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小雅·菁菁者莪》诗旨考辨

2023-12-29 00:00:00赵珈晨
青年文学家 2023年5期

《诗经·小雅·菁菁者莪》(以下简称《菁菁者莪》)一诗,《毛诗序》以为“乐育材也”,三家无异议。自朱熹提出“此燕饮宾客之诗”一说后,后世学者或随声附和,或另立新说,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笔者以为,《毛诗序》“乐育材”之说必有所本,但“燕饮说”也不无道理,应将二者结合起来考虑。

《菁菁者莪》诗歌文本如下:

菁菁者莪,在彼中阿。既见君子,乐且有仪。

菁菁者莪,在彼中沚。既见君子,我心则喜。

菁菁者莪,在彼中陵。既见君子,锡我百朋。

泛泛杨舟,载沉载浮。既见君子,我心则休。

一、《菁菁者莪》诗旨举要

(一)“育材说”

“育材说”出自《毛诗注疏》:“《菁菁者莪》,乐育材也。君子能长育人材,则天下喜乐之矣。乐育材者,歌乐人君教学国人秀士,选士俊士,造士进士,养之以渐,至于官之。”

持此观点者以为此诗以“乐育材”为旨。“菁菁者莪,在彼中阿”为兴,言人才如水边的莪蒿一般繁茂;“既见君子,乐且有仪”,言作诗者见到“君子”,得受官爵,心中喜乐且有礼仪;“既见君子,锡我百朋”,言人才收到赏识,得禄丰厚;“泛泛杨舟,载沉载浮”,言人君善用人才。按照这种观点,此诗中的“君子”当指诸侯或天子,而“我”则为受诸侯赏识的人才。

“育材说”是《菁菁者莪》诗旨诸说中影响最深的一种说法,后世学者解《菁菁者莪》诗时多受此说影响。

(二)“燕饮说”

“燕饮说”由朱熹提出。“兴也。此亦燕饮宾客之诗。言菁菁者莪,则在彼中阿矣。既见君子,则我心喜乐而有礼仪矣。或曰:以菁菁者莪,比君子容貌威仪之盛也。”(《诗集传》)

《左传》中两度赋《菁菁者莪》诗,或为朱熹“燕饮说”之根据。“公如晋,及晋侯盟。晋侯飨公,赋《菁菁者莪》。庄叔以公降,拜,曰:‘小国受命于大国,敢不慎仪?君贶之以大礼,何乐如之!抑小国之乐,大国之惠也。’”(《左传·文公三年》)“小邾穆公来朝,公与之燕。季平子赋《采叔》,穆公赋《菁菁者莪》。”(《左传·昭公十七年》)此两诗都赋于燕饮之中。前者以小国、大国解诗,故诗本义必与小国、大国相关,非育材之说。后者在燕饮中赋诗,亦是表达“见君子”的喜乐之情,而不见育材。因此,《菁菁者莪》被朱熹及后世一些学者定为燕饮之诗。

此外,《菁菁者莪》与《蓼萧》《湛露》《彤弓》篇次相连,三篇皆言天子诸侯之事,《菁菁者莪》亦当与天子诸侯事相关。

“燕饮说”提出后,虽然有学者赞同,但反对之说也并不少见。就连提出这个说法的朱熹自己,在作《白鹿洞赋》时也写“乐《菁莪》之长育”,而不用新说。杨慎的《丹铅总录》将朱熹此举解释为“旧说亦不可废”。此说流传甚广,但杨慎并未注明出处,考虑到其“好伪撰古书,以证成己说”的习惯,这一说法的可信度并不高。

(三)“恋歌说”

一部分学者将《菁菁者莪》解释为恋歌。《菁菁者莪》的措辞确实与《诗经》中的很多恋歌相近,如《隰桑》:

隰桑有阿,其叶有难。既见君子,其乐如何?

隰桑有阿,其叶有沃。既见君子,云何不乐。

隰桑有阿,其叶有幽。既见君子,德音孔胶。

心乎爱矣,遐不谓矣。中心藏之,何日忘之!

