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伟哲曾盛聪
(1.福建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福建 福州 350117;2.福建师范大学 政治发展与地方治理研究中心,福建 福州 350117)
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范畴,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走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的进程中,离不开社会治理现代化道路的探索。实践与认识的辩证关系是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实践必须与中国共产党的社会治理规律性认识紧密结合。只有坚持党的社会治理规律性认识的引导,才能深入推进社会治理实践发展,才能在不断实践的过程中深化党的社会治理规律性认识。因此,对党的社会治理规律性认识进行系统观察,探索其中的理论意涵,对社会治理实践的发展具有启示性意义。
新时代以来,党的社会治理规律性认识不断深化,实现了“社会管理”向“社会治理”的转变,推动社会治理领域的研究兴起并不断发展。关于新时代社会治理的理论与实践的探索,学界已初具研究成果,既有对党的十八大以来社会治理的理论创新①张来明,李建伟.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社会治理的理论、制度与实践创新[J].改革,2017(01).、思想成果②宋学勤.中国共产党社会治理思想的演进和最新成果[J].人民论坛·学术前沿,2022(17).、方略演进③苏若群.从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十八大以来党的社会建设方略的演进[J].中共党史研究,2016(08).的深刻论述,也有对党的十九大以来某一具体观点的着重阐释①王名,李朔严.十九大报告关于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系统观点与美好生活价值观[J].中国行政管理,2018(03).。但如何结合党的二十大对社会治理的最新论述,统筹理解历次会议精神,对党的社会治理规律性认识进行系统观察,把握认识演进的整体逻辑是有关研究亟待探索的关键议题。因此,研究在系统梳理新时代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历次全会决议、决定、报告中有关社会治理论述的基础上,探析党的社会治理规律性认识的演进逻辑与理论意涵。
在对党的社会治理规律性认识进行文本观察之前,需对文本选择的代表性进行说明。第一,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的报告、决议、决定等文本,是党针对现实社会的发展状况与时代背景,基于过去一段时间的工作成果总结及未来工作思路的规划而制定的纲领性文件,是能够反映党在该阶段的思维导向与行动策略的有效说明。其中关于社会治理的阐述是党的社会治理规律性认识的代表性观点。第二,党的十八大、党的十九大、党的二十大及其间的历次全会所作的报告都蕴含着丰富的社会治理观点,但为了突出研究的准确性,研究着重选择具有直接论述社会治理的报告、决议、决定片段作为文本观察的对象,以此来探索党的社会治理规律性认识的发展。
根据以上说明,本文选取党的十八大以来重大会议的报告、决议、决定作为观察对象,现对其中关于社会治理的论述进行归纳梳理(表1)。
表1 新时代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与中央全会关于社会治理的重要论述
基于报告、决议、决定在社会治理方面的重要论述,可以对新时代党的社会治理规律性认识的深化历程进行总体把握。从党的十八大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相关表述由“社会管理”转变为“社会治理”,这是党关于社会治理内涵的全新认识,也是新时代党的社会治理理论发展的重要转折。十八届四中全会结合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时代背景,通过“四治”手段,对社会治理的法治化建设提出新要求。十八届五中全会起,社会治理开启制度化建设阶段,对于社会治理制度、体系的阐述不断深入,关于社会治理共同体与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有了全新阐释,这表明党对于社会治理制度建设的认识日趋丰富与完备。在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中,适应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整体要求,对社会组织的改革、引导与监管进一步明晰。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则对新时代党的社会治理经验与成就进行总结,在这一过程中,实现对社会治理认识的再出发。党的二十大在此基础上,除了文本中关于社会治理制度、效能、共同体思想的论述外,结合迈向中国式现代化的现实背景,对社会治理的安全理念进行了深化阐释。
基于中央报告、决议、决定文本的整体性观察,对其中社会治理论述进行理解与划分。从理念转化开始,党对于社会治理的认识由“管理”向“治理”转变。在形成全新的认识后,党对社会治理的运转进行规制,将其置于法治化渠道中。在法治化的规范下,党对于各项社会治理制度、体系的认识与建构不断深入,实现社会治理规律性认识的系统完备。结合建党百年的特殊历史时期,党对于新时代的社会治理成果与经验进行深刻总结,对社会治理的发展形成更为清晰的认识。在迈向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征程上,党结合现代化要求进一步强调了社会治理对于维护国家安全与社会稳定的重要意义。深化后的内涵随着时代诉求的变化不断更新,为下一次的理念创新奠定根基。至此,新时代党的社会治理规律性认识的演进形成了清晰的逻辑架构(图1)。
