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图书馆古籍工作社会化合作路径探究*

2024-01-05 17:51娄明辉薛立静
河南图书馆学刊 2023年12期
关键词:古籍社会化图书馆

娄明辉,薛立静

(辽宁省图书馆(辽宁省古籍保护中心),辽宁 沈阳 110167)

201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核心就是要在事业单位中引入竞争机制。此后,随着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深入发展,社会力量参与图书馆工作逐渐成为图书馆工作发展的重要途径。

社会化合作是指图书馆与其他类型组织之间的相互协作[1],从广义上讲也应该包括与图书馆之外的专业人士的合作,通过合作提升图书馆的服务效能,实现图书馆资源利用最大化和互利互惠。201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颁布实施,指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积极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公共图书馆建设,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政策扶持”,这也为社会力量参与图书馆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

古籍保护工作是图书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好、利用好、传承好古籍文献是公共图书馆义不容辞的历史使命。2022年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新时代古籍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古籍事业”。可见,随着古籍工作的不断深入和科技的不断赋能,社会化合作已经成为今后古籍工作的重要发展趋势。

1 古籍工作社会化合作的必要性

1.1 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需要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强调,要“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强文物古籍保护、研究、利用”。中华文明绵延不绝,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卷帙浩繁的古籍文献。《关于推进新时代古籍工作的意见》中一项重要的内容就是加快古籍资源转化利用,包括挖掘古籍时代价值、促进古籍有效利用、推进古籍数字化、做好古籍普及传播[2]。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要求古籍保护工作不能脱离时代、脱离生活。随着时代的发展、技术的进步、公众需求的多元化,要求古籍工作必须以创新的思维促进工作方式的转变,积极开展社会化合作,拓展古籍保护工作的深度和广度。

1.2 古籍工作深入发展的需要

随着“中华古籍保护计划”的深入实施,公共图书馆古籍保护工作近年来也开展了一系列的社会化合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如:2017年“全国图书馆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联盟”目前已初步形成了资源、渠道、产品设计、生产、销售等环节的共享,是图书馆与社会力量深度合作的有益尝试[3];国家图书馆利用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字节跳动古籍保护专项基金的专项支持,完成《永乐大典》、样式雷图档、舆图等定向修复古籍104册(件)[4];国家图书馆、四川大学图书馆、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图书馆联合阿里巴巴公益基金会合作开发了“汉典重光”数字化项目等[5]。

当然,古籍保护工作也暴露出一些不足,需要图书馆认真反思,如:古籍数字化目前主要对图书馆将珍稀古籍予以全文数字化并在网络上发布。随着智慧图书馆体系建设的开展,知识资源精细化标引、知识组织与新型数字资源建设工作将是今后古籍数字化的发展方向。

此外,传统的古籍展览展示容易出现单一化、同质化趋向。面临受众小、品牌意识差和趣味性、知识性、互动性不足等问题,公共图书馆要做好科学规划,紧密结合公众生活,要求古籍工作者摆脱“酒香不怕巷子深”的陈旧思维,与相关的社会化主体进行合作,让古籍工作实现专业性和通俗性的统一。

1.3 弥补古籍保护经费不足、人才短缺短板

古籍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依赖人才的储备和经费的支持。通过社会化合作,公共图书馆可有效整合各方资源,形成叠加效应,将有限的古籍保护经费用到刀刃上;通过社会化平台的参与,改变图书馆古籍工作创新不足、复合型人才短缺、科技融合度差等问题,为公众提供更为优质的公共文化服务。

2 古籍工作社会化合作研究现状

2.1 理论研究

笔者在中国知网以“图书馆+社会合作”为主题进行检索,利用知网的可视化分析发现,相关论文在2016年达到顶峰,之后开始逐年减少,说明社会化合作作为图书馆学研究热点的热度在逐步消退,同时也表明有关研究已经逐渐规范化和标准化,在图书馆界已达成共识。笔者以“古籍+社会合作”或“古籍+合作”为主题,发现符合条件的研究成果很少,冉华、张楠对相关研究成果进行了梳理[6],在此不再赘述。究其原因,笔者认为古籍工作中遵循“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保护方针,致使很多公共图书馆的开放创新理念不足,与社会化合作的经验很少、难度较大。古籍编目、展览展示等工作的专业性较强,也限制了社会化合作的方式,这说明对古籍工作社会化合作实践进行理论化的研究和阐述,仍有相当大的发展空间。

