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伟伟,赵鹏博
(1.吐鲁番市水利科学研究所,新疆 吐鲁番 838000;2.吐鲁番市坎儿井研究所,新疆 吐鲁番 838000)
吐鲁番的坎儿井系统是世界上最广泛的古地下隧道井群之一,展示了令人印象深刻的古代采水技术[1]。吐鲁番坎儿井历史悠久、举世闻名,是新疆坎儿井的发源地,是各族群众为克服当地干旱缺水条件、巧妙利用地形坡度开凿的地下取水工程,是吐鲁番人生产生活最重要水源之一,是宝贵的灌溉遗产和历史文化遗产。坎儿井是极度干旱区传统水利工程的典型代表,明朝中期时代吐鲁番就有这种坎儿井。目前,吐鲁番坎儿井数量多、分布广、最具代表性。巴基斯坦的坎儿井灌溉系统的管理有多种形式,有的是政府部门管理,有的是自由的社区管理,在这两个之间,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半政府和半社区管理的系统[2]。在中国,坎儿井多属于村集体所有,少量属于村民个人所有。多年来,国家为切实减轻和规范农民负担,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取消劳动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后,坎儿井可持续保护利用投入越来越少。因管理不善、内部堵塞等造成部分有水坎儿井出水量减少、首部竖井有水、出口无水的可恢复坎儿井逐渐增多。因此,找准现状问题,提升坎儿井基层管理,推进保护和合理利用坎儿井,充分发挥坎儿井的综合效益,是本文探索的主要内容。
研究区极度干旱的吐鲁番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部,是天山东部的一个东西横置的形如橄榄状的山间盆地,四面环山,其中心是艾丁盐湖(或艾丁湖,42°39N/89°16E),属于典型的大陆性暖温带荒漠气候,自然条件独特,日照和无霜期长,光热资源丰富独特,极端高温达47.8℃,盆地内干燥少雨,全年日照时数3200h,年10℃以上有效积温达5300℃以上,年均降水量16mm,蒸发量3000mm以上,无霜期长达280~300d,太阳能年辐射量每平方米达5200~5900MJ,风能资源总量达5000万kW。
坎儿井是在第四纪地层中,自流引取地下水的一项古老水利工程设施,由人工开挖的竖井、具有一定纵坡的暗渠、地面输水的明渠和储水用的蓄水池组成。单条坎儿井长度约几百米到十几公里,竖井深在10~100m之间。
1949年吐鲁番有水坎儿井1084条,年径流量5.08亿m3;1957年有水坎儿井1237条达到最高峰,年径流量5.63亿m3;1966年有水坎儿井1161条,年径流量6.61亿m3;1987年有水坎儿井800条,年径流量2.91亿m3;2003年有水坎儿井406条,年径流量2.32亿m3。2014年全市共有坎儿井997条,其中有水坎儿井214条,总长度3491.74km,总流量3.644m3/s,年径流量1.15亿m3,控灌面积9.38万亩[3]。
基于吐鲁番市2003年和2014年坎儿井普查档案资料,按照高昌区至鄯善县至托克逊县的路线,如图1所示,采用问卷调查和现场测量的方式,厘清吐鲁番坎儿井现状,包括不限于吐鲁番市坎儿井的管理方式和类型、首部竖井深度、长度、竖井总数、涝坝容量。
图1 高昌区、鄯善县和托克逊县调查路线图
当前对重要坎儿井的抢救保护主要采用工程手段对其进行加固、掏捞、清淤、防渗处理达到防塌、防淤、防渗和增加出水量的目的,但这只是治标不治本的办法[4]。坎儿井不能一条一条地保护,应当统筹规划科学划定保护区,必须严格控制区域用水量,减少地下水开采量,逐步恢复地下水位。只有从区域水源保护着手,才能从根本上保证坎儿井的可持续利用[5-6]。同样,从制度上来讲,管理手段对坎儿井的保护利用意义重大,是维护坎儿井活力的重要举措。
按照现有资料分析,1957年至2014年有水坎儿井减少了1023条,年均减少18条。基于2014年普查结果,现全市共计调查坎儿井216条(含新找到有水2条),其中有水169条,无水22条,可恢复21条,相较2014年减少45条,年均减少5条,如图2(a)-(b)所示。总体来看,坎儿井的保护和利用情况不容乐观,当然和管理方式密不可分。
图2 2023年有水坎儿井数量柱状图和有水坎儿井变化柱状图
多年来,随着蓄、引、输、机电井等水利工程的加速建设,坎儿井在水资源配置中的作用逐渐减弱,村集体对坎儿井保护利用的重视程度明显减弱,主体责任逐渐缺失,尤其是取消劳动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后,坎儿井岁修、掏捞工作投入明显不足。
目前坎儿井多数以村为单位管理,属于集体所有,缺乏必要资金和有效的管理手段。对出水量大、效益好的坎儿井,村集体通常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出水量小、效益差的坎儿井,通常由村干部直接管理。坎儿井管理主要开展供水,水费收取,巡查、组织掏捞等工作。目前,坎儿井管理人员对竖井冬季覆盖的落实、灌溉面积蚕食坎儿井地面范围、房屋道路等城乡建设发展等危害坎儿井的行为监督和管理不够。
