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 虹
全中国的城市都有早市,如同乡村有集市。
逛早市的年轻人不多,他们大部分都起不来,也看不上早起一两个小时省下的几块钱,虽然他们挣得也没多少。早市里基本都是老年人,尤其是刚退休的,他们精力还充沛,之前上惯了班,突然闲下来,反而睡不着了。他们每个人都拉着在超市买99 元洗衣液、洗衣粉之类的生活用品送的小拉车,绿的、红的、蓝的居多。老头儿拉着车,老太太挑啊选啊,往车里塞,从东头进去,西头出来,小车便塞得盖子都合不上了。
我爷爷和我奶奶是卖了老家的祖屋,到银川投奔儿女的。那一年我爷刚退休,腿脚麻利,骑二八大杠自行车自如穿梭于大街小巷。我爷每天早起骑着他的二八大杠去离家最近的玉皇阁附近的早市买菜,那里离信义市场也很近,信义市场是我转学过来我妈叫我买东西去的第一个市场。离我家、我爷家都很近。信义市场口有一家卖豆浆油条的,他家的油条绝了,我在小城三十来年就他家的油条好吃,酥脆,入口那个香,我一个写作的人竟然找不到合适的词来形容。我奶极爱吃油条,以前生活条件不好,我奶把好吃的都留给了我爷和孩子,后来有了我和其他几个孙子,又留给了我们。在老家的时候,每次做饭都是我奶,等到吃饭的时候却不见她,等我们都吃好了,她才从厨房用围裙擦着手,一拐一拐地过来——我奶的腿有点残疾,走路的时候有点跛,可这从来不影响她操劳一家子的生计。不懂事的孩子都是这样,我从来没发现我奶累过,她的一双小脚永远在忙碌,一双手有干不完的活。我一直以为我奶是超人,只要你想的,她都能给你变出来,却从没想过她为我们付出了多少。
搬迁过来后,大家的生活条件都好起来了,吃油条不再是什么稀罕事,我奶还是舍不得,要等我们都吃好了她才吃。我爷有一次不高兴了,挂着脸子说她,买回来热热的最好吃,为啥老要等凉了才吃,孩子们吃的日子后面有的是,咱们还能吃几天!我奶看我爷生气了,才习惯地用围裙擦擦手,说,吃,吃,咱们都吃。咬了一口又说,老头子你说得对,还是热热的吃才更香啊。我爷从来没说过爱我奶,我奶也没说爱我爷这些肉麻的话,但他们相濡以沫了几十年,我奶伺候了我爷一辈子没有一句怨言,我爷到我奶去世都不会做一顿饭。但他在我陪他的那段时间,总是把我妈做好的饭菜用蒸锅给我热好等我下班回来,我让他别麻烦,微波炉打一下就行,我爷不愿意,说微波炉打出来的饭菜顽得很,不好吃。这是我们的老家话,我能理解他的意思,就是嫌弃微波炉打出来的饭菜不够软和,吃起来失去了饭菜原有的香味。我一直觉得这是时间的味道,这大概就是慢火蒸锅和微波炉高科技高温加热的本质区别——在当下的快餐时代,确实很容易满足我们的很多欲望,但同时也失去了时间给予的美好和温度。
逛早市的人确实是为了经济实惠,但这背后藏着的一句话:好好过日子。
玉皇阁的早市因离家近而被青睐。那么北塔的早市则因它那里有古玩和旧书摊而被吸引。
北塔的早市,靠着上海路那头,以卖蔬菜瓜果食物为主,靠着北京路这头则是一些古玩摊和旧书摊。我知道身边的好几个著名作家都是这里的常客,他们在这里淘到了很多“宝贝”。我有一段时间也喜欢在这里流连忘返。倒没买到什么宝贝,就是单纯喜欢看那些老玩意儿,看岁月在它们身上留下的痕迹和一并留下的或动人或悲惨或好笑的诸多故事。有一回我在摊子闲逛,突然发现最早家里用的铝饭盒、算盘、油灯都成了古董摆出来卖。我知道有些怀旧饭店,装修时会用到这些。还有毛主席像章,摆得琳琅满目。以前我家也有好几个来着,我问我妈像章的去向,我妈说搬家的早不知道哪去了。我妈还告诉我她同事的爸爸是个老革命,攒了两皮箱的毛主席像章,有一次她去同事家做客,老人家很热情地拿出来让她见识见识,我妈说这是她这一辈子见过的最全的毛主席像章。我自然没有见过,但我能想到那个场面多么惊心动魄。上小学时,老师让我帮一个同学复习功课,那个同学对学习没兴趣,却特别喜欢集邮,他给我看了他的集邮册,我很惊奇,但又觉得他是玩物丧志,想着他怪不得学习不好。他给我送了一张毛主席的邮票感谢我帮他,就是那张流传胜广的毛主席戴着八路军军帽的照片。我开始还精心地保存着,后来它也被时间给活吞了,不见了踪影。