图1 新时代党的社会治理规律性认识的演进逻辑
2012 年,党的十八大将社会管理与民生并列为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以“创新社会管理”为抓手,通过管理科学化等重要手段,全面推进社会建设的发展。2013 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创新社会管理”转变为“创新社会治理”,从而开启了社会治理体系建构及其现代化发展的新篇章。
“社会管理”向“社会治理”的转变是党的认识发展与现实背景要求下的必然结果。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党已对社会管理体系的建构进行了探索与明晰,对其中的社会管理体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现代社会组织体制以及社会管理机制进行了规划说明。这些理念已与现代国家治理的话语体系不谋而合,与社会治理的内涵本质有着深刻关联。这是党在社会建设领域展开的有益探索,也是“社会治理”理念形成与发展的重要铺垫。同时,面对社会主体力量蓬勃发展及传统管理模式下灵活性欠缺的现实情境,以“简政放权”为核心的政府机构改革有效推动了政府职能转变,给予社会主体更为自由充分的发展环境与行动空间,这为传统政府管制下的社会管理模式的松动及其向社会治理模式的转型奠定了基础。
“社会管理”转变为“社会治理”,其内涵也发生了深刻变化。从一般意义上理解,“管理”变为“治理”,在主体、手段、运作方式、目标和评价标准等方面都发生了深刻变化,总体上呈现由单一管控向多元协作的方向发展①许耀桐,刘祺.当代中国国家治理体系分析[J].理论探索,2014(01).。将这一转变置于国家与社会的互动关系中,可以看出社会治理意味着放弃原有大包大揽思路而成为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这是党对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再审视,也是对社会治理内涵的全新理解。
基于社会治理观念的重大转变,需要在社会治理领域展开全新的规划与探索。对此,为适应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现实背景,党将社会治理置于法治化渠道中。2014 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②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4:27.这是对社会治理发展的新要求,也是以法治形塑社会治理的新趋向。
社会治理的法治化方向是法治发展与社会发展双重诉求下的必然结果。随着全面深化改革的深入推进,改革进入深水区,法治建设中存在的短板逐步显露,强化法治建设以反映人民意愿与社会发展诉求变得刻不容缓。同时,随着现代化建设下经济社会的深刻变化,社会治理领域内的矛盾愈加显现。如何处理这些矛盾问题,调节各方利益以及调动积极性,需要依靠法治手段进行引导、规制。通过法治建设,调整社会关系,使人民共享发展成果,在法制框架内解决各种问题,既保障社会主体的合法权利,也促进社会主体的责任担当,从而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是党在社会治理领域的进一步深刻理解,是新时代党的社会治理规律性认识发展的重要成果。社会治理法治化建设的阐释,对基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等民生与社会治理领域的立法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契合了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推进的发展战略,同时引发了对如何发挥人民团体与社会组织在法治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以及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的思考与探索。这是新时代党为使社会治理在法治化渠道中良性运转而搭建的整体性框架。
在为社会治理搭建法治框架后,党围绕着社会治理整体系统建设展开了持续、深远的探索。社会治理的整体系统是包含社会治理制度、体系以及各种形态、机制的完整架构,对社会治理系统的探索可以更好地把握社会治理的内涵本质、行动取向以及发展趋势,为社会治理的发展提供制度依循。从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至今,党对于社会治理整体系统的完善与发展贯穿始终,关于社会治理制度、体系、形态的建构,党形成了深刻的规律性认识。
在社会治理制度方面,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①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5:42.这是新时代党对于社会治理制度探索的起点,是适应“新发展理念”与信息化背景的必然结果。2015 年习近平在浙江调研时就提出了“社会建设要以共建共享为基本原则”②习近平在浙江调研时强调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J].党建,2015(06).。“新发展理念”也将“共享”确定为发展的目的与归宿。同时,基于传统治理系统缺乏统筹联动,信息资源难以互联互通的现实困境,以及信息化时代对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社会合作提出的客观要求,促进形成了合作、互通、共享的理念。党的十九大提出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③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49.。“共治”概念的引入赋予了社会治理制度全新的内涵。表明我国社会治理在强调共同参与社会建设、共同享有发展成果的同时,需要共同参与社会治理,打造全民参与的开放治理体系,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在保持“共建共治共享”内涵的条件下,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④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学习辅导百问[M].北京:学习出版社、党建读物出版社,2019:21.。“格局”向“制度”的转变标志着党对于社会治理制度的认识进一步深化,通过强化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实现社会治理理念的科学化、结构的合理化、方式的精细化、过程的民主化。为社会治理效能的提升奠定了制度根基。
