、明、清时期,“羁縻制度”在广西进一步发展为土司制,土司有衙门机构。土司职务中有武职和文职之分,明代土司中的武职隶属于中央兵部。土司的承袭规定更为明确和严格,土司要向中央“赴阙受职”,承袭人必须“具图本结状”才能承袭,承袭的顺序是先嫡后庶、先亲后疏、不得越序;贡赋纳入中央王朝的管理范围,土官成为王朝官吏的组成部分,一样向中央王朝纳贡,贡期有定制以示臣服,还要编户上籍。这些治理方式,不仅较好地维护了社会安宁,还极大地增强了各民族对中央王朝和国家的认同。二是“毋赋税”与“徒民于边”相结合。这不仅促进了古代广西经济社会的发展,还减轻了当时各族人民赋税的负担[13]。三是实行“以文化人”的治理政策。在岭南西部兴办学校,“用夏变夷”或“去夷从华”[14]。自汉代起,中原文化便传入岭南西部,特别是唐宋之后儒学的广泛传播,本土教育的兴起,不但开启了广西文化教育的“内地化”进程[15]70,更涵养了广西各民族“大一统”的思想以及敬老爱幼、重诺守信、平等礼让等儒家道德伦理观念,大大增进了广西各民族对中华文化的认同。
中央王朝对广西实施的上述治理,不仅使得广西保持了长时期的安宁与稳定,也使壮族等少数民族的国家认同和中华文化认同不断增强。这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佐证。一方面,广西历史上从来没有出现过完全独立的、与中央王朝分庭抗礼而割据一方的地方政权。从可查的各种史料、典籍和其他记载中,均找不出广西各民族闹分裂、搞独立的人物和事件。诚然,在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里,广西也出现过数次大大小小的农民起义,但这些都是对封建统治阶级过度压榨和残酷剥削农民的“官逼民反”的抗争,与民族分裂主义行为不能混为一谈。另一方面,在维护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的斗争中,广西各民族都能并肩战斗、生死相依、抵御外敌、保家卫国,这样的历史人物和事件可谓不绝于史。如明代田州(今百色市田阳区)瓦氏夫人虽年近六旬,亲自率6 000多名俍兵远赴江浙一带抗倭,留名青史。这些都是广西各民族为保家卫国而作出巨大贡献的历史见证。可见,“大一统”的国家认同文化不仅涵养着历朝历代的广西各族人民,还构成了新时代各民族不断增进团结的历史文化基因。
二、内在机理:“开放包容”的民族交融文化
2014年5月,习近平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指出:“各民族要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像石榴籽那样紧紧抱在一起。”[16]习近平提出六个“相互”的论断,深刻阐述了其与民族团结的内在逻辑联系。六个“相互”是一个整体,且层层递进,成为促进各民族紧密团结的构成要素,其中的“包容”有承上启下的功能。“包容”,从语义上来讲,就是把不同的文化容在一个人的内心世界里。包容性指的是多元文化的相互吸收,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开放性文化样态。只有当一个民族、一个人能够容纳下多种不同文化,这个民族、这个人才是真正的具有包容性、开放性。广西各民族因为各自不同的历史背景、文化传统以及各具特色的文化个性和特征,形成了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多姿多彩的民族风情,呈现出多民族、多类型、多层次且相互依存的文化生态,孕育了广西兼容并蓄、开放包容的文化特色。基于此,有学者认为,“在中华文化的百花园中,广西文化无疑是其中较为璀璨的一朵”[12]前言1。那么,广西“开放包容”的文化是怎样形成的?