旧书摊我常翻翻,很少买,我这个人有点洁癖,又喜欢躺在被窝里看书,买来旧书看总是不放心,拿着浑身痒痒,开始时忍不住买了几本,买回来就束之高阁不愿意翻。后来就只逛不买,书摊的老板大度,随便翻看,我有一次在一本书里看到了一个发黄的小纸条,是一张约会的条子。不知道主人是看过了舍不得扔又放回去,还是压根就没发现,如果是这两种情况,那这个故事的结局就会截然不同。我当时对写作还没有兴趣,翻到纸条时就觉得好玩好笑,现在想起来就会把它当作一个小说情节来构思,这可能就是写作的意义,完成一些在现实中无法完成的事,比如爱而不得,我就可以把它写成大团圆;比如一见钟情,我可以把它写成一个悲剧。总之,笔在我手里,脑袋在我的肩膀上,写作就是我一个人的战争,唯一的敌人只有我自己。
在KTV 兴盛之前,酒吧是年轻人首选的聚会地点。我们第一次见一个人或是对一个人心动,很多时候都发生在那里。酒吧的灯光昏暗,似有似无的情欲在空气中游荡,很容易让人产生情愫和联想。
我第一次去酒吧已经大四,年纪不算大可也不小了。班里的一个女生见我心情不好,就说带我出去坐坐,我们点了一瓶啤酒,我只喝了一杯多点就感觉多了。从酒吧出来,我闹着不回宿舍,抓着酒吧门口的一棵树转圈,嘴里念叨着头晕,就是不回去。同学气得脸色铁青,第二天等我酒醒,批评了我一顿,还说自己当时不要说有个地缝就是下水井也想跳进去,太丢人了。我已经断片了,问她,你不会拉我回去吗?她翻翻眼睛说,你以为我不想吗?你拼命抱着树转圈,谁动一下你的手你就抱紧了树,说有人打劫。真是服了你个老六。你咋想的,还打劫?好了,你现在可是出名了,我跟着也是。吓得我几天没好意思出宿舍门,事实上,根本没人记得我,每天这世上发生那么多的奇闻逸事,能被人记住的有多少呢?真是杞人忧天。
后来,临近毕业,聚会次数频繁起来,大家都抱着生离死别的念头恋恋不舍,之前朝夕相处的时候,也没见有多么情深似海。学校周围的酒吧,那个时间段里坐满了即将离校的毕业生。至今记得有一个叫焦点的酒吧,当时算是酒吧里的扛把子,音响效果极好,质量也极好,可以让人站上去热舞。我的班长是第一个冲上去站在音响上舞蹈的,随着音乐,他成了舞台的中心,我们都围在音响旁边随他晃动。是的,我只能用晃动或者摇晃来形容我们当时的舞姿,还谈不上穷魔乱舞,因为舞姿幼稚没有丝毫魔性可言。一次兴起,班长就近拉了两个女生上去,现在想来那个音响确实很大,可以站三个人乱晃都不嫌拥挤。我便是其中一个,那大概是我上学时最疯狂的一次。那时我还很瘦小,不像现在,爬上那个音响都显费劲。
上班后,每日中规中矩的上班下班。后来和之前断联的初中同学恢复联系,就开始无休止地泡吧打扑克。我是在一个“五一”假期被初中同学喊出去玩耍的。“五一”长假刚刚开始实行,出门旅游的人还不是很多,同学在银行工作,节假日还得轮班,而我那个“五一”长假原本计划出门,后来因为什么没去我现在已经忘了。刚上班时我分在了办公室打杂,还没有当编辑。所以节假日没有稿子需要加班,不像现在,自从做了编辑,就没了节假日的概念,越是休息手头分到的稿件就越厚实。及至当编辑久了,每天都会自觉加班加点编稿、校稿,偶尔写几百字就算是休息。
那天,我正趴在卧室的地毯上百无聊赖地乱翻书。同学打来电话说三缺一,让我去救场。我本来不想去,因为除了她其他人我并不熟悉,但待在家里就要面对父母的唠叨,所以还是迅速换衣服出了门去。
在他们银行的职工宿舍,我们打了一会儿麻将。很快,我就发现,我同学的一个男同事对她比较暧昧,应该是在追求她。我们都是同龄人,七零后的人追求女生还停留在古老的段位,通常不会直接对喜欢的女生表达情意,而总是邀请她还有身边要好的朋友一起玩乐,在这个过程中慢慢地表达出自己的喜欢,直到日久生情两个人终于走到一起,这时候才会开始单独约会,把其他人统统抛弃。我同学性情温柔,模样也还不错,受到很多人的青睐与追求在所难免,但我大概知道她当时似乎是和另一个同学在交往,具体情况因为我们分开几年才恢复联系还不是很清楚。但看同学的态度,也是一副可有可无的样子。她的男同事倒是很热情,打牌中间总想逗一逗同学的闷子,可惜的是玩笑开得都很不合时宜,让人略显尴尬。
几个人在各怀心思中熬到了六点去吃晚饭,我以为吃晚饭就要去正经的饭馆,不管是炒菜还是火锅。结果几个人打了个车就到了一个酒吧,他们轻车熟路的样子,我知道是他们经常聚会的地方。下了车,一个灯光闪烁的招牌就在眼前,我一看是两个大大的“情缘”二字,“情缘”酒吧是我们最早选择的聚会场所,它也不辱使命,规模发展迅速,很快就在小城有了好几个分店,那一阵谁要聚会都会选择去“情缘”。名字也好。正是年纪相当的时候,谁不想有一段美好的情缘在这里开始。
