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建设是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和必然趋势。派驻监督作为党内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有助于发挥“探头”作用,进一步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通过大数据运用,有助于提高纠正政治偏差的本领,把派驻监督全覆盖真正落到实处。
派驻机构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发现问题线索的成效普遍还不突出。绝大多数派驻机构监督方式仍然以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查看账目资料等传统方式为主;有的通过大数据发现廉政风险点的能力还有欠缺,对驻在部门专业化信息系统软件运用不充分,甚至还有不会用的情况,使监督不能具体深入。
一些地方的派驻机构缺少信息化技术支撑下的信息共享机制。派驻机构向纪委派出机关多个处室报送材料,传统报送方式占用派驻机构大量时间精力;一些地方的纪委监委虽然开发了多个线上业务办公系统,由于这些系统分别由不同处室管理,没有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也没有整合现有信息平台,派驻机构在进行情况报送时,分别进行填写,内容重复,影响效率,对工作资源造成一定浪费;有的派驻机构和监督检查室之间因为缺乏信息收集汇总机制,致使信息互通时效性不强、深度不够,客观上导致监督检查室和派驻机构不能准确掌握部门和系统行业政治生态全貌。
派驻机构通过改变传统单一监督模式,构建信息化监督体系,打破时间空间限制,进行全方位和针对性监督,让监督效率和监督效果大大提升,促使派驻监督全覆盖从有形变为有效、实现派驻监督高质量发展。
整合权力监督资源搭建信息化监督平台。纪委派出机关应立足本地现实条件,大力推进“党委统一领导、职能部门共建”的廉政数据信息系统,对部门不同类型数据进行自动转化、归类管理、导入数据库,搭建以数据收集、查询、分析研判为一体的反腐败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派驻机构通过信息化平台,全面归集被监督部门核心业务数据,积极开展网上嵌入式监督,同步跟进权力监督过程,及时掌握被监督单位动态,将“串部门、查台账”等传统监督方式升级为“从数据中查事查人”,对数据进行筛查分析和批量比对,及时发现异常数据,特别是苗头性问题,实现预警功能,真正做到精准监督、抓早抓小,进一步提高监督效率和发现问题能力。如一些地方运用“四风”监督信息系统,对财政、税务、审计、公车、油卡等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和比对碰撞,发现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等问题;通过在系统中针对风险点容易爆发时间段进行风险预警,使派驻机构对风险防控有的放矢,切实把好“政治关”和“廉洁关”,整体把握“树木”与“森林”状况;如山东省聊城市茌平区纪委监委研发应用“五库一平台”,即包括人员信息库、廉政风险库、问题线索库、教育帮促库、机制运行库、电子报备平台在内的派驻“云”监督系统,已采集人员信息1131条,主动排查驻在部门(单位)的廉政风险点838条,个人廉政风险点586条,推动派驻监督从“被动”监督转为“主动”监督,“有形”监督转为“有效”监督,“分散”监督转为“联动”监督。
加快干部廉政信息数据库建设。构建干部廉政信息数据库,通过动态分析研判干部廉政信息数据库数据,有效掌握责任领导和要害岗位的权力边界、职责权限、业务特点等信息,动态监督履责尽职信息,主动曝光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减少暗箱操作或公权私用现象,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例如,江苏省徐州市为提高派驻监督质量,利用驻在单位业务平台账号,新增或优化升级监督模块,统一建立“两个监督平台”,实现廉政风险实时预警功能,进一步提高了派驻机构及时发现问题的能力。
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一把手”监督。利用大数据方式打破原有现场监督距离限制,已成为派驻机构对“一把手”实施有效监督的重要举措。通过构建覆盖各部门的“三重一大”议事监督网络平台,实现对“三重一大”事项全程参与、决策行为全程留痕、落实情况闭环监督;通过对政府采购、招投标等行为的网上监控,严禁“一把手”对重大事项插手行为;通过将所有行政审批事项都在网上流转,用人权力和审批权力都在网上留痕,纪检监察组随时抽查或全程跟踪监督,及时掌握被监督单位“一把手”动态,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如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探索运用信息化手段,强化对“一把手”监督有效途径,打造集业务应用、数据采集、监督管理、预测预警、研判分析于一体的监督大数据平台系统,与“两报告”“两访一员”等线下数据同步衔接,形成对“一把手”和班子成员常态化、动态化监督体系。通过构建信息系统平台中的“政治监督”系统,更好推动“一把手”带头做到“两个维护”,通过构建“主体责任”纪实系统,推动驻在单位将主体责任有效传递下去,通过构建“权力运行”监督系统,有效对“三重一大”权力运行进行监督,通过构建“执纪监督”系统,加强对“一把手”履职监督,确保依规依纪依法处置相关问题线索。
加快党员领导干部电子廉政档案建设。通过详细记录领导干部本人基本情况、工作简历、家庭成员、线索处置、处分处理等廉洁信息,进行政治“把脉体检”。此档案可以随着党员干部工作单位、工作职务的变动而相应地在派驻机构间流动,在此基础上,将电子廉政档案向所有行使公共权力的公职人员延伸,有效提高廉政档案利用率和数据资料完整性,为深化日常监督提供基础条件。通过建立这个系统,方便一键对所有行使公权力人员摸清廉情底数,避免以前核实信息需要发函或专门派人前往、费时费力的问题。派驻机构还可以通过对电子廉政案件进行深度分析,及时向相关部门发出预警。如云南省纪委监委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探索建立廉政档案管理系统,将住建局、城管局等4家联系单位400余名干部职工全部作为“入库”对象。
通过信息化加强对派驻机构自身监督。派驻机构在监督好别人的同时,自身的监督权力也应受到有效约束和监督。派出纪委机关通过建立廉政数据共享系统,对运转流程、审批权限、办理时限、文书样式等进行全程留痕和制度约束,推动派驻机构监督权力运行过程可查询、可追溯,促使派驻机构干部增强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对于派驻监督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行为,信息系统会及时提示提醒,派出纪委机关会据此进行风险预警甚至纪法处理。
通过加强内网建设提高派驻机构工作效率。由于派驻机构数据的敏感性,网络中严禁优盘等存储介质拷贝、传输文件,当前很多地方的派驻机构传输文件都采取刻录光盘形式,既消耗时间又造成耗材浪费。为此加快纪检监察内网建设,打造统一监督信息平台,让监督数据、廉政档案、政治生态分析报告等可以“线上”查阅,既有助于派驻机构在上情下达和下情上达方面提高效率,又可以更好实现与其他监督部门间信息交流。对目前还没有使用内网办公的企业、高校派驻机构,应加大内网建设力度,尽快实现“一网通”、“一网转”。
信息化不仅是一种先进的技术和工具,更代表了一种先进的理念和方法。信息化正在社会治理领域掀起一场深层次革命,在党的自我完善自我监督方面,也应发挥应有的作用。面对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派驻纪检监察干部必须主动转变工作思路和方法,把大数据理念贯穿到日常监督中去,善于寻求大数据解决方案,围绕主责主业,推进大数据平台建设,将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技术优势融入派驻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