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永祥
摘 要:“1551”党建机制是甘肃省庆阳老区检察机关的制度创新。两年多的实践中,基层黨组织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盘活党建思路,树立党建品牌,打造特色亮点,推动党建与检察业务融合发展,检察工作呈现出良好态势。针对基层党建工作中,存在的党建思维僵化、党建责任空挂、党建与检察业务融合不深等问题和难点,构建上下一体、内外协同的党建格局,创新形成集成管控、闭环落实的党建责任机制,为检察机关党建工作提供了基层方案。
关键词:党建机制 党建融合 党建责任体系
党的建设是检察机关建设的根本保证。甘肃省庆阳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庆阳市院”)创新提出“抓党建、重自强、提质效、促发展”党建思路,建立“1551”党建机制[1],落实“两谋两抓”导向[2],推动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增强机关党建工作实效,初步形成了干警政治信仰明显坚定,业务学习劲头明显主动,干事创业能力明显增强,机关纪律作风和工作质效明显提高,司法公信力和人民满意度明显提升的良好局面。
一、庆阳市检察机关的党建实践探索情况
(一)盘活党建思路
在“1551”党建工作机制引领下,庆阳市各基层检察院立足自身实际谋划党建思路,多元发展、竞相出彩。环县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环县院”)构建“党组统揽、总支指导、支部主抓、党员带头”的“四位一体”党建工作格局,建立完善“理念引领、组织保障、问题导向、强化落实”的一体化推进体系。西峰区人民检察院协调党建、业务和发展的三大关系,树牢“围绕业务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工作理念。合水县人民检察院创建“检心向党,服务群众,助推检察工作现代化”党建示范点。正宁县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正宁县院”)坚持“守初心、做表率、强监督、重自强”党建理念,大力推行“党组、党支部、党员”一体联动机制,形成党组书记带头抓、班子成员共同抓、党支部书记具体抓的工作责任体系。宁县人民检察院落实“抓党建、转作风、强素质、提质效”总体思路,以党建带动素能提升,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发展。
(二)创新党建品牌
庆阳市检察机关主动融入老区发展实际,通过用心打造党建品牌,大力推进优化法治化环境、高风险机构化险及不良资产清收处置、化解“登记难”等重点任务,积极构建跨区域、跨领域生态环境多元保护机制,深化三省(区)八市公益诉讼协作保护机制,探索“补植复绿”模式,联合油田企业等生态“碳库”检察公益保护基地,实施护佑未来向阳而生法治工程,以司法保护助推“六大保护”融合发力,多项工作受到了市委及社会各界肯定。比较典型的有庆阳市院第一党支部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打造“铸魂扬威”党建品牌。第二党支部立足服务保障,打造“优质高效”党建品牌。第三党支部立足公平正义,打造“利剑护航”党建品牌。第四党支部立足维护公益打造“忠诚为民”党建品牌。华池县人民检察院传承南梁精神,立足服务群众,打造的“五心五型”党建品牌。环县院围绕未成年人保护和检察业务亮点打造的“检心向党、未你护航”“12309检民心连心”“五彩检察、益路有我”党建品牌。
(三)解决群众诉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难,把各类矛盾纠纷排查、预防、化解挺在前面。一是创立马锡五式检察工作室。传承红色基因,在市县两级院创立9个马锡五式检察工作室,通过领导包案、带案下访、“云上”办案、以案释法等方式,把法理情送到田间地头、街头巷尾,积极探索多元解纷方式,以矛盾实质性化解回应人民诉求。二是积极发挥党员示范岗作用。设立“党建引领”“联系群众”“出庭公诉”“服务保障”“检察宣传”等一批特色党员示范岗,为群众服务。如镇原县院党员示范岗积极为128家民企提供法律维权服务,帮助解决问题困难7个。正宁县院党员示范岗针对1起村民种植产业因自然灾害受损且公司理赔不到位案件,经过依法监督为263户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3万元[3],并先后帮助96名务工群众追回劳动报酬106万余元[4]。三是推进共驻共建协议。在职党员与联系社区签订共驻共建协议,参与社区建设,服务社区群众,制定年度共驻共建服务活动计划,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幸福你我他”、党史学习教育进社区、“送法进社区、把爱带回家”等普法宣传活动。四是悉心培育“红+绿”公益诉讼检察。聚焦红色资源和绿色生态保护,联合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文旅局建立“红色革命文物管理保护工作站”,联合长庆采油十厂乔河作业区在庆四联建立检企共建“绿色站”,以“检察蓝”守护“革命红”和“生态绿”。五是鼓励各支部创新为民服务举措。在县级院党支部创设的“畅通信访电网四位一体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检察长接访听民声”“检察官带案下访解纠纷”“司法救助暖民心纾民困”“公开听证促公正赢公信”“限时办结主动答复100%”“亮牌服务公开评价受监督”等为民服务举措。