在社会治理体系方面,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⑤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5:42.。这是党对社会治理体系的初步认识。其实质是社会管理体制的发展与延续,其意在说明创新社会治理的过程中政府和社会等各主体各归其位,各尽其责。同社会管理体制相比,社会治理体制更加强调了在法治框架下运转的重要性。党的十九大提出了“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⑥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49.。“政府主导”向“政府负责”的转变意味着党对于社会治理中政府职能定位形成了更为深刻的认识。这在强调政府引导社会主体参与社会治理,激发社会自主、能动力量的同时,对于落实政府主体责任也做了新要求。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⑦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学习辅导百问[M].北京:学习出版社、党建读物出版社,2019:22.。“民主协商”与“科技支撑”的加入丰富了社会治理体系的内涵,表明了社会治理要充分发挥人大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等协商机制的作用,实现“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同时要强化科技手段的应用,提升社会治理的整体效能。社会治理体制内涵的愈加丰富以及各主体运转机制的日渐完备,促进了“社会治理体制”向“社会治理体系”的转变。
在社会治理的形态方面,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⑧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学习辅导百问[M].北京:学习出版社、党建读物出版社,2019:22.。这是党对于社会治理形态的最新理解,也是社会治理发展的未来趋势。关于“共同体”的概念,马克思与恩格斯进行过探讨,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提出了“真正的共同体”的概念,指出“在真正的共同体的条件下,各个人在自己的联合中并通过这种联合获得自己的自由”①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212.。结合现阶段“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内涵来看,与社会治理相比,社会治理共同体更加强调各主体的联结性和治理的社会性。从各主体的联结性来看,共同体更加强调各主体的相互关联与相互促进,以及共同体的稳定性,这也要求主体间的协同合作和明确的职责划分,坚持党的领导,政府负责以及社会主体的积极参与。从治理的社会性来看,社会治理共同体更加注重社会主体的参与,包括参与主体数量、参与程度、参与范围、参与意识与能力以及参与的权责对等,实现人人参与社会治理,社会治理成果由人人所享,从而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2021 年,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对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进行了梳理,其中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社会建设成果进行了总结,这也是党自身对新时代以来的社会治理实践与认识发展的回顾。在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的决议中,再次强调了党着眼于国家的长治久安,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建设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②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M].北京:人民出版社,2021:50.。新时代以来,经过一系列制度发展,社会治理的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大幅提升。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对新时代社会治理成果与经验的总结是适应建党百年条件下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整体背景。只有厘清过去的成功经验,才能更好地走向未来的康庄大道。新时代党在社会治理领域作出的重要决策以及在社会治理领域取得的重大成果,是党的社会治理规律认识的新发展,引领新时代社会治理不断开辟新境界,从而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对于社会治理成就的整体认识,更加明晰了过去的治理实践经验。