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布,对国务院国资委原副部长级干部骆玉林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经查,骆玉林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表里不一,搞两面派,做两面人;违规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宴请和旅游活动;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私欲膨胀,唯利是图,长期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向多名私营企业主放贷获取大额回报,大搞权色、钱色交易;生活腐化堕落,家风不正,治家不严,对家人失管失教;与不法商人勾肩搭背沆瀣一气,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骆玉林被取消享受的待遇,收缴违纪违法所得,移送起诉。
5月17日,駱玉林被公布接受审查调查。骆玉林曾任海南省委常委,省政府副省长、党组副书记,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主席,国资委党委巡视组组长。骆玉林作为国资委党委第一巡视组组长、第三巡视组组长,曾先后巡视多家国有重点大型企业并反馈巡视情况。