2.2 实践层面

2.2.1 众包平台。这种模式以上海图书馆构建的“历史文献众包平台”为代表[7]。该项目主要为上海馆馆藏的名人手稿和盛宣怀档案。上海图书馆既是项目的发起者,也是众包平台的构建者,通过平台整体架构与功能模块,允许组织或个人在平台上发布任务,并根据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优化[8]。

2.2.2 馆企、馆媒合作。这种模式以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与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建立的古籍保护专项基金项目为代表。字节跳动初期启动1,000万元,定向资助中华珍贵古籍修复和专业人才培养、古籍活化与数字化等项目,在修复项目方面重点修复《永乐大典》“湖”字册等国家珍贵典籍[9]。此外,字节跳动还联合国家图书馆发起“识典杯·古籍内容创意季”[10],还原“古文献四大发现”——殷墟甲骨、居延汉简、敦煌遗书、明清档案而推出的《古籍寻游记》[11]。央视推出的《典籍里的中国》《中国诗词大会》《古书复活记》,以及西瓜视频推出的《穿越时空的古籍》等,其核心都是以新颖的现代表达手段讲述典籍和人物故事,拉近古籍与当代人之间的距离,弘扬以古籍为载体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播中华文化自信,都是公共图书馆古籍工作社会化合作的成功实践。

2.2.3 古籍志愿服务。从2015年开始,中华古籍保护协会发起了“中华古籍普查文化志愿服务行动”,组织了国内外160多所高校1,250名大学生志愿者和近200名社会志愿者,深入全国209家基层古籍存藏单位,开展古籍普查志愿服务270次,著录古籍161万册(件),对保证全国古籍普查工作的顺利完成起到了重要作用。该项目由各省古籍保护中心具体实施,被纳入“中华古籍保护计划”之中,可以说是各古籍收藏单位社会化合作的成功案例[12]。

3 古籍工作社会化合作的不足

3.1 固有观念带来的动力不足

虽然国家图书馆、上海图书馆等有了部分成功合作的案例,但总体而言,古籍工作的的社会化合作仍处于探索阶段,呈现散状、不均衡、不主动等特点。古籍藏量丰富、工作基础较好、古籍保护经费较充足的古籍单位,其社会化工作起步较早,开展也较好。而相当数量的古籍公藏单位,囿于种种因素,合作意愿不强,主动性不足,持观望、回避态度,使有意愿的社会化主体无法参与古籍保护工作,这也与图书馆服务体系建设中政府主导、长期强调公益性的理念有关。依靠政府财政拨款,保护经费匮乏以及普遍担心国有资产流失风险,造成很多古籍收藏单位缺乏创新性和竞争力,工作与社会需求相脱节,不能做到针对性和个性化,满足不了公众的期盼,很难产生影响力和知名度。

3.2 缺乏可复制的经验和理论总结

古籍工作现有的社会化合作与各自的馆藏特色密切相关,正因如此也导致缺乏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很难被移植和复制,如:社会化合作主体的政策保障、选择标准、流程规范、经费使用、效果评价、风险控制等,都缺乏系统性、可参照、可量化指标,对现有经验的总结深度也需要拓展。

3.3 图书馆缺乏社会化合作的相关人才

由于很多公共图书馆缺乏主动与社会化机构合作的意愿,在自身发展战略上忽略了相关人才储备。由此造成的后果就是公共图书馆拥有活动策划、宣传推广、计算机软件开发、营销推广等知识储备的人才短缺,人才结构、知识结构也不尽合理,具有交叉学科背景及综合素养的人才需要培养周期,这些都阻碍了古籍工作社会化合作的开展。