(一)形成基础:互嵌式的交错居住格局
广西多民族大杂居、小聚居交错居住的民族分布格局是历史的产物,是各族人民在不断迁居过程中逐步形成的。在广西的12个世居民族中,“壮、侗、仫佬、毛南和水5个少数民族同源于我国古代南方的百越民族,他们在经济、文化生活中有着紧密联系。汉族在秦汉时期由于军事、政治等原因,已有人从中原迁入广西。瑶、苗、回、彝、京、仡佬6个民族,除京族是明代从越南迁入外,其他几个民族则是隋唐至明代之间,分别来自相邻各省”[17]2。在广西的少数民族中,无论是历史上的各个朝代,还是当今社会,壮族都是人口最多的少数民族。《壮族通史》记载:“古代壮人,不独桂西是他们家乡,即桂北、桂东、桂南也是他们的家乡。换言之,他们的住地,分布广西全区,不独古代为然,到清代嘉庆年间也还如此。嘉庆七年,‘广西之境大约俍人半之,瑶僮三之,居民二之。俍、僮同族异称,则壮族人民当占全区人口十分之六以上。”[11]51由此看来,无论是早期迁入的汉族,还是后来迁入的其他少数民族,基本上杂居在人口众多的壮族生活空间中,经过长期的历史演化而逐步形成了如今各民族交错居住的格局。这一多民族交错居住格局,为各民族之间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学习以及进一步的互动与整合创造了有利条件,夯实了广西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基础条件。
(二)心理机制:积极上进的民族性格
各民族文化优势互补,各民族相互尊重、相互学习、取长补短,是广西开放包容文化形成的內在机理。以生产活动为例,据历史资料记载,岭南地区是我国野生稻起源的故乡之一。壮族先民较早以稻作农业为生,在水田的开垦、土壤的辨识、气象的观测、季节的掌握、水利灌溉、收割与储藏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而汉族虽也属农耕民族,但其擅长的是在旱地种植麦粟。中原地区开发较早,农业比岭南地区更发达,汉族所掌握的农业生产工具和生产技术要比壮族先进,较早就使用铁器、牛耕和堆沤施肥等生产技术。显而易见,同是农耕文化的汉族与壮族各有其长处。汉族迁入广西后,向壮族学习水稻种植方法是其生存发展的客观必然。反之,由于汉族在农业生产技术方面的先进性,壮族向汉族学习也是客观需要。再以生活方式为例,世代居住在岭南的壮、侗等民族的先民,为了适应当地气候炎热、雨量丰沛、地面潮湿和猛兽横行的自然环境,发明了木构技术,修建出“人居其上,牛豕犬畜其下”的干栏式建筑。而中原地区因气候寒冷,修建的是有利于避风防寒的低矮封闭式房屋。汉族迁入广西后,便向当地的民族学习修建离地而居、通透性良好的房屋。而迁入桂北山区的瑶、苗等民族,同样学习和借鉴壮族的干栏式建筑的构建方法,或由当地壮族工匠帮助其修建房屋等。当然,必须指出的是,在相互学习的过程中,广西各民族在长期的交往交流交融中形成的不排外、不惧外、力求上进的民族性格,是其重要的前提。假如没有这样一种民族性格,即便看到对方之所长,彼此之间具有互补性,也会从内心深处产生抵触,相互学习行为也就不会发生。广西各民族就是在长期的相互学习、取长补短过程中,共同创造了具有广西特色的包容性和开放性文化,从而逐渐促进各民族文化上的认同,进而在客观上为广西各民族团结与民族关系良性发展提供了厚实的文化基础。
(三)催化之剂:各民族文化的交流互鉴
广西各民族开放包容的文化,是在与中原文化的交流互鉴中历经长期的历史积淀形成的。据史料考证,最迟从西周起,广西就已经和中原地区发生了政治、经济和文化上的联系。春秋战国时期,广西民族文化就蕴含着浓郁的中原文化色彩,这可从新中国成立后广西境内出土的大量文物中得以确证。例如,1971年在恭城瑶族自治县嘉会乡发现的一座墓葬,出土青铜器有鼎、尊、编钟、戈等33件;1986年在武鸣县(现为南宁市武鸣区)码头乡挖掘的西周—春秋时期的350座墓葬,出土的盘、斧、凿、刀、矛、剑等60多件青铜器,皆属于中原文化系统[17]25。隋唐尤其是明清以后,随着中原汉族向岭南西部的不断迁徙,广西各少数民族在与汉族的交往中,社会习俗也随之发生变化。如地处桂中的象州,据同治九年(1870年)修的《象州志》记载:“象虽百粤故乡,近亦五方杂处。”[18]113频繁的经济、文化交往,使得“僮与蜑家久习华风,渐更夷俗,其衣装则已改矣,其语言则已通矣”[18]116。
