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浓
涉嫌抄袭的艺术家叶永青
“惟古于词必己出,降而不能乃剽贼。”1200年前,古文运动领袖韩愈写下如此诗句,阐述一位创作者对于“原创”的坚持。此后,该句被作为鄙视和抨击抄袭剽窃之用。
今年9月,一起历时4年的侵害著作权案有了初步结论:中国西南艺术群体代表画家“叶帅”叶永青,因画作抄袭被判赔付500万元,这也创下了中国美术史的赔偿金额之最。
“这个事件真的很令人遗憾。”一名持续关注案件的知识产权律师向《看世界》感慨。
有业内人士担忧,本次判例“很可能会成为中国当代艺术界一个尴尬的转折点”,毕竟“众所周知,至少自20世纪七八十年代开始,艺术界不乏‘借鉴‘挪用现象”。
艺术家郭青则向《看世界》表示,当整个艺术界如海绵吸收养分一样努力向外学习,临摹、借鉴均无可厚非,但这种临摹和借鉴不应该是持续的、以牟利为目的的。
2018年1月7日,艺术家徐冰作品《天书》在武汉合美术馆展出
2019年,比利时当代艺术家克里斯蒂安·西尔万状告中国知名当代艺术家、四川美院退休教师叶永青抄袭自己的作品。2021年,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民事判决书显示,叶永青自1990年代开始抄袭西尔万的作品。
日前,西尔万一审胜诉,叶永青超过122件作品被认定侵害了西尔万的著作权。除支付西尔万赔偿金人民币500万元外,叶永青还需在《环球时报》中缝以外版面发表致歉声明。
知识产权律师李晓轩向《看世界》表示,该判决是一审判决,双方均有权上诉,但以目前披露的信息来看,即使被告上诉,对于侵权事实认定部分改判的希望不大。他解释,著作权侵权在实践中采用“实质性相似加接触”,来作为认定侵权的标准:“该案中,两部作品无论是整体创作思路,还是局部元素,都高度雷同,构成了实质性相似。而接触则是指侵权人看到权利人作品的可能性。”
此前,叶永青曾对自己的行为辩解为创作属于合理借鉴,并称存在艺术先例,“来源于公有领域素材”。业内人士认为其显然有“法不责众”的心理:“毕竟在中国当代艺术兴起的初期,他不是个案,也不是典型。”
20世纪80年代,一些年轻的艺术家或艺术学生第一次从杂志、书籍、画册上看到自己从未见过的外国艺术作品,惊喜万分之下,开始学习和临摹。或许因为偶然,他们中的一部分发现,只要把作品的风格或内容稍作改动,就可以变成了自己的东西,而这些东西在信息不对称的时代,可以为他们带来赞美、名气甚至暴利。
这种直接“拿来”的手段,令他们在艺术的世界里游刃有余—艺术的创新、突破谈何容易,而他们靠着“借鉴”就可以破圈。
慢慢地,这种现象成为了“不良习惯”。“只要是在当代艺术语境中,‘抄袭、挪用、致敬之间的界限就变得非常模糊。”而这种“惯性”延续至今。
今年4月,叶永青事件尚未能尘埃落定的时候,一名“80后”中国艺术家、中国美术学院油画系教师徐跋骋被曝作品抄袭外国艺术家。中国美术学院随后撤销其专业技术职务,并终止聘用关系。
李晓轩透露,美术作品是著作权侵权的重灾区,而相对于文学作品和音乐作品等,美术作品比对侵权又较为直观。公众号“抄袭的艺术”的主理人在接受《看世界》采访时表示,国内只有极少部分的艺术家进行了真正的法律维权,成功率比较高,但是一般都耗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因为‘艺术中间的模糊地带太多,加上一些人的混淆视听,让艺术‘抄袭的判定始终处于一个尴尬的位置,无法判断就无法保护,才会产生大量僥幸者。”
“很多年轻艺术家都试图在国内成熟艺术家的作品和国外艺术资源中寻找灵感和突破。这使得这些艺术家的作品中出现了很多别人的影子。”有人认为,职业画家所要面对的生存压力巨大,令他们不得不“以画养画”,也就是通过模仿成名画家的作品及艺术风格来获得经济利益,“等到经济情况好转的情况下,再进行艺术上的探索”。
徐跋骋被曝抄袭作品(上)与艺术家Seana Gavin的作品对比图
“只要是在当代艺术语境中,‘抄袭、挪用、致敬之间的界限就变得非常模糊。”
