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晓靖 刘文静
(西安石油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陕西 西安 710065)
近年来,银根收紧和资源错配给中小企业带来显著的信贷约束问题,致使处于融资劣势的企业求助于非正规金融渠道。同时,随着经济增长进入新常态,实体投资机会逐渐减少,资本“脱实向虚”,越来越多的实体部门开始从事放贷业务,这为非金融企业影子银行化提供了环境和条件。已有学者对影子银行化做出界定,即实体企业充当金融中介、扮演银行角色,将从资本市场或自身筹集到的资金进行二次配置,以较高利率再放贷给中小型企业。具体而言,通过委托贷款、委托理财、民间借贷以及购买各类影子信贷产品的方式参与影子银行业务[1]21-35,加剧了非金融企业影子银行化程度。非金融企业已成为继银行、证券等主流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的又一特殊影子银行体系参与主体。根据国际信用评级公司穆迪报告显示,截至2022年底,我国影子银行资产总额高达50.3万亿元,占名义GDP的41.6%。可见,影子银行业务成为当下重要投资渠道以及不可忽视的存在。
影子银行化为实体企业提供新的融资方式,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然而,其高杠杆、高隐匿性的特征加剧了市场整体和企业的经营风险、降低企业的盈余可持续性。2019年,中共中央就防范金融风险强调“脱实向虚已成为我国金融体系中的最大痛点”。2020年,中国银保监会首次发布《中国影子银行报告》,提出相关监管措施。2022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着力发展实体经济,依靠创新发展新动能,加强金融、地方债务风险防控,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对防止企业脱实向虚和金融化,并实现风险把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出新要求。可见非金融企业影子银行化受到政府部门的关注,并将其作为风险治理的重要内容。那么,针对非金融企业的影子银行化,审计师作为资本市场的守门员,是否意识到增大的审计风险?又将采取何种行为应对溢出的审计风险呢?因此,对这一问题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非金融企业影子银行化的经济后果主要表现在对资本市场、企业经营、企业财务和审计收费4个方面。非金融企业影子银行化的积极后果表现为通过闲置资金聚集效应和增强资金流动性2个方面缓解了中小企业的融资约束[2]245-250,提高了自身资金配置效率,并且在宏观上可作为银行信贷的替代和补充[3]59-65。然而,非金融企业影子银行化也存在不可忽视的消极后果。对资本市场而言,易于在银行融资的企业通过二次放贷的方式占用了社会资源,降低市场整体福利[4]96-105。就企业经营而言,非金融企业影子银行化使企业脱离实业,降低了投资效率和全要素生产率[5]8150-8163,导致营业收入的挤出负效应大于增效收入,总体盈利能力下降[6]3258-3274。就企业财务而言,非金融企业影子银行化投融资期限错配提升了财务和债务违约风险[7]3-23,并增加了管理层盈余管理和股票崩盘风险[8]174-192。除此之外,非金融企业影子银行化对于审计费用也会产生影响。若被审计单位影子银行化程度高,公司的债务违约风险、代理风险和破产风险进一步提升,进而增加审计师投入和风险溢价,导致审计费用的增加。[9]19-27
已有文献对于审计师风险应对的影响因素主要通过外部环境和企业层面展开。就外部环境层面而言,当经济不确定性[10]72-75+2和企业政策性负担[11]643-662较高时,审计师通过提取风险溢价增加审计收费、披露更详细的审计事项、分配更有经验的审计师来应对审计风险。就企业层面而言,已有研究表明企业的资产规模、经营风险、盈余管理、管理层特征等,会影响审计师的风险感知。审计师通过投入更多审计资源、实施更多测试、提高审计收费、出具非标审计意见等行为来应对风险。[12]526-544在企业投资决策中,若审计师能够识别出企业金融化[13]54-64、影子银行化[7]177-187存在的审计风险,将以提高审计收费和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行为来应对。审计师风险应对的具体行为现有研究主要通过审计投入、审计收费、审计意见[14]51-65、审计师行业专长、关键审计事项、审计师变更、事务所变更[15]178-192等维度展开。
现有文献侧重研究非金融企业影子银行化对公司内部经营、财务和企业价值的影响,较少关注对外部监管者和鉴证者的影响,不利于对非金融企业影子银行化的经济后果做出完整解释。对于非金融企业影子银行化与审计的关系,大部分文献是从非金融企业影子银行化的经济后果进行分析,而鲜有以审计师视角对被审计单位影子银行化如何进行风险控制方面的研究。