要充分彰显党的领导政治优势,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实现党建引领社会治理发展。要巩固发展我国的社会治理制度、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社会治理共同体,将我国的社会治理制度优势有效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磅礴力量,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使社会治理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凝聚强大力量。这些经验启示的深刻总结也表明了党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发展社会治理的目标导向。
在全面总结成就与经验的基础上,党对于社会治理的认识进一步深化,对中国式现代化道路上社会治理的安全之维进行深刻阐释。2022 年10 月,在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党的二十大报告对社会治理的相关论述充分彰显了认识在总结基础上的进一步夯实。从文本内容来看,报告并未对相关论述进行重大修改,而是继续强调了社会治理制度、社会治理效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社会治理共同体等方面强化与完善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明晰了我国社会治理的主要内容。但从文本结构来看,党关于社会治理的职能定位形成了更为深刻的思考。在以往的报告、决议、决定中,关于社会治理的阐释多是与改善民生福祉相结合,置于社会建设的框架中。党的二十大报告则将社会治理的有关论述置于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章节中,进一步强调了社会治理对于维护国家安全与社会稳定的重要意义。
社会治理的安全之维在之前的报告、决议、决定中均有体现。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社会治理概念之时,有效预防、化解社会矛盾和维护公共安全就成为了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的重要内容。之后,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关于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制机制的论述、党的十九大对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以维护国家安全的相关阐释、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完善社会治理制度以保持社会稳定和维护国家安全的全面阐述等,均对社会治理防范化解社会重大风险、保持社会安定有序的重要作用进行了深刻说明。但在中国式现代化道路上迈进的关键时刻,对社会治理安全观的再释具有更为重大的意义。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国家安全是民族复兴的根基,社会稳定是国家强盛的前提①习近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M].北京:人民出版社,2022:52.。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是其中的重要部分与关键保障。适应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在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推动平安中国建设的过程中,安全要素成为国家战略部署的重要考量。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对传统就业、分配、社会关系产生广泛影响的情境下,依托社会治理有效应对社会领域的安全稳定问题是实现现代化的应有之义。
依托社会治理推动国家安全体系与能力现代化,更加强调不断提高社会治安动态防控能力,加强安全隐患综合治理,以强有力的治理效能聚焦影响国家安全与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行稳致远;更加强调坚持源头防范与多元化解有机结合,在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过程中探索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有效路径,最大限度地防范化解新形势下的社会矛盾;更加强调保障人民合法权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在不断适应群众期盼的过程中保障人民安宁。
社会治理安全观的再解释并非对社会治理在民生领域作用的否定,安全与民生是社会治理以人民为基点所形成的一体化职能范畴。一方面,在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历史性转变的关键时期,人民对于安全、稳定的诉求愈发呈现多样性、动态性、发展性特征,如何有效保障人民权益,切实回应人民关切,实现更高水平的安全服务供给是改进民生福祉的重要内容。另一方面,安全作为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要素,社会治理维护社会公序、防范社会风险、化解社会矛盾、保障公共安全的职责范围,是其完善公共服务供给、推动实现共同富裕等社会发展领域职能作用发挥的重要保障。