(四)提升队伍素能
坚持将党的政治理论学习与法律业务学习相结合,积极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会、研讨交流,深化落实“三会一课”,开展特邀专家辅导讲座、领导干部上讲台等活动,建立跟案、跟班交流学习制度,选派22名干警分别到省检察院、省法院、市委办公室和基层法院学习实践,开展“三重温两学习一警示”系列活动[5],持续提升党员干部素养。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党建工作的意见》《党建工作要点》《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等20余项意见、办法、清单,修订完善党务政务、队伍建设、检察业务等6个方面80项管理制度。制定《党建工作考核办法》,严格落实支部书记述党建和党员干警考核评议制度,强化党建考评与绩效考核、评先选优、干部任用相结合,做到考核考党建、评议评党建、使用干部用党建。持续深化全面从严管党治检,统筹推进“三抓三促”“铸忠诚警魂”行动、“院风、院貌、院规”建设,充分发挥正反典型教育引导作用,从严惩处违纪违法行为,增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震慑力,积极引导广大干警以过硬的本领、优良的作风为检察工作发展赋能。
(五)强化党建示范作用
建成党建综合展示区、文化长廊、支部党员活动室等标准化党建示范阵地,升级改造党建活动室、道德讲堂、学习园地等个性化党建文化阵地。主动适应信息化、网络化发展趋势,开发建设党建工作网,打造网上党建阵地,制作专题宣传片。积极开展“两优一先”“五个十”[6]先进评选活动,实行党员干警轮值书记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打造检察荣誉墙、党员书屋,开展“公诉人出庭观摩评议”“法律文书月点评”“最美办公室评比”等活动。以传承弘扬红色文化为主题,组织党员干警开展重温入党誓词、缅怀革命先烈、参观红色展区、聆听主题党课、走访慰问老党员、表彰优秀共产党员等活动。2022年7月,庆阳市院、环县院党建阵地被确定为全市党建活动观摩点。省人大、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检察院、省直机关工委和兄弟市州院及市县有关单位先后到市院党建活动阵地集中督导调研、观摩交流48次。党建做法经验先后被《半月谈》、甘肃法制报等多家省级以上媒体刊发报道。
二、党建实践中发现的问题
(一)思路措施不强导致党建思维僵化
一是谋划党建工作思路不清。部分基层党员政治理论水平限制,对党建引领检察工作的内涵及重大意义认识不深,对新时代党建工作的要求掌握不细,难以结合自身实际提出有针对性的党建工作思路。或者有思路但思路狭窄,不能做到目标清晰、系统完备、能管长远。二是党建工作标准不高。部分黨支部推动党建工作沿用老套路、老方法、老经验,思维僵化,观念陈旧。开展组织生活、主题党日活动形式刻板单一,缺乏创新意识和标准化建设意识。存在党建阵地不规范、制度机制不健全、方法途径单一等问题。三是党组织干部配备不齐。受司法改革和人员集中退休影响,部分院存在党支部、党小组干部配备不齐或者组织关系不顺的情况。有的党支部宣传委员、纪律委员形同虚设。有的基层党员忽视自己的党内职务和党员身份,理不清党建与业务之间的辩证关系,对党内业务推动不足。
(二)机制建设不强导致党建责任空挂
一是党建责任机制不健全。有的党组、党支部责任主体对岗位具体责任内容认识不够清晰,没有党建责任清单。有的分管领导、支部书记对本支部的党建目标、党建责任认识不足、定位不准,缺乏推动落实的制度依据。二是党建压力传导不到位。部分院党组、机关党委、党支部、党小组在逐级开展督促检查、发现问题、狠抓整改上还不到位,党建工作指导不够精准。三是党建工作考核落不实。相比业务考核,党建考核操作性和执行力还不强,没有完全融入年度重点任务和具体指标,党建考评综合运用不完善。部分基层院党建考核流于形式,有的院没有制定针对性考核办法,有的院虽然有考核办法,但将制度“束之高阁”,制度执行力、制度检查落实仍有较大差距。
(三)创新实践不强导致党建融合不深
一是党建工作联系不到检察业务。不能把党建工作较好地融入服务中心大局、法律监督工作等检察工作现代化事业中,部署党建工作成了脱离业务的自我循环。有的支部领导和部门领导把机关党建工作狭义理解为党务工作,缺乏促进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存在就党建抓党建的认识误区。二是检察工作体现不出党建成效。在谋划业务工作时,没有将党建工作融入其中,不知道如何发挥党支部政治功能和组织力量推动检察事业发展,造成部署检察业务工作脱离党建,落实业务工作时“借”不上党建之力,党建与业务不能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局面。三是党支部宣传发动效果不够好。党支部培树优秀典型不够,对党员先进事迹的挖掘、总结、宣传不主动、不到位,不能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广大党员立足本职岗位讲奉献、讲担当和争先进,在打造党组织的凝聚力方面有欠缺。