从当今时代来看,文化上的互鉴共赏,已然成为广西各民族一种自然而然的生活习惯。比如,汉族的春节、元宵节、端午节、中秋节,壮族的“三月三”、霜降节以及瑶族的盘王节、苗族的芦笙节、侗族的冬节、仫佬族的依饭节、毛南族的分龙节、京族的哈节等,不仅是各民族自身源远流长、“各美其美”的独特文化佳肴,更是各民族“美人之美”的文化盛宴。可以说,正是这样一种共赏共乐共享的文化生活,孕育了广西“兼收并蓄、多元一体、美美与共、和谐共生”的开放包容文化,犹如春风化雨,经年累月浇灌着广西民族团结进步这朵绚丽之花。
三、优势互补:“互通有无”的经济交流文化
(一)区域内部生计方式的互通有无
著名民族学家林耀华对经济文化类型的定义为:“经济文化类型是指居住在相似的生态环境下,并操持相同生计方式的各民族在历史上形成的具有共同经济和文化特点的综合体。”[19]追溯历史发现,不同的民族由于所处的自然环境和发展水平有别,其生产生活方式都有自身的特点。尤其是古代的农耕民族,生计方式都比较单一,仅仅依靠自身的生产,往往不能满足日常的生产和生活需要,这是各民族经济上开展交往交流的客观存在。广西各民族亦是如此。
广西地处云贵高原边缘,山多地少,素有“八山一水一分田”之称。在陆地总面积中,山地占39.8%,石山占19.7%,丘陵占10.3%,台地占6.3%,平原占20.6%,水面占3.3%[20]。多样的地理环境和生物资源特点,形成了广西各民族不同的经济文化类型和生计方式。长期以来岭南西部地区流传的“汉住街头,壮侗住水头,苗瑶住山头,彝人住石头,京族住码头”以及“高山瑶、半山苗,汉人住平地,壮侗住山槽”等民间俚语,就生动形象地描绘了广西世居民族“靠山吃山、靠水吃水、靠海吃海”各具特色的区域经济空间,以及以这一经济空间为依托而开展的经济活动所形成的不同生计方式,如丘陵地区以水稻种植为主的稻作经济、山区以种植旱地作物为主的山地经济、海边以捕鱼为主的海洋经济等。正是经济空间的差异和由此形成的生计方式的不同,导致古代广西各民族之间存在着很强的区域经济互补性,促进了各民族经济上的互通有无、互补余缺,商品交换日趋频繁,密切了各民族之间的经济合作关系。
(二)区域外部生产要素的互通有无
除了在区域内部开展基于不同生计方式的经济互补性交流外,与区域外尤其是中原地区开展商贸往来,利用区域外生产要素的互补性推动本地经济发展也是广西经济交流文化的重要内容。
据史料记载,广西与中原地区的贸易很早就开始了。秦汉时期,由于道路的开拓、灵渠的修通和全国度量衡的统一,广西与中原的商贸往来逐步兴起。从史籍记载看,古代的商业中心与政治中心、交通中心往往是三位一体的。在贵港市出土的文物中发现了印有“市府”字样的漆器,这表明汉代的郁林郡等地已设有管理商业的官署。当时的商业交易主要是生活日用品和生产资料。日用品的铜镜、铜尺和部分铜、鼎、铜钫等器物,有的就是商人从中原运来的。贵县罗泊湾一号墓出土的原形制铜鼎上刻“析”字,“析”为春秋时的楚邑,因析水而得名,汉时于其地置析县(在今河南省内乡县)。这说明该器物是从中原输入的奢侈品,是官僚贵族豪门的用品。类似的奢侈品在广西各地汉代墓葬中,还有金指环、金珠、金手镯、银手镯、玉璧、各种玛瑙玩器等[17]219-220。就民间贸易而言,广西向中原地区和相邻地区输出的商品主要有食盐、竹木、水果、葛布、丹沙、珠玑、犀角、象齿、毒瑁、皮革、海产等。据《盐铁论·未通》记载,汉武帝平定岭南后,大量的水果输至中原地区,以至于百姓都厌吃桔子和柚子等水果。
总之,区域内外经济的频繁交往,各民族彼此的相互影响广泛而深刻,促使区域经济的优势互补不断增强,各民族经济上的相互依赖关系不断密切,奠定了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和促进民族团结的物质文化基础。