纵观新时代党的社会治理规律性认识的演进,首先,各阶段的转折都是党基于国家发展的整体需要所作出的适应性调整。“社会管理”向“社会治理”的转变是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背景下的全新重要认识。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的提高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社会治理制度、体系的发展完善是将我国社会治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前提基础。党对自身社会治理的规律性认识与实践成果、经验的总结,是在建党百年之际,为更好地向第二个百年目标进军铺路。社会治理安全观的再解释是现代化道路上实现安全稳定发展的必然要求。党的整体战略的每一步推进,都是对社会治理规律性认识深化的指引。其次,新时代党的社会治理规律性认识的深化,是明确“两个确立”,坚定“两个维护”下的重大发展成果,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实现新时代党的社会治理规律性认识的创新发展。最后,新时代党的社会治理规律性认识的演进,反映了认识发展的一般规律,其实质是认识与实践的互动关联,形成从规范运转、主体填充到总结完善、再次深化的整体性逻辑架构,党的社会治理规律性认识的总结,对探索党的其他认识的演进具有一定借鉴意义。
基于新时代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报告及中央全会决议、决定的文本观察,在对新时代党的社会治理规律性认识的演进逻辑明晰的同时,从认识变化回归治理本身,党的社会治理规律性认识蕴含着深刻的理论意涵、治理智慧。从认识发源,坚持党委领导下的多元参与,以人民为中心迈向共同富裕、建构社会治理共同体,技术赋能社会治理创新,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理论意涵,对新时代我国社会治理实践的推进具有启示性意义。
纵观报告、决定、决议,从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从治理格局到治理制度,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一直是我国社会治理的核心要义。坚持党委领导下的多元参与既是过去社会治理的成功经验,也是现今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中一以贯之的治理方式。
这一治理方式的根本即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我国社会治理的本质特征及最大制度优势,党的领导能力、组织能力为我国社会治理的有序开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把握好社会治理大局,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保证多元主体的有序参与。在社会治理实践中,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治理的全过程,发挥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①郭声琨.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N].人民日报,2019-11-28(06).。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机制作用,使各主体协调行动,在推进过程中相互促进,构筑好社会治理良性运转的根基环节。
在党委领导的体制框架下,实现多元主体的有效参与是新时代社会治理实践的关键,而如何调动多元主体的积极性,完善相应的参与渠道,构建完备的体制机制则是其中的核心。从政府主体看,政府负责是多元参与的前提,政府参与社会治理是国家履行社会建设与管理职能的应有之义。在新时代的社会治理实践中,要完善相应的政府治理体制,横向上破除部门间壁垒,纵向上压实责任的同时实现力量的有效传导。健全社会建设领域的相关政策法规,完善有效应对公共安全、合理化解社会矛盾的体制机制,在多元参与的社会治理中实现“良政善治”。从市场主体看,社会协同是多元参与的依托,市场主体的参与是我国社会治理高效运转的活力源泉。在新时代的社会治理实践中,要畅通市场主体的参与渠道,充分发挥在公共服务供给与社会慈善救助等方面的职能。从社会主体来看,公众参与是多元参与的基石,人民主体是我国社会治理的行动与价值本位,在新时代的社会治理实践中,要搭建公众参与平台,在调动公众参与积极性的同时强化宣传引领,切实加强公众参与能力,实现法治框架内的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服务,进而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主体地位。
新时代党委领导下的多元参与更加强调了民主协商的作用,自十九届四中全会起,民主协商作为我国社会治理的重要渠道,被列为我国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一环。民主协商的实质就是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由众人商量②郭声琨.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N].人民日报,2019-11-28(06).。要不断完善政党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社会组织协商等协商机制,在民主协商的过程中探寻人民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画出社会治理的最大同心圆。