又如《风雨》:

风雨凄凄,鸡鸣喈喈。既见君子,云胡不夷。

风雨潇潇,鸡鸣胶胶。既见君子,云胡不瘳。

风雨如晦,鸡鸣不已。既见君子,云胡不喜。

三首诗都是一章四句,前两句即物起兴,后两句抒发见到君子后的喜乐之情,且第三句都为“既见君子”,在形式上高度一致。内容上,三首诗也都是表达见到君子后的欣喜之情。因此,也有学者认为《菁菁者莪》实际与《隰桑》《风雨》一样,都属于恋歌,只是《菁菁者莪》被列于《诗经·小雅》,故而被视作思想纯正之诗,没有向恋歌的方向考虑。

二、《菁菁者莪》诗旨辨义

《菁菁者莪》诗旨说法不一,但这些说法都有各自的问题,不同观点的支持者在论述时,常常为了证实自己的观点而对其避而不谈。本文将对不同说法所存在的不合理之处进行探讨。

(一)“育材说”

“育材说”的疑点有二,一是第三章的“锡我百朋”,二是第四章的“泛泛杨舟,载沉载浮”,《毛诗序》对这两句的解释有不通之处。

“锡我百朋”,“朋”指的是钱。《郑笺》云:“五贝为朋。”班固的《汉书·食货志》载:“大贝四寸八分以上。壮贝三寸六分以上。幺贝二寸四分以上。小贝寸二分以上,二枚为一朋,直十。不盈寸二分。漏度不得为朋。是为贝货五品。”一朋究竟指二贝、五贝抑或其他,现在还没有定论;但可以确定的是,在周代,朋可以和钱财画上等号。

在殷周青铜器铭文中,也经常出现用朋做交易的记录。马承源在《亢鼎铭文—西周早期用贝币交易玉器的记录》一文中分析研究了上海博物馆亢鼎的铭文,并考证其为西周早期青铜器。铭文中有“才(财)五十朋”一句,说明西周时用朋作为货币进行交易。

《西周·三年卫盉》铭文载:“矩白(伯)庶人取堇(瑾)章(璋)于裘卫,才(财)八十朋,氒(厥)贮,其舍田十田……才廿朋。其舍田三田。”(马承源《商周青铜器铭文选》)《遽伯睘簋》铭文载:“遽伯瞏乍(作)宝尊彝,用贝十朋又四朋。”(马承源《商周青铜器铭文选》)

从现存的铭文中,我们可以看出,“百朋”其实是一个非常大的数目(按《西周·三年卫盉》,约等于十三田),铭文中涉及朋的交易,几乎没有达到百朋的。当然,百朋在诗中可能是虚指,并非真的有百朋之多,但虚指之数用百而不用三、九等,亦可见其所指极多。如此多的钱财,如果是以个人的身份给予,显然是无法承受的。因此,诗歌所言的“赐我百朋”,必然是国家行为。也就是说,进行赐予的人必然是诸侯或天子,而赐予的钱财则来自国家。如此丰厚的财富,如果依《郑笺》所言,为“得禄”的话,似乎太多了。诗歌前两句的起兴暗示人才繁盛,故得禄者不止有一二人。如果人人都“得禄百朋”的话,就算是天子也未必负担得起。因此,“锡我百朋”是否为士人得禄之意,有待考究。

“载沉载浮”被郑玄释为“沉物亦载,浮物亦载”。但何为沉物,何为浮物?“沉”,段注曰:“谓陵上雨积停潦也。……如小雅载沉载浮是。”(段玉裁《说文解字注》)段玉裁认为,“载沉载浮”之“沉”为“浸没”之意,但船被浸没,似乎不合常理。船无论载重多少,都是浮在水上的,无论将沉解释成“浸没”还是“使船被浸没的物体(即沉物)”,都不合适。

像这种“载A载B”的句式,《诗经》中还有很多。时兵在《〈诗经〉中“载A载B”的意义》一文中转引王克仲的说法,把A和B的语义关系分为三种,“载沉载浮”属于第二种,即A和B为反义,表示动作反复交替进行,或者事实反复交替出现。这样一来,“载沉载浮”就不能解释为“既载沉物,又载浮物”,而应解释为“时沉时浮,反复交替”。这样一来,这句诗的意思就不再是君主善用人才了,而应该是诗人见到君子后,心中不安,心情如河中的小舟,上上下下,时起时沉。这样一来,正与第四章末尾的“我心则休”相合。

虽然毛郑之说有这两个不通之处,但我们不能因此就完全否定本诗“乐育材”的诗旨。但本诗的诗旨显然并不完全如毛郑所说,我们应当吸收他人的研究成果,综合起来考虑。

(二)“燕饮说”

朱熹的“燕饮说”自提出以来,就不断被赞成《毛诗》的学者抨击、质疑。毛郑之说流传甚广,既然提出,其必有所本,如果贸然推翻,必然要拿出足够有说服力的证据。但“燕饮说”的证据显然不够充足,因而无法服众。