四、人文理念:“多元共生”的民间信仰与宗教文化
(一)民族多样性与宗教信仰的区域性特征
恩格斯曾指出:“一切宗教都不过是支配着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在人们头脑中的幻想的反映,在这种反映中,人间的力量采取了超人间的力量的形式。”[21]从恩格斯关于宗教定义的这一阐述来看,宗教是一种支配人的行为的古老的意识形态,因而也必定是某一特定历史的产物。它反映不同历史时期、不同的区域、不同的民族,对于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以及人自身的命运和生命终极目标等方面的“历史心性”。某种宗教一旦形成,在一个民族的生产生活、思维方式、行为方式、文学艺术和风俗习惯等诸多方面都逐渐烙上极其深刻的历史印记,并承载着一个民族的精神世界。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说:“宗教是这个世界的总的理论,是它的包罗万象的纲要,它的具有通俗形式的逻辑……它的狂热,它的道德约束,它的压迫补充,它借以求得慰藉和辩护的总根据。”[22]
民族的多样性使广西各民族呈现出多神供奉、多元共生的民间信仰与宗教文化图景,既有对官方神明(如城隍神等)的崇拜,也留存着种类繁多的民间信仰;既有佛教、道教,也有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等等。导致这种多元信仰图景形成的因素是极为复杂的。有学者通过对明清时期广西《思明府志》的文本挖掘和田野调查,分析归纳出其形成机理,认为华南边陲的信仰图景,是由中央朝廷、地方上层精英和普通民众共同构筑的[23]。土官统治阶层虽因“向华慕学”而接受中央王朝的信仰体系,但对地方化的信仰更加崇奉。普通民众也会因城乡区域的不同而有所差别,如府城之地的人们,更多地接受外来的信仰形式;而地处偏远的乡村,不仅盛行祖先崇拜和鬼魂崇拜等信仰形态,还建构起庞大而驳杂的本土神灵体系,体现出鲜明的区域特征。
(二)官方神明崇拜的历史性叙事
就官方神明崇拜而言,在秦汉时期中原地区祭祀制度就传入岭南。至唐贞观年间,唐太宗尊孔子为先圣、追谥为文宣王之后,文宣庙等在广西始有建设,柳宗元因在柳州任刺史时建文宣庙以及推动移风易俗等业绩,300年后被宋徽宗加封为文慧侯,以表彰其教化之功。到了宋代,宋真宗大中祥符年间、宋徽宗政和年间及宋孝宗淳熙年间都诏令州县社稷祭祀规范[24]。《宋史·礼志》记载:“州县祭社稷,奠文宣王,祀风雨,并加小祀。”[25]宋代禮官认为:“州县祭社稷,对国则为小祀,在本境得自为尊。”[26]可见,宋代官方祭祀制度的推广力度大大加强,元明清三代更不例外。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尤其在岭南西部“内地化”进程加快的推动下,广西官方信仰祭祀制度不断建立完善。各府州县普遍建有城隍庙、文庙、武庙、雷神庙等,大力推行中央王朝信仰祭祀制度,乃至于有些地方至今还延续着千百年来的神明祭祀习俗。笔者在田野调研中发现,在广西凭祥市某镇,明朝中叶就建有北帝宫庙,清朝嘉庆元年曾改建成书院,20世纪90年代迁建到现址(镇政府所在地的马鞍山脚下)。该庙不仅供奉北帝,还供奉丁财花炮、伏波将军(马援)、文昌帝君、武圣关公、观音菩萨。每月初一、十五,方圆百里香客络绎不绝;每年正月十四,当地还举办北帝宫庙会,前来参加者达万余人。如今,庙会还融入了一些现代元素,发展成为以逛庙会、敬香火、祈祷福、舞麒麟、抛绣球、抢花炮、看民俗、赏桃花、大巡游等为主题的大型文化活动。可以说,祭拜北帝庙的一系列活动已融入当地人的日常生活,极大增强了当地各族群众对中华文化的认同感。
(三)民间信仰的区域特色与历史传承
