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 宁 高娅楠 王 维
2022 年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指出陕西省的创新创业发展要立足于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全面开启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新征程,谱写西安新时代超越新篇章。陕西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开展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的建设,推动科技发展为经济发展赋能、科技成果向产业发展转化,努力将其打造成全省创新转型发展的总窗口、总引擎和总源头。为进一步发挥陕西省高校丰富的研究型人才和创新成果优势,破解当前科技成果转化的一些困境,力促陕西省丰富的科教创新资源加速向产业端转变,畅通陕西省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转化通道、精准匹配科技成果供需资源、充分释放创新创业创造活力,在2023年3月到5月期间笔者就此对陕西高校科研人员展开调研,希望通过调研进一步推进秦创原赋能西部地区创新发展。
秦创原最初的建设理念是一个物理化的科技创新特区,一个固定的科技产业园区,后来扩大为概念性创新驱动平台,提供政策支持,由全省各市共同运行,以“平台+公司”的形式提供四大板块服务:空间和政策、创新创业、运营和成长、资本大市场,全链路支持成果转化。秦创原在平台合作方面采取的方式,一是与西安交通大学技术转化中心进行合作,由西安交通大学提供资源,秦创原匹配政策帮助项目落地。二是设立秦创原立体联动孵化器总基地,引入其他地市以及高校的孵化器,如陕西理工大学、西安石油大学设置了科技成果创新中心,由政府提供政策,学校设置孵化机构。三是搭建起高校与国有企业合作的桥梁,2021 年—2022年省属国企和高校通过省国资委国企创新中心共开展了47个重大项目的合作。
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的建设路径是以目标意识和问题意识为导向,推动政府和市场协同发力,统筹全局,重点突破,助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四链融合,着力实施“两链融合”创新行动、科技成果转化行动、科创企业孵育行动、硬核产业促进行动、创新人才汇聚行动、创新生态营造行动、全域创新协同行动等七大重点行动,构建“源头创新—技术开发—成果转化—产业育成”科创体系,营造各类要素高效融通的开放创新生态,做好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引领。
高校作为科技创新的主力军,须积极发挥各类创新平台建设的主体地位,深化校地、校企融合发展,发挥高校在创新主体协同发展、创新要素配置流通以及创新资源共用共享中的重要作用,并依托秦创原平台占据科技创新制高点,提高成果转化成效,成为建设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的工作重点。为详细了解陕西省各高校科研成果的转化情况,本研究以陕西省3 所985 高校、5 所211 高校、8 所本科高校、1所职业技术院校中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教师为样本,发放了230份问卷,全面调查了影响陕西省高校科研成果转化的因素。针对研究问题进行统计分析后发现,各高校的科研工作者们对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的了解不算充分,仅有不到两成的学者表示,他们目前了解并且正在通过秦创原进行创业活动。而现有的科技成果通过不同渠道的成果转化数量分别为:通过高校自有的科技成果转化部门转化数平均0.95 项,通过地方政府搭建的创新创业平台转化数平均0.89 项,通过固定产学研合作伙伴转化数平均0.59 项。其中,调查对象认为,阻碍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内部影响因素的影响程度评分由高至低依次为多数科技成果成熟度不高、科技成果转化收入与贡献不匹配、资金投入不足、缺乏明确目标、成果转化奖励内部机制不完善。而阻碍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外部因素影响程度评分由高至低依次为科技成果转化流程不清晰、知识产权保护不力、科技成果转化支撑服务不足、科技成果供需信息不对称、缺少相配套的转化和中介机构。
