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哲
(南京理工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南京 210094)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指出:“我们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创造了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创造了人类文明新形态。”[1]人类文明新形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创造与贡献,开启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必将对世界历史发展产生重要影响。作为一种文明形态,我们对它的认识和理解既要从“文明”的高度加以整体概览与宏观描述,又要立足“形态”本身研究其微观机理与内部逻辑,从而更好地认识其特征与本质。就后者而言,形态研究有其自身独特视角和规定,有助于由表及里深入对象内部,在描述现象的基础上探寻本质,揭示其存在根据和逻辑,因而具有重要意义和价值。
通常而言,“形态”是用来刻画事物形象和状态的概念,我们在一般意义上说某物形态如何,首先是对其呈现给我们的直观现象的描述。在《现代汉语辞典》中,“形态”词条的最基本解释便是“事物的形状或姿态”[2]。由此可见,“形态”似乎是一个很容易理解、没有太多复杂内涵的概念,在日常生活与一般的学术研究中,我们习惯将其视为一个无须反思不证自明的概念拿来直接使用,用以描述所观察的事物或研究的对象。然而,所谓“熟知并非真知”,如果仔细思考这一概念本身的话,便会生发出一些问题,如概念中的“事物”是否仅仅指具体事物,如果包含抽象性存在,那么“形态”还能否等同于直观的“现象”?再如“形态”是否只是纯粹对对象或客体特征和属性的描述,如果是,那么不同主体基于各自视角和认知对同一对象形态获得的不同感知,其客观性又如何认定?等等。因此,“形态”概念绝不仅仅是其字面含义那么简单,其背后蕴藏的含义复杂且深刻,有待于进行学理上的澄清与解蔽。
从理论研究的角度看,对对象形态进行深入思考的过程可称之为形态研究,将研究成果条理性呈现出来则是形态研究的最终环节即形态描述,其中所蕴藏的相互关联构成表征秩序的形态逻辑,而形态逻辑便是对研究对象直观表象背后的内在根据和存在状态的揭示。由此可见,形态研究的目的在于发现隐藏在纷繁表象之中、容易被忽视的细节与关联,以尽可能全面的视角和逐渐深入的追问不断切近对象本身,从而获得更为本真的认识与理解。因此,形态研究是一种认识复杂异质对象的特殊视角和有效方法,其基本要义有三:首先,形态研究始于描述对象外部形象与特征,然而哪些要素能够被纳入研究视野则基于一定的选取和判断,因此作为识别对象标准和依据的概念便成为研究工作的“史前史”。其次,通过概念判断从而在描述直观现象的基础上,形态研究旨在探寻和揭示现象背后的秩序与关联,进而感知其存在方式与内在本质,实现由感性认识向理性思辨的抽象与跃升。最后,形态研究离不开主体即人的能动性,所谓事物的“形态”是人通过“看”而获得的,当然“看”的方式有很多,广义上“研究”同样也是一种“看”。因此,形态研究是一个主观见之于客观的过程,观察研究者的站位、视角和眼界即“视域”问题在形态研究中便十分重要。
进而言之,视域规定了形态研究的基本坐标与维度,构成研究者认识对象形态的主要依据和路径。因此,研究视域是形态研究过程的基本遵循与研究结果呈现即形态描述的基本方面,更是揭示形态逻辑的必要前提。形态研究视域的确定应当处理好两对关系:一是具体与抽象。一方面,事物形态是丰富具体的,脱离感性材料的充盈必然陷入空洞乏味的思辨抽象;另一方面,现象之所以具体可感在于其蕴含特定的规则和秩序,如果不能上升到对现象背后内在根据的揭示便只能停留在经验的层次,则不能称之为研究。因此,形态是一种现象,但不等同于现象,形态研究就是要揭示现象与本质的关联,故研究视域的选取既要全面、具有涵盖性,又要深刻、体现思辨性,核心在于处理好具体和抽象的关系。二是主观与客观。不可否定,形态是对象本身的形态,但如果只是作为纯粹客观实在而与主体无涉的话,实际上是无所谓形态与否的。既然得出某些关于形态的结论,就必然包含主体的能动要素,也就是说形态研究中客体或对象客观性是必要前提,在此基础上结合研究者即人的主观能动性才充分。因此,形态研究本质上是一种认识活动,是对研究对象“是什么”的回答与揭示,故研究视域本身便是主客观相互作用的实践产物。
具体来说,形态研究的视域即基本维度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构词形态。任何有关形态的描述都包含一个前提,即陈述者的一种判断,这种判断传递特定的观念和意识,并通过语言表达出来。对于全面深刻理解信息的内容而言,从形式上分析语言表达的构词及语义逻辑无疑具有重要意义。现代哲学认为,“人类必须而且只能用‘语言’去理解‘世界’和自己的‘意识’,并用‘语言’去表达对‘世界’和自己‘意识’的理解”[3]。可见,从构词的角度去分析某种形态认识的语义逻辑,对于进一步理解其蕴含的信息和思想是十分重要的。二是结构形态。在理解构词形式的基础上回到对象本身,将其视作一个当下既有的存在,遵循由表及里、由内到外的观察顺序,从不同角度和方位对其进行全面审视,进而揭示其要素构成与运行机理,实现对研究对象功能和结构的系统性认识。三是发展形态。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世界不是既成事物的集合体,而是过程的集合体”[4],任何“当下”的事物都有其发展变化的由来与走向,不可能始终保持不变的形态。因此,如果说结构形态是一种共时态视域的话,那么发展形态便是一种历时态视域,唯有将二者结合起来,才能从更为广泛和完整的意义上认识和理解对象的整体性存在。
