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鹏,戴玥,张雪中,石非凡,宋德帅,田可可
(1.安徽海创绿能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徽 芜湖 241136;2.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100024)
产业升级、节能减排和循环利用理念的提出,对水泥生产企业有了“绿色、环保、节能、减排”等新的要求。水泥窑协同处置技术在各地的推广,有效缓解了我国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不足所造成的环境影响压力。同时,基于危险废物的腐蚀性、易燃性、反应性、毒性等危害特性,近年来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事故呈上升趋势,企业安全管理形势日趋严峻。事故多发于危险废物处置前端,即危险废物收集、转移、贮存各环节[1]。本文就目前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转移及贮存的管理现状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危险废物鉴别是危险废物产生或处置企业安全管理、环境治理的基础,是加强危险废物安全生产管控、污染环境治理的重要保障措施。目前,我国危险废物鉴别工作虽已建立管理体系,但仍需进一步完善。
1)随着工业技术革新、原材料及工艺变化等,部分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呈多样化特点,如果仅按照《危险废物名录》或《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对危险废物进行鉴别,会出现鉴别结果与实际有出入[2]。
2)危险废物鉴别尚处于发展阶段,部分鉴别机构与企业沟通不畅,或因地域性差异导致危险废物鉴别程序执行存在不一致,以及鉴别机构的技术能力、检测水平参差不齐,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鉴别结果的准确性和科学性[3]。
3)部分鉴别机构对《危险废物名录》的解读存在偏差以及企业管理不当、处置不合理,易对环境造成破坏,对安全产生影响。
4)危险废物鉴定工作普遍周期过长,成本较高,使得企业不愿对危险废物做进一步鉴定分析或造成企业管理滞后。
由于企业产品方案、工艺技术等不同,产生危险废物的活性和数量不同,其对安全生产、生态环境的影响也不同,应根据不同的危险特性与危害程度采取区别对待、分级管理。对有特别严重危害性质的危险废物,要实行重点关注和严格管控,对危害性较小的危险废物,可降低管理尺度和要求。从目前危险废物的管理现状来看,危险废物的分级管理大多从产生量或危害特性某单一方面来考虑,造成了企业管理成本的浪费或管控风险的增加。如果某一危险废物毒性很小,产生量或贮存量很大,按照国家标准应属于低毒危险废物,企业可能按一般废物进行管理,但因为其量大很可能对人体健康与生态环境造成潜在危害;反之,对毒性很大、量很小、暴露于环境中的可能性也很小的危险废物来说,如果对其进行严格管控,会消耗过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增加危险废物的管理成本。
1.3.1 危险废物运输
据统计,我国危险货物物流市场规模超过2.24万亿元,其中道路运输是我国危险货物主要运输方式,运输量约占70%,尤其是高附加值易燃、易爆、剧毒的危险品大都采用道路运输。据中国化学品安全网公布的信息,2013-2017年我国共发生356起危险化学品运输交通事故,2013-2017年事故数量及伤亡见图1。
图1 2013-2017年的事故情况Fig.1 Accidents from 2013 to 2017 in China
危险废物作为特殊的危险化学品,虽然运输安全事故占总道路安全事故的比例不高,但伴随着极其严重的后果,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不容忽视。目前,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的常见类别约有30余大类,涉及含农药废物、机溶剂废物、有色金属冶炼废物、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及电镀、印染、造纸、化工等工业废弃物。针对复杂多样、形态各异的危险废物的运输,企业应根据危险废物的状态采取不同的包装方式,根据相容性与否选择是否同车运输。从企业安全、环保管理角度来说,企业运输风险依然显著,应将危险废物运输的安全放在更重要位置[4]。
1.3.2 危险废物贮存
近年来,危险废物贮存仓库爆炸事故时有发生,2019年3·21响水爆炸事故就属于典型的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案例,造成78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9.86亿元。当前,企业危险废物贮存管理应引起足够重视,主要表现在:
1)贮存危险废物品种的多样性