随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和国家科技体制机制改革的深化,传统制约高校成果转化的成果所有权、处置权、收益分配权等制度壁垒已被打破,高校频繁参与到社会经济活动中,科学研究与产业发展衔接日益紧密,高校已发展成为实施技术转移、成果转化的主阵地。高校科研成果转化不足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结合对陕西省内5所高校的7位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高校教师和2 位秦创原工作人员进行的线上访谈调研及问卷数据分析,总结出以下五个阻碍陕西省高校科研成果转化的问题:
(1)基础研究投入不足
根据《2020 年全国科技经费投入统计公报》数据,2020年我国研究和实验支出中,东、中、西部地区研究和实验经费各为16517.3 亿元、4662.9 亿元和3212.9 亿元,相较于上年分别增长9.2%、12.0%和12.4%,中西部地区增长速度连续4 年超过东部地区,但其中基础研究投入经费增长放缓。2020 年,我国基础研究支出为1467.0 亿元,增速较上年降低12.7 个百分点,占总体经费比例较低,仅为6.01%。问卷分析显示高校要以国家和陕西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需求为导向,进一步加强基础研究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问卷分析的结果也表明在支出经费成分中,与应用研究和小试中试支出相比,基础研究支出得分更高、贡献更加突出。
(2)科技成果质量有待提高
高校在产出科研成果的过程中,既要注重产出数量,也要重视成果产出的质量。在问卷调查中,有超过半数的调研对象在对于“您的科研成果转化预期存活年限”的问题当中选择了“1—3 年”,仅有不足9%的人选择了“10 年以上”。同时,在调查“阻碍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内部影响因素”的问题中,最重要的因素被认为是“多数科技成果成熟度不高”。所以在科技成果产出的过程当中,如何提升科技成果的质量和可应用发展是一个重要的议题。
(3)缺乏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和产学研伙伴
调查研究表明,通过地方政府搭建的平台进行转化和通过固定产学研伙伴进行转化得分都高于通过高校自有的科技成果转化部门进行转化。因此,加强政府搭建的科技成果中介转化平台和产学研联盟的建设对于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是非常重要的。在问卷调查中,有七成的高校教师表示学校有专门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的部门或机构,而有三成则表示不清楚。此外,大约有17%的高校教师表明他们所在的研究单位没有与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
(4)缺乏企业孵化和创业空间服务
在问卷调查中,调研对象普遍认为“对于科研成果转化最需要的政策服务”——其中最重要的两项政策服务分别是“提供创业空间”和“创业孵化服务”。2022年12月20日,工信部统计了2022年度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名单,陕西省6 家单位在榜,分布于航空科技、汽车零部件、电子数据、高新制造产业等。至此,陕西省共有25 家单位被评为国家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如何充分发挥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的作用,助力陕西省丰富的科研成果“落户”孵化基地,将是秦创原建设要解决的最关键问题。
(5)科技成果转化收入与贡献不匹配
在问卷调查中,调研对象认为“科技成果转化收入与贡献不匹配”是阻碍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最重要的影响因素之一。统计数据分析显示,学校对专利实施、技术转移等产生的现金收入分配比例是:学校占比24.67%,学院占比26.67%,发明人占比48.67%。对科技成果产生的收益分配如何平衡进而充分激发研究人员进行创新创业活动的积极性,也是一项重要的议题。
针对上述五项阻碍陕西省高校科研成果转化的问题,笔者进一步分析了导致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
(1)基础研究花费高、周期长
基础研究往往耗时更长、费用高、产出成果周期较长,高校面临着来自产业界和社会的压力,要求他们更加注重应用研究和技术转化,以满足经济发展和市场需求。这种压力导致了高校将更多资源和精力放在应用研究上,而忽视了基础研究的重要性。这也导致了高校的评价体系倾向于衡量科研成果的数量和应用效益,而忽视了对基础研究的评价和认可。教师晋升和科研项目评审通常侧重于应用研究和技术创新的产出,这给从事基础研究的教师和科研团队带来了较大的压力,导致他们在资源分配上更倾向于选择应用研究项目。我国高校的科研经费主要来自政府拨款和科研项目资助。然而,由于资源有限,政府往往更倾向于支持应用研究和产业发展,而对基础研究投入相对较少。这导致了基础研究领域的资金分配不均衡,限制了高