民间信仰是与国家主流宗教相对的、特定人群在长期历史发展过程中自发产生和形成的神灵崇拜观念、行为习惯及相应的仪式制度[12]45。广西本土民间信仰源远流长,主要有自然崇拜、图腾崇拜、祖先崇拜等,其中的一些仪式在当今社会依然存在。从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花山岩画中,就可以看出广西民间信仰的历史源流及其影响。岩画并非广西独有,但学界公认花山岩画为目前国内已知的所有岩画中规模最大的一处。据考证,其形成于公元前5世纪到公元2世纪,分布于今广西崇左市江州、宁明、龙州、大新、扶绥等多个县区左江流域的悬崖峭壁上,是壮侗语系民族的先祖——骆越族群智慧的结晶,也是其宗教信仰的集中反映。学界研究认为,花山岩画的画面可分为人物、动物、器物三大类,其主题集中反映骆越族群的原始宗教祭祀场景,涵盖了对太阳(即祭天求雨)和对鬼神(即祖先)的崇拜以及祈求人丁兴旺、征战胜利、五谷丰登、狩猎丰收等祭祀仪式,构成了以原始巫文化为核心的骆越先民信仰[27]。应当说,这些崇拜(信仰)在国内不同区域、不同民族中都普遍存在,只是内容和形式各有所异,但总体来看大同小异;就流传方式而言,大多数是口口相传的民间传说,也有的用文字记载并以民间故事形式传播开来。
综观学界研究,笔者认为花山岩画的特色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借助岩画的技艺特点,以铜鼓为载体,把骆越先民对太阳、铜鼓和青蛙的图腾崇拜,巧妙地结合在一起,即将太阳崇拜寓于铜鼓崇拜中。铜鼓是集体祭祀的主要法器,目前发现的岩画共有365个铜鼓图形[28]155,而且铜鼓的装饰中主要有太阳纹和青蛙。花山岩画人物图像中多以“蹲式蛙形”造型为主,骆越先民把青蛙当作“雷公”的儿子,蛙与铜鼓都是骆越先民的图腾符号,蛙是铜鼓的精灵,铜鼓是蛙的寄体。借助铜鼓这一载体实现三者的有机结合,完美地体现出骆越先民的图腾崇拜。二是借助岩画这一艺术形式,把以图腾、祖先、生殖的崇拜等为主要内容的原始的、古朴的、神圣的集体祭祀场景(情节)活灵活现地呈现在悬崖峭壁上。三是呈现出极其重大的历史意义。首先,它反映出中国古代社会里岭南西部受中原文化的影响深刻。《左传》有记载,国之大事,在祀与戎。花山岩画中有大量的集体祭祀场景,这反映出当时的祭祀文化已渗透到骆越先民日常生活之中,足见骆越文化与中原文化交往交流交融的源远流长。其次,它不仅呈现了骆越民族原始的沟通神明、消灾避祸的精神生产实践,也体现了其对人的生存和生命的朴素认知,反映出那个时代骆越先民的精神追求与原始宗教观念。再次,它还生动体现出骆越先民勇于创造、不畏艰险等精神。一方面,花山岩画历经2 700多年的风吹雨淋、太阳暴晒,至今大部分图像仍清晰可辨。在当时科技水平极低的条件下,其绘画原料制作工艺水平之高令人惊叹,这体现出骆越族群的创造精神。另一方面,花山岩画分布在崇左左江流域绵延300多公里的悬崖峭壁上,历经800多年才完成,且其画面离江面的高度最低处为12米、最高的达200多米,其作业的危险度、艰难度都超乎人的想象力,如果没有不畏艰险、顽强拼搏、团结协作、持之以恒等精神的支撑,是难以完成的。
简而言之,骆越族群创造的花山岩画遗产,对后世壮侗语系民族乃至其他民族的影响广泛而深刻。铜鼓作为西南地区各民族共同的文化符号与民族标志,如今依然在祭祀、婚丧、节庆等活动中广泛使用。据资料统计,全世界馆藏传世铜鼓2 400多面,仅中国馆藏达1 400面;在中国的馆藏传世铜鼓中,广西有900多面,其中东兰县就有612面,约占世界铜鼓收藏量的四分之一、中国藏量的近二分之一[29]。2004年5月东兰县被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命名为“广西铜鼓艺术之乡”;2006年4月,东兰铜鼓入选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如今,在红水河沿岸各地,还留存着“蚂虫另节”的民间习俗,人们通过祭祀蚂虫另,祈求风调雨顺、五谷丰登、人畜兴旺、国泰民安。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民间信仰对当今时代民族文化的深刻影响。