就人类文明新形态而言,基于形态本身的研究就是要通过以上三个基本维度从形式上分析这一概念表述的用词根据与陈述逻辑,从内容上理解这一文明实体的系统结构与历史方位,从而探寻一条更为切近和内在的认识理路,深化对人类文明新形态的理解。
作为一个客观存在的文明实体,学者们已经围绕“人类文明新形态”产生背景、内涵、特征、意义等不同方面进行了广泛深入的研究和阐释。然而,学界却鲜有关注这一概念本身的构成及逻辑。也就是说,这样一种客观的文明存在,为什么会冠以“人类文明新形态”这一名称,其依据何在?对这一问题的思考目前尚不充分,而这会直接影响到这一概念或提法本身的合理性与解释力问题,也必然关涉人民群众对其理解与信服程度。从政治性与学理性关系的角度来看,“人类文明新形态”这一提法本身必然有其政治内涵,体现出特定的价值取向与行动趋向。然而,政治上的宣传鼓动并不能代替思想观念上的认同,要想使之真正为人民群众所认可和接受,转化为内心认同,就必须有科学合理的学理性阐释。正如马克思所言:“理论只要说服人,就能掌握群众;而理论只要彻底,就能说服人。所谓彻底,就是抓住事物的根本。”[5]11为了“抓住事物的根本”,就需要对这一概念本身的精准性与合理性加以反思和确证,因而进行构词及语义分析便具有重要意义,这有助于我们从整体上把握其形态框架与轮廓。
“人类文明新形态”这一表述从整体上看是一个复合短语,由“人类”“文明”“新”“形态”四个基本要素构成,这其中最为核心的概念是“文明”。首先,“文明”是表征人类本质力量、标志人类社会发展进步的范畴,其要义有二:一是基于人主体性与能动性而产生的交往与行为方式及其物质和精神成果,是人所特有的存在方式及其产物;二是这些交往行为与固化成果对人类社会发展具有促进和推动作用,体现为一种积极的力量。可见,“文明”概念的内涵具有高度概括和抽象性,其外延具有广阔的容纳与覆盖性。即就是说,文明是多样、丰富且具有差异性的。其次,“形态”概念是对“文明”的表征的具体规定。正是由于人类文明具有多样性,因此在概念表述时应当明确具体“所指”哪一种或哪一类文明,而不是泛泛“能指”。而“形态”便是对其具体指向的描述与解释,因为“形态”“是指事物或思想在某一条件范围下呈现的模式”[2],具有区分不同事物或同一事物不同状态和表征的功能。将“形态”与“文明”相结合成为“文明形态”,实际是指向了在特定时空条件下的一种具体的文明呈现,是对其前提与边界的澄清和限定。最后,“人类”和“新”是对这种“文明形态”的进一步限定和解释。“新”相对于“旧”而言,表明这种文明形态在历史空间中的相对位置,同时也暗含了与其他文明形态相比较的维度。而“人类”则是对“文明新形态”的进一步修饰,表明这种文明形态不仅存在于特定时空范围内,而且具有超越其地理边界的世界性意义和影响。
理解“人类文明新形态”这一概念,可从三个方面分析:第一,该概念的能指是一种文明,即一种由人的本质力量所创造并对人类社会发展起到积极作用的交往方式及物质精神成果;第二,这一概念的所指是一种具体的文明形态,一种在特定时空方位中产生、存在和发展的具有自身特殊规定性的文明形态;第三,这种文明形态的时空边界具有历史晚近性,同时其作用效能具有空间辐散性,是人类历史中新近产生的并且能够影响未来世界历史走向的文明形态。以上三个层次从纯粹形式的角度分析了“人类文明新形态”概念的基本要义,对这些概念结构中的“骨架”赋予一般性内容即“血肉”的充实,便可初步得到其整体内涵,即人类文明新形态是一种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中产生、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进入新阶段的社会主义文明形态,是对资本主义文明的超越、对传统社会主义文明的发展,在标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目标和道路的同时致力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并对人类社会发展走向产生重要影响的制度和理念的统一体。当然,这样一种界定仅仅是从整体上加以粗线条的描绘而省略许多细节,要想使之真正丰富和充实,还必须立足其内容本身即从系统结构与发展演进两个视域下的形态特征加以考察。
在对“人类文明新形态”概念进行构词及语义进行分析时,涉及到一些相关概念,对于这些概念与其间的关系也有必要加以说明。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为道路、理论、制度、文化的统一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人类文明新形态的根基与沃土,其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决定了人类文明新形态的特征与走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制度赋予了人类文明新形态的阶级立场、价值主张、运行机制与实现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明则为人类文明新形态提供充足的思想养料与精神资源。因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孕育和产生了人类文明新形态,使其具有发展的现实根基。