本文可能的边际贡献在于:(1)基于审计师视角,研究其如何应对非金融企业影子银行化的审计风险,相较于现有文献中审计收费作为单一应对行为,本文将风险应对行为拓展至派遣具有行业专长的审计师、审计收费和审计意见3个层面,且丰富了影子银行化的经济后果研究。(2)已有研究侧重于客户业务风险和审计风险层面,本文将研究视角细化为报表层次和认定层次所隐含的重大错报风险,有助于审计师在实务中将非金融企业影子银行化纳入风险评估范围,采取针对性应对行为。
根据现代风险导向审计理论,将审计程序分为风险评估和风险应对。《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21号》要求审计师通过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识别和评估重大错报风险,根据所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水平,安排后续的审计计划、审计程序应将审计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低水平。因此,重大错报风险是影响审计师风险应对的重要因素。已有研究发现,非金融企业影子银行化的重大错报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3个方面。第一,影子银行化提升了企业的经营风险。徐经长、汪猛研究认为,风险导向审计中,企业经营风险是审计最重要的风险来源[16]80-86+97。李建军、韩珣研究发现,当管理层投资影子银行业务时,往往会忽视主营业务的存续和创新,对其产生“挤出效应”,进而给企业带来经营风险[1]21-35。第二,影子银行化提升了企业的财务风险。相较于金融企业,非金融企业缺乏风险识别和管理的能力,从事影子银行业务时,缺乏对资金借入方的资质审核且无法获知资金后续使用情况,继而存在债务违约风险和现金流断裂风险。[7]3-23第三,影子银行化会加大管理层的盈余管理行为。[17]96-109当管理者面临企业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时,会加剧企业的代理问题,管理层产生盈余管理行为,从而降低会计信息质量。基于上述分析,当审计师感知到非金融企业的影子银行化存在较高重大错报风险时,会采取相应的风险应对行为以控制审计风险。
本文从初步业务活动作为审计师风险应对的起点,以派遣具有行业专长的审计师、审计收费、审计意见3个维度表示审计师风险应对行为。Johnstone,Bedard[18]1003-1025表示审计师在对被审计单位初步了解和风险评估阶段,通过分配更具行业专长的审计师来应对客户风险,同时,审计准则1141号也要求派遣具有行业专长的审计师应对舞弊风险。审计收费表现为审计师通过投入审计资源、扩大审计范围、收集更多审计证据以应对审计风险。审计意见表现为当审计师无法控制风险时,会通过出具非标审计意见降低自身潜在风险。因此从以上3个方面来考察审计师对于非金融企业影子银行化的应对行为。
基于非金融企业影子银行化可能带来的经营风险和管理层舞弊风险,从而导致财务报表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审计准则1231号要求审计师对此应采取总体应对措施,如指派更有经验的审计师、拟对实施的审计程序性质、时间、范围作出总体修改等。已有研究表明,具有行业专长的审计师能够充分利用其执业经验判断被审计单位行业发展现状、投融资能力以及所面临风险,察觉到风险较高的事项[15]178-192,通过职业判断进行有效的风险应对,制定更有针对性的审计程序以降低审计风险[18]1003-1025。范经华、张雅曼[19]81-88+96发现,具有行业专长的审计师能够发现客户的违规和信息操作行为。据此,当非金融企业影子银行化程度越高时,财务报表层次的重要错报风险可能越大,一旦审计师感知到这种风险,便会让会计师事务所派遣更具行业专长的审计师执行审计业务,从而提出以下假设。
H1:非金融企业影子银行化程度越高,更倾向派遣具有行业专长的审计师以应对审计风险
由于影子银行业务隐藏在“其他非流动资产”“其他应收款”等报表项目中,提高审计收费便成为审计师应对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的外部表现。审计收费包括审计业务成本和风险溢价2个部分[20]161-190。就业务成本而言,影子银行化的高隐匿性加剧了管理层与审计师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增加了管理层盈余管理行为。审计师感知到认定层次可能存在的重大错报风险之后,将会投入更多审计资源、增加细节测试以降低检查风险。例如,极具风险的民间借贷业务隐藏在“其他应收款”的会计科目中,审计师需要做出以下审查:(1)询问和检查民间借贷、抵押和担保相关的合同文件,评估其风险性;(2)审查被审计单位是否虚构关联方交易从而将资金用于高风险的影子银行业务,证实其财务报表中存在或完整性的认定;(3)基于影子银行业务的借款方可能发生的债务违约风险,审计师还需通过函证等手段,确认借款金额、账龄和减值损失,证实其准确性、计价和分摊的认定。不难看出,审计师面对非金融企业影子银行化所开展的额外审计程序增加了审计成本。就审计风险溢价而言,审计师感知到非金融企业影子银行化存在更高的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和盈余管理风险时,审计收费中将包含对未来可能赔偿责任的估价,作为应对风险转移的补偿,提高审计风险溢价。综上,提出以下假设。
