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评论员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必须坚持不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并在“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部分,明确提出“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体系”,为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保障集体成员合法权益指明了方向。
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体系,是积极稳妥深化农村改革、健康发展集体经济的重要基石,关乎农民的切身利益,理当由农民群众“唱主角”。只有将充分保障集体成员对集体资产管理的知情权、参与权、经营权作为建强体系的重要内容,才能把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调动起来,构筑起集体资产监管的“群众防线”。
落实信息公开,保障成员知情权。信息的公开透明是从根源上消除疑虑、提升效率的关键。要继续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平台建设,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易于接受的方式把村内各项资产财务信息和档案资料讲清楚、说透彻。要持续落实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尤其对村级工程建设项目、“三资”管理、财政拨付资金等权力事项进行梳理,真正实现干部干事有指南、村民监督有方向。
健全民主决策,保障成员参与权。让集体资产在阳光下运行,就必须尊重群众表达主张、参与决策的权利,梳理、整合群众诉求,激发群众参与热情。要把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用起来,让成员真正参与到村集体资产使用的监督管理过程中。要建立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着力建立和完善民主制度和管理机制,群策群力管好集体“钱袋子”,为乡村振兴注入廉动力。
强化活权赋能,保障成员经营权。探索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离不开集体资源资产经营权、使用权等权能的激活,要进一步规范集体资产产权管理、交易,解决放活集体资产经营权、使用权的后顾之忧。必须把强化集体所有制根基、保障和实现农民集体成员权利同激活资源要素统一起来,搞好农村集体资源资产的权利分置和权能完善,让广大农民在改革中分享更多财产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