如果用现在眼光来看,情缘的装修很low,靠墙有几张隔断,可以面对面坐六个人,中间是弧形隔断,围一圈可以坐的人略多点,也有个别犄角旮旯,情侣一般都选择坐在那里,隐蔽而温馨。我们几个在中间找了个位子坐下,因为后面还会有几个人过来。我因为第一次来,很自然地四处打量一番,当看到他们的服务员时,我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又不明白第一次来怎么会这么想。正在我纳闷时,坐在我旁边的同学的一个女同事戳了戳我说,你看,你的短袖和服务员一样,标志都一样,胸前都有个小蜜蜂。我去,我当时脑子里立时出来的就是这句介于文明与野蛮之间的词汇。怪不得他们看我也怪怪的。我尴尬地笑了,对他们几个说:“几位客人要点点什么,让我来为各位上帝服务吧。”几个在牌桌上还有些生疏的年轻人因为我和服务员撞衫而打破了僵局,本来年轻人就应该是这样,在一起就开心一点。我也是从那开始渐渐地有了些酒量,很快在他们中也算是佼佼者,加之性格豪放,酒后来成了我生活的一部分。
在“情缘”我们度过了一段最好的时光,然而我同学和她的男同事的故事最后不了了之,但我们几个的友谊一直延续到了今天。
就在我们以为“情缘”是最好的酒吧时,在离它不到几百米的地方开始大规模装修,听说也是一个酒吧。装修了差不多两个多月,有一天晚上经过,它门头的灯突然就亮了,名字也让人眼前一亮——“恋爱吧”,正是最好的年纪,谁不想好好谈场恋爱。于是我们开始移情别恋,每晚的相聚转移到了“恋爱吧”。“恋爱吧”和“情缘”不同,色调主打温暖明亮,并没有传统酒吧的昏暗,因为刚装修,所有的物件都新崭崭的,连老板都新崭崭得非常帅气。时间久了,我们才知道,帅哥只是老板的弟弟,老板也是个美女,很像当下很红的一个明星谭松韵。老板没有像其他酒吧的女老板一样浓妆艳抹,反而像个清纯的大学生,“恋爱吧”里的客人也比其他酒吧的客人看起来温文尔雅的多些,很少有那种亮着文身、袒胸露背的社会小青年。
“恋爱吧”相对于“情缘”而言,环境干净清爽,虽说价格稍高一些,但也在我们的承受范围之内,于是我们自然地摒弃了“情缘”。在生意场上,这算是正常的优胜劣汰,虽然“情缘”在我们最初的泡吧时代留下了美好的一笔,但时代的发展,人受环境影响的心境转变,都会自觉不自觉地就淘汰掉一些和自己的气场不符的事物,包括人。在历经近十年的泡吧生活中,我身边的朋友也如大浪淘沙,剩下的是不多的几块金子。
“恋爱吧”的生意火爆后,每晚都有很多人坐不到位子,于是老板乘胜追击一般,在对面开了一间“结婚吧”,就在“结婚吧”启动营业之际,这条街上如雨后春笋般冒出来了很多酒吧,成了名副其实的酒吧一条街。酒吧林立的街道,客人还是那么多,竞争就变得有点白热化,各个商家那种几近白热化的争斗身为客人也被裹挟其中。首先在酒的种类上,层出不穷,印象颇深的是一种果酒,杯子就如白酒杯那么大,一杯五毛钱,分各种口味:苹果、草莓、桑葚、芒果、梨子、橘子等等,口感极好,其实就是果汁对了些伏特加,度数很低,选择饮果酒的通常都在一到二百杯起步。那一个时期,我们疯狂地沉迷其中,我的体重也因此暴涨,再没有回到从前。
在酒吧除了喝酒,我们基本上都玩一个游戏——打扑克。那会儿正流行打双扣,就是两副牌的升级。我可能是最后一个学会的,在学校的时候我几乎不玩这些。学会后就觉得其乐无穷,每天沉浸在算牌、算分、升级的乐趣中不能自拔,现在回头看看,似乎也没多大意思。可那会儿我们可以玩到深更半夜,乐此不疲。如果对学习对工作我们能有这股子劲头,想必现在都是社会精英层人物。每次在教育我外甥要好好学习时,我总是训他,你要是把玩游戏的劲头用在学习上,什么样的大学考不上?训完了他,我就会想起年轻时的这段时光,我不也和他一样吗?在年轻的时候,总觉得还有大把时间去做事,所以就一直在玩,等到时间倏忽不见时,才反应过来大好的时光都浪费了,可也无可挽回了。
现在的酒后,偶尔会和同事聊起当年,我说,要是当年我们不天天喝酒玩乐,现在的成就是不是也不错。同事举起一杯酒一饮而尽说,那时候不喝酒就会有其他的事去荒废时光,和现在结果一样。再不要想过去、想如果了,当下活好了比什么都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