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奕名
他,貌不惊人,是熙熙攘攘的人群中普普通通的一个;可是他却拥有透视心灵的火眼金睛和令人叹为观止的破案技巧,并且捉匪擒凶身手十分了得,他就是大侦探福尔摩斯。
这个暑假,一个偶然的机会,我得到了一本《福尔摩斯探案集》,抱着试一试的态度去阅读,没想到一下子就被深深地吸引了。一晃儿一个下午的时间过去了,直到妈妈多次喊我吃饭才依依不舍地把书放下。留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洛瑞斯顿街的惨案”,案件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伊克小德雷伯被人发现死于一所空房子中,在他的尸体旁边有一枚结婚戒指,附近的墙壁上用鲜血写着“RACHE”。杰弗逊·侯波返回房子去寻找戒指时发现巡警约翰·阮思已经在现场了,于是他慌忙装成醉鬼逃脱。
尽管这样,依旧没能逃脱福尔摩斯的法眼,他亲自勘察现场,非常认真仔细,这里看看,那里摸摸,连一个角落和一点儿的蛛丝马迹都不放过,终于将坏人捉拿归案。为什么福尔摩斯可以破案,我有两点体會:首先是他沉着冷静,在每一个案件现场,他总能镇定自若,认真分析整个案件的前因后果,而不是手忙脚乱无所适从;其次是他仔细认真,正是凭借这种仔细认真的态度,他总能在现场发现一些别人发现不了的线索,从而为破案指明了方向。
我知道所有的成功都不是唾手可得的,福尔摩斯破案的背后一定是大量的知识积累和经验总结,是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辛苦付出。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我们也一定要认真面对每一件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