H2:非金融企业影子银行化程度越高,审计师更倾向收取高审计费用以应对审计风险
审计意见是审计师对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是否按照会计准则编制,是否公允反映被审计单位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评价。当审计师无法通过降低检查风险来应对被审计单位重大错报风险时,考虑到审计失败潜在的审计师声誉风险和诉讼风险,审计师会强化风险控制意识,可能会以出具非标审计意见提醒投资者应对审计失败的风险。根据信号传递理论,当审计师出具非标审计意见时,投资者对企业会持更加审慎的态度,减轻了由于利益相关者根据不恰当的审计意见对企业投资不当而转向对审计师诉讼的可能[14]51-65。据此,提出以下假设。
H3:非金融企业影子银行化程度越高,审计师更可能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以应对审计风险
选取2014—2021年我国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由于2014年之后影子银行业务逐渐演变为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多种形式,所以以2014年之后的数据作为研究样本。对原始样本做以下处理:(1)剔除ST、*ST的上市公司;(2)剔除金融企业;(3)对企业所在省份、行业、产权性质缺失值进行补充;(4)对所有连续变量进行了1%和99%的缩尾处理,最终获取25 002个企业年度观测值。所有样本数据来自国泰安数据库,运用Stata15和Excel软件对数据进行处理。
3.2.1 解释变量:非金融企业影子银行化
非金融企业影子银行化指非金融企业扮演“类银行”角色,以直接和间接的形式将资金放贷给中小企业。借鉴黄贤环、王翠[21]80-89,司登奎、李小林等[8]174-192,李建军和韩珣[1]21-35等学者的研究思路,将委托贷款、委托理财和民间借贷3类影子银行业务规模加总来衡量非金融企业影子银行化。具体而言,委托贷款通过“其他流动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等会计账户反映;委托理财用国泰安对外投资数据;民间借贷用“其他应收款”反映。综上,本文使用“其他流动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委托理财”“其他应收款”之和的自然对数来衡量非金融企业影子银行化程度。
3.2.2 被解释变量:审计师风险应对
(1)
3.2.3 控制变量
为了控制其他变量对本文研究结论可能造成的干扰,借鉴翟胜宝、许浩然等的研究,选取企业规模(Size)、资产负债率(Lev)、资产报酬率(Roa)、应收账款占比(Accr)、存货占比(Inv)、速动比率(Quick)、产权性质(Soe)、是否“四大”(Big4)、企业成长性(Growth)、第一大股东持股(Top1)、企业年龄(Age)作为控制变量,变量定义见表1。
表1 变量定义
为了探讨非金融企业影子银行化与审计师风险应对,对假设H1、H2、H3进行验证,借鉴翟胜宝、许浩然[14]51-65的作法,分别从审计师行业专长、审计收费、审计意见3个维度的应对行为与非金融企业影子银行化的关系设立模型(2)、(3)、(4),其中被解释变量MSA表示审计师行业专长、Fee表示审计收费、Opinion表示审计意见,解释变量Shadow表示非金融企业影子银行化程度,Controls为控制变量组,Industry为行业固定效应,Year为年份固定效应,ε为随机扰动项。建立以下模型,见(2)~(4)式:
MSA=β0+β1Shadow+∑Controls+Industry+Year+ε
(2)
Fee=α0+α1Shadow+∑Controls+Industry+Year+ε
(3)
Opinion=γ0+γ1Shadow+∑Controls+Industry+Year+ε
(4)
描述性统计结果见表2,审计师行业专长平均值为0.011,表明市场上具有行业专长的审计师并不多。审计费用的最小值为12.61,最大值为16.21,表明不同公司之间审计费用存在明显差异。审计意见的平均值为0.97,表明97%的样本公司被出具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影子银行规模最小值为14.948,最大值为24.073,表明不同公司的影子银行业务存在较大差异。
表2 描述性统计
基准回归结果见表3,由(1)列可知,派遣具有行业专长的审计师的回归系数在5%的水平下正显著,表明非金融企业影子银行化提升了报表层次的重大错报,进而更倾向派遣具有行业专长的审计师来应对审计风险,假设H1得以验证。由(2)列可知,审计收费的回归系数在5%的水平下正显著,表明非金融企业影子银行化增加了认定层次的重大错报,审计师将通过提高审计收费的方式应对风险,假设H2得以验证。由(3)列可知,审计意见的回归系数在10%的水平下负显著,表明审计师面对非金融企业影子银行化带来的经营风险、财务风险以及盈余管理风险,审计师将更可能出具非标审计意见以应对风险,假设H3得以验证。