(四)制度性宗教的强化及其本土化发展
佛教和道教传入广西的时间有先后,在不同历史时期的影响亦各有所异。据考古和文献记载,佛教在东汉时就从印度沿着海上丝绸之路传入当时岭南的中心——苍梧,再往北传到建业(今南京)和洛阳,或南下广州、达到福建。这一传播路径一直延续至晋朝,但由于当时岭南地区经济文化还很落后,民间信仰呈压倒之势,佛教对民间的影响甚微。到了唐朝,中国化的大乘佛教兴起,于是便由北至南传回广西,至宋朝达到鼎盛[28]188-191。到了明清时期,广西各州县都建有寺庙,就连土州县也都建有佛堂,影响遍及广西。与此同时,佛教在与传统儒学和民间信仰的交流碰撞之下,开启了儒道佛合一及世俗化的进程。
道教也在东汉末年传入广西,其传播经历了东汉末至东晋的艰难起步、隋唐的大力发展、宋代的繁荣鼎盛、再到明清时期的逐步式微并与广西原有民间信仰相结合,趋于世俗化的曲折过程。从传播空间来看,初始时期主要在桂东南,南朝时传到桂北,唐宋时期形成了桂林官方主导和桂东南民间并立的格局,并进一步扩大到桂中、桂南和桂西等地。
由此可见,无论是佛教还是道教,在广西都走出了一条从“大雅之堂”向民间世俗化转变的道路,尤其是在道教学说及其形式的影响之下,广西各民族的神话体系和本土宗教体系实现了“再创造”,呈现出基于民族和地域的差异性特征。例如,在佛教和道教的共同影响下,壮族民间越巫演变成为麽教,并促进壮侗语系民间道公教或师公教的形成;瑶族以信仰道教为主,但佛教、儒家文化的一些观念偶尔也出现在其道经中,同时保留着本民族的原始宗教信仰,如盘王崇拜、密洛陀崇拜以及自然崇拜、祖先崇拜等。
(五)外来宗教的传播及其历史影响
伊斯兰教自元代起随着回族等民族陆续到广西传入的。元明时期回族的主要聚居点在桂林。明末清初,柳州、南宁、百色等地也出现了回族聚居点[30]。康熙年间,马雄(回族人)出任广西提督并驻节柳州时,推动柳州成为当时中国伊斯兰教学术活动的中心之一,扩大了伊斯兰教在广西的传播。这可从明清至民国时期广西各地所建的清真寺中得以确证。据史籍记载,明代广西所建的清真寺仅有7座,清代建成21座,民国时期(截至1933年)也仅建3座[31]。客观来看,自伊斯兰教元初传入广西,至新中国成立前约600年间,回族迁入广西的人口数量相对较少,其他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进入广西的则更少,故伊斯兰教在广西的传播面不广。
天主教正式传入广西是在鸦片战争之后。1853年法国籍神甫马赖绕道湖南进入贵州,在法国籍神甫李万美的帮助下于1854年潜入广西泗城府西林县,将县治所在地周边的刘家屯、常井村等开辟为传教基地。后因马赖破坏当地风俗,干涉教徒婚姻;勾结贪官强盗,扩展教会势力;违反天主教戒律,犯下勾引奸淫妇女等罪行[32],被时任西林知县张鸣凤按律处置,史称“西林教案”。由此爆发了第二次鸦片战争,清廷被迫签署不平等的《天津条约》和《北京条约》。憑借这两个条约,巴黎外方传教会兵分三路大举进入广西[28]11。尽管前述条约赋予了法国等在中国传教的特权,但广西的官吏并不都“买账”。比如,在广东传教多年的法籍传教士富于道在梧州租下房子后,就被梧州知府查封,只好转移上思县。此后,巴黎外方传教会以西林、北海、上思等为据点,全方位向广西各地发展。从1854年至新中国成立前近100年间,天主教在广西传播到49个县[28]14-15。
基督教正式传入广西以安立甘宗的英国圣公会于1886年进入北海为标志,其与天主教不同的是教派林立、各自为政。截至新中国成立前夕,共有浸礼宗的美国宣道会、卫斯理宗的英国循道会、信义宗的德国信义会等13个外国差会和中国教徒自创的自立会等17个独立教会在广西从事宣教等活动[28]83。和天主教一样,基督教在广西的传播也颇为曲折。如美国浸信会在梧州,从1862年至1895年间一直遭受当地绅、商、学各界和市民的强烈抗争,33年间仅发展了两位“归主”,因而他们认为这三十年是浸信会在广西活动“最困难的时期”[33]246-247。另据不完全统计,1856年至1919年间,广西共发生“民教冲突”事件49件,其中天主教32件,基督教17件[33]274。总体而言,基督教进入广西之后,还是得到了较快发展。从1886年到新中国成立前夕,基督教各派共在今广西67个市县内设立堂点280处,吸收教徒5 570名,开办神学院(校)11所,普通学校(包括中小学校、护士学校、幼稚园)176所,医院(包括西医院、麻疯院、接生留产处)11间以及宣道书局、真光书楼等各类附属机构[28]83。