在党的社会治理认识深化与我国社会治理实践推进的过程中,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贯彻始终。无论是社会治理体系中的“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民主协商”规定,还是社会治理制度中的“共建共治共享”要求,都是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社会治理制度设计中的体现。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指出,“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①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M].北京:人民出版社,2020:32.。面对社会主义发展的新形势、新阶段,党在社会治理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旨归即迈向共同富裕。
在新时代的社会治理实践中,社会治理、人民主体、共同富裕三者间有着深刻的关联。从社会治理与人民主体的关系看,社会治理共建的力量来自人民,共治的智慧源于人民,共享的成果造福人民,在我国的社会治理实践中,人民是社会治理过程的参与者、成果的评判者。从人民主体与共同富裕的关系看,新时代人民对于美好生活的需要日益增长,如何有效回应人民诉求成为重大课题。对此,我国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而推动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②习近平.扎实推动共同富裕[J].求是,2021(20).。所以满足人民的美好生活需要,带领人民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新征程的关键任务。从社会治理与共同富裕的关系来看,社会层面虽不是实现“富裕”的直接因素,但维护社会安定、保障国家安全是保证经济平稳运行的重要方面,调整分配结构、完善公共服务是保证“共同”实现的重要举措。多种类型的治理手段则是党推动共同富裕的有效工具。依托社会治理推动人民实现共同富裕具有充分的逻辑依循。
新时代依托社会治理推进共同富裕,要发挥人民主体作用,拓宽人民参与渠道,完善利益共享机制,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地位。要深入完善现有收入分配制度,推动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的有机结合,不断扩大中等收入人群,着力解决分配问题的深层次隐患,使发展成果更好地惠及全体人民。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营造安定团结的社会环境,使人民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社会安全、国家安全得到保障,为迈向共同富裕增添力量。
自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起,构建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成为了新时代社会治理实践的重要内容。其实质是我国社会治理体系与制度在发展完备的过程中,与日益增长的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追求以及参与、知情、表达、监督意愿相适应,所需探寻的更深层次的社会治理形态。
在新时代的社会治理实践中,构建社会治理共同体首先要激发“社会端”活力,形成更为广泛、更深层次的社会参与。同传统社会治理形态下“国家—社会”的互动关系相比,社会治理共同体力图摆脱以往“强国家—弱社会”的框架模式,形成一种“强国家—强社会”的新型治理形态③刘伟,翁俊芳.“社会治理共同体”话语的生成脉络与演化逻辑[J].浙江学刊,2022(02).。对此需要更大限度地激发社会主体的主动性、创造性,在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强化治理的“国家端”的同时,使治理的“社会端”做大做强。其次,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建构要明晰多元主体的分工协作,强化主体间的内在关联。社会治理共同体与传统的社会治理形态相比,更加注重主体间的紧密联系,这就需要各主体明晰自身的职能范围,充分发挥应有的功能和作用,使各主体在社会治理共同体中形成良好配合与良性互动,各尽其能、各展其长,形成社会治理的整体合力。再次,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建构要强化权责对等意识及相应的体制机制,实现参与意识与参与能力相匹配。“人人有责、人人尽责”是新时代我国发展社会治理共同体的核心要义,在社会治理共同体对社会参与有着更高层次的追求的情境下,如何保障参与的依法、有序是问题的关键。因此要强化责任意识,使社会主体在行使社会参与权利的同时,履行相应的责任、义务,健全权利与义务统一、风险与责任关联、激励与惩戒并重的制度体系①郭声琨.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N].人民日报,2019-11-28(06).,保障社会治理共同体的责任落实。最后,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建构要完善相应的利益分享机制,实现社会治理成果的全民共享。“人人享有”是新时代我国发展社会治理共同体的价值旨归,畅通人民在教育、医疗、分配、城市综治等领域建言献策的渠道,使社会治理的成效以人民满意为评价标准,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自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起,“科技支撑”成为了我国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内容,其实质是依托现代化治理工具,有效应对新形势下社会治理面临的新问题、新难点,为社会治理效能改进提供技术支持。这是政府在党的领导下适应数字化、信息化背景,在社会治理领域所作的有益尝试与有效变革,新时代社会治理实践需要充分、灵活应用新型治理工具。