《菁菁者莪》全诗未提及燕饮。朱熹等认为该诗为燕饮之诗的重要证据,是《左传》的赋诗。对此,陈子展已经做了反驳:“不知春秋之世,赋《诗》常例为断章取义,非必《诗》之本义乎?”(《诗经直解》)春秋赋诗,多断章取义,与诗旨无干,如管仲以狄伐邢,请齐侯救之,提到“《诗》云:岂不怀归?畏此简书。简书,同恶相恤之谓也,请救邢以从简书”(左丘明传,杜预集解《春秋左传集解》)。管仲所赋之诗为《出车》,而出车以“劳还率”为诗旨,与救邢伐狄、同恶相恤无干,唯取“简书”意而已。

从《左传》所赋《菁菁者莪》的记载来看,两次赋诗,所取大抵为“既见君子,乐且有仪”之义。庄叔言“敢不慎仪”可以证明。此外,《毛诗序》有言“《菁菁者莪》废则无礼仪”(陈奂《诗毛氏传疏》),与“乐育材”之说不同,可能是从当时的赋诗习惯而言。

因此,单纯依靠赋诗是无法证明《菁菁者莪》就是燕饮之诗的。而“燕饮说”的第二个证据,即与事关天子诸侯的《蓼萧》《湛露》《彤弓》三诗相连,也只能做辅证,不能成为决定性的证据。从这两条证据出发的“燕饮说”,是站不住脚的,但“燕饮说”并非全无道理,相关问题将在本文第三部分进行论述。

(三)“恋歌说”

“恋歌说”是众多说法中,最为不合理的一种。虽然《菁菁者莪》在形式和内容上都极类恋歌,但如果将其当作恋歌来解,第三章“锡我百朋”一句是解释不通的。

锡,即“赐”。“赐,予也。《释诂》:‘赉贡锡畀予况,赐也。’七字转注。凡经传云锡者,赐之假借也。《公羊传》曰:‘锡者何?赐也。’赐者,与之通称。《禹贡》:‘纳锡大龟。’乃下与上之词。又玉藻言赐君子、与小人者,别言之。统言则不别也。”(段玉裁《说文解字注》)由此可见,“赐”这个字是有鲜明的阶级倾向的,它是“下予上之词”,别言之则“赐君子、与小人”,总而言之,赐可以是上予下,也可以是下予上,但“赐”的人与“受赐”的人,必然有明确的上下关系。这在《诗经》的其他恋歌中,是很少见的。

我们在之前探讨过,诗中的“百朋”,指的是数量相当庞大的一笔财富,很难由个人拿出来。如果这真的是一首恋歌,先不说诗中的男女主人公之间鲜明的上下级关系,女主人公在见到男主人公后蒙赐了如此巨大的一笔财富,也很让人费解。这种行为不会出现在正常的男女恋爱关系中,男女主人公的关系实在让人怀疑。

既然本是另立新说,证据也不够充分,“恋歌说”基本可以被看作错误的观点。

三、《菁菁者莪》诗旨探究

本文第二部分提到,“育材说”和“燕饮说”都有不通之处,但又并非全无道理。虽然我们无法确定诗歌就如毛郑所说,是君子教学而长育国人,天下为之喜乐而作的,但也不能否定诗歌的本义必然与长育人才有关。姚际恒在《诗经通论》中说的“大抵是人君喜得见贤之诗,其余则不可以臆断也”,亦为此意。

虽然诗歌全文无一句燕饮之词,但它的确被用作燕饮时的赋诗,来赞美他国的礼仪,《毛诗序》也强调了《菁菁者莪》与礼仪的关系。如果说诗歌真的和燕饮毫无关联,那也是不确切的。

事实上,我们可以把这两种说法综合起来考虑。笔者认为,《菁菁者莪》是一首在诸侯朝觐天子的宴会上,由诸侯(或诸侯的使臣)所作的诗歌。诸侯朝见天子,始不知其实,故如泛泛之杨舟,心中不安。既见之后,“乐且有仪”“赐我百朋”,故而心安。因此,诗中的“我”为诸侯(或使臣),“君子”为天子。前三章首句起兴,写国都人才之盛。“既见君子,乐且有仪”,写诸侯在宴会中面见天子而有礼仪。“既见君子,锡我百朋”,写面见天子后,得到天子的赏赐。百朋之财的赏赐放在天子与诸侯之间,是很正常的,比国君重赏人才或男主人公赐予女主人公都要合理。“泛泛杨舟,载沉载浮”,是写诗人见到天子之前的心情,因不知其实,故心所不安,见天子后才“我心则休”,心情安定下来。《左传》赋诗以小国、大国事解此诗,也说明了诗中提到的双方有上下级关系,放在天子与诸侯之间是合理的。

总而言之,《菁菁者莪》一诗同时具有育材和燕饮两方面的内容,但又不是单纯的育材或者燕饮,它是一首在宴会上作出的赞美人才长育的诗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