危险废物通常有易爆性、强氧化性、急性毒性、浸出毒性、遇水反应性等特性,对贮存对环境要求相当苛刻。对于贮存设施建设、废物分类存放或无害化处置,企业应科学决策、合理布局、系统管理、从严监督。
2)处置量显著增加,贮存压力加大
截至2023年5月,全国协同处置危废持证企业达138家,年处置规模922.4万吨。据全国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年报显示,危废焚烧类处置量从2016年的153万吨上升到2022年的426万吨,其中水泥窑协同处置量由43万吨上升到179万吨,水泥窑协同处置给企业带来收益的同时,危险废物的安全贮存亦给企业安全管理带来了挑战。
危险废物的认定、减排、利用、处置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表现为专业性较强,技术难度较大,无论是危险废物产生企业,还是危险废物处置企业,都应建立健全配套的技术保证体系。目前,从事危险废物认定、处置、经营、管理的人员大多是非环保专业的,缺乏危险废物认定、处置、运营经验。
危险废物产生和处置企业应在企业内部或利用社会资源建立、完善危险废物鉴别和认定体系建设,识别危险废物风险,为危险废物分类贮存提供依据,为源头追溯、科学处置提供指导。
危险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的危害由两个指标决定,一是暴露程度,也就是危险废物在环境各介质中的分布,二是危险废物的活性大小。危险废物的活性大小是其环境危害的内在根源,也是风险评价的基础;危险废物在环境中的存在是其得以产生危害的外在条件。在对危险废物进行分级管理时,有必要把暴露量和活性大小综合考量,划定管理级别,编制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
危险废物的源头控制和第一手信息掌握对危险废物产生企业暂存、后续转运等环节的安全管理至关重要。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应确保相关信息完整、准确。处置企业对收集的危险废物样品应安排专人进行接收与检测,对符合水泥窑协同处置技术要求的予以准入。只有规范危险废物准入,才能保证入窑物料理化性质稳定,处置系统工况运行稳定,确保环保达标排放。
危险废物样品经检测准入后,处置企业可与危险废物产生企业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合同,根据《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及合同约定的危废类别、价格和时间等开展转运处置。随着信息化技术的发展,可实现数据共享、全过程动态跟踪。
危险废物转运至协同处置企业后,企业应在第一时间对进厂危险废物进行理化性质验收,验收内容至少包括危险废物标签、重量、包装方式、物理状态、pH值及有害成分化学分析结果等,确保进厂危险废物与转移信息的一致性、符合性。经验收合格的危险废物,企业应根据类别、包装方式和危险特性等进行分类、分区贮存并树立标识牌,同时做好危险废物的出入库记录。危险废物处置前,应根据危险废物的类别及理化特性合理进入不同工艺系统进行预处理处置,避免造成工艺安全事故等。
目前我国水泥窑协同处置尚存在技术规范欠缺等问题。协同处置企业应利用自身或社会资源建立健全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同时探索建立适合企业自身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完善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并督促落实。
企业应加强相关方资质审查,落实各项准入要求,同时建立健全相关方责任管理体系建设,督促危险废物移出人、承运人落实责任落实,确保危险废物转移过程中不存在扬散、流失、渗漏或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现象,不存在倾倒、丢弃、遗撒危险废物行为。
为提升对危险废物转移、贮存等关键环节的风险监控能力,企业可通过RFID、智能监控视频等实现自动分析信息流[5]。危险废物的厂内运输及暂存过程全部接入监控视频系统,实现可视化全覆盖管理;依靠网络平台对危险源进行实时监控,通过预警预测方式对温度、气体、图像等特征数据监控,实现全方位安全管控;利用“人防+技防”双重安全管理,降低企业安全风险。
企业应建立、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坚持“内部培养为主、外部引进为辅”原则,培养人才队伍,多方位、多角度开展专业性人员、综合性人才培训,打造一支专业技术队伍,既符合《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查指南(试行)》等要求,又满足企业生产运营及可持续发展需求。
从危险废物的协同处置全过程管理体系分析,每个环节均存在不同程度的安全风险。处置企业应加强危险废物源头管控,对危险废物处置前端的收集、转移、贮存等环节开展风险评估,并制定相应防控措施,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环境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