二是“民族复兴”。“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近代以来中华民族最伟大的梦想”[6]13,构建人类文明新形态则是民族复兴的标志之一。一方面,人类文明新形态的创造和实现是两个概念,我们现在已经创造出这一文明新形态,但要将其建设、实现好则需要一个过程,这一过程同时也是实现民族复兴的伟大征程;另一方面,我们如今已经脚踏实地地走在了实现伟大目标的道路上,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讲,“今天,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更有信心和能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6]15。三是“人类命运共同体”。“人类命运共同体”与“人类文明新形态”二者间存在紧密关联与相互作用,一方面,从民族性的立场看,“人类文明新形态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文明基础”[7];另一方面,从世界性的立场看,人类命运共同体则是人类文明新形态的重要表征与呈现。
以上主要围绕“人类文明新形态”概念的语义结构及构词逻辑进行了分析,从形式上揭示了这一概念的整体轮廓与框架,并与相关概念进行了辨析,这对于接下来进一步从内容上认识这一文明实体的系统结构与发展演进具有先导和前提性意义。
作为对概念表述的勾勒和描绘,构词形态揭示了“人类文明新形态”概念的词法及语义逻辑;而作为对文明实体的解读和观照,结构形态和发展形态则分别体现了共时态和历时态视域下人类文明新形态的系统结构与发展规律。其中,结构形态是在有机体的意义上揭示其要素构成、相互作用、运行机理与整体架构,从而获得系统性、关联性、整合性认识。总体而言,文明是一个复合概念,构成一种文明的最基本要件包含两个方面,一是价值理念,二是制度安排。前者决定了这一文明形态的基本性质与发展方向,是其存在的先导;后者保障了这种文明形态的运作和实现,是其维系的支撑。就人类文明新形态而言,这两个基本方面具象化为一个“一核两翼”的开放性结构,其中,“一核”指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立场,这是其作为社会主义文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明的显著标志;“两翼”分别指全面、协调的发展理念与制度安排,“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广度和向度体现了全面性,处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等多重关系时的辩证思维与灵活策略则是其协调性体现;“开放性”是指这一文明形态的边界具有外向性和辐散性,能够在包容尊重的基础上与其他文明求同存异,同时也对人类社会整体产生积极作为和影响。
是否承认人民群众在历史中的主体地位是唯物史观与唯心史观的显著区别。马克思恩格斯在《神圣家族》中指出:“历史活动是群众的活动,随着历史活动的深入,必将是群众队伍的扩大。”[5]287毛泽东也曾强调:“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8]作为无产阶级政党,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6]1的初心和使命,人民群众幸福生活与国家富强繁荣具有内在统一性。一方面,劳动者素质的提高是推动生产力进步的关键要素;另一方面,社会经济的发展从根本上讲在于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进入新时代,随着社会主要矛盾发生转化,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立场得到进一步彰显,主要表现在:一是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人类文明新形态不仅要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需要,还应在此基础上满足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需要,需要的范围更加宽广,层次进一步提升。二是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将社会主义的本质概括为“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9],明确提出“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随着打赢脱贫攻坚战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我们在实现共同富裕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一步,这既是人类文明新形态的标志,也是其应有之义。三是致力于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共产主义社会的基本特征,当今世界历史所处的总体进程虽然尚未具备充分的实现条件,但已经形成的基础推动探寻和开启朝向这一目标的道路。人类文明新形态既具有现实性,立足于当下社会实践与生产力水平;同时也具有超越性,以实现共产主义为根本目标。在现有基础上朝向并致力于人的全面发展,便体现了其现实性与超越性的有机统一。
