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上海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4起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问题。廉政瞭望·官察室记者梳理发现,涉案干部多有利用管理村集体经济事务的职务便利,侵吞、套取国家政策资金,谋取非法利益的问题。
如,浦东新区祝桥镇林业工作站原站长、集体组织原负责人周荣良利用其管理祝桥林业服务社等集体组织的职务便利,采取虚开发票的手法共在30多个项目中套取并占有工程款、养护费等资金。
上述问题的出现并不是孤例。近年来,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推进,投入到村一级的资金、项目越来越多,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也出现了一些不规范甚至腐败问题。今年1月,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明确部署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
从整治到治理,无疑有很长的路要走。结合实际,一些地方在通过查案深挖问题,有针对性补足短板的同时,尝试运用信息化平台规范产权交易等方式,探索管住用好农村集体“三资”、盘活村集体经济的路径。
农村集体“三资”涉及面广、项目繁多,具有较强的复杂性和多样性,相关领域的问题表现也呈现出多元化特征。
据一名查处过多起农村“微腐败”案件的纪检监察干部介绍,受认知不到位、管理不规范、制度不健全等多重因素影响,农村集体“三资”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主要表现在干部虚报、冒领、侵吞、套取集体资金,违规决策处置集体资产优亲厚友,以及监管失责等方面,遍及村集体“三资”管理使用、收益分配、公开公示等各个环节。
“以管理使用为例,由于对集体经济底数不清、管理不善,有的有账无物,有的有物无账,账面资产与实有资产存在较大偏差,致使一些地方农村集体‘三资’存在闲置浪费、流失严重、被挪用占用等诸多问题。”上述纪检监察干部说。比如,西部某村为了发展集体经济,引入实施绵羊养殖项目,但由于前期研究不深入,缺乏技术指导,产业发展受挫。该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在后续进行资产处置时,没有清晰的管理台账,710只绵羊去向不明,最终造成112万余元财政资金的损失。
细化到具体的违纪违法行为表现来看,综合各地曝光的典型案例,利用职务之便,直接或编造其他名义侵占、挪用村集体资金的违纪违法案例相对较多。其中较为典型者,如河南省新密市白寨镇政府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原负责人李建国。
据郑州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李建国利用管理白寨镇政府“三资”账户的职务之便,通过加盖本人印鉴、开具电汇凭证、转账支票等手段将“三资”账户资金转入其多名朋友银行账户,再由以上人员将挪用钱款转入李建国本人银行账户的方式,先后挪用“三资”账户资金13笔共计495万余元,用于赌博。其后,李建国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
当然,随着反腐败斗争向基层延伸的不断深入,像李建国这样胆大妄为者逐渐趋于少数,农村集体“三资”领域里的违纪违法行为愈发趋于隐蔽,但纪法意识淡薄,违背财务管理等制度规定,借机谋取私利者亦不在少数。
甘肃省纪委监委就曾通报过这样一起案例。2012年至2021年,天水市麦积区元龙镇上崖村时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陈进奎不按规定执行村集体财务管理制度,违规将新农村建设集资款、危房改造项目资金等113.47万元村集体资金与个人收入一起保管,白条入账、坐收坐支,不仅其本人从中非法获利,还造成该村新农村建设工程账务混乱。
除上述情况外,另一个不容忽视的现象是,因监管不到位和不正确履职而导致的各类农村集体资产“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
“这里面的原因有很多,村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是其中一个重要因素。”据一名县级纪委书记介绍,从实际情况来看,有的村干部怕得罪人,不敢管、不愿管。有的村干部认为农村集体“三资”量少,没有必要管理。还有的村干部为图方便,故意隐瞒收入、放大支出。
河北省秦皇岛市昌黎县马坨店乡邱家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姚万华就是这样的典型。据近日河北省纪委监委公开通报,2021年初至2022年10月,姚万华明知村民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养殖场,碍于情面未进行制止,也未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造成2.89亩耕地被占用。
问题找出来了,治理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又凸显出来。针对暴露出来的问题,各地有针对性地给出了应对之举。这些举措在一名长期研究乡村振兴领域的行业人士看来,主要可概括为三个关键词:清理、管理和盘活。
“通过清理,摸清农村集体‘三资’的底数和构成,这是加强‘三资’监管的前提。通过管理,管住重要权力,补足薄弱短板,是确保‘三资’不被截留挪用的关键。通过盘活,运用一些有效机制实现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是管好用活‘三资’的目标指向。”该人士说。
清理是基础。然而,要摸清“家底”并非易事。据农业农村领域的专家介绍,一段时间以来,一些地方干部尤其是村干部对农村集体经济的概念认识较为模糊,忽略了股份(经济)合作社才是集体经济组织的法定载体。有的地方甚至将具有带动作用的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和业主公司也视为集体经济组织,这就导致各地在统计口径上出现不一致,难免导致底数不清,与事实相差甚远。加之,个别村干部出于逐利和谋私的考量,并未将集体经济实情如数交代。