表3 基准回归结果
为排除影子银行化程度高的非金融企业的其他特征给审计师风险应对行为带来的影响,采用PSM检验以排除选择自偏差,以影子银行化程度的中值作为实验组、控制组划分依据,选取所有控制变量为匹配变量,使用一对一最近邻匹配,根据匹配后的结果重新进行回归。PSM稳健性检验见表4,与基准结果相同,表明本文结论稳健。
表4 PSM稳健性检验
律师、会计行业、媒体行业和行业协会的市场中介组织以及法律制度环境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市场化程度。根据已有文献,良好的法律环境和媒体关注可以缓解上市公司的代理问题。[23]47-53严格的法律制度和相关部门的处罚作为外部治理效应可以降低管理层舞弊的可能,进而降低财务报表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减缓了派遣具有行业专长的审计师应对风险的可能。同时,成熟的市场中介组织可以促进信息更加透明、信息质量更高,降低信息不对称的风险,减缓了审计师扩大审计范围、做更多细节测试的业务成本和风险溢价。对于发表审计意见,市场化程度高的地区,健全的法律制度可减轻审计师误受诉讼的风险,进而减缓审计师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可能。因此,市场化程度对非金融企业影子银行化与审计师风险应对具有负向调节作用。市场化程度对非金融企业影子银行化与审计师风险应对的调节作用见表5。表5结果表明,交叉项系数与主回归系数均相反,表明市场化程度越高的地区可以显著抑制审计事务所对非金融企业影子银行化派遣具有行业专长的审计师、提高审计收费、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可能性。
表5 市场化程度对非金融企业影子银行化与审计师风险应对的调节作用
根据高阶梯队理论,具有金融背景的高管对金融领域有丰富的经验和知识,基于金融背景的认知和价值观会影响企业的战略选择,提升企业的风险偏好。已有文献表示,有金融背景的高管更容易从事背离企业正常经营活动,进而对企业产生盈余管理行为[24]107-120,且有金融背景的管理者舞弊的方式更加隐蔽,审计师识别和评估报表层次和认定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更高,进而可能会采取更加审慎的应对行为。
高管是否有金融背景的异质性分析见表6。结果表明,不论高管是否有金融背景,审计收费都会显著提高,即非金融企业影子银行业务普遍存在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审计师识别出相关科目存在错报,会做更多的审计程序,获取更加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从而提高审计收费。异质性表现在:当高管有金融背景时,审计师感知到客户风险、报表层次的风险更高,谨慎性的原则下越倾向派遣具有行业专长的审计师和发表非标准审计意见来应对,这可能是因为具有金融背景的高管导致控制环境风险较大,对待影子银行业务的态度更冒险以及更易舞弊。
表6 高管是否有金融背景的异质性分析
本文以2014—2021年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实证检验了非金融企业影子银行化与审计师风险应对的关系,并进一步分析了市场化程度的调节效应以及高管金融背景的异质性,研究结果表明:(1)非金融企业影子银行化程度越高,审计师会因此认为审计风险更高,进而通过配备更具行业专长的审计师、收取高审计费用、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来应对风险。(2)市场化程度对于非金融企业影子银行化与审计师风险应对具有负向调节作用。具体而言,市场化程度高的地区可以抑制非金融企业影子银行化程度,减少派遣具有行业专长的审计师、收取高审计费用和出具非标审计意见的应对行为。(3)在高管金融背景的异质性分析中,审计师会收取更高的审计费用以应对认定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但对高管具有金融背景的风险应对行为更加明显,体现在派遣具有行业专长的审计师和出具非标审计意见两方面。
基于以上结论,提出如下建议:第一,对于审计师而言,可以考虑将被审计单位影子银行化作为风险评价范围,判别其报表层、认定层的重大错报风险,并将客户公司所在地市场化程度和高管金融背景对审计风险的影响考虑在内。具体而言,应加强审计师自身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保持风险防范意识以应对高风险审计业务。提高审计收费以实施更多、更为有效的审计程序来保证审计质量,发挥资本市场“守门员”的作用。第二,对于企业而言,应重点关注影子银行化带来的不利影响。在经营上,企业应合理配置资源、注重主业的存续和发展。在治理上,应建立风险控制部门,合理评估借贷业务规模与范围,保证资金可回收。建立良好的内部控制制度来约束管理层的盈余管理行为及金融背景高管的冒险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