人类文明新形态并不是一个既有、固化的文明形态,而是不断生成和演化的,发展性是其基本特征。发展既要有方向指引,也需要动力维系,如果将人类文明新形态比作一个生物体,人民群众就是其大脑与躯干,全面协调的理念和制度便是推进其前进的“两翼”。就发展理念而言,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具有整合性,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了基本遵循。从制度设计来看,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涵盖社会有机体各个方面,凸显发展的全面性;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既体现国家治理的各个环节和方面,又构成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统一体,是全面性与协调性的有机统一。人类文明新形态全面协调的发展理念和制度还体现在个人、社会、国家、自然、世界等的关系方面,这些维度既充分彰显领域的全面性,也深刻体现内容的协调性:人与自身的关系开始克服以往社会形态的依赖性(不论是他人还是物)存在,个体独立自主的人格逐渐生成,为自由个性的实现奠定基础;人与他人、社会的关系逐渐摆脱依附或对抗,朝向基于相互支持与合作的和谐共在,独立的个体彼此联合结成真正的共同体;人与自然的关系不再是征服和对立,人开始意识到自身本是自然界的一分子,开始与自然实现和解;人与国家、世界的关系在谋求人民幸福的同时探寻人类解放的当代路径,为化解民族主义与国际主义的矛盾提供新的思路。
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产物,人类文明新形态首先是中华文明的当代形态,是实现民族复兴的表征和标识。同时,正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具有世界历史的意义,人类文明新形态也是一种世界性的总体叙事,其辐射范围和边界绝不可能仅仅局限于中华民族自身。从价值取向上看,人类文明新形态承认并尊重世界文明的多样性和差异性,秉持包容共鉴的文明观,摒弃冲突博弈论,将内在矛盾转化为发展动力,主张“以文明交流超越文明隔阂、文明互鉴超越文明冲突、文明共存超越文明优越”[10],实现多元文明求同存异、共同进步。从实践进路上看,一方面,坚持扩大对外开放,博采众长,积极吸纳人类文明一切优秀资源,构建内外联动、畅通有序的循环格局;另一方面,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秉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倡导以合作共赢取代零和博弈、以积极应对代替回避搁置,为人类社会共同面临的世界性问题提供中国思路和方案,充分彰显中华民族的宏大格局与大国担当。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人类文明新形态既属于中华民族,又属于全世界,是一个由中国人民在实现民族复兴道路中探索和创立、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和风格,同时又对人类社会发展进步起积极倡导和推动作用、引领世界历史发展潮流和趋向的文明形态。
“一核两翼”的开放系统作为人类文明新形态的结构样貌,是在共时态视域下基于“当下”而作出的认知与判断。然而,这一结构的形成不是一蹴而就的,必然经历了一个发展过程,同时也将随着社会实践的变化而演变。因此,对其形态的考察不能仅仅局限于“此刻”怎样,还应追溯过去及预测未来,故有必要将视域扩展到历时态层面,从过程的角度再次审视。作为一种文明存在,既然是“新形态”,就必然在同“旧形态”的比较中才能揭示其“新”在何处,而新旧间的对比显然是一个历史的维度;而从概念表述的角度看,“我们创造了人类文明新形态”这一论断的依据何在、有何意义,同样也只能在历史过程中加以阐明。因此,发展形态是对人类文明形态的基本生成过程与演进逻辑的揭示,是对其历史必然与历史正当之问的回应,也是从根本上对人类文明新形态何以可能、何以存在的最终确证。追溯人类文明新形态的生成逻辑,可以从以下四个维度来思考。
社会结构理论与历史过程理论是马克思主义社会历史理论的两个基本构成,其中社会结构理论是区分社会历史发展阶段的基础,而历史过程理论则是认识特定社会结构的前提[11],这两方面以对资本主义社会形态的批判和对未来社会形态的预测为纽带。具体而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内在矛盾决定了资本成为其自身发展的消极边界,以至达到同资本主义外壳无法相容的程度,因此资本主义社会形态被更高级的社会形态所取代便是不可避免的,而这更高级的社会形态,便是社会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在马克思所生活的时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内在矛盾虽已显露端倪,但资本主义总体上仍处于上升时期,因此“两个必然”仅仅是基于理论逻辑所得出的科学预测。随着人类社会的进一步发展,社会主义由理论变为实践,在曲折探索中前进,孕育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产生了人类文明新形态,实现了劳动对资本的控制,超越了资本逻辑无序扩张的物化束缚,为人类社会发展进步开辟了一条新的道路,有力检验和确证了马克思主义社会历史理论的科学性。