为摸清“家底”,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持续涌现。以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为例,当地以集体资产租金清收、村级资产违规出租、村级工程违规操作等多发问题为切入点,开展农村集体资金与资产的清理清查工作,逐一将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名下所有的可经营性资产进行核实、登记、建档、评估、入库,追缴历史集体资产欠收超亿元,追缴违规违纪违法所得近千万元。
把“家底”摸清楚,更要“晾晒”出来。公开并非简单的张贴内容。在行业人士看来,其核心要义是要把涉及农村集体“三资”的品类、数量、价格、收益等关键内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便于获取的形式公布出来,让群众等各类群体能够直观了解,避免出现选择性公开、为公开而公开等问题。
在这一方面,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探索建立了村民小组资产资源“话你知”公示牌模式。该公示牌主要涵盖“一图一表”两种形式。其中,“一图”主要包括资源资产具体位置、面积、合同期限、合同时间、发包金额等内容,“一表”则指资源资产分布卫星图。通过图表结合将涉及村集体收益的资源资产全部上榜公示,让群众对相关情况一目了然。
在前述举措基础之上,针对财务管理、资产出让、收益分配等关键点位,各地依据自身发展实际情况,进行了不同程度的尝试。
有的探索实施村财镇管,将农村集体“三资”由村(社区)集体委托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统一管理,由乡镇政府领导,同时接受县农业、财政、民政、审计等部门的业务指导。有的从规范基层小微权力运行的角度出发,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纳入信息化监督平台,用技术手段加强对相关权力运行及资产资金的监管。
还有的把纪检监察机关和行业部门的力量整合起来,对集体经济体量大、建设项目多、廉政风险高、信访问题突出的村(社区)开展提级巡察,以对症解决基层干部碍于情面不愿监督、不会监督等问题。
从实际情况来看,上述举措在一定程度上取得了积极成效。但在一名省级纪检监察机关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看来,随着反腐败治理的不断深入,一些涉村腐败行为已逐渐从原来的“缺斤少两”型向“利益共担”型转变,这给问题发现和案件查办带来了很大的难度。
“很多涉腐行为从表面上看并没有太大的问题,并没有直接截留挪用村集体资金,但通过一些手法和交易,形成了贪腐的利益共同体,表面上账实相符,实则利益交织。这就需要从源头上堵住利益寻租的空间。”该负责人表示。
从源头上破解农村集体“三资”监管难题,阳光透明是关键。近年来,各地积极探索打造各类阳光交易平台,把各类产权交易置于阳光监督之下。
一处闲置多年的社区房屋,能够带来多大的经济效益?在成都崇州市街子镇,这个数字是818万元。不仅集体资产实现保值增值,在引入广东深圳南山区企业投资人,运用先进经验发展乡村旅游后,预计带动周边4000余名群众增收200万余元。这一成效正是依托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开展公开交易而取得的。
为何能取得如此明显的成效?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副总经理吴伟分析说,农交所的产权交易是面向全国的,对这一产权感兴趣的客户都可以来参与竞标,市场竞争多了,价格自然也就上去了。同时,由于出价高,付出的成本多,中标者自然也会精心去经营打造,这对于资源的后续盘活和增值都很有益处。
正是看到了规范化的产权交易在抑制腐败、盘活资源、助民增收等多方面的价值,自2022年6月以来,在前期试点基础上,成都市探索开展农村产权“应进必进、阳光交易”行动,明确将农村集体资产类、资源类、资金类、其他类等四大类36项项目,纳入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进行公开公正交易。
在成都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陈洪看来,这在某种程度上是一种自我革命。“全面起底后,所有的集体产权交易都在平台上公开运行,全程留痕,终身可追溯,干部再也没有私下操作的空间,这无论对他们的思维理念还是权力行使都是一种巨大的冲击,这当然就需要克服阻力推进改革。”
虽然行之艰难,但效果立竿见影。以某村集体果园经营权交易为例,该产权第一轮为期20年的承包期由村干部私下协议承包,第二轮承包就在成都农交所进行公开交易,承包价格去除通胀因素后仍然高出了近20倍,仅净增收就高达103万元。
从整体情况来看,短短一年时间里,成都农交所累计成交农村产权7871宗,交易规模达到254.10亿元。不仅成交规模大,盘活资产的效应也很可观,翻倍成交是一种常态。其中,资产类业务最高溢价率达591.90%,资源类业务最高溢价率达686%,仅资产资源类业务直接为农民集体实现增收5060.01万元。
“我们的目标就是建立以规矩纪律管‘三资’的人、流程规则管‘三资’的事、农交平台做‘三资’的易、市场机制释农民的疑等为特征的农村产权规范化机制体系,在压缩基层腐败空间、促进集体增收、带动群众致富方面蹚出一条新路。”陈洪说。
规范化的产权交易平台倒逼基层干部规范行权,堵住了漏洞,但另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是,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推进,村干部工作积极性如何调动。
“村(社区)两委干部往往承担着大量的自治性群众工作,发展集体经济只是他们的日常工作之一,不同程度上存在不懂市场、不懂经营、不懂管理的短板,但具体的工作又要他们来做,如果不能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增强其发展集体经济的意识和能力,就会影响到整体工作的推进。”业内专家指出。
对此,上述受访对象认为,在规范村级干部权力行使的同时,应搭建梯度奖励平台,推动各级各部门、乡镇(街道)将涉农财政资金、项目与村集体经济发展有机结合,对集体经济相对薄弱、对村集体增收具有明显带动作用的项目,按村级集体经济自身实际投资额给予一定的奖补。
同时,依据法律法规建立公开透明的配套工作经费和绩效奖励制度,调动村干部参与乡村振兴的积极性,也为吸引更多乡土精英、紧缺型经营管理人才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