坎儿井岁修、掏捞以人工为主,掏捞成本高、效率低。目前坎儿井的开挖仍采用传统的方法,工具、工作方法落后,其实对坎儿井的挖掘完全可以采用现代技术进行,如使用全站仪定位、钻机挖掘,其它机械设备运土和出土,古老工程与现代科学技术相结合将是坎儿井工程发展的必由之路[7]。目前,坎儿井岁修、掏捞资金主要依靠村集体机电井承包费和争取上级资金解决,因资金筹集不及时造成岁修、掏捞工作经常性滞后;对内部塌方较多、资金需求量大的则因无法解决资金而搁置。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坎儿井保护条例》新改扩建公路、铁路、输油输气管道以及石油、天燃气开采等各类工程,需要穿越、跨越坎儿井的,应当对工程建设期间、运行过程中可能给坎儿井造成的危害进行论证,并制定坎儿井保护方案;坎儿井保护方案应当征得坎儿井所有者的同意;坎儿井所有者可以委托坎儿井所在地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对保护方案组织审查,并进行监督。但因基层监督管理不到位,论证工作缺失较多。
群众保护坎儿井的意识不够强,灌溉面积蚕食坎儿井地面范围,灌溉渗漏加速坎儿井内部塌落;村民对房屋、道路工程建设对坎儿井影响的认识不够,经常不自觉地开展一些危害坎儿井行为,载重车辆等地面震动加速了坎儿井内部坍塌断流。
坎儿井点多面广,单纯依靠行业主管部门保护难度较大,坎儿井保护利用工作主要在基层。区县应督促落实乡村属地管理责任,参照河湖长制成功经验构建责任体系,将有水和可恢复坎儿井保护利用工作落实到人。
设立乡级责任人:乡镇党委政府要将坎儿井保护利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研究部署,设立乡级责任人,由乡镇主要领导分片包干负责。
设立村级责任人:村委会要按照“谁所有、谁管理,谁受益、谁保护”原则落实保护责任,经常性研究坎儿井保护问题,设立村级责任人,由村委会主要领导兼任。
设立管护责任人:村委会要将有水坎儿井和可恢复坎儿井逐个明确专人管理和保护,设立管护责任人,集体坎儿井由村委会指定人员担任,私人坎儿井由所有者担任,管护责任人要熟读文物保护和坎儿井保护利用相关法律,经常性巡查坎儿井,做好竖井覆盖、沿坎儿井暗渠走向设立明显保护标志,及时制止和向行业主管单位上报违法行为。
坎儿井管护责任人要及时将存在的问题上报村委会研究解决。每年将坎儿井维修费用纳入村集体收入分配方案,解决岁修、掏捞资金缺少问题,避免积小患成大患造成坎儿井断流。灌溉区区域、渠道、房屋等各类建筑物危害较重等易坍塌区域,坎儿井所在村要积极申请县级财政资金、乡村振兴、水利、文物保护等资金,强化坎儿井加固措施。
群众自发保护坎儿井是坎儿井保护利用的重中之重。要通过宣传充分调动基层群众的主动性、积极性,引导广大群众正确认识坎儿井、自发保护坎儿井、主动参与坎儿井保护利用工作,推动形成全社会保护利用坎儿井的浓厚氛围。要做好普法宣传,入户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坎儿井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群众坎儿井保护意识。要在人员密集场所设置展示牌进行宣传。
严格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坎儿井保护条例》,对坎儿井周边机电井凿井申请、房屋建设、道路建设等纳入村委会研究事项严格把关,并要征求“村级责任人”意见;乡级政府在收到机电井申请后,要征求“乡镇级责任人”及坎儿井受益村意见,对影响有水和可恢复坎儿井水源的一律不予通过。严格落实《条例》新改扩建公路、铁路、输油输气管道以及石油、天燃气开采等各类工程,需要穿越、跨越坎儿井的,应对工程建设期间、运行过程中可能给坎儿井造成的危害进行论证,并制定坎儿井保护方案的要求,方案经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审查后坎儿井所有者方可同意实施。
将坎儿井保护利用工作纳入各级党政领导考核体系,乡镇要将坎儿井保护利用纳入村级考核。区县行业主管部门要经常性开展坎儿井保护利用督导检查,督促各级领导把坎儿井保护利用工作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在行动上,确保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对工作不力的,区县、乡镇党委政府要进行约谈问责。
坎儿井是中国宝贵的灌溉遗产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好、利用好、传承好坎儿井和坎儿井文化,是我们应该担负的历史责任、时代责任。建立坎儿井基层管理责任制、良性资金支持机制、合理的宣传监督机制、涉坎儿井项目管理机制、监督考核机制,强化坎儿井基层管理,是推进保护和合理利用坎儿井,充分发挥坎儿井的综合效益的重要措施,具有很好的实施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