4 古籍工作社会化合作的保障

4.1 做好相关文化政策解读与资金扶持

《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指出,“深入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鼓励第三方参与公共文化设施运营、活动项目打造和服务资源配送等”。在今后的工作中,政府应充分发挥在公共图书馆社会化合作中的统筹作用,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力度,制定更为灵活的政策保障,鼓励有资质的社会化主体参与古籍保护工作。同时,政府要在运作模式、招标准入、财政投入、相关配套措施方面做好顶层设计和制度安排,制定目标方向,为公共图书馆社会化合作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结合本区域特色,将古籍工作与本地的重大文化项目相结合,重点扶持一批古籍社会化合作重点项目。

4.2 做好相关理论研究

公共图书馆古籍社会化合作的趋势应该是由点到面、由经验转化为标准化、规范化的理论总结。理论研究应该是从古籍保护的长远发展出发,从图书馆未来的发展定位出发,具有创新性和可操作性,充分考虑到不同地区、不同藏量单位间的差异性,抓住当前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将已经开展的工作实践作为研究范本,对社会化合作的性质、目标、方法、质量等各个环节进行共性分析,并形成可以量化、普遍推广的合作模式。同时,公共图书馆要通过理论指导今后的实践,并在实践中不断吸收新的服务理念、技术应用、服务模式等,形成适应时代、不断完善、系统科学的理论体系。

公共图书馆应集合古籍保护工作者、图书馆研究者、学界的相关专家和代表性的社会化主体,集思广益,打破行业界限,形成理论研究团队;充分发挥国家古籍保护中心和各省古籍保护中心的辐射作用,形成一个统一、高效的社会化合作机制,搭建集中的古籍社会化合作平台;充分发挥与古籍保护协会的良好合作机制,在有限的古籍保护经费内做好规划协调;整合本地区乃至全国的古籍文献和人才资源,实现与社会化合作主体的互惠合作,并将合作的效果最大化、最优化。

4.3 人才培养

创新古籍人才队伍建设机制是《2021—2035年国家古籍工作规划》的重要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13]:一是图书馆应有意识加强对员工尤其是古籍工作者信息素养的培训。二是吸收古籍爱好者和高校师生作为志愿者,参与古籍展览展示、编目、修复等,加强不同学科人才间的合作。三是加强图书馆内跨部室的人才流动,通过课题制、项目制等实现本单位内不同学科背景、不同知识结构、不同优势团体的优化组合。四是强化激励机制建设,以能力和业绩考评为导向,充分调动人才的创造性、主动性。五是通过与社会化主体的合作,实现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促进人才之间的横向交流学习,实现从文献向文化的输出,夯实相关业务水平。

5 古籍工作社会化合作的路径探究

5.1 古籍智慧化服务

5.1.1 古籍知识发现。通过科技手段推动古籍文献资源、空间、服务等各要素的融合,必然会带动有资质的社会化主体参与其中,而且未来会有极大的发展空间。《国家图书馆“十四五”发展规划》提出“推进国家珍贵古籍数字化,推进古籍影像的文字识别转化”“构建开放知识服务平台,拓展智慧图书馆建设发展的广度和深度”。今后,公共图书馆要基于语义网、知识图谱、大数据、智能计算等技术,实现对古籍文献资源的精细化揭示,达到古籍的知识化、专题化服务。

5.1.2 科技赋能。有学者认为,古籍智慧化系统不仅是一个辅助工具,而将是一个具有丰富学识的虚拟人格[14]。在古籍智慧服务中,技术将成为图书馆古籍工作者与社会化合作主体之间合作的桥梁。社会化主体可以是有志于传统文化传播,对古籍数字人文有较好基础的科技创新企业,也可以是对古籍数字人文有研究的学者和个人,如:中南民族大学教授王兆鹏开发的“唐宋文学编年地图”以及“国学大师”“中国古典文献资源导航系统”等知名网站,都是古籍数字人文个人开发的典范。公共图书馆应与相应的社会化主体开展合作,利用图书馆人的专业知识,在文献内容和质量控制上下功夫,对古籍卷目、题跋、牌记等著录单元进行把关,在有关人物、机构、地理名称、事件等精细化标引中提供专业指导,同时在前期项目的主题策划、内容挖掘等方面发挥主导和核心作用,共同促进“国家古籍数字化工程”的早日实现[13]。