三、完善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工作机制的思路对策
(一)强化组织支撑,发挥党组谋划全篇的领导作用
一是突出抓好组织领导。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中心内容和首要任务,自觉在党建工作中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把机关党建工作融入现代化实践中去谋划、去部署、去推进。根据年度党建重点和检察中心任务,研究制定符合实际的机关党建计划、办法、意见,建立和完善党建责任清单,每年至少召开2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二是强化支部标准化建设。以打造政治能力强、支部班子强、党员队伍强、作用发挥强的“四强”党支部为目标,全面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制定机关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工作手册,细化支委会建设、组织生活、功能作用、党员队伍建设等规范标准,探索推动过程纪实、监督提醒、积分管理、评星定级等方法措施,积极组织星级靠前支部与靠后支部“结对子”,大力开展“一个支部一个品牌”“一个小组一个特色”“一名党员一面旗帜”“一项工作一件精品”争创活动,加强党建阵地建设,推动“沉浸式”“体验式”“全景式”党建,实现全面进步。三是加强党务人才培养。严格落实“机关专职党务工作人员占机关工作人员总数的1%-2%”要求,利用换届机会,选优配强机关党委、各党支部书记,并配备30至40岁左右的优秀年轻干部担任委员,形成老中青相结合的梯次配备。积极采取党支部书记轮训、党小组组长培训、党务和纪检干部培训、党建课题研究等多种方式,不断提升党务干部履职能力。
(二)强化机制支撑,形成各级集成管控的责任体系
一是健全责任落实机制。针对责任不清、履责不明等问题,明确领导班子主体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以及机关党委书记、委员和各党支部书记、委员的具体责任,建立和完善目标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做到量化到岗、细化到人,着力构建职责清晰、目标明确、环环相扣的责任链条,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党建工作格局。二是完善督查管理制度。坚持以《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等文件为依据,建立完善常态化督查检查制度,市院党组、机关党委定期对市院各党支部、各基层院党组、党支部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党建重点工作和重要制度情况进行督查,通过建立问题台账,下发整改任务清单、督查问题清单等,促进集中整改、一体整改、对账销号。三是优化考核评价机制。把党建工作纳入年度考核体系,实施年底实地考核、年度述职评议、平时动态考核等相结合的考核评价方式,进一步科学设置考评内容、量化考评指标,加大党组对党支部、党支部对党员的考核权重,把党建考核评价结果与评先选优、职级晋升、提拔任用、换届评价相结合,切实将“软指标”变成“硬杠杠”。
(三)强化实践支撑,推动党建与检察业务的深度融合
一是聚焦中心任务抓融合。坚持把机关党建融入市委中心任务贯彻落实,以党建引领推动检察机关服务老区高质量发展年度“十项重点工作”,创新探索“党建+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模式,积极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主动创稳、乡村振兴、生态保护、民生保障、社会治理等重要任务中,充分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二是聚焦法律监督抓融合。探索完善机关党建与“四大检察”深度融合的项目化、具体化、实效化的实践路径,充分发挥“联系群众示范岗”“出庭公诉示范岗”作用,依托马锡五式检察工作室、陕甘宁三省(区)八市公益诉讼全流域协作保护机制、护佑未来向阳而生法治工程、数字检察大数据应用、侦查监督协作配合办公室等市县两级院创新实践新平台、新载体,全力推动刑事检察“求极致”、民事检察“出精品”、行政检察“求突破”、公益诉讼检察“创名片”。三是提升党建宣传引领力。以打造特色品牌亮点工作为抓手,深入实施实践创新研究课题项目,推动数字法律监督模型竞赛,积极总结经验形成高质量、高水准的理论、实践创新成果,努力打造在全省甚至全国有影响力的检察品牌和亮点工作,进一步放大党建示范带动效应,全方位、立体化展示检察机关党建融合成效。通过“五个十”“两优一先”表彰等先进评选活动,大力选拔先进党员典型,引领带动广大干警积极向上、拼搏奉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