新一轮的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为现代社会发展带来有力技术供给,但也对社会治理领域的社会公平、公共服务、公共安全、要素分配等环节提出了新挑战。科技带来的挑战仍需用科技予以回应,要将先进技术手段与社会治理有机结合,使科技进步成为社会治理效能的重要推动力。在新时代的社会治理实践中,在纵向上,要强化技术与社会的统筹力度,实现技术与社会治理的深度融合。要统筹推进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数字化技术手段的集成应用,利用现代科技构筑完备的社会沟通渠道,改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打造数据驱动、人机协同、跨界融合、共创共享的智能化治理模式②郭声琨.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N].人民日报,2019-11-28(06).。在横向上,要强化技术在社会治理领域的应用广度,实现技术赋能社会治理各环节创新。在应用层级上,一方面要将技术手段赋能于一体化的政务平台搭建,有效提高政务服务的质量与效率,为群众的利益诉求表达提供最大程度的便利。另一方面要将技术下沉,推进基层社区的数字化建设,将数字技术与网格化管理相结合,以适应基层群众的多元化、个性化需求。在应用内容上,社会治理所涉及的公共服务、公共安全、矛盾化解、利益调节、社会保障、社会治安等方面都需要科学技术的强效赋能,使数字化成为新时代社会治理实践的创新工具与鲜明底色。
自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起,加强创新市域社会治理,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成为了我国社会治理实践的重要内容。党的二十大再次强调了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提高市域社会治理能力的重要意义③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M].北京:人民出版社,2022:60.。这是党立足于新时代、新阶段的发展实际,出于系统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战略考虑所采取的重大举措。目前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先行先试工作已逐步展开,这是我国社会治理场域转移的重要标志。
市域是包含区、街道、社区等城市治理单元以及县、乡镇、自然村等农村治理单元的有效载体①许晓东,芮跃峰.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体系建构与路径选择[J].社会主义研究,2021(05).。它是宏观政策和微观政策的转承点,是城市治理与乡村治理的融合点。市域具有较为完备的社会治理体系,可以统筹城乡两端的治理资源,可以较大程度地将社会矛盾在基层化解,有效防止风险外溢。所以社会治理场域向市域转移并不与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相悖,与此相反,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是为了更好地统筹力量来有效解决基层社会治理难题。
同时,城市化进程对社会治理实践构成挑战,对推动社会治理场域向市域转移提出了客观要求。一方面,在信息技术的推动下,城市出现了许多新兴事物和更为复杂多元的经济社会现象。各种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密集出现,物联网、云计算、共享经济等新事物层出不穷,城市中的复杂情境和多元需求放大了社会治理难度,要求充分考虑城市社会治理风险的化解。另一方面,随着城市化发展,大量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相应的社会问题、风险、矛盾也逐步向城市空间集中,市域在现存的城乡二元结构以及风险传递的情境中面临着更大的社会治理压力,传统的县域治理空间已难以容纳、调试现有的社会治理难题,所以社会治理场域由县域向市域的转换是新时代社会治理实践的趋向。
在新时代的社会治理实践中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要以市域内影响国家安全、社会安宁、人民安定的突出问题为着力点,打造具有中国特色、市域特点、时代特征的社会治理新模式。市域社会治理作为国家社会治理的缩影,要将共建共治共享的制度体系安排贯彻始终,以市域社会治理作为撬动国家社会治理的支点,提高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要以政治、法治、德治、自治、智治手段为依托,强化市域社会治理能力,坚持以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专项治理为举措,推动市域社会治理效能全方位提高。
从认识演进回归治理本身,党的社会治理规律性认识具有深刻的理论意涵,对于新时代社会治理实践具有重要启示。党委领导下的多元参与是我国社会治理实践贯彻始终的治理方式,以人民为中心推动实现共同富裕是党在社会主义建设新征程中所坚持的治理旨归,社会治理共同体是适应共建共治共享的本质要求所需探索的更深层次的治理形态,技术赋能社会治理是适应信息化背景而应充分、灵活运用的有效治理工具,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是结合市域特点与城市化进程而应重点关注的治理场域。
在对党的社会治理规律性认识进行分析的过程中,要坚持总体性与时代性的有机统一。既要从总体上把握认识发展脉络,也要随着党对于社会治理阐释的变化与更新进行跟进,探寻背后的价值意蕴。要坚持理论与实际的充分结合。从认识中挖掘对社会治理实践的启示,并在实践过程中丰富发展党的社会治理规律性认识。对于进一步细化的理论研究中,应结合更多层次的党的文献以对认识的发展与内涵进行更为具体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