天主教和基督教传入广西后之所以发展较快且产生较大影响,是多方面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一是客观来看,广西地处祖国南疆,历史上开发建设滞后,生产力发展水平较低,加上封建地主阶级的压迫和剥削,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地处边远山区的农民生存极为艰难。那个时代教育、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极端落后,加上受传统巫教影响,老百姓生了病只能求神拜鬼、听天由命。这是天主教传入之初,都选择在偏远山区的西林、上思等地作为立足之地的重要原因。二是从传教士的传道策略来看,兴办教会学校、开办诊所,并实施免费教育和义诊,是当时最主要的传道手段[34]。这恰恰契合了那个时代背景下老百姓渴望生存发展的心理需求。再次,从异质性文化的视角来看,尽管天主教、基督教的文化内核与中国“敬祖法天”的正统文化存在冲突,但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其“主”能把人从苦海中拯求出来的教义,无疑给在艰难困苦中期望得到心灵抚慰的民众一丝“新的曙光”,这或许是那个时代的群众皈依天主教、基督教的深层原因。由此看来,外来的天主教、基督教信仰在广西的传播与当时的历史背景紧密相连,这也是构成了广西各民族多宗教信仰的重要社会基础。
广西“多元共生”的民间信仰与宗教文化格局,可以视为牟钟鉴概括提炼的“多元通和”中华文化模式的一个个案[35],也是费孝通提出的“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的和而不同文化理念的最佳注脚[36]。当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宗教本身具有两面性(即积极性与消极性),这是马克思主义历来的主张。在新时代,如何发挥其积极作用,成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面临的重要课题。
结 语
民族团结进步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具有双向互促共进的内在逻辑。广西民族团结进步具有厚重的历史文化底蕴,“大一统”的国家认同文化是维系民族团结进步的政治方向,“开放包容”的民族交融文化是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内在机理,“优势互补”的经济交往文化是夯实民族团结进步物质基础的文化路径,“多元共生”的民间信仰与宗教文化是涵养民族团结进步的人文理念。广西在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过程中,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充分挖掘具有广西特色的历史文化,促进其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进一步厚实民族团结进步的文化基础,把民族团结进步不断推上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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