5.2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的构建

古籍工作一定要与时代结合,与生活深度融合,如利用虚拟现实等技术打造沉浸式传统文化体验,使平面阅读变为三维立体体验,实现虚拟性、真实性、交互性的深度融合。目前,古籍工作在贴近人们生活方面仍有需要改进之处,如:在策划专题展览时没有充分考虑受众的年龄、文化、生活背景等差异,也没有考虑公众获取文化服务日益多元化、精准化的趋势,因此造成用户参与度、满意度、认可度等指标都不高。随着科技的迭代式发展,仅靠图书馆自身的力量很难做到尽善尽美。因此,除了图书馆古籍工作者要不断强化自身能力,形成公共图书馆古籍工作的合力外,加大与社会合作主体的跨系统密切合作是提升古籍工作转型和创新发展的重要手段,如:加强与电视台、纸媒、自媒体等融媒体的跨界合作,根据馆藏文献资源特色设置主题和内容,开展项目化合作,打造“文献+”模式;发挥新媒体优势,更好地吸引公众了解古籍,认识古籍中蕴含的传统文化,宣传公共图书馆的古籍资源,扩大图书馆的社会影响力。

5.3 文化产业

图书馆的公益性制约了其文化产业的发展。“全国图书馆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联盟”按照相关政策精神,完善相关规划,明确各自职责,延伸产业链条,与社会化主体不断深入合作,打造文化产业品牌,实现了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公共图书馆文化产业发展路径包括:一是通过与旅游产业的融合发展,构建文化与旅游深度融合的创新型文旅融合生态和发展模式[15]。二是文化科技融合,利用AI、VR、区块链技术,深化“互联网+”,实现古籍工作与地域历史遗迹、名胜、名人、文献、旅游、民俗的深度融合。三是与高校合作,促进中医药古方的活化研究;以图书馆、博物馆为主体,与省内外高校合作,建设文物(文献)科技预防与保护实验室,开展古纸、文物修复等课题研究。四是优先发展数字产业园,打造集团数字产业矩阵,包括数字出版、图书音像、动漫、网游、纪录片、数字创意、沉浸体验、数字展示等,实施品牌战略,发挥集聚优势。五是开展有声书、微课、网络文化(包括文学、音乐、艺术、影视等)、知识付费平台等,实现知识服务模式的多元化、精准化。

6 古籍社会化合作的注意事项

6.1 做好风险防控

古籍的文物属性使图书馆在社会化合作前必须做好风险评估和危机管理:一是需严格遵守古籍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百分百保证古籍原件的安全,对数字化古籍也要做好数据的安全备份。二是在开展合作时,公共图书馆应保证自身的主体地位和公益属性,设置合适的股权比例,保证合办企业的归属及经营方向[16];要重视对文化创意产品商标权的注册和保护,规避图书馆文创产品知识产权侵权风险等[3]。三是在抖音、微信、快手等新媒体发布古籍社会化内容时,公共图书馆一定要做到实事求是,坚持内容优先,做好内容等的监督指导,避免庸俗化、低俗化宣传,避免博眼球和哗众取宠。

6.2 社会化与专业化的平衡

古籍工作的社会化合作不是简单的业务外包,因此在做好社会化主体准入和评估机制后,公共图书馆一定要坚持公益属性,做到专业化和社会化合作的平衡。也就是说,社会化应该是适度的,通过社会主体弥补自身工作的短板,形成新的工作亮点,带动相关人才的培养;社会化也应该是有限度的,如古籍版本鉴定、古籍编目、古籍修复等。笔者认为不适合优先开展大规模的社会化合作,即“有限度的社会化和有态度的专业化”[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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