校进行基础研究的能力和规模。
(2)研究针对性不强
高校对研究管理较为分散,缺乏明显的针对性和统一性。例如,部分高校在研究项目的立项和管理上较为宽松,导致一些项目的目标和方向模糊不清,缺乏明确的针对性。此外,高校的研究导向和评价体系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研究的针对性。在当前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下,高校和研究人员更关注数量指标,如发表论文数量、项目数量等,缺乏对研究成果的深度评价和影响力的考量,研究者可能更倾向于追求表面上的成果,而忽视了对现实问题的深入研究和解决。相较于企业研究者,高校的研究项目往往由研究者自主确定,缺乏与产业界和社会的有效对接和合作,这导致一些研究项目的目的性不足,无法有效解决实际问题和满足社会需求。
(3)不同机构运行较为割裂
受到原有培养模式和培养机制的长期影响,高校对于研究型人才的培养体系仍然较为割裂,课程设置以基础理论课程为主,缺乏进入企业学习的机会和针对市场前沿的学习项目,应用实践环节的相关机会少,尚不能满足科技人才培养和应用的“产学研”联动培养模式的基本要求。此外,在研究型人才科研成果考评指标的设置当中,由于部分高校过分强调文本内容的产出,单纯以学术论文的发表情况来衡量研究人才的创新能力,此类导向的绩效考核指标会导致研究人员工程实践能力不足、综合创新能力不足、科研成果实用性较差。
调查结果的分析也表明,“缺乏明确科研目标”是调研对象认为阻碍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内部影响因素中较为重要的一个因素,而在“科研过程中关注企业的需求程度”的问题中,仅有8.33%的受访者表示在进行科研的过程中会很关注企业的需求,这也反映出高校科研工作者在科技成果的产出过程中过于注重理论研究而缺乏实践。
科技成果转化需要政府、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多个机构的紧密合作。然而由于机构间合作机制不够健全,信息沟通不畅,协作机制不够灵活,限制了科技成果高效率转化和发展。此外,一些机构间存在利益分配和合作模式等方面的障碍,也制约了产学研合作的深入推进,急需一个总平台协调管理各单位资源来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成效。
(4)缺乏专业化服务和资源支持
企业孵化和创业空间需要提供一系列专业化的支持和服务,包括创业指导、市场营销、融资支持、技术咨询等。然而目前存在专业化服务和资源支持不足的问题,导致创业者在实际运营过程中面临较大的困难。此外,创业者对于专业化服务和资源的需求也需要进一步引导和培养。企业孵化和创业空间服务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用于场地建设、设备购置、人才引进等方面。然而相比于东部沿海地区省份城市,西安市在这方面的资金投入相对不足,制约了企业孵化和创业空间服务机构的规模扩大和质量提升。缺乏良好的营商环境和知识产权保护,限制了企业孵化和创业空间服务机构的发展和运营。在注册、运营和融资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限制和障碍,使得企业孵化和创业空间服务的发展受到阻碍。下一步,如何将创业流程规范化、便捷化,如何用权威的信息平台将丰富的科研成果和有需求的产业进行链接是秦创原平台可持续建设的重点。
(5)激励政策有待完善
高校的绩效评价体系通常以学术研究为核心,而对科技成果转化的奖励和激励相对较少。这使得高校教师和研究人员在选择研究方向时更倾向于追求学术发表和科研项目的数量,而对于科技成果转化的积极性较低。科技成果转化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精力和资源。然而高校缺乏明确的激励政策和资金支持,无法有效地鼓励教师和研究人员积极参与科技成果转化。缺乏奖励机制和资金支持,使得科技成果转化在高校的发展受到限制。科技成果转化的过程往往伴随着一定的风险,包括技术转化的不确定性、市场风险和商业化风险等。高校教师和研究人员可能担心投入大量时间和精力进行科技成果转化,但最终无法获得相应的收益。
(1)开展科技成果源头精准挖掘
秦创原平台应建立常态化、精准化科技成果源头挖掘机制,制作动态技术成果库,发布产业链技术需求清单,定期赴目标高校院所对接。秦创原平台发展初期,可以通过建设陕西技术转移学院,培养一批懂产业、懂资本、懂市场、懂管理的科技经纪人队伍,持续完善科技经纪人“一对一”跟进重点高校重点学院的信息共享机制。对获得财政科技经费支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建立科技经纪人“跟踪服务”机制,支持科技经纪人参与项目可行性研究、应用转化、实施管理等关键环节。后期在合作稳定、高校科研成果提供稳定的情况下,可通过建立产业联盟研究院的方式进一步促进相关产业的校企合作,提升合作规模。通过秦创原平台将现有的技术需求带入校园,可以有效地提升科研的针对性和目的性。与产业链技术需求清单相对应,建设“专利池”,开展专利挂牌、转让、许可、质押、作价入股、证券化、收购自持等专利运营转化。建立健全以市场为导向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支持建设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开展专利导航、产业和技术发展预测等,培育一批高价值专利,优先纳入“专利池”。