“叶永青此案最令人遗憾之处,还不仅仅在于侵权,而是侵权行为发生在美术界大咖身上。”李晓轩称,知识产权本质上保护的是人们在智力劳动中的成果,具体到著作权,是保护权利人超乎常人的优秀的表达方式,而抄袭本质上,就是将他人的智力成果据为己有。“同为美术界专业人士,被告应当更能懂得自己的智力成果被他人无偿占有的痛苦。”
抄袭行为首先伤害了原创作者。有报道称,西尔万团队表示,自己成为了抄袭的牺牲品,一幅由叶永青亲自签名的绘画,曾经在拍卖行中拍出40万欧元高价(折合人民币约300万元),而他本人的作品价格基本仅为5000欧元到15000欧元;英国艺术家Seana Gavin则公开称,徐跋骋公然抄袭她的作品,并以10万美元出售。
抄袭也伤害了购买“抄袭作品”的藏家。上海知名收藏家刘益谦也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曾花1000多万元购买过四幅叶永青不同时期的作品,最贵的一张为667万元。
有业内人士更指出,由于受到了当代艺术界这一批成名艺术家的影响,“年轻艺术家的作品中普遍出现了平面化、卡通化、符号化等特点”,难以看到独创性。
“讨论抄袭之前,我认为有必要谈一谈抄袭和临摹这两个概念。”郭青说,无论对于中国艺术还是国外艺术来说,临摹都是最好的学习方式,而过去的临摹者对这种“模仿”极为坦荡。“比如临碑临帖临画,都会写上临谁或者摹谁的作品,以示尊重。”
他关注时间性问题,也就是临摹的对象,是否已经超过了《伯尔尼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公约》50年的约定。2019年,他的父亲、著名艺术家郭莽园举办“莽园·画展”,展出以敦煌壁画为灵感源泉的画作时,就有人提出这是不是“抄袭敦煌”的疑问—事实上,敦煌一直是历代艺术家“朝圣”之处,通过对敦煌壁画的临摹和学习,许多艺术家获得了艺术再上一个台阶的机遇。
涉事艺术家叶永青被曝抄袭的作品
“在我看來,如果文化艺术已经超过了这个保护期,而且成为了优秀的文化遗产,它就属于所有人类,学习与临摹并没有问题。”郭青说,“50年的保护期,是给予那些成就最终回归到所有人类的艺术家的一个奖励。”他笑称,知识是要付费的,不尊重知识产权的结果,就是“总要还的”。而无论是叶永青还是徐跋骋,“临摹”的对象都是当代的艺术家,这显然没有理由逃脱侵犯知识产权的领域。
艺术策展人李泽荣关注的,是这些“抄袭者”是基于对艺术的喜欢,还是因为有利可图而采取抄袭。
无论是叶永青还是徐跋骋,“临摹”的对象都是当代的艺术家。
而郭青强调“时态”问题—“临摹”持续时间的长短以及重复的量的多少。他认为,有的艺术家可能一开始是因为喜欢而临摹的,但是当“抄袭”能给自己带来利益时,就会获得更大的动力,去推动自己把“抄袭”持续下去。
“在知识大爆炸时代的全民性学习,直至今天仍没有停止,学习的迫切和谦虚是值得嘉许的,但经过了快速吸收学习的阶段,就应该将其内化,创造自己的表达方式,而不是无止境‘拿来。”郭青说,“比如最近听到某音乐家的作品,整大段音乐就是直接‘拿来的,而且从哪拿来我很清楚,那显然不是‘致敬。”
李泽荣也认为,内化极为重要:“借鉴是必然,要借助很多参考资料,但在这个过程,必须把这些资料转化成自己的语言,创造新的方向。”
在他们看来,也有一些艺术家在经过了早期的临摹之后,实现了转化,创造了属于自己的艺术语言:“比如徐冰的天书、蔡国强的瞬间艺术,都在传统中走出了一条新路。”
除此之外,在艺术圈,还有很多人仍在努力。“比如老爷子(郭父)81岁了,每天还在读书、学习,他的艺术还在求新求变。”郭青说,他自己也不敢停下脚步,持续训练技巧,探索中国笔墨能够如何转化:“转化需要一个长期的训练过程。”
“没有所谓灵感,灵感是海量的学习和体验,以形成信息资源库,是在面对要解决问题的时候,能信手拈来的问题解决模式。”李泽荣说,如果不是出于热爱的探索性的学习,而是功利性学习,不可能形成这样的灵感。
值得注意的是,学习的过程中,不能失去文化判断力。李泽荣提出疑问,“是不是时至今日,我们应该对‘自己的文化艺术有足够的信心?”
“叶永青这件事,真实回答了我们想要反问艺术界的问题,也给了艺术家们反思的机会。”郭青说。
责任编辑吴阳煜 wyy@nfcma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