中华民族曾创造出辉煌灿烂的古代文明,然而在近代却经受蒙尘与衰微,于是实现民族独立与复兴便成为中国人民近代以来最迫切的愿望与梦想。李大钊曾指出,“中国民族今后之问题,实为复活与否之问题”,“吾人深信吾民族可以复活,可以于世界文明为第二次之大贡献”[12],揭示出文明进步与民族复兴间的关联。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始终以人民幸福和民族复兴为责任与使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实行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民族复兴提供了根本的政治前提与坚实的物质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顺利实现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迈出了坚实一步。正是在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梦想的不懈追求中,人类文明新形态历经探索得以创造和发展,在这一伟大征途中,建构人类文明新形态的探索与尝试是未竟的,但其过程本身已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一道成为不可逆的历史必然。
中华传统文化以“和”为中心,形成了“‘天人合一’‘道法自然’的自然观、‘以和为贵’‘和而不同’的处世观、‘协和万邦’‘天下大同’的世界观”[13],这些思想和观念在人类文明新形态中有着充分的彰显和体现。中华文明基于自身开放性与包容性特征,使得世界其他民族的多样文化能够与之相互交融,在兼收并蓄中使自身内涵不断充实和发展,这其中虽是“舶来品”但迅速被中国化并构成中华文化重要组成部分的马克思主义便是典型代表。一方面,人类文明新形态是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滋养与世界多样文明的交织中逐渐创造出来的,本身具有厚重的历史底蕴与宽广的世界胸怀;另一方面,正是由于这一特征,建构人类文明新形态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探索与发展趋向,同时也能够为世界其他民族与文明所认可和接纳,从而成为一种具有历史意义的总体叙事。
进入新时代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取得了一系列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如期实现,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了更为完善的制度保证、更为坚实的物质基础、更为主动的精神力量”[14],这些成就是系统全面而具有标志性的,涵盖社会结构各个方面,具有里程碑意义。因此,必须上升到一个具有整体性意义的范畴即文明的高度来加以概括。同时,我们面临的外部环境也在发生剧烈的变化,世纪疫情肆虐全球、贸易摩擦和争端不断加剧、对抗主义与零和博弈思维盛行,意识形态风险增大。面对这些困难与挑战,我们不能被动等待,而必须主动出击,积极应对,化挑战为机遇,“在危机中育新机,于变局中开新局”[15]。因此,积极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创造人类文明新形态便成为应有之义。
概而言之,人类文明新形态的“创造”与“完善/建成”是两个概念,其间具有很大的历史跨度。因此,人类文明新形态的建设也必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其结构形态也将随着社会实践的发展而改变。同时,这一过程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现代化强国的发展和推进过程,其历史正当性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标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程与愿景;二是对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世界社会主义运动的在场确证与当代发展;三是开辟了一条不同于资本主义文明的现代化发展道路,同时为人类社会未来发展格局与方向的终极追问提供了中国方案和智慧。由此,发展形态基于过程性视域,揭示了人类文明新形态产生的必然与发展的意义,构成其生发与存在的本体逻辑。
综上所述,从形态自身的规定性出发,构词、结构、发展三个方面成为解读“人类文明新形态”的基本维度,分别揭示其语义、系统、演进三重逻辑,在此基础上可以将其概括为:“人类文明新形态”既是一个概念陈述,又是一个文明实体,具有“一核两翼”的开放性结构与产生发展的历史逻辑,是社会主义文明在当代中国的时代表征与生动写照,是由中国人民创造并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征程中改变人类文明格局与进程的文明新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