(2)搭建中介平台,提升服务水平
建立完善的科技成果全链路转化机制,要推进产学研合作平台建设,依托重点研究基地、具有成熟产业科技接收能力的企业,打造开放式实验室群落,支持以中国西部科技创新港为代表的实验平台建设,打造集国家科研、科技成果转化、科技人才培养、高新产业企业孵化于一体的研究开发总平台,建设秦创原总窗口产业创新中心,构建“楼上楼下”创新综合体,进而推动更多科技成果沿途转化,并加快秦创原平台各研究院企业化改革,接收、转化高校优质科技成果,打造成果转化大平台。引导企业、高校、科研院所联合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支持行业领军企业牵头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此外,各高校要依托各类服务平台加快推进校企深度融合,以自身研究方向为主导,联合企业、科研院所共建协同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相关产学研用平台。依托企业资源,校企共建未来产业创新研究院、中试基地等,促进产出适应时代的新科技新成果,促进科技成果工程化和产业化。
(3)推动科技企业孵化平台提档升级
充分发挥沣东、沣西产业孵化基地和小试中试基地的作用,以产业需求为导向进行孵化,帮助科研成果在转化创业初期融入产业链。第一,提供空间支持,尤其是针对专业门槛较高的高新技术产业还需提供专业化的基础设施和运营管理。第二,提供专业化的研究平台,即通过引导头部企业加强前端联合研发的投入,利用秦创原孵化器基地,帮助初创企业和缺乏资源进入到产业化阶段的科技成果获得设备和研发资源支持。第三,构建秦创原人才大市场,提供专业研发人员和职业经理人服务,为初创企业提供研发和项目管理的支持。第四,提供项目资源,即以主要产业企业创新需求为引导的市场需求为导向,为初创企业提供联合研发的机会。第五,提供产业化服务,由资本和研发团队共同确立提出新企业发展方向,帮助产业链“制造企业”。
(4)完善成果转化利益分配机制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意见》,健全成果转化收益分配应该以提升知识价值为导向,对高校科技成果由研发团队实施转化的,将不低于90%的转化净收益奖励给发明人和研发团队,依据贡献度可给予转化人员不低于转化净收益10%的奖励;科技成果产出在一定时期内未转化的,采取挂牌交易、拍卖等方式实施转化,将不低于转化净收益的80%奖励给发明人和研发人员,依据贡献度可给予成果转化人员不低于转化净收益5%的奖励。提升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直接发明人的收益以达到激发成果转化活力的目的。
同时在高校的考评指标建设当中,也应当增加和完善对于科研成果转化的激励政策,如给予现金激励计入当年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确保发明人和研发团队能实际得到收益,从多方面设立激励政策加强科研人员进行研究的目的和成果转化的收益。
(5)加强基础研究经费投入
基础研究难度大、花费高、周期长,需要持续稳定的经费支持。要加大基础研究投入,在国家和高校层面上要加大财政和经费投入力度,同时要发挥秦创原总平台的作用引导企业、金融机构等资本市场主体以适当形式加大支持,拓宽捐赠和建立基金等社会力量投入科研的渠道。优化投入结构,建立持续稳定投入制度,对于加强基础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企业处于生产经营第一线,在第一时间就能感知到国内国际市场的各种机遇和风险挑战,往往比校园内的研究者更了解产业市场需求变化和对应的产业发展的技术需求,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对接的基础研究方向掌握得更为明确。这决定了企业在基础研究方面大有可为,主体作用有待进一步提升。提升基础研究投入,要引导和支持领军企业将基础研究、提高原始创新能力作为长期发展的战略性任务,帮助有相关基础的领军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等共同部署建设一批研发机构和重点实验室,加强更具目标性的面向行业共性问题的研究。落实研发费用支出和产生收益的税收优惠政策,完善联合资助等措施,以政策引导相关企业加大前端研究投入,提升企业在产学研深度融合中的主体地位和作用。此外,金融机构也要协调配合加强基础研究的战略部署,在兼顾自身实际的基础上,以适当形式进一步加大对高校科研人员基础研究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