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昌莲
随着移动支付的推广普及,点餐、购物、停车缴费……自助扫码成为很多消费场景的“标配”。同时,部分消费场所设置的关注公众号才能缴费、被迫授权个人信息、日常频繁推送广告等现象,也给消费者带来困扰。据媒体一项调查显示,79.2%的受访者觉得自己的信息被过度收集,扫码消费过度收集个人信息,已经成为一种普遍问题。
备受关注的个人信息保护法,确立了个人信息处理应遵循的原则,强调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采用合法、正当的方式,具有明确、合理的目的,限于实现处理目的的最小范围,公开处理规则,保证信息准确,采取安全保护措施等,并将上述原则贯穿于个人信息处理的全过程、各环节。同时,还确立了以“告知—同意”为核心的个人信息处理一系列规则,要求处理个人信息应当在事先充分告知的前提下取得个人同意,并且个人有权撤回同意;重要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取得个人同意;不得以个人不同意为由拒绝提供产品或者服务。
一些商家要求消费者必须扫码消费,并通过关注公众号来缴费、被迫授权个人信息、日常频繁推送广告等,显然违反了个人信息保护法有关规定,侵犯了消费者利益。同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明确,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对照这些规定,商家强制扫码关注消费,“二维码”沦为“拦路码”,已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和隐私权。
因此,必须严禁“强制关注”,为“消费自由”清障。此前,中国消费者协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反对强制关注公众号”消费监督工作,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对于服务行业扫码消费中的违规行为,除了相关管理部门发布指引作出规范,及时介入严肃执法查处之外,还需要每个消费者较真碰硬,提高法律意识、权利意识,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广大商家要通过提供多种服务方式以保障消费者选择权等合法权益,让消费者安心、舒心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